以儿童为本,构建新型师生关系
2019-11-24吴妙璇
吴妙璇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各种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如雨后春笋,为教育教学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作为一线教师,应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水平。2019年笔者有幸参加了深圳市罗湖区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此次活动围绕儿童心理、前沿教学观念、教研课题如何做、课程设计等主题,通过讲座、研讨、分组讨论、实地参观、现场观摩等方式,对校本教学思想、理念与实践进行了系统的阐释。这对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者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学理念、改革创新教学方法、规划教育改革方向发挥着重要的指引作用。正所谓:“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渊,不知地之厚也。”在众多精彩的讲座和报告中,柴纯青老师的《唤醒学校中的现代儿童观》主题讲座对笔者影响最大,使笔者开始重新认识和思考儿童、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与意义。
以儿童为本的教育观
学生和教师是教学活动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因素。在传统教学活动中,教师居于核心地位,是知识的传授者;学生居于从属地位,是知识的接受者。而这种教学思想源于对儿童的心理本质认识。当时的研究者认为,儿童的内心是一张白纸,你施加什么影响就会在上面留下什么痕迹。这样的认识无形中影响了对儿童、学生在教学中地位的认识。传统的教学活动都是以老师为中心,老师就像导演,控制着整个课堂,掌管着整个教学过程。这种教学过程也必然是以知识教学为主的教学,很难做到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种状况随着对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得到逐渐改变,广大教育者逐渐认识到每一个人,即便是儿童也有一定的主体性,他在学习过程中不是消极被动的。他们的主动性乃至性格往往决定着学习的效果和方向。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开始进行对学生“主体性培育”的教学实验,对儿童主体性给予关注。2010年“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正式成为《國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对当时教育实践和教学研究产生了的巨大的影响。
儿童“主体性”的提出,虽然从学习角度开始重视儿童的主观能动性,但小学生在整体教育目标上的定位还没有改变,教育还是以培养小学生的“双基”能力为主。直到当前,教育观念的发展才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教育的目的不是为社会培养掌握知识、技能的简单生产者,那样只是培养了一批会说话的工具。教育的最终和最高目的是培养人,塑造具有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人。于是,儿童的“主体性”又被进一步表述为“以儿童为本”,即“儿童本位”主义。“儿童本位”主义的内涵包括如下几方面:首先,儿童有着自己的身心发展规律,中小学教育要“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其次,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的潜能和个性差异,中小学教育要鼓励学生“有个性地学习”“发现和发展多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等。这是每一位中小学教育工作者首先要确立的教育观念,是我们规划、设计教学的基础和出发点。
重新定义“教”与“学”
在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观念指引下,我们需要重新定义教学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教”与“学”。
在传统的教学观念中,教与学被分割为不同的两个过程,学生有学习的方法,教师有教学的方法,教师的教对学生的学有指导作用。但是在以儿童为本,以发展学生全面人格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教与学的内涵和关系正在悄然地发生着变化。即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是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二者指向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积极人格的培养。教师的“教”是通过学生的“学”发挥作用,教师只是施加影响,而这个影响要真正产生作用需要通过学生的“学”内化。
具体来说,知识并非是由教师传授给学生而获得的,而是学生在所处的社会背景中,通过教师、父母、同伴等人的帮助,利用教材等学习材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的。可以说,学习的过程就是意义建构的过程。因此,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强调在学习过程中重视“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这四大要素。“情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处的环境。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因此,在课堂教学时,教师要创设有利于学生建构知识的情境。这就要求教师精心准备教学设计,不仅要考虑教学目标,更要创设有利于学生建构意义的问题情境,通过问题情境点燃学生思维的火花,使学生主动学习和探究知识。“协作”:学习过程中离不开协作,可以说,协作贯穿整个学习过程。协作对搜集、分析学习资料、提出和验证假设、评价学习成果和知识的构建具有重要的作用。“会话”:学习过程本身就是会话的过程,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学生和教材之间都是会话的过程,可见,会话是实现学习目的的重要手段之一。“意义建构”就是指学习过程的最终目的。帮助学生建构意义,其实质就是帮助学生较深刻地了解和掌握所学内容。学生获取知识的多少,不在于学生的记忆和背诵能力,而是其依据自身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的能力。
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身的教学理念,树立以儿童为本的教育观,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新的方式来重构教育教学,在教学设计中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位,通过学生的“学”来实现教师的“教”。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布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