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荣誉评选制度须彰显专业性
2019-11-24牛楠森
教育·综合视线 2019年10期
牛楠森
当前我国教师荣誉评选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其他政府部门、媒体共同举办,于评选当年設立层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具体执行机构置于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的对应组织。这种方式使得教师荣誉评选工作表现出临时性、兼职性的特征,虽然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评选工作,但却难以保障“做好”评选工作。
评选主体是评选活动质量的保障。建议可由国家立法机关组织,将教师荣誉评选工作专门化、实体化,成立专门、专业、专职的“全国教师荣誉评选组织”,吸纳专业协会、历届获誉教师,并赋予同行教师、学生及家长评选之前、评选之中的话语权,而非仅仅具有公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