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下关于排课选课工作的思考
2019-11-24蓝婵婷黄丽华叶世平
蓝婵婷 黄丽华 叶世平
【摘要】学分制体现的是“以学生的需求为中心”“以学生的选课为导向”的教育理念,排课选课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选课和学习效果,也是学分制得以实现的基础。因此,探讨高校实行学分制后排课选课工作的转变以及如何应对这些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选课;排课;学分制
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取得学位的标准)、以选课制为基础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区别于规定学习年限和统一的必修课来衡量学习总量的学年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5年开始实行学分制,采用3-7年的弹性学制,学生修读完专业计划要求的各类别总学分即可申请毕业。为了能充分保障学生的自由选择权,让学生从被动的教育接受者变成主动参与者,学校让学生除了能选择毕业的年限、选择修读的课程、选择课程的修读学期,还可以选择课程的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因此,学分制势必会给排课选课工作带来重大改变。
以下笔者从学校实行学分制后给排课选课工作带来的转变进行介绍和思考。
一、排课工作
学年制是给学生固定安排课程,课程的教学班数量、教学班的学生人数、课程的上课时间、课程的上课教师由学校安排好再公布给学生;学生按照学校安排的课程上课,只是被动的教育接受者。与学年制不同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自由选择权,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学分制的排课就必须在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开设课程和教学班。因此,学分制下的排课工作存在以下不同之处。
第一,课程开设的数量增多。学分制下,为了保障学生的自由选择权,学校逐步增加了课程的开设数量,从原学年制下每学期开设500多门课程到现在每学期开设700多门课,并且开课数量仍在逐步增加中。
第二,课程结构发生改变,可选修的课程比例增加。专业选修课开设的课程数量增加,毕业学分要求20~30学分,部分专业开设可选修的课程学分达到50学分,甚至更高。通识教育的必修课程也采用课程组的形式,學生可以在每个课程组自由选修一门课程。
第三,课程教学班数量增加。为了让学生能选到课,选好课,课程的教学班数量也从原来学年制的每学期1000多个增加到现在的每学期2000多个。
第四,课程教学班安排的难度增大。学分制下,学校从主动给学生安排课程的模式转变成“以学生选课为导向”的模式。每门课程有多少学生会选课,每位任课教师教授的课程会有多少学生选课,甚至每个上课时间的教学班有多少学生选课等数据都是不确定的,难以实现最优的课程教学班安排。
第五,课程冲突的可能性增加。学年制下,学校按行政班给学生安排课程,排课时可排查冲突。学分制下,学校负责安排课程和教学班,让每位学生自由选择,所以排课时难以排查课程的冲突,往往在学生选课时才能发现。
从学年制到学分制的转化,只是“在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之间寻找某个最佳结合点,从而实现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效益”[2]。因此,在教师资源和教室资源都有限的情况下,合理排课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尽量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又要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3]。在学校三年多的学分制运行摸索下,排课主要遵守以下几项规则。
第一,排课前增加学生选课意向调查环节。学生的选课人数对课程教学班设置起决定性作用。排课前增加学生选课意向调查环节可预计学生的选课人数,这对选修课程的排课尤为重要。
第二,排课前分析课程的历年跨年级、跨专业选课学生人数,预计本次选课学生人数。公共必修课程如大学英语课程、思想政治类课程选课人数多,跨年级选课对教学班数量设置影响较大。所以,除了考虑本年级修读课程的学生人数,还需要考虑跨年级修读课程的学生(高年级未修读的学生或者低年级提前修读的学生)人数,以决定开设的教学班数量。
第三,全校性选拔学生的政商课程、大学英语英才班等特色课程优先排课,其他课程分散排课。如每个专业的专业课程避开特色课程周一至周五分散排课;思想政治课程、大学英语课程、体育课程等公共课程周一至周五分散排课。争取在有限的教学资源下,既能保障学生选课的自由,又能尽量避免学生选课时课程冲突。
各开课单位按照排课规则完成排课工作后,学校向学生公布预选课表。学生按照学校的选课规定,在预选课前提前做好选课方案。至此,一个学期的排课工作基本完成。
二、选课工作
学年制下,学生只有少量的选修课需要选课甚至不需要选课,因此学校的选课工作比较简单。学分制下,所有课程均需安排学生选课,并且因教学资源有限,不可能每门课程都满足学生的意愿,所以学校要从学生入学开始就要为学生的选课做好准备,并在每个学期选课期间做好指导工作,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的工作。
首先,实行导师制,对学生的选课以至整个大学期间的学业规划进行指导。学分制管理下的学生,在学业规划方面有着更自由的氛围,学生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各不相同,对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自我设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帮助学生设计并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必须实行导师制[4]。学校在学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就为学生选拔导师,并且有导师工作四年制的要求,能够保证导师对学生的全面了解,进而保证在选课、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有效的具体指导。
其次,按照学分制的要求为学生编制和发放《学业指南》。新生入学后,学校为新生统一编制和发放《学业指南》。《学业指南》包括制度篇和课程篇两部分内容:制度篇主要是介绍学分制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学籍管理规定、课程管理规定等;课程篇主要是介绍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如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课程的开设计划、课程的简介、毕业的条件要求等。《学业指南》的发放可以让学生从一入学就可以了解学分制的教育模式以及专业的培养要求,以便学生对学业建立起系统的概念,从而做好大学期间的学业规划。
再次,学校把每个学期选课期间的工作分成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选课阶段,一般为每个学期的后半学期预选下学期课程;第二阶段为退补选阶段,一般为开学的第一、二周试听和退补选当前学期课程。两个阶段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在第一阶段学生预选课程前,各院系教务人员需要组织安排选课宣讲会,向学生宣讲选课事宜,以确保学生合理安排下学期课程计划,做好选课方案,顺利完成选课。学生在做选课方案时也可咨询自己的导师,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安排计划安排自己的学业进度。
预选课期间,学校根据课程开设教学班数量的多少和优先必修课选课的原则来分批开放课程让学生选课:第一批为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课;第二批为公共必修课;第三批为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每个批次的课程预选结束后,课程的开课单位需要查看课程的选课情况,根据课程的选课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对选课人数过少、未达到选课人数下限的教学班决定是否取消开课;对学生因选课人数已达上限无法选到该教学班的课程决定是否调整人数上限或者增开同一上课时间的教学班或者把学生调整到其他上课时间不冲突的教学班。调整结束后向学生公布预选结束后的开课课表,学生可自行在教务系统查看自己的预选课表。
第二,在第二阶段的退补选期间,对试听不满意的课程,学生可以在教务系统自由退选、补选其他选课人数未达上限的课程。试听和退补选課程结束后,开课单位同样对因选课人数过少、未达到选课人数下限的教学班决定是否取消开课;对学生因选课人数已达上限无法选到该教学班的课程决定该教学班是否调整人数上限,或者增开同一上课时间的教学班,或者把学生调整到其他上课时间不冲突的教学班。课程调整结束后向学生公布本学期开课的最终课表,学生可在教务系统查看自己的最终选课课表。
两个阶段工作结束后,一个学期的选课工作基本完成。
综上所述,学分制对教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排课选课工作更加复杂和烦琐。只有更新以往的教学管理观念,从推进学分制以选课制为基础的角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探索创新的教学管理模式、体系和方法,才能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潘秀珍.中国高校学分制的历史、现状和未来[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01.
[2]薛成龙,邬大光.论学分制的本质与功能——兼论学分制与教学资源配置的相关性[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03):138-156.
[3]刘冰,姚远,张海生,等.高校学分制下排课及选课工作探析[J].学周刊(A版),2014(05):17-18.
[4]钟金霞.我国高校学分制改革的政策分析及思考[D].长沙: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