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矛盾:问题哲学及其前沿问题
2019-11-19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哲学研究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发挥了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先导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哲学也进入了自身改革的时代。一方面,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科学性、完备性研究不断进行深入探讨;另一方面,“部门哲学”或“应用哲学”研究蓬勃兴起。我国的问题哲学研究,正是在这个进程中发展起来的。
本文梳理问题哲学研究的演进,对我国开展的问题哲学研究作出辨析,并在此基础上阐述问题哲学的理论前沿问题。
问题哲学研究的演进
20世纪以来,对“问题”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和机制首先作出较深入和系统的思考的,当推实用主义学派的哲学家杜威。而波普尔则是对“问题”理论研究最有影响的哲学家,20世纪50年代以后,他的工作使得科学界和哲学界摈弃了“科学研究始于观察”的传统观念,并普遍地接受了“科学研究始于问题”的新观念。波普尔提出:“应当把科学设想为从问题到问题的不断进步——从问题到愈来愈深刻的问题”,“科学和知识的增长永远始于问题,终于问题——愈来愈深化的问题,愈来愈能启发新问题的问题”。
1977年,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种新的科学增长论》一书中写道:“科学的主旨在于解决问题。这一观点虽然显得平淡无奇,但很少有人对之进行详细的探讨。问题可划分成哪几类?是什么决定着一个问题比另一个问题更重要?如何确定问题解答的合适性?非科学问题和科学问题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详加探讨。”一经对“问题”提问,即进行“元问题”研究,也就进入了问题哲学研究领域。1987年,在莫斯科召开的第八届国际逻辑、科学方法论和科学哲学大会上,一些学者提出了建立“问题学”的任务。我国学者林定夷就是创建“问题学”的先行者之一。
1990年,林定夷在《哲学研究》上发表了直接打出“问题学”旗号的论文《问题学之探究与“问题”的定义》。1992—1994年,他完成“中华社会科学学术基金课题”“问题与科学研究——问题学之探究”,结项成果经进一步完善后于2006年出版。此后,2009年出版《科学哲学——以问题为导向的科学方法论导论》,2016年出版《问题学之探究》。后者试图以较简要的方式阐述作者长期探索并认为有望成为科学哲学的一门新的分支学科的“问题学”理论。
2003年,晏辉发表论文《哲学问题与问题哲学——论一种可能的哲学观》,主张一种问题式的哲学致思路径。该文强调:哲学是研究问题的,而就问题的性质而言,有真问题和假问题;真问题中有根本问题、核心问题;有些问题为特定时代所独有,有些问题为几个时代甚至整个人类社会所共有。哲学作为一种理论自觉,由其使命和品格决定,它理应关注人类生活中的真问题、核心问题或根本问题;问题哲学应成为哲学发展的主流形态。
2005年,张掌然在其博士论文“问题论”的基础上出版《问题的哲学研究》一书;提出问题的哲学研究是一种元问题研究,是一种关于问题的方法论研究。该书由“问题的心理学研究”“问题的语言—逻辑研究”“问题的科学哲学研究”“问题的技术哲学研究”“问题的一般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问题观”“问题是什么”“问题的结构”“问题的基本特征”“问题的基本功能”“问题的发现”“问题的评价”“问题的选择”“问题的解决”共十四章组成。
2006年初,《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编发了陈先达的论文《哲学中的问题与问题中的哲学》;同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杂志与《学术界》杂志共同召开了“当前哲学研究的问题学术研讨会”,倡导以哲学的方式思考重大的时代性问题和中国发展问题,以自觉的问题研究推进哲学的创新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和第6期以“当代哲学研究的前沿问题”为题推出了参加会议的学者衣俊卿、孙周兴、景海峰、甘绍平、俞吾金、郭贵春、任平、欧阳康、冯平、鞠实儿等人的10篇文章,主要是对各自研究领域的问题、思考路径、未来前景的深入思考和进一步探讨。其中,衣俊卿的论文为《哲学问题与问题哲学》。衣俊卿说:使用“哲学问题”和“问题哲学”两个概念,来分别表达社会转型期哲学研究的问题的两个基本维度。前者指涉哲学研究的对象和主题,后者指涉哲学研究的方式和范式。前者的问题是哲学研究面临的问题,后者的问题是哲学自身的问题。当一种哲学在转变的社会历史时期和文明时期,不能捕捉新的哲学问题,不能确立新的哲学主题,它无疑会落伍;当一种哲学在转变的社会历史时期和文明时期,依旧用不变的研究方法和范式来把握新的哲学问题和哲学主题,它就成了一种“问题哲学”,其自身必须成为哲学反思和批判的对象。
2012年,田丰、成龙、冯立鳌出版著作《问题的哲学——人生的困惑及其破解理路的探索》。该书指出:问题观是一种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哲学本质上是实践哲学、反思哲学、批判哲学。该书不仅探讨了问题与时代、认识、评价的关系,而且还深入研究了问题与生活、文化、能力乃至人生等多方面的关系,力图为人们提供发现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的指南和钥匙。
2014年,左亚文分别与韩美群、汤玉红合作发表论文《从元哲学到问题哲学》《再论问题与问题哲学》。前文指出:从元哲学经部门哲学再到问题哲学,是迄今为止哲学发展的一条基本轨迹;哲学意义上的问题是指事物内在矛盾的外在显现和表征,真正的问题哲学是指那些渗透在具体事物之中且与人的精神本质相关联的普遍性问题;探讨问题哲学不是通过所谓的举例或活用哲学来应证某种先验的原理和观点,而是运用批判的非常规的方式来积极关注和深入透析社会生活中那些具有哲学意义的问题。后文指出:问题哲学不同于具体问题,它力图在众多具体问题中寻找那些实证科学无法实证而又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问题哲学的推进必须以本体哲学为指导寻找感兴趣的切入点提炼问题哲学,并且结合当今中国实际来进行合理的问题定位。
2016—2017年,马雷发表论文《论 “问题导向” 的科学哲学》,并与幸小勤合作发表论文《“问题”理论研究及其未来走向》,两篇文章阐明了一部科学哲学史就是一部以问题为导向的对科学知识的增长和进步进行探讨的历史。
从以上对问题哲学研究的梳理可见:“问题哲学”一词指称的对象,在我国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认识。当前,主要有两种不同观点:其一是把问题哲学视为一种专门研究“元问题”(问题的共性)的哲学;其二是把问题哲学视为一种“强调以问题导向”“主张问题式的哲学致思路径”的哲学研究。它们的共同之处,当以“部门哲学”来关联。林定夷、张掌然致力的“问题学”“问题哲学”是对“元问题”的研究,本质上是致力于“部门哲学”研究;而“部门哲学”的研究则直接体现和践行着“强调以问题导向”“主张问题式的哲学致思路径”的哲学观。在部门哲学发展起来后,哲学还要进一步研究经济、管理、艺术等更为专门领域中具有哲学意义的普遍性问题,这就产生着更具体、更深入的“问题哲学”:它在众多具体问题中所寻找的是那些实证科学无法实证而又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如哈贝马斯提出的话语伦理学、交往活动中的语言行为理论,利奥塔关于高科技社会中的知识状况的思想等,这些思想理论实际上开辟了许多哲学研究的新领域。林定夷、张掌然等致力的“元问题”研究得出的一般规律,对具体的问题哲学研究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乃至指导意义;而具体的问题哲学研究及其取得的成果,又将反过来为“元问题”研究的丰富和发展提供“养分”或“新经验材料”。
当前问题哲学的理论前沿问题
前沿问题,是指能够对某个学科、某个方面的理论与实践产生重大影响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当前,“如何正确把握问题与矛盾的关系”理应成为问题哲学研究的理论前沿问题,这不仅因为它是问题哲学的基础问题,而且因为它在问题哲学的倡导者、创建者那里是存在巨大分歧的问题。其中关涉到波普尔的问题哲学思想及其对辩证矛盾的批判,关涉到如何科学地把握辩证唯物主义有别于黑格尔哲学的辩证矛盾观。
对于问题与矛盾的关系,林定夷指出:人们“常常引用源自毛泽东的所谓‘经典的’说法‘问题就是矛盾’或‘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但这种说法实在过于含糊而不确切。……真正地说来,辩证法的矛盾并不构成问题。逻辑矛盾才构成问题,虽然,‘问题’并不仅仅是由逻辑矛盾构成的”。他写道:“这里的‘矛盾’是指什么意义下的‘矛盾’呢?如果是指形式逻辑意义下的矛盾,那么虽然它有许多合理性,但却失之过窄。……如果这是辩证法意义下的‘矛盾’,那么,‘问题就是矛盾’或‘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这样的命题就不但真正地含糊,而且很不确切了。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下,有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之分。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辩证法’,它无所谓‘正确’与‘错误’之分,也无所谓‘问题’可言。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可以赋予逻辑上的真值(真或假)。如果它正确地反映了客观辩证法,那么它就是真的;如果它没有正确地反映客观辩证法,而是虚构了自然界并不存在的某种‘辩证关系’,那么它就是假的。客观世界中到处存在着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排斥的对立倾向,这是客观矛盾。……当我们认识到一个真实的辩证法矛盾,就意味着我们认识到了一种真理……所以,真正地说来,辩证法的矛盾并不构成问题。逻辑矛盾才构成问题,虽然,‘问题’并不仅仅是由逻辑矛盾构成的。”
对于张掌然而言,问题刻画的是认识主体、认识客体和环境三者之间的一种关系,是认知主体对实质矛盾的一种反映和加工。张掌然说,实质矛盾即辩证矛盾,“是问题的本体论根据和根源。问题是这类矛盾在认知主体头脑中的反映。问题是认知主体对矛盾进行反映加工之后形成的。如果实质矛盾没有反映到认知主体的头脑中,那么它就不成其为问题。……实质矛盾和问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解决一个真问题与解决它所反映的那个实质矛盾基本上是一致的,即解决一个真问题意味着解决了一个实质矛盾,差别在于,前者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解决,而后者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解决。而解决一个假问题并不意味着它所(歪曲)反映的那个实质矛盾的解决。换言之,解决一个假问题与解决一个实质矛盾是不一致的”。
陈先达提出:“问题并不直接存在于对象之中,而是存在于研究对象的主体的意识之中……问题是对客观矛盾的理性把握。”他还写道:“要把客观矛盾变为主体意识中的问题,需要哲学思维,善于捕捉问题,善于提出问题,即善于把客观现实的矛盾变为主观意识中的问题,并从现实的问题中揭示它的哲学蕴涵,这本身就是一种哲学研究过程。否则,即使面对同一现实矛盾,也并不意味着在主体意识中能形成同样的问题。因为只有真正理解现实的矛盾所在才构成问题。”
把张掌然“问题是认知主体对实质矛盾的一种反映和加工”、陈先达“问题是对客观矛盾的理性把握”的认识,与林定夷“辩证法的矛盾并不构成问题”的认识相关联,人们不难看到其间存在的巨大差异。林定夷认为“可以把‘问题’概念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定义为:某个给定的智能活动过程的当前状态与智能主体所要求的目标状态之间的差距。相应地,可以把‘问题求解’定义为:设法消除给定的智能活动过程的当前状态与智能主体所要求的目标状态之间的差距”。这是与波普尔的理论正向关联的,是对其观点的丰富与发展。
2014年,张掌然与张欲晓合作发表论文《毛泽东和波普尔问题观的比较研究》,文中没有论及毛泽东与波普尔在“问题与矛盾的关系”方面的根本对立。然而,众所周知,波普尔在《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一书的《辩证法是什么》一文(该文1937年曾宣讲,首次发表于1940年)中责难辩证法,认为矛盾学说“必然导致科学的瓦解、批判的瓦解、理性的瓦解”。
波普尔对辩证矛盾进行的激烈批判,尽管存在着诸多不当之处,然而,波普尔毕竟是提出了“表达物理过程不能违反形式逻辑的矛盾律”这个重要问题。波普尔之所以反对“辩证矛盾”,正是认为承认“辩证矛盾”就将放弃“表达物理过程不能违反形式逻辑的矛盾律”的原则,使“科学理论的纠错机制”失效。而为许多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家所继承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采纳“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所做出的论断——“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既在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这种矛盾的连续产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确确实实地违反了形式逻辑的矛盾律。
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发展史中,由恩格斯采纳“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而造成的辩证矛盾与形式逻辑矛盾律的对立,后经列宁、毛泽东而得到进一步强化。1937年,毛泽东在延安抗大作哲学讲演写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中指出:“资产阶级理论家之拼命的攻击,总想推翻恩格斯这个‘运动即矛盾’的定律,举起了他们的反驳,并且搬出了下述的理由。他们说:实在世界中事物的运动,是在各个不同的瞬间,经过各个不同的空间点,当事物处于某一点时,它就占据那一点,到另一点时,又占据另一点。……列宁指出这种说法的全部荒谬性。”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苏联与东欧哲学界曾经围绕“机械/位移运动的矛盾表述”展开了声势浩大、旷日持久的大争论,其核心问题是“表达机械/位移运动的辩证矛盾是否应该违反形式逻辑的规律”。原捷克斯洛伐克哲学家A·柯尔曼说,他之所以公开指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这个“错误”,是因为他与西方唯心主义者进行过不少论战,这些人一直都死抓住这个错误不放。这些争论,对我国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机械/位移运动的哲学表述等问题的讨论,也有着比较重要的影响。随着讨论的深入,我国哲学界取得了新认识:相对论的建立已经否定了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的合理性;并且,相继阐明了黑格尔的运动命题是依据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进而把空间说成是“己外存在”的肯定形式,把时间说成是“己外存在”的否定形式,运用独特的“辩证三段式”,即正题、反题、合题的形式,通过“空间”“时间”这两个概念的不同含义随意过渡而提出来的。
这些争论与研究成果,已经影响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改革。具有权威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已把“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清理出局,并且把恩格斯对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作出的“重要论断”——“既然简单的机械的位移本身已经包含着矛盾,那么物质的更高级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及其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搁置起来。当然,绝不能因为恩格斯对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作出的“重要论断”与“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在历史上有关联而被当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搁置起来,就说恩格斯关于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的“重要论断”的科学性与权威性被否定。换言之,如果“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被清理出局的同时,恩格斯关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的“重要论断”也被淡出,这就重蹈了“在倒洗澡水的同时,把孩子也倒掉了”的覆辙。为此,“‘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被清理出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后,辩证唯物主义对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应该怎样论述”理应成为问题哲学研究的又一个理论前沿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体系的科学性和完备性问题,关系到如何正确地坚持、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笔者认为,恩格斯的“重要论断”被当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搁置起来”,仅仅是发展中的权宜之计。理由很简单:只要我们是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们就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客观性与普遍性原理;而依据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客观性与普遍性原理,机械/位移运动必然存在辩证矛盾,尽管不是黑格尔表达的那种矛盾。同时,只要坚持“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坚持“较低级的运动形式构成较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的运动形式包含着低级的运动形式”这些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恩格斯对“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所作出的“重要论断”就是最根本的、最深刻的、最恰当的。因此,我们需要重新研究恩格斯对机械/位移运动的辩证思想,实现辩证唯物主义对机械/位移运动及其基本矛盾的重新表述;重新使恩格斯的“重要论断”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使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体系的科学性、完备性建设得以推进。
“如何正确把握问题与矛盾的关系”与“‘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被清理出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后,辩证唯物主义对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应该怎样论述”,成为问题哲学研究的两个理论前沿问题。这两个问题既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又是相互联系、彼此制约的。相对独立性表现在:前者是致力于“元问题”(问题的共性)研究、构建问题的方法论研究体系、作为“部门哲学”的“问题哲学”的前沿问题;后者是“强调以问题导向”“主张问题式的哲学致思路径”的“问题哲学”研究的前沿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及我国一般哲学理论(元哲学、“第一哲学”)研究的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两者相互联系、彼此制约,表现在:它们都涉及到“波普尔的问题哲学思想及其对辩证矛盾的批判”,都涉及到“如何科学地把握辩证唯物主义有别于黑格尔哲学的辩证矛盾观”。一方面,被尊为问题哲学鼻祖的波普尔在《辩证法是什么》一文中对“辩证矛盾”进行了激烈的批判,这种批判引起了中外哲学界长期的争论,论辩各方都有道理、各不相让。而波普尔对“辩证矛盾”的批判,本质上是对“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这类放弃“表达物理过程不能违反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原则的思潮的批判。另一方面,毛泽东的“问题即矛盾”“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命题出自他1942年的《反对党八股》一文,这些命题是与其1937年写作的《矛盾论》的“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相统一的;而后者的提出,如前所述,又是毛泽东继承列宁的观点、肯定“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的正确性所为。笔者认为,对于前一个问题,重点应是消解横亘在问题哲学的倡导者、创建者之间的问题和矛盾,尤其是直面波普尔对辩证法的责难,阐明波普尔观点的得失。对于后一个问题,必须既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坚持“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强调恩格斯对“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作出的“重要论断”是本质的、深刻的、深入人心的,是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需要坚持、发扬光大的;同时,又承认“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必须抛弃。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在深入研究哲学史与科学史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正确的位移运动命题,实现对外部世界客观存在的位移运动的正确理解与表达;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位移运动的基本矛盾,重塑恩格斯对“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论述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笔者认为,在“当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把‘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清理出局的同时,也把恩格斯对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作出的‘重要论断’搁置起来”的景况下,如果孤立地解决前一问题,只会陷入无谓的纷争,只会把事情搞得越来越混乱和越来越复杂。相反,把两个问题有效地关联起来,在解决后一问题的基础上,可望有效地解决前一问题。
当我们摆脱“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的束缚,认真反思进而更深刻地认识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相关概念逻辑,重构辩证唯物主义对位移运动基本矛盾的认识,就会对“问题即矛盾”或“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毛泽东)、“问题是对客观矛盾的理性把握”(陈先达)、“问题是认知主体对实质矛盾的一种反映和加工”(张掌然)做出更加深入和具体的界说;从而消解横亘在问题哲学的倡导者、创建者之间的问题和矛盾。因此,解决全部问题必须建立在以下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地、正确地看待波普尔对辩证矛盾的批判与争论,科学地、正确地总结黑格尔的位移运动矛盾表述的来源与终结,科学地、正确地研究和发掘恩格斯对机械/位移运动的辩证思想,科学地、正确地重构辩证唯物主义对机械/位移运动及其基本矛盾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