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空心村”问题改造探讨
2019-11-14聂雅庆刘财安万静
聂雅庆 刘财安 万静
【摘要】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吹响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号角。中国乡村延续了五千年的中华文明,是中华文化传播的有形物证和稳定载体,是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发生地,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自信之根、复兴之本。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面貌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很多村庄却不同程度地出现“村中心衰败、村外围无序”的现象,影响着乡村整体发展。可以说,“空心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一个时代课题。
【关键词】乡村振兴;“空心村”;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19)13-0028-03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回顾乡村改革发展历史,我们会发现,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工作。1978年,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征程。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40年来,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在发展的同时,农村的“空心化”问题不同程度地出现,导致“内空外扩”现象,严重制约农村的发展。
下面以江西省丰城市新溪口村改造实践为切入点,探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空心村”改造遇到的困难及解决的办法。
一、“空心村”改造工作情况——以江西省丰城市新溪口村为例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新溪口村及早部署“空心村”改造工作。在改造进程中,坚持“规划先行,一户一宅,村民自治,联审联批,因地制宜”等原则,整合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
1.政府指导,政策支持
成立由乡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共同組成的“空心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分析、解决“空心村”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对所有住户减免建设规费,只收成本费。同时,对困难村民给予低保,并提供基本居住保障;对购买了地基没钱建房的村民协调银行给予贷款;对孤寡老人由乡敬老院集中赡养。
2.组织牵头,村民自治
由村级组织牵头,村民理事会具体开展“空心村”改造工作。新溪口村在村委会的牵头下,组建规划小组,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改造方案,并张榜公布,让村民了解“空心村”改造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同时,村委会组织村民选举出在村里有威望、能干事的村民代表组成村民理事会,具体负责村里拆房、建房等事宜。
3.批新交旧,分步改造
新溪口村严格按照乡(镇)制定的《“空心村”改造实施意见》,认真执行“一户一宅”标准,建新房必须交旧房,有序地开展改造工作。村与户签订批新交旧协议,新批宅基地限地点、限面积、限时间,宅基地统一由村民理事会分配,先拆旧房的村民,村民理事会先批给其新宅基地,不签订协议的村民,村民理事会暂不给其批新宅基地。
4.扶贫解困,消除阻力
新溪口村以保护村民利益为出发点,集思广益,尽力消除“空心村”改造工作中的阻力。例如,针对部分村民担心拆旧房后没有宅基地建房的疑虑,村干部提议村民理事会收回所有宅基地和耕地,由村集体统一管理,然后重新分配,消除村民的顾虑;针对村里的困难户建房资金紧张,采取免收建房费的方式,鼓励他们拆旧建新。
二、“空心村”改造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空心村”改造认识不到位
农村大多数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经商,长期不在家,留在家的绝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而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青壮年几乎没时间参与家乡的“空心村”改造工作。村里每次开会,几乎都是留在家的老人、妇女去参加,而老人、妇女在自家拆房、建房上话语权很小,再加上老人、妇女的知识文化水平有限,对“空心村”改造工作认识难以到位。
2.“空心村”改造可能引发家族恩怨
有些村自古以来就民风彪悍,封建传统的家族势力依然强烈存在,平常村里的大事小事都可能会出现家族势力大的村民欺负家族势力小的村民,而家族势力小的村民又拉拢其他家族势力小的村民共同对抗家族势力大的村民。在“空心村”改造工作中,有些房屋可能会涉及到不同家族的利益,这就可能导致家族利益分配不均,从而引发家族恩怨爆发,最终影响“空心村”改造工作。
3.“空心村”改造可能引发新的冲突
由于房屋有新有旧,地基有大有小,因此,有的村民会觉得自家被拆除的房子比别人的大,位置也比别人的好,自己吃亏上当了,于是提出各种条件,如提出要位置最好的地基,补偿标准要比别人高,要比别人多得一块宅基地等等。在没有满足其条件的情况下,有些村民往往会采取过激的行为。如有些村的村民对村干部进行人身威胁。更有甚者,以非常手段阻止“空心村”的改造工作。
4.老房子多人共有,难以拆除
农村人口多,特别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多,很多人有五六个甚至七八个兄弟。这导致村里不少老房子为几家几户共用,或是几兄弟共有。有的村民想将老房子留下来给老人住;有的村民想留下来存放老人的棺木;有的村民想将老房子留下来堆放柴草……因此,这种房子只要一家不同意拆除,就很难拆除。
5.村内房屋杂乱无序,难以改造
由于村庄规划落后,村庄内房子杂乱无序,大多数房屋不方不正、不成排成行,很不规则。而且新房与老房混杂在一起,村庄内的道路也是七弯八拐,大小不一。这样的村庄由于房子数量多、新旧不一、大小不一,所以很难从整体上进行拆迁改造。
6.“空心村”改造资金难以筹集
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收购村民的闲置宅基地。结果,要么靠乡(镇)政府垫资,但政府的财力也是有限的;要么以村民理事会的名义去借贷,但谁都不愿承担责任,银行出于自身收益考虑,也不太愿意贷款给村民。因此,筹集资金问题已经成为限制农村“空心村”改造的瓶颈。
三、破解“空心村”改造难题的对策
1.加强宣传,引导村民转变思想观念
宣传与教育相结合。乡镇干部和村干部要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多途径、多渠道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空心村”改造的方针、政策以及“空心村”改造后将给大家带来的实惠。一方面,村民理事会可以利用节假期间,特别是春节前后这段时间,尽可能走村串户地去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空心村”改造的相关政策和事项,要让村民人人知晓、了解,从而尽可能支持工作。另一方面,以“三会一课”的形式组织在外经商务工的党员学习党和政府关于“空心村”改造的方针、政策,并请在外成功人士列席。
思想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乡镇、村委会和村民理事会应该利用村广播、村宣传板等多种载体加强对村民的思想教育,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同时,积极向村民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引导村民逐渐改变封建的、粗暴的、违法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培养村民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引导村民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化解利益纠纷依法,使村民善于、乐于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各种恩怨纠纷,尽快化解家族之间的恩怨,建立和睦、友善、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
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乡村干部应加大对积极支持“空心村”改造工作的村民进行鼓励。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可以利用国家的一些帮扶政策给予适当的资金帮助,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空心村”改造工作;对于积极配合村里“空心村”改造工作,自愿、主动、带头拆除自己老房子的村民,还可以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激发村民对“空心村”改造工作的热情。
2.创新方法,多途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合理估价,妥善处理。在“空心村”改造过程中,乡村干部应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村民的房子进行估价,整个评估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让村民真正了解自己房屋的价格以及定价的标准。然后由村集体统一购买后整体拆除,并将整理出来的土地统一公开对全村村民拍卖,拍卖获得的资金按照之前的相关规定分发。整个过程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帐目要向村民公开。
整体规划,因地制宜。乡村干部应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对村庄建设制定好统一的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建设,不符合村庄规划的任何建筑都不能批准建设,违法、违规建筑物一律强行拆除。对于村内的主干道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根据村庄内房屋间距情况,规划出横、竖主干道。主干道遇到房子能拐弯修建的尽量拐弯,如果不能拐弯,则坚持“能拆附房的则不拆正房,能拆旧房的则不拆新房”的原则进行。同时,要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生态旅游资源。
市场运作,兼顾公平。在“空心村”改造全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所有村民都能了解全过程,特别是资金的获得以及使用情况。在拆房补偿问题上,也要根据房屋的地理位置、新旧、大小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组织全村村民或村民代表投票,以此来决定房子的补偿标准,绝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要让村民享受到“空心村”改造给自己带来的真正实惠。
3.拓展渠道,化解资金筹集难题
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乡(镇)两级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应制定一个“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梯度发展、整体推进”的发展规划,从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分批分量地给各村“输血”,帮助各村推进“空心村”改造。这应该成为农村“空心村”改造资金的主要来源。
银行多发放贷款。市(县)政府应该鼓励银行积极向农村发放贷款,必要时,政府应该为农村建设贷款提供担保或者贴息。银行自身也要积极扩大涉农贷款业务,出台支持“三农”发展的优惠政策,支持“三农”发展。
成功人士主动捐赠。政府应大力鼓励本地成功人士为家乡的建设慷慨捐赠。当地成功人士也应该不忘家乡的养育之恩,积极、主动地回馈家乡,为家乡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之,在推进“空心村”改造进程中,要顺应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本村实际,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居住环境品味和幸福指数,努力使“空心村”改造成果惠及更多村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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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童荣萍.“空心村”现象的科学认识及治理[J].农业经济,2006,(10).
[3]刘洪彪.新农村建设中“空心村”的整治[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7,(9).
【作者简介】聂雅庆,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刘财安,江西省丰城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万静,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講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