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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拉壮丁”之多维省察

2019-11-13潘大礼郭晓庆

江汉论坛 2019年9期
关键词:解放战争国民政府

潘大礼 郭晓庆

摘要: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不顾全国人民和平建国的呼声,坚持独裁,发动内战。社会各界对于国民政府“拉壮丁”的野蛮行径认识深刻。国民政府频繁拉壮丁、不择手段拉壮丁、壮丁成有价商品以及拉壮丁现象遍布国内各地,成为社会各界对拉壮丁的直观印象。国民政府虐待壮丁、引发社会恐慌、贩卖壮丁、制造人间悲剧、加速人口逃亡以及加剧官、兵、民冲突等社会恶果,是社会各界对拉壮丁行为的进一步解读。通过拉壮丁对国民政府的政治腐败、坚持独裁内战的政策进行严厉批判,从而达到社会各界的集体诉求。反观中国共产党的军事动员顺应时代和平潮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由此可见,民心向背成为国共内战胜负与新旧政权更替的根本因素。

关键词:解放战争;国民政府;拉壮丁;多维省察

中图分类号:K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09-0104-07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解放军推翻国民政府的原因有很多,归根结底仍是人心的因素起关键作用。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一文中早已指出:“武器是战争的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决定的因素,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力量对比不但是军力和经济力的对比,而且是人力和人心的对比。军力和经济力是要人去掌握的。”① 徐向前也同样认为:“人心向背的深度和广度,是决定战略进程和战争结局的一个根本因素。”②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指出,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因此决定战局走向的是“人力”和“人心”,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反之亦然。

1933年国民政府兵役制度的颁布,成为政府征兵的重要政策依据。然而,国民政府除了正常的军事动员之外,由于相关政策存在漏洞,再加上国民政府的腐败等各种因素,导致非正常征兵现象层出不穷,拉壮丁开始出现。在全面抗战阶段,“国民政府兵役制的推行枝节横生,弊端迭起”,应征壮丁逃役避役,基层役政人员徇私舞弊,虐待壮丁、买卖壮丁时有出现。③ 由于抗日战争的正义性、紧迫性,暂时遮掩了国民政府拉壮丁的社会负面影响,但是在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拉壮丁打内战的行径引起社会各界的不满,最终形成了代表民众合理呼声的集体诉求。

目前学界有关国共两党的“人力”和“人心”研究关注较多,但主要侧重于军事动员和兵役制度两大方面,依靠的史料也以官方档案、上层人物回忆录为主,对于反映民众心声的社会各界视野下的军事动员则研究较少,恰恰从这个视角出发方能更好地洞察民心走向。④ 本文主要以解放战争时期为阶段,通过考察社会各界对国民政府“拉壮丁”的认知,反观国民政府失去民心和政权垮台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印证中国共产党是如何赢得民心进而建立新政权的。

一、社会各界对国民政府“拉壮丁”的直观印象

抗日战争胜利后不久,蒋介石政权不顾全国人民期盼和平的愿望,不断挑起国共冲突,最终导致全面内战的爆发。当时毛泽东就作出共产党必胜、国民党必败的预测,“蒋介石虽有美国援助,但是人心不顺,士气不高,经济困难。我们虽无外国援助,但是人心归向,士气高涨,经济亦有办法。因此,我们是能够战胜蒋介石的。”⑤ 毛泽东之所以认为“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根本的原因在于国民政府不得民心,典型体现在国民政府征兵不顺,导致社会上“拉壮丁”的现象频发,饱受社会舆论争议。

1. 频繁拉壮丁——“征丁如火如荼”

由于国民党军队在战场上的不断失败,导致正规军数量断崖式下降,为了尽快补充兵员,不仅多次制定并修改兵役法,从制度上保证兵源供给的“合法性”,而且为了强制老百姓当兵,还规定了基层县、乡、保、家的兵额比例和数量。随着战局的不断恶化,除了正规军队随意征兵,就连基层的保安队、警察局也要补充壮丁,征丁次数越来越多。1948年1月27日深夜的无锡地区,县长徐渊若动员全县乡镇保甲长、自卫队、警察等挨户捉丁,因为名额不够,第二天又继续搜捉一夜,“以致人心惶惶,舆论哗然!”⑥ 1949年广东中山地区,“单是专区方面征上前线共三次,还有省保警初每保一兵,大环分五保,负责五名刚办妥,今又奉令两保一兵,至今还未周年,中山已经共征兵五次矣。”⑦一年未满就已征兵五次,民众反感与日俱增。

2. 不择手段拉壮丁——“征兵灾”

因為老百姓主动为国民政府当兵的人数极少,壮丁逃亡十分普遍。为了补充兵员,不仅采取欺骗的方式,“政府最近采用骗术,以达到抓丁的目的”⑧,而且还采取强制手段,见到壮丁随便就拉,以至到了“习以为常,毫不见怪”的程度。⑨ 国民政府各地强拉壮丁的方式主要分两类:软拉和硬拉,当时的《新闻天地》杂志对此作了详细的考察:

软拉壮丁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其一,招募法。用钱收买壮丁当兵,“向壮丁(其实不一定壮,只要是一口丁)说明给若干钱,召去当兵而已。如答允则送至某地,准入不准出,钱找鬼要”。其二,赠饵上钩法。以推荐工作为名诱拐壮丁,“向壮丁伪言介绍工作,或有货在船上请其搬运,先缴力费,壮丁随其上船后,即入牢笼。”其三,坐车钓鱼法。以拉三轮车夫为主要目标,“雇三轮车至某僻静处,车夫索价若干,决不还价,抵目的地时,取出手枪胁迫而去”,该方法为先软后硬。硬拉壮丁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其一,讨债法。“三五猪仔头向壮丁声言索还欠债,推推拉拉呼啸而去。”其二,突击检查法。此法需找一些壮汉以检查身份证为由拉壮丁,“以迅雷手段,检查壮丁身份证,若无则拉之即去,若有则云需另换亦架之而走。”其三,打架法。即所谓碰瓷法,“用力向壮丁一碰,继而大骂丢那妈,壮丁不服,双方开打,拥来大汉数人,拉之而逝。”其四,麻袋装猪法。该法则为公开绑架,“在僻静处,见壮丁独行,以闪电动作,用大麻袋将‘猪仔从头套入,三数猪仔头扛起就走。”⑩ 基本上将国民政府拉壮丁的手段详细地描述出来。

3. 壮丁成为商品——“壮丁市价”

国民政府强制拉壮丁,导致社会民众普遍反感与抵制,为了避免被征,便四处拉关系,花钱运作,找替身上前线,导致壮丁成为一种贩卖商品,价格越涨越高。有打油诗对此作了形象的描述:“警士按户写壮丁,商民一见心内惊。寄语本保责任者,用钱问说是否行?”{11} 将征兵当作一门生意,由此可见国民政府的黑暗和腐败。

至于壮丁价格,各地根据壮丁身体条件、供需矛盾、城乡位置等情况,价格也有区别。例如1947年福建泉州的壮丁价格:“在乡村为一丁百万元,作一次付讫。而城市内则须六七十万元”。{12} 而有的地方壮丁价格高达500万元,“甲:人老珠黄不值钱,年纪轻,毕竟还是值钱的。乙:何以见得?甲:按诸市价,壮丁每名价值五百万元。”{13} 1947年安徽桐城的壮丁价格更加不同,“乡下的壮丁费,每次至少也要二三万元”,而找替身当壮丁价格更高,“出价买去当壮丁的人,价钱是有二百万元,三百万元不等”。{14} 在浙江南部地区半公开贩卖壮丁,“目前价格每名约二百万元。”{15} 由此可见,国民政府对老百姓的剥削无以复加。

4. 拉壮丁现象遍布国内各地——“乱抓壮丁”

至1948年,国民政府日暮途穷,为了尽快补充兵源,象征意义的抽壮丁形式也废弃了,开始在各地乱抓壮丁。1月,徐州市区连续乱抓壮丁十余天,“这一次‘征兵并不按照法定手续办理。既未宣布名额,也不举行抽签。不问免役缓役,也不论弟兄几人,更无所谓是否‘中签,就是不分皂白地乱抓一气。”{16} 2月份的南昌开始“不宁起来”,政府当局不仅动员原本不符合条件的高中生去参军,到了夜间则直接捉拿壮丁,“几个雄赳赳的枪兵会同各保保甲长,挨户捉拿,拿捉停当,即将该批装入预备好的汽车,一直开往不知去向”{17}。同时期青岛市内有武装军人强抓壮丁500余人,“沿途大抓行人,凡青年壮丁,不问青红皂白,均被装上大卡车,载赴码头。”{18} 至6月份青岛乱抓壮丁的现象依旧存在,“被抓壮丁中有山大学生二名、宪兵、海军军官及警察多名,此外人力车夫力夫被抓者甚众”,白天在市区无差别的公开强抓壮丁,使得人人自危、谣言四起,罢工、罢市不断出现,以致有人感叹道:“整个社会因‘戡乱而愈乱”。{19}7月,广州城也公开乱抓壮丁,抓人的对象“起初是抓乡下人,近来连学生亦不能幸免”;抓人的地方“多在长堤、海珠桥和河南一带繁盛的街道上”;抓人的时间“不分昼夜,随时都可以发生”。{20}

二、社会各界对国民政府“拉壮丁”恶果的呈现

1. 虐待壮丁——“叫苦连天”

壮丁在被抓的过程中常被恐吓、捆绑、殴打、杀害等不人道对待,毫无人格尊严。有人感叹道:“各级地方干部,往往亲自破坏政令,把壮丁当作囚犯的罪行宣判,真是令人不敢相信兵役法规是中国政府订的。”{21} 为了惩治逃跑壮丁,不少军官命令下属虐待壮丁,“用绳索以五人相连捆缚,稍一移动,即遭毒打,并以红墨水在每兵背上衣服大书‘兵字,以防潜逃”。{22} 国民政府对壮丁的虐待,成为老百姓不愿主动为国民政府打仗的重要因素。

壮丁被抓之后的待遇也非常差,对此有上海媒体做过相关报道:他们被捉去之后席地而卧在稻草上,每天吃的是六谷粉和山芋块同煮的糊羹,再加上体质虚弱感冒受凉,患病的壮丁日益增多,而“那些不顾人道的任职者,就把大家所有的药物,完全倾倒在一只大锅子里,合并熬煎,然后再一碗一碗分给他们吃。”{23} 结果可想而知,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有民谣为证:“说优待,真优待,七八个人半碗菜,一碗饭细细看,沙子稗子占一半。”{24}

2. 引发社会恐慌——“人心惴惴不安”

国民政府强制征丁,在社会上引起了民众极度恐慌。1946年在上海地区市民一听说政府查户口就已吓的如惊弓之鸟“以致人心不安,社会浮动”{25},乡下百姓更是不安:“日来乡下均人心惶惶,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甚至弄得鬼哭神号,大有惨目伤心之慨”。{26} 1947年的重庆也是如此,“最近方知道政府要征兵了,他们惶恐万分,有的准备搬迁到乡里去,他们以为搬到乡里就可以逃避了”。{27} 1948年天津市公布征兵抽签的消息之后,“人心惴惴不安”,“以致壮丁观望不前”。{28}

对于征丁引发的社会恐慌,有许多民谣给以详细生动的呈现,例如《壮丁愁》:“说起征丁我好愁,保长威武胜王侯;三兄四弟他不征,偏要抽我独丁丁。”{29} 再如《壮丁谣》:“东躲藏,西躲藏,好像是只黄鼠狼,我的天呀,田里的庄家怎么样?夜黑头,要紧防,半夜闯进家,屠夫捆猪羊。”{30} 上述民谣形象呈现了国民政府拉壮丁造成老百姓恐慌的集体记忆。

3. 买卖人口——“贩卖壮丁”

国民政府兵役制度早在抗战时期就已漏洞百出,表面上是征兵,其实已演变成贩卖人口的勾当,更有人认为贩卖壮丁甚于贩卖黑奴、妇女等行为,已成为国民政府的独有现象,“独有贩卖壮丁,倒是中国人的独占事业,非欧美人所得竞争。”{31} 贩卖壮丁主要存在于南方沿海省份,在福建泉州“仍有经营‘人牛公司者,一度禁绝,而今后有蓬勃现象。”{32} 尤其在广东地区贩卖壮丁较为普遍,社会上称之为“贩卖猪仔”。有媒体揭露说:“猪仔头发展到抗战军兴时,更为活跃,因为战时征兵急,而良好的兵役制度又变了质,弄得弊端百出,所以给兵贩子,也就是猪仔头,多了一条财路。”全面内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征兵急如星火,兵役制度的弊端愈加显现,致使“征兵机构平素既未认真执行,今以政府催丁火急,也只有出乎利诱强拉一途,藉此交差,于是猪仔头大显身手。”{33} “猪仔头”甚至公开在广州等市区劫掠成年男子,导致街头巷尾,人人谈“猪”色变。

4. 制造人间惨剧——“家家户户愁壮丁”

国民政府强拉壮丁导致社会悲剧大大增加。1947年在昆明,贫民独生子杨春發被拉壮丁,其母和其妻双双饿死,“军警将杨拉去,结果妻母绝粮,卒至饿死。{34} 1948年徐州“西关有一家,新婚的晚上,新郎被抓去了,新娘跳河自杀。”{35} 在青岛,乱抓壮丁的国民党部队每到一处,“商家闭户,市民四散奔逃,秩序大乱。”以致于严重到市民看到军人就发抖的程度,更不可能去反抗,“孑孑市民,看见军人就发抖,还有哪一个人敢扭‘抓丁份子呢?”{36}在上海,有工厂五人全被吓跑,有一批壮丁集体逃跑最后跳火自杀,还有的被抓壮丁发了疯,“从街首到巷尾,家家户户莫不议论纷纷,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像大难临头似的焦急不安”。{37} 国民政府拉壮丁导致老百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不断出现。

5. 加速人口逃亡——“他们不要瞎子去当兵”

被抓壮丁的惨状加速民众逃亡的数量。1947年在山西和内蒙古等地,因為傅作义部队强拉壮丁导致老百姓纷纷逃亡,仅右玉一县在12月4日至8日,“有商民一千五百名逃离县境。”{38} 1947年在广东汕头,许多壮丁逃亡香港,“在一周之内,为了躲避壮丁而逃往香港的竟有三四千人之多。而他们为了逃亡,没有旅费,竟把妻儿卖了来充旅费;这真可以说是家破人亡了。”{39} 壮丁被抓后,死亡或失联人数极大,存活几率很低。例如出川壮丁三百余万,回川者仅万余人,1947年四川省参议会议长向傅义在川康联谊社成立大会上发表演说,曾指出:“出川补充壮丁确为三百五十八万人,编余人数极众,而得返四川者为数仅万余人,其他的都流亡于京沪一带。”{40} 很多不愿逃跑的壮丁,为免遭征用,往往采取自残的方式逃避,将眼睛弄瞎是较为常见的手段,因为“他们不要瞎子去当兵”。

6. 官、兵、民冲突加剧——“一片反战声”

由于国民政府拉壮丁不得民心,导致社会冲突不断,遭到一片反对之声。首先是采取和平的手段躲避征丁,不少民众采取“合法”的方式防止被拉壮丁。由于国民政府兵役法规定独生子女、未育儿女等壮丁可以依法免征,这给很多人提供了“法理依据”。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伯叔方面无子嗣生育,在它兄弟中择一人过继伯方或叔方,它乃认为独子,更有本人兄弟数人,业已分家,各立门户,因它本人尚未生育儿女,它便认为独子”。{41} 此种情况在社会上普遍存在,某个地区合格免役缓役如有100名,而申请符合条件的老百姓却达到数百人之多。

其次,更多情况下老百姓采取暴力手段抵制征丁。1946年在华中地区,“政府军士兵厌战情绪极浓,每多临阵逃跑或不愿前进”,国民党部队为了强制壮丁打仗采用机枪督战,引发士兵自相残杀,“以数十轻机枪组成,置于前线部队之后,强迫卫锋,阻止败退。结果士兵调转枪头向之射击,互相残杀者达数十名。”{42} 9月在呼和浩特,傅作义部队关闭城门大肆抓捕壮丁,7日,激起众怒,壮丁“将保长杀死。丰镇亦发生打死下乡征兵之傅军二人。”{43} 1947年在上海南汇征丁过程中,引发军民冲突,“农民即起而示威,手持锄头竹杠与军警发生冲突,军警向群众开枪,农民大愤激,一千二百余人举行示威,并企图袭击县府,结果军警开枪,群众死亡数十人,一个青年被捕。”{44} 1948年4月7日,国民党军队某连长带一连士兵在咸阳车站,趁天黑人少之际,抓起西北工学院学生二人,后西工学生多人前来交涉,“不料尚在谈判之时,该连士兵竟向群众开机枪扫射,发弹百余。”{45} 顿时社会秩序大乱,学生纷纷逃命。

三、社会各界对国民政府“拉壮丁”的批判

1. 对国民政府政治腐败的揭露——“何以要征丁?”

国民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在拉壮丁过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尤其以基层官员与土豪劣绅互相勾结为典型表现。吴尚泽曾在四川璧山接龙乡从事农推工作,亲眼目睹很多强拉壮丁的残酷事件,该乡征丁工作人员有时将路过者捆绑,押解到乡公所;有的在结婚之前被捆松乡公所,最后在逃跑时坠江溺亡。乡镇保甲人员与土豪劣绅之所以公开干如此勾当主要是攫取经济利益,“经济上的意外收获,不得不违法拉充额,以应付上司,而利贪污。”吴尚泽进一步指出国民政府基层制度的腐败才是强拉壮丁不断造成人间悲剧的根源,“乡镇保甲制度,实为扰民的基础机构,人民的一切痛苦所由生。现在的乡镇保甲长,虽然是所谓‘民选的,但仍为土豪劣绅所把持,其为害民生,尤有甚于往昔的。而宪政自治单位的县政治机构的腐败,实为乡镇保甲不能健全的主因。县政治机构的腐败,又要归罪于因循苟且,敷衍塞责,贪赃枉法的政治风气。”{46}

在苏州沙溪,当地百姓模仿唐诗《春晓》创作了一首反映国民政府乱抓壮丁的诗:“春眠不觉晓,处处壮丁逃。夜来敲门声,被捉知多少。”反映出老百姓“一份无奈以外,更有反对内战,渴望和平以及对国民党反动政权深恶痛绝的态度,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客观描述。”{47}

有的地方拉壮丁表面上是公平抽签,实际上则弄虚作假,“乡里抽壮丁对外说是用抽签的办法确定,实际上是乡长和一些人秘密商议确定”。{48} “这是一种掩人耳目的形式,实际上凡被应征的壮丁,都是些无权势穷苦的人家。”{49} 国民政府基层官员总会想出非常妥当的方式,不会抽到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弟,“由各保长不动声色地制定两个人,由保内摊出安家费,表面上仍然举行一个抽签的仪式,庶几不负推行政令之责,对人对事均能两全其美,其结果是皆大欢喜。”{50} 时人指出:“国民党政府大小官员,趁征兵压迫劳苦大众,榨取人民血汗,无所不用其极。”{51} 基层政府、乡镇保甲长、土豪劣绅三方互相勾结,强拉壮丁,危害一方。

虽然国民政府也认识到征兵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并时有打击,“最近各地加紧征兵,为防范保甲长,及有关机关对征兵舞弊起见,政府曾申令有舞弊情事发生严刑处分在案。”{52} 例如第二战区司令部曾电令各部队严禁虐待壮丁,“非特影响建军抑且遗讥外邦,殊堪痛惧,希迅即转饬所属对各级接兵干部各须勤加告诫严厉禁止,不得再有以上干犯军法,败坏军誉情事发生为盼。”{53} 但大都流于表面,而至令行禁不止。

与此同时,国民政府官方更多的是对强拉壮丁的行为采取默许和纵容的态度。咸阳地区强拉学生壮丁,后学校罢课,并向西安绥靖公署交涉,但该公署“一面封锁新闻,一面从事拖延”。{54} 在青岛市区,被抓壮丁家属,联合至国民政府十一绥区请愿,绥区政府则坚决否认部队乱抓壮丁,“本区未悉抓丁事,既有此事,定严行查究”。{55} 不仅如此,还找各种借口搪塞,“反谓奸匪造谣,或者说是联勤部失窃,或说是捉拿窃犯,检查身份证等歪曲的解释。”对此表态,民众是反对的,认为:“部队在肘腋之下,乱抓壮丁,当局犹推诿不知,谁能相信?”{56} 老百姓对国民政府逐步失去信心。爱国华侨陈嘉庚曾批判福建地方官员在征丁过程中胡作非为,“这儿的乡保长,偏不听,依然是‘夤夜抓壮丁,‘冒名顶替,‘滥捕没有中签者”。{57}

国民政府拉壮丁给中国人民的身心造成双重伤害,产生的罪恶罄竹难书。有百姓回忆说:“三年的解放战争,蒋介石的八百万军队,之所以顷刻间土崩瓦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民党兵役政策的反动,不得人心,因失道寡助所致。”{58} 国民政府政治的腐败淋漓尽致体现在拉壮丁现象上,基层官员借拉壮丁贪污受贿、以权避役、残害壮丁等行为,进一步加速了国民政府的垮台。

2. 对国民党发动内战的批判——“應先停止征兵征粮表示和平决心”

国民政府强拉壮丁发动内战,引起社会各界的不满和批判。有读者给《风下》杂志写信表达了自己反对抽壮丁的观点,“战争结束,世界和平,各国军民都纷纷复员,为什么我的家乡还实行要抽壮丁呢?”该杂志编辑部明确回信说:抽壮丁的“目的是为了要内战,国民党内的好战份子,他们还是想一党独裁,不要包括各党派的联合政府真正实现,所以他们要打共产党。美国想把中国变成它的殖民地,当然也不希望中国实现民主政治。”{59} 国民政府违背民意打内战,没有人愿意充当炮灰,只得拉壮丁。有民谣对国民政府抓壮丁打内战作了生动刻画:“抗战八年刚大胜,又遇老蒋抓壮丁;白天保长门上要,黑夜‘中央来推门;抓的抓来抢的抢,人财两样都捞光!”{60}

社会各界对于国民党违背民心拉壮丁发动内战理解不了。有成都市民痛苦的反问道:“日本已经投降,为啥子还要抽壮丁呢!”{61} 很多人呼吁国民政府停止拉壮丁,有人批判说:“如果一日不停止拉丁,中国便一日不像一个国家,虽有新的宪法,还是等于无用。”{62} 有人提出质疑:“当局口口声声要安定,要安定社会秩序,现在这个样子,真不知是在‘戡乱还是‘添乱?”{63} 对于广东地区大量壮丁不愿打内战逃亡港澳问题,有人指出:“也该想想人民对政府怎样了呢?家乡的生产将由谁来干呢,似乎不应该怪责老百姓对政府的法令的冷淡”,为了拯救这些逃亡壮丁,促进家园发展,作者进一步呼吁:“我看政府得考虑停止抽丁了,否则人民的怨恨与愤怒,只有与日俱增的!”{64}

社会名人对于国民政府拉壮丁打内战也持批判态度,抗日民族英雄高志航母亲公开号召国民政府空军人员反对内战,“号召政府空军人员立刻退出内战,不要再为统治当局送命。”政府当局禁止记者随军,主要是怕暴露士兵厌战行为。九三学社发表时局声明,要求政府立刻停止内战,褚辅成、王卓然、许德珩等人发表声明,“任何一隅的内战,皆为违反民意”,要求政府立刻停止内战,停止征粮征兵。{65}

四、结语

解放战争是国共力量转换的一个分水岭,主要原因不仅是双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实力的对决,更重要的是民心向背。有人指出国民政府坚持内战无意和平是丧失民心的根源:“政府没有和平诚意者居多”,即使不被共产党打败,国民政府一贯独裁专制也长久不下去,“国民党专政二十年,国家成了这种样子,就是不被共党打败,也没有颜面再干下去。”{66} 毛泽东曾一针见血的指出国民政府陷于四分五裂土崩瓦解的绝境,“这种局面,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和国民党长期作孽的结果。”{67}

国民政府征兵不得人心,反观中国共产党的军事动员则深得民心的支持。老百姓眼中的解放军,他们是“国家独立的先锋,是民族自由的前导,也是人类解放的强矛。”{68} 解放军呈现给老百姓的是“真好”、“帮助人们”、“严守纪律”、“有礼貌”、“勇敢”等良好的印象,和国民政府的低劣形象有天壤之别。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与遍布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成为获取民心支持的重要保证,“耕者有其田”成为广大老百姓“保田反蒋上前线”的动力来源,使全国人民更明白认识到“人民解放军和他们是怎样的血肉相连,人民解放军的利益就是他们的利益,人民解放军的胜利就是他们的胜利。”{69} 土地改革进一步使中国共产党拥有更加雄厚的群众基础。

翻了身的老百姓深刻懂得,只有拿出自己的力量消灭蒋介石反动派才能解除“三座大山”的压迫,保卫革命成果。老百姓踊跃参加解放军“到前线去立功”就是最直接的表现,各个解放区出现了送丈夫、送儿子上前线的热潮。在冀晋豫解放区,“一个紧接一个,一批紧接一批”掀起群众性参军热潮,“到五月底的统计,已经有十万人涌进了主力,超过该区扩军预定总数的两倍。”在其他各个解放区也有成千上万的翻身青年参加了解放军,“这种如火如荼的参军运动,不但遍及于各个解放区,而且在苏中蒋后战场也放出了无限的光彩”。广大农民纷纷表示:“共产党帮我们出了气,翻了身,我们一定要保卫胜利果实”。{70} 除了参军作战,老百姓还是运输、救护、供应补给、生产等后勤战线上的主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不仅深受广大国内老百姓支持,海外华人华侨和外国人也给以大力支持和宣传。1947年美国纽约一群华侨曾捐款解放军,“为反对卖国独裁贪污腐化势力,特自动发起募捐慰劝人民解放军两广纵队,计共捐得美金四百四十元。”{71} 这样慰劳解放军的行为在国共内战时期较为常见。外国人认为解放军“爱戴人民,也赢得了民心”,外国记者们的通讯、特稿“对于人民解放军也无不称赞推崇”,评价他们是“真真好而军纪严明的军队”。{72}

国民政府的强制征兵通常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拉壮丁”、“抓壮丁”、“抽壮丁”、“捉壮丁”等,虽然名称不尽相同,但本质是一样的,反映出民众普遍抵制国民政府征丁的思想和不愿意为国民政府打内战的心态。而对于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和平潮流的军事动员,老百姓则发自内心地支持,踊跃参军,自愿当兵,“年轻的参军上前线,年老的动员自己子弟参军上前线”,他们纷纷表示“我要和老蒋拼命去”。{73} 一名亲身经历内战的解放军老兵回忆说:为共产党打仗是“自愿的,一起报名的”,“没有一分钱也愿意打仗,都不怕死,都愿意死”。{74} 从这个层面来看,国民党失去民心导致政府垮台,中国共产党赢得民心建立新政权也就水到渠成。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69页。

② 鲁林、陈德金主编:《红色记忆:中国共产党历史口述实录(1921—1949)》,济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483页。

③ 龚喜林:《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兵役制度研究之回顾及展望》,《军事历史研究》2012年第3期。

④ 学界有关抗战时期国共两党的人力研究,齐武、魏宏运、徐畅等人从基层视角验证中共八路军赢得民心发展壮大的事实。莫子刚、张燕萍、龚喜林、隆鸿昊、兰雪花、柳德军等人从不同内容和不同地区考察了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兵役制度的出台与实施。而在解放战争时期,学界探讨中国共产党军事动员的成果较多,例如李里峰的《土改与参军:理性选择视角的历史考察》(《福建论坛》2007年第11期)、齐小林的《职责与顾虑:华北解放区参军动员中的村干部心态》(《河北学刊》2015年第4期)、王友明的《论老解放区的参军动员——以山东解放区莒南县为个案的分析》(《军事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张学强的《淮海战役期间沂蒙解放区的参军动员》(《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7期)、魏喆的《解放战争时期中共的人力动员研究》(《党史研究与教学》2016年第6期)等,然而对于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的军事动员尤其是“拉壮丁”研究,目前仅有潘瑞英的《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的壮丁征兵制度探析——以绥远为中心的考察》(内蒙古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对绥远地区国民政府壮丁征兵制度进行了考察,还需深入全面探讨。

⑤{67}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87、1411页。

⑥《暂募志愿兵以代壮丁之紧急呼吁》,《苏讯》1948 年第87—88期。

⑦《一年内征兵五次 壮丁多叫苦连天》,《大环月报》1949年(复刊1)第1期。

⑧{27}{38}{40}{61} 《征兵灾!》,《民潮》1947年第5期。

⑨《强拉壮丁犯死罪》,《现代农民》1945 年第8卷第5期。

⑩{33} 罗柏特:《“猪仔头”大闹广州》,《新闻天地》1949年第84期。

{11} 如痴:《打油诗》,《冀光半月刊》1946年第2卷第4期。

{12}{32} 《壮丁市价》,《茶话》1947年第11期。

{13} 东:《壮丁市价》,《论语》1947 年第139期。

{14}{26} 《捉壮丁:孤苦伶仃,买壮丁:二三百万》,《新上海》1947年第68期。

{15} 李振周:《壮丁的市价》,《观察》1947年第3卷第2期。

{16}{35}{63} 苗XX:《徐州乱抓壯丁》,《观察》1948年第4卷第1期。

{17} 凌之上:《南昌乱抓壮丁》,《观察》1948年第4卷第1期。

{18}{55}{56} 郭萍鸣:《青岛乱抓壮丁》,《观察》1948 年第4卷第1期。

{19} 江南燕:《乱抓壮丁》,《时与文》1948年第3卷第10期。

{20} 王兆和:《广州乱抓壮丁》,《观察》1948年第4卷第20期。

{21}{57} 司马大夫:《福州壮丁灾》,《礼拜六》1948年第131期。

{22}{53} 《严禁虐待壮丁·第二战区司令长官司令部亥江务二代电》,《革命政治旬刊》1946年第6卷第1期。

{23} 老丁:《抽壮丁》,《天海》1946年新1期。

{24}{30} 吕怀:《壮丁谣》,《持恒学友》1948 年第4期。

{25} 方秋笔:《上海市的征兵问题》,《申报》1947年5月10日。

{28} 《关于征兵的几点建议》,《天津市周刊》1948 年第6卷第12期。

{29} 吴前仁:《抗战七年归来又要拉壮丁了》,《活路》1946年第1卷第4期。

{31} 采真:《贩卖壮丁》,《礼拜六》1948年第124期。

{34}{44} 《一片反战声》,《民潮》1947年第4期。

{36} 刘培仁:《青岛乱抓壮丁》,《观察》1948年第4卷第18期。

{37} 平:《家家户户愁壮丁》,《青年知识》(重庆)1947年第16期。

{39}{62} 《拉壮丁何时才能够停止》,《现代妇女》1947年第8卷第5期。

{41} 《免缓役申请不明者多》,《针报》1946年第55期。

{42}{43}{65} 《一片反战声》,《民潮》1946年第3期。

{45}{54} 徐平:《把学生抓做壮丁》,《观察》1948年第4卷第9期。

{46} 吴尚泽:《从拉壮丁的故事谈到政治》,《现代农民》1946年第9卷第2期。

{47} 陈秉钧、乐琦:《沙溪民间传说故事》,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123—124页。

{48} 龚金牛编:《从穷孩子到财政厅长》,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49}{58} 政协凤台县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州来古今》1987年第2辑。

{50} 朱伐:《抓壮丁的故事》,《大地》(周报)1948 年第105期。

{51} 政协湘潭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湘潭县文史》1985年第1辑。

{52} 《诱骗案层出不穷 念头转到壮丁身上》,《粤声杂志》1947年第1期。

{59} 施璧钦:《为什么国内还抽壮丁》,《风下》1946年第47期。

{60} 宇生金:《肥乡翻身谣》,《北方杂志》1947年第2卷第1—2期。

{64} 梁琛:《壮丁逃港澳问题》,《中山华侨》1947年第6期。

{66} 壮丁:《政府应先停止征兵征粮表示和平决心》,《现代农民》1949年第12卷第2期。

{68} 道:《老百姓眼里的解放军》,《竹秀园月报》(复兴版)1949年第28期。

{69} 默涵:《人民解放军与土地改革》,《群众》1947年第42期。

{70}{73} 陈凌:《保田·反蒋·上前线:普遍解放区的参军热潮》,《正报》1947年第2卷第3期。

{71} 《慰劳解放军》,《群众》1947年第43期。

{72} 《外国人看“人民解放军”》,《南洋(吧城)》,1949年第44期。

{74} 黄大林,男,90岁,湖北省当阳市坝陵办事处照耀村一组村民,2019年1月28日访谈,访谈人潘大礼。

作者简介:潘大礼,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湖北宜昌,443002;郭晓庆,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责任编辑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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