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党内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局限性
2019-11-13王进芬
摘要:列宁围绕发展党内民主提出的很多观点和进行的实践探索存在种种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他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些认识和探索具有理想化和空想的成分;他提出的一些主张在特定条件下是正确、必要的,但并不具有普适性;他采取的一些反对官僚主义和派别活动的措施由于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只能是“扬汤止沸”;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列宁时期的一些正确决策被束之高阁因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缺乏制度安排,列宁的一些建议没能得到落实。我们应历史辩证地看待列宁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不能以今人的眼光苛求前人,也不能把列宁关于党内民主的认识当成金科玉律,而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对发展党内民主规律的认识。
关键词:列宁;党内民主;局限性
中图分类号:A82;D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09-0051-05
列宁作为俄共(布)的领导人,围绕党内民主问题留下了大量理论思考和精辟论述,并进行了可贵的实践探索。他围绕党内民主问题的许多理论阐释和在实践上进行的很多尝试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史上都是开创性的。但也毋庸讳言,列宁围绕党内民主问题进行的探索还存在种种局限或不足。学界关于列宁对发展党内民主的贡献,研究成果已经比较多,而对列宁党内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局限性则明显关注不够,本文力图对这一问题作初步归纳和分析。
一、列宁的一些认识和实践探索具有理想化和空想成分
列宁围绕党内民主问题进行了宝贵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很多观点即使在今天仍然是我们发展党内民主所应该坚持和遵守的,也有很多探索仍然具有借鉴价值,但他的一些认识和实践探索也存在过于理想化和空想的成分。比如,在建党初期,当党内有人批评实行严格的集中制有可能导致个人集权甚至葬送党的事业,即“如果中央偶然出现一个大权在握的无能的人,那么严格的集中制就很容易断送整个事业”时,列宁提出的预防措施不是如何通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约束权力,而是寄希望于“同志式的影响”,认为“任何章程也不能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只有‘同志式的影响才能防止”。① 这样的认识显然过于理想主义。再比如,列宁晚年针对党的领导体制实际仍然是由1000个党员选出1个代表参加党的代表大会,然后由代表大会选出的19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领导全党,而且在莫斯科主持日常工作的是由中央全会选出的各由5名中央委员组成的所谓“组织局”和“政治局”这样一种地道的“寡头政治”② 状况,提出了扩大中央委员会人数的建议,即把中央委员会的人数增加到几十人到100人,且新增的这一部分人主要是来自普通劳动群众的工农党员而不是長期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人。他这样做的出发点是为了打破原来党内由极少数高层领导人作出重大决定的状况,是为了集思广益以实现党内高层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而且,他之所以主张新增加进来的人主要应是来自基层的工农党员,也是因为他认为工农党员比长期在机关工作的人员更了解工农群众的实际状况和真实诉求,让他们参加到高层决策中来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决策过程中那种拍拍脑门就作出决定的主观臆断,有助于作出更加符合实际的决策。对此,列宁讲得很清楚:“增加中央委员人数的重大好处在于减少中央委员会决策时的个人的、偶然的因素,为决策作更多的准备,更精细地检查在这些会议上作出的所有决定”。③ 但这不过是列宁的美好愿望而已。来自基层的普通工农党员受他们自身的教育水平、工作经历和生活经历所限,在参与重大决策的时候,往往不具备必要的知识水平、管理素质和专业能力。这意味着,即便他们一步登天成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并拥有参与党的高层决策的权利,也很难胜任被赋予的重大政治历史责任,甚至还有可能沦为一种形式上的摆设和附庸。历史发展的残酷现实也充分表明,由于增加中央委员会人数的控制权掌握在书记处和组织局,而这两个机构实际又由斯大林领导和掌控,结果导致列宁试图通过增加中央委员会人数以扩大党内民主的建议最终被斯大林所利用。正是通过安排听命于自己的人成为新增加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斯大林培植和制造出了有利于他的多数,从而在表决时通过少数服从多数达到了排除异己的目的。这里,列宁的建议不仅沦为形式上的民主,而且成为铲除异己的工具。
二、列宁在特定条件下提出的某些正确主张并不具有普适性
作为现实主义政治家,列宁时刻强调,党内民主的实现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为此不惜采取和党内民主精神存在内在冲突的极端措施。比如,在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按照列宁的建议,通过了《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这一决议严格禁止党内一切派别活动,规定中央委员会有权将从事派别活动者开除出党。之所以通过这样一个决议,是因为当时由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战争给生产造成的破坏,经济形势极为糟糕,生活严重困难的工农群众对俄共(布)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情绪,以致全国各地出现了此起彼伏的骚乱,1921年3月发生的喀朗施塔得海军暴动更是喊出了“没有布尔什维克参加的苏维埃”等口号,俄共(布)面临执政以来最严峻的政治危机。这样的情况要求执政的俄共(布)众志成城、共赴难关,但党内当时却因为在工会等问题上意见不同而在全党范围内爆发了大规模的激烈争论乃至出现了严重的派别活动倾向。毫无疑问,在这样的条件下,通过严格禁止党内派别活动的决议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因为,派别斗争不仅给党的团结统一造成严重损害,也不利于集中精力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克服所面临的严重危机。如果对党内派别活动视而不见、任其发展,就有失去政权的危险。但问题是,在危机过去以后和在党内政治生活步入正轨的情况下,还要不要再继续实行这一规定?是不是应该把这一特殊历史情况下的决议绝对化?毕竟,对党内派别活动采取开除出党这一组织措施和发展党内民主存在着内在的冲突。而且,由于党员的认识水平、工作经历、生活经历不同,党内在一些问题上产生不同意见甚至发生激烈冲突都是难以避免的,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如何界定什么是正常的不同意见分歧之间的自由民主争论和什么是派别活动,非常难以把握。从这种意义上说,尽管《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就党当时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来说非常必要,且客观上也有力地保证了党的统一,从而为党克服严重的经济政治危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但这一决议的通过无疑也开创了党内有不同意见就是分裂党的先例。如果把它绝对化,不仅会严重妨碍党内不同意见的正常交流和自由批评,从而导致党在进行决策时失去集思广益的可能,而且有可能异化成党内重权在握的人排斥、打击甚至铲除异己的尚方宝剑。对此,当时在通过这一决议时,党内就有人表达了担忧。如狄拉克在党的十大上的发言中就指出:“我觉得,这里采用了一项不知将来用来反对什么人的规则。……今天我们还不知道这一规则将如何贯彻,将可能出现什么复杂情况。而提出这一规则的同志们认为,它是反对有不同看法的同志的一把利剑。尽管我赞成这一决议,但我感觉到,它也可能被用来针对我们。”④ 从列宁去世后的历史发展来看,这一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通过的决议被斯大林领导下的苏共绝对化地运用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滥用组织手段打压持不同意见的中央委员在随后的苏共党内斗争中俨然成了常态。斯大林正是凭借或滥用这一决议,铲除了以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和布哈林为代表的党内反对派,实现了党的统一,但这种统一却是建立在禁止党内意见分歧和扼杀党内民主的基础上的。列宁时期那种生机勃勃的积极讨论和自由批评,让位给了对上级和高层的言听计从和俯首听命。
三、由于认识上的不到位,列宁采取的一些措施只能是“扬汤止沸”
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共(布)成了执掌国家政权的党。与此相伴随,官僚主义也开始在党内滋长并变得越来越严重。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工农群众对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认同,也使列宁领导的党中央遭到了党内反对派比如“工人民主派”和“民主集中派”的猛烈批评。列宁对官僚主义也非常厌恶,将其看作党的肌体上的有毒脓疮,认为官僚主义如果不根除,必将给党的事业带来致命危害。他一再强调必须同官僚主义作坚决斗争,但却收效甚微,官僚主义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呈现不断扩大和蔓延的态势。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列宁对官僚主义根源的认识没有切中要害,因而也就做不到对症下药。就党和国家机关中为什么会产生官僚主义,列宁主要谈到了三个方面:第一,党和国家机关于缺乏管理人员,很多岗位都是由旧社会的官僚把持着,他们身上带有根深蒂固的官僚主义习气。第二,苏俄的文化建设比较落后,工农群众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缺乏管理国家的知识和能力,这严重制约了苏维埃政权作用的发挥并造成官僚主义死灰复燃。第三,苏俄汪洋大海般的小农经济和小农仍占人口大多数的现实状况也是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农民愈分散,中央机关的官僚主义也就愈难避免。”⑤ 后来,列宁还指出,党和国家机关职能的严重不分也造成官僚主义日益严重。必须承认,列宁的这些分析都是有道理的,但却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和真正切中官僚主义产生的要害,因而也就不可能找到医治党内官僚主义的良方。实际上,无论是当时党内的“工人反对派”,还是“民主集中派”,在对党内日益严重的官僚主义进行猛烈抨击的过程中,都多次向列宁领导的党中央提出,党内的集中制和委派制是导致官僚主义的根源。他们明确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是党内官僚主义的总病根,医治官僚主义这个毒疮的良方就是充分发扬民主,废除集中制和委派制,舍此别无他路。“民主集中派”更是深刻指出,在与官僚主义作斗争这一问题上,最根本的是要废除集中制和任命制,实行民主和选举制度。与此相比,设立监察机关实在只是一个“次要问题”。“从根本上说,问题在于有正确的组织,而完全不在于增设监察机构”⑥。这些认识可谓入木三分,如果权力过度集中的领导体制不改变,即便成立了监督机构,这些机构也只能是装潢门面而已。因为如果监督机构由官僚把持,那么他们就无法在反对官僚主义问题上发挥作用。但遗憾的是,这些正确观点并没有引起列宁领导的党中央的足够重视。在反对官僚主义问题上,由于以列宁为首的党中央的认识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只能采取那些建立监察委员会或工农检察院的措施来治疗官僚主义,其效果也只能是“扬汤止沸”,而不可能是“釜底抽薪”。这也导致列宁晚年勾画的通过把改组后的工农检察院和中央检查委员会结合起来以实现对党的高层权力的监督的美好蓝图化为泡影,而且党的监察机构逐步沦为斯大林清除党内异己的工具,所有这些都不能不说是历史的悲哀。
再比如,在反对党内派别活动这一问题上,应当肯定,在党的十大上,为了克服苏维埃政权面临的严重经济困难和政治危机,针对俄共(布)党内的派别活动倾向,列宁主张采取将从事派别活动的人开除出党这样严格的组织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但也必须指出,单单依靠组织措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不能真正实现党的团结统一。对此,托洛茨基后来明确指出,“单是依靠禁止的方法,不仅没有绝对的保障,而且没有重大的保障,足以使党防止产生思想上和组织上的新派别。”⑦ 而需要指出的是,在反对派别活动问题上,列宁之所以难逃托洛茨基所指出的局限性,正是因为他对派别活动产生的深层原因缺少足够清醒的认识。就党内派别活动的产生,列宁更多的是将其归因于一些人身上的无政府主义,而没有真正认识到党内出现严重派别活动倾向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在于党内民主的严重不足和日益严重的官僚主义,在于党的一些领导机关听不尽党内不同意见,甚至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进行压制和打击从而把他们逼上了派别活动的道路。对此,托洛茨基后来在《给党的会议的信》、《关于党内新老两代的问题》等文章中进行了更为深刻的剖析。他指出,官僚主义是派别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听不进批评,压制不同意见,必然导致党内的不满情绪越来越大。“许多党员由于感觉不到自己是全党工作的积极参加者,由于自己向党提出的问题得不到应有的及时答复,就开始为自己寻找党员独立活动的代替物,即各种小集团和派别。”⑧ 由于认识上的不到位,针对党内的派别活动倾向,列宁除了采取极严厉的组织措施外,没有找到更为有效的办法和措施。
四、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列宁时期的正确决策被束之高阁
在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上,鉴于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实行的“战斗命令制”导致党内民主的严重缺失和党内生活的日益官僚化,俄共(布)在列寧的领导下通过了《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决议,强调“极端集中制”已经不适应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代之以“工人民主制”,以调动全体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决议要求党内从上到下的所有机关废除任命制,实行普选制度、党的各级领导向党员报告工作的制度和监察制度。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正确的决策,也是列宁时期通过的一个发展党内民主以活跃党内政治生活的最好的决议。如果付诸实施,必将极大地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党内充满生机和活力,也必然有助于实现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并对党内高度集中的权力形成有效制约。但在当时,由于党在工会等问题上陷入了无休止的争论,乃至出现了派别活动的倾向和组织分裂的危险,在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列宁又作了一个旨在反对无政府主义倾向和实现党的团结统一的报告并建议大会通过了《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决议规定对党内从事派别活动者可以采取开除出党的严格组织措施。这样一个决议必然会对党内不同意见的自由表达造成严重影响,因为到底什么是党内不同的思想认识,什么是派别活动,并没有明显的界限。但正如前文所言,鉴于俄共(布)当时面临的极为严峻的经济政治形势和党内呈现的严重混乱局面,又必须通过这样一个决议。因而,可以说,正是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导致《关于党的建设问题》这一有利于充分发展党内民主的决议并未受到足够重视,更别说得到贯彻执行了,以致后来苏联共产党的官方教材在提到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时竟没有只言片语提到《关于党的建设问题》这一决议,苏共党内很多人也压根不知道有这个决议。这样,列宁曾经作出的发展党内民主的正确决策也就根本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党内民主严重缺失、党内政治生活日益官僚化的趋势不但没有克服,反而越来越严重。
五、由于缺乏制度安排,列宁的一些建议没能得到落实
列宁去世前,清醒地意识到掌握了绝对权力的斯大林如果不能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就会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后果,并对中央委员会领导核心的几位主要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个人特性表现出极大的忧虑。他深刻认识到党内存在的权力过分集中等突出问题和党的领导制度有关,由衷希望尽早通过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来消除党内隐患。在《给代表大会的信》中,列宁开篇第一句话就是:“我很想建议在这次代表大会上对我们的政治制度作一系列的变动。”⑨ 列宁以这句话来开篇并非偶然,而是基于他对当时权力高度集中的黨和国家领导体制的现实危机感。他强烈地感受到,必须对俄共(布)赖以运转的政治制度进行变革,这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对此,列宁明确指出:“如果我们不实行这种改革……我们的中央委员会就会遭到很大的危险。”⑩ 列宁深知,党的权力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虽然在革命胜利前和战争时期是必要的,但在进入和平的建设时期以后,这种体制的弊端已经表现得十分明显,党内日益严重的各种危机,特别是党的高层出现的集权、分裂的危险,以及党内针对这种高度集中的权力越来越猛烈的批评都表明,这种党和国家机器运转依赖个人(领袖)而不是依靠完善的制度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了。但遗憾的是,此时的他已经病入膏肓,纵有满腔的抱负,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而只能通过给代表大会写信的方式来表达愿望,并没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至于后人会不会认真对待他在信中表达的愿望,则不是他所能左右的了。比如,针对手握重权的斯大林,虽然列宁清醒意识到,一旦他和托洛茨基等党的其他领导人由于性格等原因发生冲突并凭借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将会对党的事业造成难以估量的严重后果,但列宁并没有或来不及通过制度设置有效地约束和防范他,而只是在给代表的信中建议想一个什么办法让斯大林不再担任党的总书记而代之以一位“较为耐心、较为谦恭、较有礼貌、较能关心同志,而较少任性等等”{11} 的人。历史发展表明,由于没有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列宁表达的希望党内高层加强合作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集体领导的愿望非但没有实现,斯大林反而凭借手中的权力把敢对自己持不同意见的政治同伴一个个加以清除,从而走向更加专权独断。这也雄辩地证明:没有制度的保证,不仅美好的愿望不可能实现,反而可能会结出恶的果实。
以上,笔者从五个方面梳理了列宁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对此,我们应以历史辩证的态度加以看待。一方面,要看到列宁时期的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与他所处的历史条件有直接的关系,不能以今人的眼光苛求前人。在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问题上,习近平明确指出:“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放在其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不能离开对历史条件、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和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不能忽略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偶然性的关系。”“不能用今天的时代条件、发展水平、认识水平去衡量和要求前人,不能苛求前人干出只有后人才能干出的业绩来。”{12} 这也是我们今天在评价列宁时期的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时应该坚持的正确态度。比如,在十月革命胜利前和国内战争时期,总的来说,列宁对党内集中的强调明显甚于党内民主。这并非因为列宁不想发展党内民主而对集中情有独钟,而是党所处的险恶的历史环境和所面对的强大的敌人使得党没有充分的发展党内民主的条件。在十月革命胜利前,正如列宁所明确指出的那样,当党所处的是黑暗的沙皇专制和宪兵随时会进行抓捕这样一种缺乏基本政治自由的生存环境的时候,追求什么广泛的民主只能是有害的儿戏。在俄共(布)执政后,苏维埃政权很快又进入残酷的国内战争时期。毋庸置疑,要赢得战争的胜利,严格的集中比宽松的民主更能保证党有效地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战胜国内外敌人。正是基于此,当党内反对派在俄共(布)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批评党内缺少批评的自由时,列宁这样批驳道:“我们处在殊死的内战环境中,一般来讲,不可能有什么广泛的批评自由之类的东西。”{13} 再比如,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主张把从事派别活动的人开除出党的《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虽然和发展党内民主的要求相违背,但在当时如果放任党内无休无止的政治争论,甚至出现派别活动趋势,就不仅会分散党对经济建设的注意力,还会影响党的团结,甚至引起党的分裂,从而威胁到党的执政地位。正是鉴于这种形势,列宁才从根本上改变了他过去一直以来对党内反对派所持的宽容态度。他说:“现在不应该有反对派,现在不是时候!”{14} 可见,列宁禁止党内派别活动的本意并不是要压制党内民主,而是不得已而为之。对此,他说得很清楚:“在新的情况下,在我们面临相当急剧的变革,希望彻底消灭各自为政的情况下,这一条是必要的。”{15} 由此可以说,列宁时期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的某些缺憾和局限与当时的历史条件密切相关,我们不能脱离历史条件以今人的眼光去指责前人。
另一方面,又要看到列宁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也是人类认识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不能把列宁关于党内民主的认识当成金科玉律。由于客观世界的复杂性和人类认识的有限性,人们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掌握不可能一步到位,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对党内民主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同样也是如此。马克思恩格斯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创始人,只是确立了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按民主精神建党的原则,至于各个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如何发展党内民主,特别是对一个在经济文化落后、缺少民主传统的东方大国进行革命和建设的无产阶级政党如何发展党内民主,他们并没有也不可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而且,列宁领导下的俄共(布)所处的环境和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环境又有很大不同,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所遇到的问题也都是陌生的。特别是,列宁时期又大多都是处在进行革命和国内战争的历史环境中,革命胜利后他又患上了严重的中风,这意味着历史没有给他充分的发展党内民主的实践条件,这也使得他对党内民主的认识难免存在种种局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列宁关于党内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就好比一篇文章,只是在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完成了上篇,下篇只是列出了一些构想和提纲,还没有来得及完成。可以想象,如果历史能给列宁更长的时间,他或许就会有更多的发展党内民主的实践探索,从而对发展党内民主也就会有更多的思考和认识。由此,我们也不能把列宁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所有主张绝对化,而必须在实践中结合我们党的自身实际以及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深化对发展党内民主内在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注释:
①《列宁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页。
②{13} 《列宁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7、320页。
③⑨⑩{11} 《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45、341、341、344页。
④ [美]罗伯特·文森特·丹尼尔斯:《革命的良心》,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234页。
⑤{14}{15} 《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2、36、88页。
⑥ 中共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编:《“民主集中派”和“工人反对派”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1页。
⑦⑧ 郑异凡编:《托洛茨基文选》,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85—86、94页。
{12} 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页。
作者简介:王进芬,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西桂林,541004。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