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视角下高职院校教育质量问题研究
2019-11-12刘慧敏张小军
刘慧敏 张小军
[摘要]政府加强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监管具有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快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的作用。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还存在许多问题,基于政府监管视角来看,引发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监管的组织结构缺乏科学性、政府监管机制亟待完善、政府监管的考核标准不够规范。为此,政府监管部门应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健全监管机制、完善考核标准。
[关键词]政府监管;高职院校;教育质量
[作者简介]刘慧敏(1978- ),女,陕西西安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副教授,硕士。(陕西 西安 710054)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20-0067-03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5月3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914所,其中高职高专院校共计1388所。因此,在当下高等教育转型发展阶段,高职院校教育质量提升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监管问题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作为核心的监管主体,应深入思考如何促进高职教育规模扩张与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一、政府加强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监管的作用
1.确保人才培養质量满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近年来,由于国家大力弘扬自主创新、独立研发的政策理念,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逐渐提高,但综合来看,我国的加工制造业仍旧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目前,我国亟待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需要一大批素质高、技术强、经验丰富的应用型人才作为支撑。因此,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我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速度和制造业水平的高低。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高职院校的教学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这就要求政府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监控,确保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适应产业转型的需求。
2.加快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社会、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输送合格技能人才的重任。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都离不开应用型人才的钻研与奋斗。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因此,国家大力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着力提升应用型人才的社会地位。政府相关部门唯有加强有效监管,才能使高职院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将国家的科教兴国战略与实际的人才培养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教育质量,助力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二、政府监管视角下高职院校教育质量问题的生成原因
1.政府监管的组织结构缺乏科学性。政府作为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监管的主体,其组织结构缺乏科学性,不仅会影响教育质量监控的实际成效,还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以及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第一,权力分配不合理。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未能适时推动教育中介组织的建立,这样既无法保障评价工作的客观性,也无法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没有扩大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导致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不高,院校办学经费不足。第二,尽管监管部门的工作出发点是对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进行把关,但由于组织架构不合理,造成行政权力交叉、职责不清晰,导致各类检查和评估过于频繁,高职院校领导层疲于应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院校正常工作的开展。第三,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评价标准不科学,导致监管的结果难以确保客观公正。“公办学校办学基本听命于政府,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绝大部分附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大多数评价活动都是政府自己进行或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这样政府既是办学的主体,又是管理的主体,还是评价的主体,决策、执行、监督一体化,相当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是解说员。这种现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自说自话,缺乏公信力,缺乏说服力,缺乏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难以问责和及时改进,长此以往就陷入僵化固化的泥潭,教育发展失去动力和活力。”①
2.政府监管机制亟待完善。第一,教育质量评估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不熟悉高职院校的日常工作,未能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评价院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第二,财务部门职能发挥不当。例如,对于经费缺口过大的高职院校,部分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未能适当追加财政援助,也未能出台政策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导致院校办学经费不足,影响了院校办学水平提升。第三,信息管理制度和定期审核机制不完善。部分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未能严格审核高职院校的信息数据,对于院校的信息隐瞒和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查处不力。
3.政府监管的考核标准不够规范。当前,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估存在评估体系单一、评估分类不够、评估方法落后等问题,难以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三、政府监管视角下高职院校教育质量问题的应对策略
1.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第一,实现权力的合理分配。权力的高度集中容易滋生腐败,降低办事效率,适度的分权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行政管理。一方面,权力下放的方式不应该是政府监管部门内部权力的再分配,政府监管部门应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高职院校分享权力。为此,教育主管部门应推动教育中介组织的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教育中介组织代为监管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这样既能保障评价工作的客观性,也能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②,从而提高院校的办学积极性。
第二,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近年来,我国政府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作为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原则,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设立减少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各类腐败行为,充分发挥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针对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监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公平现象,可提供投诉和反馈的渠道。此外,政府的教育管理工作应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符合大众的期望和利益。
2.健全监管机制。第一,提高高职院校的准入门槛。提高高职院校的准入门槛不仅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也有利于确保教育质量。
第二,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估机制。首先,政府监管部门要熟悉和了解高职院校的日常工作,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评价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 和办学水平,使得高职院校教育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其次,政府监管部门要激励高职院校积极开展教研工作,不断优化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积极培育教育中介组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教育中介组织应及时与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学生家长进行信息交流,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来促进高职院校提升教学质量。
第四,充分发挥政府财务部门职能。一方面,公益性是教育所具有的一种客观属性,高职院校的收费不能完全由市场调节,而应受到政府宏观调控。政府监管部门应确保高职院校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便于广大社会群体进行监督。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乱收费,会损害学生、家长的利益,不利于高职院校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政府监管部门要完善收费管理体系,对学校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对于经费缺口过大的高职院校,政府不仅要适当追加财政援助,还需出台政策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高职教育领域。
第五,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和定期审核机制。高职院校的信息包括辦学资格、办学内容、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师资队伍水平和财政支出等内容。政府监管部门应严格审核高职院校的信息数据,坚决查处高职院校的信息隐瞒和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布高职院校的相关信息。
3.完善考核标准。政府监管部门应完善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健全分级分类评估体系,以求同存异为核心思想,尊重高职教育规律,推动高职院校特色化和精细化发展,提升我国高职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
政府监管部门应依据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设计教学评估指标。目前的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由政府教育部门主持,但人才需求的主体是企业,因此应将行业企业纳入考核主体之列,鼓励行业企业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质量监测。
[注释]
①俞水,易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中国教育报,2013-12-05(3).
②定军.国务院: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EB/OL].(2014-
02-27)[2018-09-12].http://www.gov.cn/jrzg/2014-02/27/content_
26246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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