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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2019-11-11尚江鑫

卷宗 2019年30期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互联网

尚江鑫

摘 要:21世纪是信息的时代,伴随科学的不断进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不断涌现,人类进入了数字化、网络化的时代,并开启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依托互联网技术,第三方支付冲击了传统面对面交易,打破了空间的距离,加快了商品之间的交换与流通。在其快速发展的背后,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为了规范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监管,首先要明确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在法律上的定性,以法律来有效规制互联网第三方支付行为。为此,本文在界定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由此提出了完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

当支付碰上互联网,必将开启一场变革之旅。目前,互联网第三方支护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要支付方式,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传统的现金支付已“退居二线”,互联网支付无处不在。作为一个为网络交易提供保障的独立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个有盈利潜力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一个起到担保作用的独立机构,相比传统银行业存在本质差异。传统银行只具备资金传递的功能,无法约束、监督交易双方。而第三方支付却能很好地弥补这一缺陷,可以站在一个中立者的角度保证整个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化。

1 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法律性质的界定

为做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监管工作,需在法律上明确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性质,完善法律制度。目前,关于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地位学术界尚未达成定论,目前存在金融机构说与非金融机构说。在金融机构说中,学者陈旭光认为,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不单单有技术方面,还可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学者李伏安也认为,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不仅涵盖支付,还有虚拟银行。为此,部分学者还将其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笔者认为,持银行金融机构说观点的学者,主要是基于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结算业务,但并没有从实质上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货币结算业务进行深入分析。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转移货币资金服务是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主要服务类型,支付结算仍以银行为主,在货币结算过程中,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提供一个支付货币结算的过程,仅仅是负责信息传递,并没有真正地参与支付结算,因此,并不能简单地将其看做是银行金融机构。

针对持非银行金融机构观点的学者,笔者认为,在服务类型中,即便是互联网第三方机构起到了信用担保作用,按照《非金融支付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明确将其界定为非金融机构,在于加强行业规范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程序。但对其设立條件、承担责任并未明确化, 还需另行规定,这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2 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2.1 互联网第三方沉淀资金孳息的利用不充分

支付网关模式下,因用户可直接对接银行,并不会出现沉淀资金问题。因货、款存在不同步现象,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内可逐步出现一大笔留存资金,在《支付机构用户备存金管办法》相关规定中,存款资金也被成为储备资金,是支付平台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关于存款资金的法律性质,目前,主要存在三种理论,即沉淀资金属于电子货币、属于存款、属于保管合同。针对上述三种理论说法,笔者较为赞同第三种保管合同标的物说。法律规定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中国货币,在法律上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没有依据,若将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看做是用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商定的主体内容更为合适。此类标的物具有一定虚拟化性质,基于双方合同约定,或自身信用程度,第三方支付平台可管领及控制此笔资金,从而保证在平台上买卖双方能够顺利交易。但目前,存在的问题在于互联网第三方沉淀资金孳息的利用不充分,如大量闲置资金一直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存放,也无法充分使用,从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出现一个沉淀资金无法移动的现象,甚至会对其发展起到制约作用。为此,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规范,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行为起到积极、健康的指导。

2.2 互联网第三方支付金融犯罪问题

随着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数量也在迅速增长,这种支付方式更便捷、开放性更大,这些便利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形式,规避银行对货币资金的监管,“洗黑钱”等,此外,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存有掩饰资金流向的功能,自《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实施之后,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进行境外支付,这种情况下,很难查找到资金来源。在金融犯罪中还存在信用卡套现风险,这些问题究其根本都在于法律体制的不完善。

3 完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措施

3.1 确立和规范沉淀资金孳息的利用方式

伴随网络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互联网第三方支付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如何规范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孳息问题较为普遍,对其充分利用,必须做到法律化、规范化与制度化。

首先,要对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加以有效利用。在有利于用户的原则下利用孳息。以此为基础,通过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管理大量利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产生问题时,此机构可通过该资金的合理利用,来适当救济用户的权益。

其次,平台应和用户签订协议,约定由经行政审批认可的专门机构来管理此项沉淀资金,或投资,在投资获利时,当达到某个额度应按约定给用户返利,但在约定中,同样要告知用户所需承担的风险。

最后,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利用沉淀资金孳息。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遵循经济规律,在立法层面加大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沉淀资金及利息的规范与管理,在法律层面理清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的法律关系,加大法律制度的制约作用。

3.2 加强对金融犯罪的风险防范

在第三方支付行业迅速发展的今天,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互联网金融犯罪提供了一个平台,正因为法律的固定性与滞后性,导致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大量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不断涌现,将对社会秩序、金融市场的安全系数造成严重影响。基于此,必须完善立法、加大监管力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有效打击犯罪及促进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有序、健康发展。针对信用卡套现行为,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深化信息共享,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内部监管制度,及时对可疑行为进行报告,本着谨慎审查、严格监管的原则,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此外,还应建立多元化反洗钱制度,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确定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义务与责任,做好监管工作。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伴随互联网的普及,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日渐增多,作为网络购物中的新型支付方式,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是否安全成为了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目前,我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还存有缺陷,如资金安全问题、信息安全问题、内部风险等,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常见的包括信用卡套现、洗钱等。同时,由于法律的固定性与滞后性,关于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方面我国具体规制中仍存有一定漏洞,如监管不到位、沉淀资金孳息不充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难等。此类现实法律问题亟待处理,为此,本文以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制度的完善贡献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刘淑波,李雨旋.论第三方支付的法律监管[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8(04).

[2]张敏.我国第三方支付下沉淀资金利息的监管路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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