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集聚
2019-11-11刘胜陈秀英
刘胜 陈秀英
[摘要] 深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是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从 “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现实路径,对促进深港科技协同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尽管深港科技与产业合作呈现良好态势,但两地间产业互动融合与高质量发展瓶颈仍有待破解。应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构建多元联动协同机制,从提升深港产业协同集聚效率、构建高效协作的产业协同机制、促进深港服务业内外联动开放等方面着手,以产业协同集聚驱动深港科技协同创新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生产性服务业 协同集聚 深港科技协同创新
[中图分类号] F06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9)05-0073-05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驱动全球价值链演化的机理与路径”(7180303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全球价值链分工视阈下中国城市生产性服务业空间发展模式及溢出效应研究”(18YJC790101);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球创新链嵌入与广东制造业‘低端锁定破局:影响机制及路径优化”(2018A070712034);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GZQN10、2018GZQN25)。
[作者简介] 刘胜(1987 — ),广东高州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云山青年学者,博士,研究方向:服务经济与管理;陈秀英(1987 —),女,湖南邵阳人,广东金融学院经济贸易学院教师,博士,通讯作者,研究方向:服务经济与管理。
引 言
作为中国最具创新力的一个重要区域,香港和深圳需要形成科技创新合力,构建统一筹划、优势互补、平台要素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机制体系。其协同创新实践不仅对促进深港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载体和空间,也为“一国两制”下提升跨境科技创新成效、助力中国参与全球科技竞争提供了重要支撑。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在科技创新发展上所取得的成就,与其现代服务业崛起以及深港科技服务业的合作密不可分。从产业投入产出和知识溢出视角来看,生产性服务业蕴含了丰富的人力和知识资本,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起着关键性作用。2010~2018年期间,深圳现代服务业发展迅猛,其增加值从3362.86亿元增至10090.59亿元,增幅超过2倍。受益于此,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从3058.85亿元增至8296.63亿元,增幅超过1.7倍。但也应看到,目前深圳科技创新还面临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高端科技服务业发展不够等短板。
在知识经济和服务经济背景下,深圳制造业正处于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跨越的转型期。相较之下,香港科技创新则面临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研成果转化缺乏完整工业体系的强有力支撑等困境,要想补齐现有的产业化短板,香港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深圳等创新型城市的合作。为此,需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效应,规避产业空间错配的资源效率损失,通过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深化深港科技协同创新,加快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科技高质量协同创新、携手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一、深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
协同集聚驱动科技协同创新成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通知》,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专门为促进生产过程持续性、提高效率和知识溢出的中间品投入的服务行业,涵盖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物流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服务等①,是驱动制造业企业创新的知识密集型投入要素。随着珠三角城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崛起,粤港澳三地实现了从传统的“前店后厂”模式向新型“前店后厂”模式转型,新时代深港在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科技创新的作用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CEPA协议对港澳生产性服务业持续扩大开放力度的基础上,深港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均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根据深圳市统计局数据,2018年,深圳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0090.59亿元,增长7.1%;先进制造业增加值6564.83亿元,增长12.0%。依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数据进行测算,深圳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度从2007年的3.86上升至2017年的3.96。得益于此,深圳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6131.20亿元,增长13.3%,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7.00万件和2.13万件,分别增长16.1%和12.6%②,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4.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和知识产权署数据显示,2018年,香港服务业占比超过九成,同时,香港标准专利申请数目为314件,相比2014年增长了63.54%,标准专利授权数161件,相比2014年增长了82.95%③。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月,已有6所香港高校在深圳设立了72个科研机构,转化成果及技术服务近300项,粤港联合创新资助项目达151个④。可见,近年来深圳和香港在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领域均呈现出良好的协同发展态势。在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粤港澳产业合作渐入佳境的条件下,深港产业合作和科技创新有望取得新的突破。
二、深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
驱动科技协同创新存在的瓶颈和面临的挑战
深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对科技协同创新起到了良好的成效,但也應看到,深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集聚发展还存在产业协同结构不优、合力不足、效益不高等现实障碍,仍需在优化产业空间协同布局、推动产业内外联动开放、强化制度政策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
(一)深港产业协同发展战略相对缺乏,要素自由流动还有梗阻
虽然近年来深港科技和产业合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一方面,深圳和香港两地在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关税制度、货币体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两地在科技管理和产业政策体系上衔接不畅,如在研发资金跨境使用、关键科研设备过境等方面还存在困难,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研发体系难以形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两地的创新要素流动与配置、关键技术协同攻关与成果转移转化,成为深港产业科技协同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掣肘。同时,现代服务要素,如研发设计服务、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的跨境流动还存在各种显隐性的障碍限制或政策制约。如何在顶层设计环节把握全局、协调各方利益冲突,避免两地重复建设、同质竞争,发挥各自服务优势、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实现科技协同创新,还存在一些挑战和困难。
另一方面,随着深圳现代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快速崛起,深港两地在金融服务、高端物流服务、研发创新服务等部分高端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领域的发展路径存在重合,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重叠和竞争。目前,两地产业对接协作的战略和机制仍相对不足,尽管香港拥有国际领先的研发创新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但由于两地产学研之间的协作并未打通,中间缺乏共性技术和产业化技术对接环节,深港协同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潜力还未得到充分释放,亟需加快提升深港两地的产业协同集聚及协同创新效率。
(二)深港产业协同集聚质量欠佳,高端服务业驱动产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对标旧金山、纽约和东京等国际一流湾区,虽然深圳服务业发展近年来异军突起,但其更多依赖于商业模式创新驱动,在依靠基础研究能力驱动的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高端金融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或是资讯传输、软件和资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等新型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其对科技成果的转化支撑能力还相对薄弱,面临原始创新型人才匮乏、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科技服务配套不健全、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错配等困境,知识密集服务业发展仍是创新环节中的“短板”。而香港虽然在贸易及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专业及工商业支持服务业与旅游业等领域有优势,但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科技产业驱动的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等新型服务业方面,面临创新成本高、产业基础与市场需求缺乏、科研成果应用转化缓慢等瓶颈。由此造成当前深港产业协同集聚效率不够高,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还存在空间错配和脱节化风险,以产业集聚驱动深港协同创新集约发展有待提升等问题。此外,近年来深圳房价持续走高,“大城市病”诱发了较高的“拥挤成本”,对服务企业、服务人才等要素的挤出效应也逐渐显现。同时,深圳仍受到土地财政依赖症和行政区划利益等传统发展思维束缚。产业关联机制未有效建立,集群效应不突出,缺乏关联、配套与协同效应,存在技术和信息等资源难以共享、对本地溢出效应不强等“卡脖子”难题,难以对产业协同集聚的价值链升级效应发挥成本降低和知识溢出效应。
(三)深港服务业开放程度不足,产业合作平台支撑作用有待加强
虽然深圳和香港近年来受益于CEPA及其补充协议,两地服务贸易开放程度一再扩大,但在高技术和新兴服务业领域双向联动开放格局尚未形成,产业协同集聚对深港协同创新的红利效应未能充分释放,新阶段下对于深化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与开放来释放新兴产业增长潜力的需求十分强烈。特别是深圳现代服务业现有开放度仍旧不高:电信、金融、教育等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还存在一定的准入门槛,外企和民企在行政审批、牌照获取等方面仍有相当管制,未能享受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盈利能力受到一定的挤压。此外,香港在医师行业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度也还不够,存在一定程度的保护主义,内地毕业生想进入香港从事相关工作的门槛依然存在。虽然深圳和香港正致力于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进行突破,但对标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在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下,目前合作区服务业合作还面临政策创新力度不够、高端服务业发展不足等短板,合作平台在衔接效率、高端化发展上还有待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对促进深港科技协同创新的作用还需加强。
三、深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集聚驱动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建议
破解当前深港科技协同创新中的空间错配和效率损失困境,推动深港科技协同创新高质量发展,应当立足补齐深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集聚在规模能级、区域协调、支撑环境、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短板,既要从宏观政策层面入手,针对产业协同集聚和深港科技协同创新进行制度设计与激励,又要从企业微观层面入手,引导其在空间布局和微观选址等方面寻求优化,多措并举、多策联动,进而推动深港科技协同创新、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一)构建高效协作的产业协同机制,推动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为进一步提升深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区域联动性和要素配置效率,亟需构建深港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深港建立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合作协调机制,破除行政区划壁垒和市场准入障碍,推动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一方面,在正式制度上,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等职能机构,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和有效制度供给,建立深港地方产业发展合作机制。具体而言,推动深港在产业规划政策、科技管理政策、法律协调、信息交流等方面深度互动和交流合作,有序开展市场竞争,共同协商解决产业发展中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消除跨境服务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成本分担和合作利益共享机制。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大平台载体,加快完善深港协同创新生态系统,对跨境项目建设、产业转移、投资活动等,进行利益分成与共享,找准利益平衡点,推进深港科技创新联动发展。另一方面,在非正式制度上,建立健全深港高校与研究机构、中介及行业协会、企业、民众等多主体协同的多层次民间交流協同机制,充分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在更广阔的空间范畴上,汇聚两地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功能互补、要素流动有序、产业分工协调的现代产业体系,以此推动深港科技创新的互利共赢。
(二)提升深港产业协同集聚质量,充分释放集聚经济的正外部性
为破解深圳制造业创新与香港服务业空间布局协调性不强、协同集聚效率不高等问题,两地在产业发展定位和路径上要寻求差异化和互补点,基于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强化协同发展优势。
一方面,在空间协调上发挥产业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作用,从无序布局走向均衡协调布局。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深圳产业空间错配问题也愈加突出。深圳罗湖、福田、南山等区高度集聚了研发设计、专业商业服务、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存在过度集聚的拥挤效应,而光明、坪山、大鹏(新)区等地高端服务业的集聚度则较低,发展不平衡,难以满足这些地区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需求,由此导致不同区域之间的服务资源错配和效率损失等问题。为此,应推进产业空间规划统筹布局,促进香港研发创新、文化创意、科技金融等服务业与深圳不同片区电子信息制造业、机械装备等制造业深度融合,形成协调有序、优势互补的多层次发展格局,优化具有上下游投入产出关系的生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空间布局,通过产业协同集聚衍生的规模经济、专业化分工和技术外部性,促进科技产业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协同联动,提高深港科技协同创新绩效。
另一方面,在行业互动上通过统筹产业规划、建立利益补偿和共享机制,促进香港服务业与深圳制造业深度融合,构建包容性产业价值链和产业集群。随着深港制造业和服务业产业分工越来越细、产业互动越来越频繁,要素跨地区转移所衍生的产业空间重构和利益分配问题也日益突出,亟需加快形成跨境制造业创新体系和服务业分工协作体系,整合延伸产业价值链条,推进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这不仅有利于深圳制造业企业通过服务外包、服务采购等突破“服务内置化”困境,并在时机成熟时自主提供专业化服务和配套解决方案,实现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还有助于香港服务企业从深圳制造业企业升级过程中獲取更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进而提高服务能力,形成良性循环累积因果机制,逐步构筑起串联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联动性服务功能节点,培育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布局优化的世界级产业集群。
(三)强化重大产业平台支撑作用,促进深港产业融合创新的先试先行
为突破深圳和香港之间科技创新和产业高端化发展耦合质量不高、辐射能力不强、发展支撑环境体系不优短板,应进一步发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先试先行的政策优势,强化创新政策的推广应用,促进深港科技研发合作和产业协同发展。
一方面,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大产业平台,以先试先行探索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开放,以开放促集聚、以集聚促协同。服务贸易方面,对接高标准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探索深圳与香港在金融、法治、人才引进、创新创业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打造互联互通的营商环境。依托前海蛇口自贸区等,打造全球港口链,支持转口贸易、离岸贸易、数字产品贸易等国际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以扩大开放驱动全球创新要素集聚。服务投资方面,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互联网、法律、金融、咨询调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中还存在的禁止投资、中方控股、股比限制等特别管理措施,对外资金融机构准入、人民币国际化、资本账户开放、金融市场境内外互联互通等方面,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探索有序开放、先试先行。适当放宽或优化行业管制,简化相关资质审批,放宽准入门槛,探索金融、信息服务等领域的新型开放模式,激活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市场主体,塑造良好的行业竞争生态。
另一方面,拓展深港现代服务业发展腹地,与周边形成产业联动集聚格局。借助东莞松山湖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沿线重点片区,强化其作为创新服务节点的优势,承接莞广深优质创新资源和优质产业外溢,在莞深边界地区产业格局中发挥节点作用,成为整合、服务、支撑深港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的创新链集成点,从而以深港为核,辐射联动周边,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齐头并进的产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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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agglomeration between industries is an important grasp and path to promote deep integration of producer services and manufacturing and transformation from "production-oriented" to "service-oriented", which has a profound impact on promoting synergistic innovation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Although the cooperation in innovation and industry of Shenzhen-Hong Kong is going well, the bottlenecks of industrial interaction and high-quality innovation need to be eliminated. Taking the opportunity of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we construct a multi-linkage and synergy mechanism, by enhancing the co-agglomeration efficiency of industries, building an efficient synergy mechanism and promoting opening up to improve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Shenzhen and Hong Kong.
Key words: Producer Services; Co-agglomeration; Synergistic Innov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Shenzhen and Hong Kong
(收稿日期:2019-07-31 責任编辑:沈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