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汉冶萍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开拓及其影响
2019-11-11李海涛
李海涛
汉冶萍公司管理层早在1904年就意识到开拓美国太平洋沿岸市场的可能性,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在盛宣怀和美商罗伯特·大来等人的推动下,1910年3月,汉冶萍公司与美国西方炼钢公司、大来洋行正式建立合作关系。汉冶萍公司寻求与美商合作,并非简单着眼于产品销路,还希望借此获得美国的资金支持,以解决厂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改变对日资过度依赖的局面。但汉冶萍公司的行为逻辑并不合理,其实际绩效亦不宜过分夸大。对日本政府而言,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的活动暴露出盛宣怀等人急于摆脱日本羁縻的意愿,以及日本在控制汉冶萍公司问题上面临的外部威胁。为此,日本政府对汉冶萍公司展开了更大规模的围猎计划。
产品销路问题一直是汉冶萍公司管理高层感到十分棘手并重点关注的难题。究其原因,除了国内市场空间狭窄对公司的生存发展构成巨大挑战外,还因市场问题往往与公司的资金筹集活动缠夹在一起。汉冶萍公司很早就留意海外市场,美国市场一度受到高度重视。多年来,学术界围绕汉冶萍公司开拓海外市场的问题已有较多研究成果,但多集中于日本市场。相比之下,缺乏专题成果对该公司开拓美国市场的前后经过、行为逻辑及惨淡收场的缘由展开深入分析,较少注意到该活动对公司产生的重要影响。①本文拟对此作一专题论述,请方家指正。
一、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的缘起和经过
1904年后,汉冶萍厂矿迎来快速发展时期,生铁和钢的供应量持续增长,但国内钢铁市场空间实不足以容纳其成长。②汉冶萍公司因此十分重视开拓国外市场。盛宣怀尝言:“本国制造扩充尚早,我厂非多出货不可,行销非出口不可,故此举实关系成败利钝。”[1](P113)
19世纪末以来,海运技术的发展和海运能力的提升使钢铁工业的原料运输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原料与产品的长距离空间位移已具备充分条件。如美国作为世界第一的钢铁生产大国,大湖地区的运矿钢船从1886年的6艘迅速增至1899年的296艘。运矿船的最大载重能力从1890年的2500吨增至1904年的10000~11000吨。早在1884年,宾夕法尼亚炼钢公司就开始通过海运方式从古巴获取铁矿石。[2](P116、P149)中美两国虽远隔重洋,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濒临长江,其产品自厂区、矿区装船,即可直达美国太平洋沿岸。自然屏障一变而为便捷的运输孔道。此外,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虽建成世界最发达的钢铁工业生产体系,钢铁产量位居世界首位,但其钢铁产能主要位于东部大湖地区,钢铁产品通过陆上交通转运至太平洋沿岸,需要支付数额不菲的运输和装卸成本。③这为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西部市场提供有利条件。
1904年4月,李维格受盛宣怀派遣出洋考察,经太平洋,由美而欧,历时八月。期间,他敏锐地意识到美国西部蕴藏着巨大商机:“因美国钢铁厂均在东方(滨大西洋),太平洋一带(西方)造船等厂皆用欧洲钢铁,其故由于西方无煤,自东而西火车运脚太昂(每吨约需美金十元),而运粮往欧船只带回钢铁,每吨水脚不过三、四元美金左右也。”关于中美货物运输,李维格注意到,“美国运木往华船只回载缺货,往往空放”,许多船主“甚乐为我载铁”,“每吨水脚只须美金三元”。[3](P434)归国后,他出任汉阳铁厂总办,向盛宣怀建议开拓美国市场:“苟中国以全力大举,不但东方销路在我掌握,并可运销于美国西滨太平洋各省。”[4](P167)
李维格为此很早就秘密地开展准备工作。1905年初,他向盛宣怀报告:“各国南洋属岛及美国太平洋一带,格已通信,预备派人经售。”[3](P446)其中,王光(Wong Kwong)就曾受委派探听美国生铁、焦炭的市场行情。1907年7月29日,王光致函李维格,称:通过与Mitsui & Co.的经理Tsuda交谈得知,美国生铁价格约为21~22美元/吨。④Tsuda抱怨汉阳铁厂与罗伯特·大来(Robert Dollar)刚刚进行的500吨生铁交易,认为他们公司才是汉阳铁厂在美国唯一的代理商,铁厂不应该向其他美商出售。此外,Tsuda对萍乡煤矿的焦炭质量感到满意,表示如果与样品质量一致,该公司可每月购买焦炭3000吨。另外,王光还拜访了大来洋行(Dollar Co.),获得了该洋行希望与汉阳铁厂开展独家合作的意愿。[5]
这些信息对汉冶萍公司触动很大。首先,美国钢铁售价很高,按此价格,汉冶萍可获丰厚利润。1907年,汉阳铁厂曾预计“生铁成本连铁捐不出二十两,或可减至十七、八两”[3](P1279)。按当年中国海关两与美金1:0.79的汇率⑤,美国生铁价格约折合银26.6~27.8海关两/吨。其次,汉冶萍的产品在美国业已出现竞销局面,有利于公司在比较中找到最优的代理商。上述王光的信函传达的信息,无疑会使汉阳铁厂对开拓美国市场抱有殷切期待。据清末《大同报》消息,1907年,汉阳铁厂第一次将1500吨生铁运至美国布鲁克林(Brooklyn),售价为17.5美金/吨,其中,运费为4.75美金/吨。[6](P1、P12-13)
历史上,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钢铁市场,大来洋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该行由长期从事中美贸易的美国巨商罗伯特·大来(Robert Dollar,1844—1932)组建。此人在美国商界享有极高威望,被尊称为“太平洋沿岸的伟大长者”。[7](P2)1901年,罗伯特·大来第一次到中国贩卖木材,此后30多年,几乎每年都会到中国处理商业事务。1906年,大来洋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开业之初即有三艘七千吨级轮船,往来于旧金山及上海、香港间,进口西北太平洋沿岸及菲律宾木材来华,兼及铁路设备、杂货。[8]除经营木材和航运生意,罗伯特·大来对促进中美贸易发挥重要作用,多次为两国商人之间的合作牵线搭桥。
大来洋行在1907年通过王光表达了希望与汉阳铁厂开展独家代理的意愿。双方的合作在次年即展开。1908年6月,大来洋行请求将洋行名下的轮船一律停泊于汉阳铁厂浦东船栈,获得许可。[9]之后,彼此的合作不断深化。1909年初,罗伯特·大来向汉冶萍公司提出在美国代销汉冶萍焦煤产品:“若汉厂有意在美国打通焦炭销路,则代理之人当无逾于本行者。此一节亦不妨推诚告之,或代理受用,或自买自卖,均无不可也。”[10]该提议受到汉冶萍公司的积极回应。4月14日,罗伯特·大来在李维格陪同下参观了大冶铁矿,随即赴上海与盛宣怀会商在美国推销汉冶萍产品事宜。其承诺“密办三个月回信”。对此,盛宣怀的反应是“极喜”。[1](P1121、P1124)
1909年7月,李维格陆续收到大来的函报,获悉公司大宗煤铁产品在美国销路有望:“大来来电,钢厂事有进步。又来函,萍焦合销加利福尼一省去,年销七万五千吨已定。”“大来电,年需铁十二万吨,二十年。”9月18日,盛宣怀致电李维格:“大来信,彼处钢厂西十月装成,拟每月先购生铁三千吨。似可电复,先行定议。”[1](P1142、P1152)
1909年9月27日,李维格致电盛宣怀:“大来电,钢厂已另立大公司大做,大来西二月来华订合同。”[1](P1153)这是汉冶萍公司首次收到美商将来华缔结合同的消息。10月15日,李再次致电:“大来订购炼钢生铁千吨试用,美金十三元,日内即运,以便西二月偕钢厂总理来议。”18日,盛回电:“大来先购马丁生铁千吨试用,关系大批合同,宜择好货与之。”1910年1月23日,盛致电李:“大来西二月八号偕总理同来。”同日,再去电:“大来之子接大来电,二月八号同钢厂总理Mr.Moore,附‘满洲’轮船,约三月四号到沪。”[1](P1157、P1181)
1910年3月初,罗伯特·大来携位于美国西雅图的西方炼钢公司总理一行来华。3月22日,汉冶萍公司、西方炼钢公司和大来洋行三方签订订购生铁、铁矿石和租用船只合同。[1](P124-132)合同约定,汉冶萍公司每年向美国西方炼钢公司出售生铁3.6~7.2万吨(后议定最多增至10万吨),由大来洋行承运。次日,罗伯特·大来一行赴大冶、汉阳视察,受到热情款待。
除大来洋行外,盛宣怀、李维格还曾委托原美国驻汉口领事马尔敦在美国代为开拓钢铁销路,并开出优渥的待遇:“事成,十万吨拟给薪七千五百美元,二十万吨一万二千五百元,至其身故为止。事未成前并无酬劳,仅给旅费每月四百五十美元,拟以六个月为限,如须展限,届时再酌。”但随着大来洋行不断传出利好消息,盛宣怀日益倾向于倚重大来洋行,与马尔敦的合作大致在1909年底宣告中止。[1](P1134、P1161)
通过胪陈上述史实,可以看出,汉冶萍公司与美国市场发生牵连是中美人士共同推动的结果,主要通过罗伯特·大来个人居间联络实现,经历较长时间。这当中,汉冶萍管理层十分重视与美商的合作,公司总理、协理亲自接洽相关事宜。总体而言,汉冶萍公司与美商签订的合同不带苛刻附加条款,明确约定权利与义务,体现了平等性原则。此外,它改变了汉冶萍在产品销售方面对日本的过度依赖局面,有利于美日之间相互制衡,对于企图控制汉冶萍厂矿的日本政府是一次沉重打击。
二、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的行为逻辑
大来洋行积极促成与汉冶萍的合作,目的比较简单:通过推销、代销汉冶萍产品,获得不菲的佣金和提成,并以此压舱,降低航运成本。1910年4月19日,大来致信李维格,称已获盛宣怀同意,汉阳铁厂向其支付佣金,生铁和铁矿石每吨各5美分。[11]当然,罗伯特·大来也有加强美国在华经济存在的主观意图,正如他在美国旧金山的报纸上声称的:“只要我们采用正确的增进商务的方法和富有竞争性的价格,我们将能取得赶上和超过其他任何国家的发展前景。”[12]合同的签订客观上增强了美国在华中地区的经济影响力。美国媒体对此盛赞有加。1910年3月27日,《西雅图邮报》称:“过去英国、法国、德国都试图给中国贷款三千万元美金,这样的贷款美国都没有贷出过。但是这次的生铁合同就一下和中国企业签订了十五年的长约,整个合同超过三千五百万美金,远远超过各国给予足够的贷款。”[7](P24)
相比之下,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的行为逻辑较为复杂。
首先,此举显然有助于弥补国内市场空间不足的缺陷,扩大产品价值转换途径。汉冶萍公司凭借的有利条件是:美国钢铁产业主要集中于大西洋沿岸,公司在太平洋沿岸的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利用美国海船回程的便利,压低运价。客观讲,该行为目标有一定合理性。
其次,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还希望通过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寻求与美国钢铁下游企业的合作,为招收股款和借贷资金创造条件,借以解决公司在产能扩张过程中迫在眉睫的资金不足问题,改变对日资的过度依赖局面。
汉冶萍公司自1905年启动改良、扩张工程以来,钢铁、煤焦产能大幅度增加,产品质量日益改善,市场影响力大幅提升,但资金供应也面临巨大压力。据公司账册,其固定资产从1907年的洋例银13 098 797两增至1909年的23 672 683两,两年内约增加1057万两。[13]这些资金几乎全靠借贷而来。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公司以煤铁矿资源为交换,从日本订借大批借款。但盛宣怀、李维格早已明了,日本人“必有大志于我国”[3](P615),其借款绝非以赚取利息为目的;片面倚重日债,将置汉冶萍于极端危险之境地。1908年底,李维格对过度借用日资就提出警告,认为“不可再借日债”[1](P52)。盛、李二人对此一度是有共识的。
盛宣怀希望利用向美商出售产品的机会,从美国商借巨款。1909年7月,在获悉公司产品在美国有大批销路的信息后,他便借机谋划更大规模的厂矿建设和资金借贷计划。7月15日,他指示,如果与美商年销12万吨生铁的合同可以签约20年,铁厂第四号高炉“即可开工”[1](P1143)。10月11日,他主张将对美国和日本的产品销售与公司资金融通问题联系起来:“美、日生铁合同一定,第四炉即可开工。鄙见须赶来年告竣,虽连续起货机件需费较多,两处预支铁价,可勿另筹。且厂矿出款如许之重,若全仗路轨,必不能支,此全局成败利钝之关系也。弟料此两合同一定,股份不招自至,利息不谋自厚矣。”[14]
较诸日债,盛宣怀显然更青睐美国资金。他尝直言不讳:“日本巧滑,必须从美入手”,“昨与美使张憩伯密谈:国事须联美,而联美须自财政发起”。[1](P110、P113)在大来一行人等确定来华行程后,盛宣怀正式提出向美国西方炼钢公司借款的计划。1910年1月23日,他致电李维格:“大来同厂总理既肯提前到沪,事必可成,预支铁价愈多愈好。得美日巨款,重利各债悉还,自能获利。乞公速电大来,欲定久远合同,卖主恐受金价减跌之害,如能预支囗金多数,在我消释金贱远虑,在彼更收金款美利,使其总理预筹,可少打许多电报。”经李维格转达意见,1月27日,大来回电:“必竭力。”[1](P1181、P1184)
鉴于中美双方即将签订售卖铁矿石、生铁合同,盛宣怀似乎对预支大批美款成足于胸。1910年2月9日,李维格、林志熙报告日商大仓借款即将到期,“届期倘德华亦成最好,即将大仓款还清,抽出萍矿,做一大借款”。对此,盛宣怀复电:“大来准来,他债可缓。”[1](P1186)
合同签订后,汉冶萍公司曾向美方提出借款请求,但结果却大失所望。1910年4月18日,李维格向盛宣怀建议,向美国的西方炼钢公司提出借款计划:“趁大来未行,请托其回美商,先借美金一二百万,添炉炼铁专供美,此炉所需机件,美国好者亦可在美购。大来酬劳既启口,似须点缀。”次日,盛复电:“大东(疑为“来”之误——引者)已辞行,我先提酬谢,生铁每吨五分,果索矿石,告以日矿无难出账。渠虽云听吾二人酌定,然仍言船价恐亏本。告以我亦虑金亏折,如能借美小款必另筹,渠有难色,看来美必无成。”[1](P1206-1207)简短数语,透出盛宣怀无尽失望之情。此后,他在函电中再未出现委托罗伯特·大来借款之言,大约彼此在当面晤商之时,大来明确表示事不可行。盛宣怀预借美商资金,并以生铁、矿石价款偿还的借贷行为以失败告终。
综上,汉冶萍虽与美商签订售铁、租船合同,但对借款之事,美商未能首肯。这使盛宣怀通过与美商发生业务关系,进而订借巨额债款的愿望落空,迫使其重新谋划资金来源问题。反思汉冶萍开拓美国市场的行为过程,暴露出公司管理层在管理和决策中存在严重问题。
第一,未经充分调查,对国际市场行情和合作伙伴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导致决策行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李维格虽在1904年到访欧美,了解美国钢铁经济地理的部分信息,但相对于一项影响企业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而言,这些信息远远不够。汉冶萍与美商的合作,主要借助少数外国人秘密联络完成。盛宣怀虽有派人赴美洽商之动议,但因种种原因,终未果行。由于缺乏足够多的信息来源途径,公司对美国钢铁市场的了解十分有限。1910年,汉冶萍向美国西方炼钢公司出售的生铁价格仅为13美元/吨,较诸1907年王光报告的价格,每吨竟下降8~9美元。其中的主要问题并非出于谈判过程。20世纪初,美国钢铁价格波动幅度很大。如1905年5月生铁价格指数为100,1907年6月(即王光报告价格信息前后),该指数达到161,为“一战”前最高峰。此后,美国生铁价格一路下跌,从1910年初的109跌至是年底的89,到1911年底,跌至85。较1907年生铁价格最高峰时,下跌近一半。[15](P378-383)另外,美国太平洋沿岸的钢铁市场空间十分有限。即使到20世纪20年代初,美国洛基山脉以西的广大西部地区每年约消耗200万吨成品钢,仅占全国总量的5%。[2](P232)没有证据显示,当时盛宣怀等人充分了解这些信息。
第二,过分高估美方的合作意愿,一厢情愿地将市场开拓与资金借贷的行为目标捆绑起来。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的重要意图是寻求美国厂商的资金支持,这种经验主要源于与日本人的交往实践。在美、日钢铁工业起步发展阶段,各自政府发挥的作用是极不相同的。当日本钢铁工业开始需要以近代面目出现的时候,它的发展将依赖于政府的首创性,并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它的生存取决于从国家所获得的帮助。是政治需要为日本钢铁工业发展提供了动力,而非经济发展要求。[16](P81-82)不同于日本,美国西方炼钢公司、大来洋行与汉冶萍公司的合作属于民间商业行为。钢铁资源对于美国政府和社会而言并非稀缺资源,美国企业和政府不可能冒着巨大风险(虽然少数人士有这种想法,并希望借此扩大在华利益存在),向汉冶萍公司预支大笔款项,以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因此,盛宣怀不可能复制同日本人交往的经验,以预支产品价值形式,从美国获得大批资金援助。
三、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的绩效分析
长期以来,各界对清末汉冶萍公司打开美国市场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该公司历经改良、扩张工程,产能提升、销路扩大、市场认可之例证,开启了公司短暂繁荣期。笔者以为,就其实际绩效而言,似不宜过分夸大。
第一,汉冶萍公司与美商签订的合同对缔约各方的约束力实际上并不强。汉冶萍虽与美国西方炼钢公司、大来洋行签订运售大批生铁、铁矿石合同,但同时约定:“倘因意外事故,非人力所能施而有损失,彼此不担责任。即如天命之事,或君主、政府之所限制,或因地方闹事,或工人挟制罢工,或因矿山、炉座、码头、煤仓、原料仓、厂屋、机器出险,因而公司不能交货,或钢厂不能提货者,彼此均各安天命,各不赔偿所失。”[1](P126)这一规定将三方的合作关系置于极不稳固之状态。事后的历史亦证明这一点,汉冶萍与美国西方炼钢公司的合作并未持续太长时间。合同签订不足五个月,1910年8月1日,西泽公雄致日本外务省密函,以一种幸灾乐祸的口吻报告汉冶萍与美商合作的裂痕:“由于西雅图公司财政上关系,合同难以履行,正在交涉中。将来或中止合同,或须加很大改变,才能实行,二者必居其一。旧金山钢铁公司闻知其事,表示反对西雅图公司之生铁任意接受,已开始公开进行交涉。”[17](P167)由于无法从美商获得大笔资金援助,盛宣怀对双方的合作也丧失了从前的热情。
第二,汉冶萍公司向美国出售商品的实际盈利十分有限。按照合同价格,汉冶萍生铁售价为13美元/吨,铁矿石为1.5美元/吨(分别实收12.5美元和1.25美元,余款用于汉冶萍公司购买西方炼钢公司股票)。虽然盛宣怀、李维格对外极力鼓吹获利丰厚,如盛声称:生铁获利丰厚,余利约在五分以外。[1](P133)李视之为“生平得意之着”,认为“敝厂有此大宗生意,可放手大做矣”[18](P534)。但笔者以为,此言论恐系为公司招股制造舆论,实际盈利并不理想。按1910年中国海关两与美元、日元的比价,上述生铁和铁矿石售价分别为每吨19.70海关两(合汉口洋例银21.42两)和2.27海关两(合洋例银2.47两),约合25.8日元和2.98日元。该价格并不算高。
1908年秋,汉冶萍公司曾对外宣称,其生铁成本约为20两/吨,待第3号高炉建成、生铁产量翻番后,“生铁成本约在十五两左右”。[1](P30)1910年5月,3号高炉正式投产,其生铁成本如何,公司视为商业机密,未公开披露。但笔者推测,下降空间有限,不会超过5两/吨。另外,对比向日本出售的铁矿石、生铁价格,可发现汉冶萍对美商的报价并不算高:1911年3月,汉冶萍与八幡制铁所订立售铁合同,每吨价格26日元;另,1904年初,铁厂向日本兴业银行预借矿石价款,以大冶铁矿偿付本息,头等矿石售价3日元,折合洋例银2.33两。[4](P224、P254、P546)两相比较,恐不能认为汉冶萍向美国出售的产品“获利丰厚”。
第三,汉冶萍公司亟待解决的资金问题并未缓解,相反,因打开美国市场而导致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1910年,汉冶萍公司扩张工程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核心项目——铁厂第3号高炉临近竣工,相关工程急需大批资金投入。当年元月,李维格曾报告厂矿预算开支:其一,汉阳铁厂,包括各类拖轮、龙头等约96.5万两。总计再花费银150万两,每日可出钢400吨,每月可出钢货七八千吨。若建第4号高炉,需六七十万两,山洞约耗银10万两,挂线路、建码头100万两,轮驳等约20万两,变化炉约50万两,调和铁汁炉60万两。总计耗银约300万两,每日可出钢800吨。其二,大冶铁矿添车辆、龙头,修理铁路,购买汽钻机器,布置码头,约需银100万两。其三,萍乡煤矿购置轮驳、布置码头,约300万两。[19]如此庞大的资金需求对本已罗掘俱穷的汉冶萍公司而言,无疑是巨大挑战。
此外,公司订借的大批短期巨债临近还款日期,急需获得新的资金以偿还旧欠。据不完全统计,仅1910年春,汉冶萍就需支付大仓借款银170万两、股息银80余万两、到期庄款120多万两。[1](P1188、P1198)萍乡煤矿日常运营费用惊人,仅窿工、船户每月至少需用银10万两。所有一切,均需资金接济。加之对美国即将出售大批生铁和铁矿石,汉冶萍产能顿显不足:生铁方面,1910年,含即将完工的3号高炉,铁厂拥有“炼铁炉大小三座,炼钢炉六座,每年可炼生铁十三四万吨,内除炼钢六七万吨外,所余生铁不过六七万吨,不敷销数尚巨”[4](P259)。铁矿方面,日方认为狮子山铁矿已作为借款担保,不应向美商出售。盛宣怀只得另开大石门、野鸡坪等矿区铁矿。[1](P1199)继续增加产能,无疑会进一步加重公司的资金压力。
四、日本政府对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之反应
选择汉冶萍公司作为日本钢铁工业的重要原料基地,是日本政府早已确立的一项举措。大冶铁矿是日本国家经营八幡制铁所建立初期主要的铁矿石原料供应地(见表1)。1910年前后,日本政府正谋划将汉阳铁厂的生铁产能也纳入八幡制铁所原料供应体系当中。由于汉冶萍公司在日本钢铁工业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日本政府时刻提防其与其他国家发生密切联系。
表1 1901—1910年间八幡制铁所铁矿石来源(单位:吨)
盛宣怀、李维格对日本政府的险恶用心早有防备,故与美商的合作计划严格保密,严防消息泄露,协商过程一直处于秘密状态。因此,当公司与美商签订售卖生铁、矿石合同时,日方毫不知情。直到合同签订第三天,即1910年3月25日,东京《朝日新闻》的记者从中国向日本大藏省、外务省发出特别急电,日本当局才获知该事件。[20]同日,大藏省致电外务省,提请派员查核。次日,受日本外务大臣指派,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有吉明当面质询盛宣怀,确定汉冶萍公司与美商缔约一事属实。28日,有吉明以机密函形式向外务省详细报告事情经过和盛宣怀的态度。
八幡制铁所的相关人士则直接出面阻挠。4月12日,制铁所驻大冶铁矿技师西泽公雄致电盛宣怀,要求停止对美国输送铁矿石。[1](P1199)该无理要求遭到断然拒绝。根据中日合同条款,日方并无权力阻止汉冶萍公司对美商出售铁矿石和生铁。这在盛宣怀向日方提交的“日本购运大冶矿石合同释义”中交代得十分清楚。尽管日方强烈不满,中美合同签订后,仍陆续有美国商船赴湖北载运矿石、生铁,且交货地点扩大至日方视为禁脔的大冶。5月28日,李维格致函尚在日本的西泽公雄:美国商船Riverdate第一次来华运装矿石,按日方请求,暂在汉阳上货,但第二批铁矿石将于6月底正式在大冶装载。[21]
经此事件,日本相关人士感受到其他域外国家对其攘夺汉冶萍所构成的严重威胁,深刻反思其对汉冶萍所采取的政策。西泽公雄在致制铁所长官的信函中指出:“今见美国之入侵,知列强对扬子江野心之大,我国人之警觉,更亟需提高。”“鄙意今后除锐意决定将来大计外,别无他策。”盛宣怀等在生铁贩卖合同中加入矿石一项,是日本近年来热衷于开发朝鲜铁矿,大冶输日矿石减少所致。西泽公雄认为汉冶萍对日本“无一言之知照,便签订美中合同,此不仅过于轻率,且导致漠视外交后果,不能不说是有损于中日两国之邦交”,他建议,利用该事件,使大冶铁矿之狮子山矿山成为日本“专用,中止对汉阳铁厂之供应”。1910年6月3日,日本商务大臣对汉冶萍公司与美商缔约事件提出处理意见:第一,对汉阳铁厂,责其不当,“至于美中合同,则应予承认”,但“为警戒将来”,甚有必要采取措施。第二,要求大冶铁矿“在现行合同之最终年限以前,以现在矿石价格作为最高限额,不能增加”[17](P161-163、P166-167)。亦即到1934年止,头等矿石3日元/吨、二等矿石2.2日元/吨应为最高价格。
1910年,汉冶萍厂矿建设工程虽取得巨大成效,但受当时中国复杂的经济、政治环境和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的影响,汉冶萍公司已是危机四伏。在日方相关人士看来,若不采取有效行动,公司极有可能与西方国家再次发生紧密联系。
经济方面,1910年,橡胶股票风潮使上海金融崩溃,并蔓延到中国其他地区,造成巨大的经济、金融损失。[22](P88-89)这次金融危机对汉冶萍的资金融通产生巨大影响。1910年7月24日,盛宣怀称:“沪市钱庄连日倒账数百万,汇划不通,总公司长期均要收回,甚不得了,切不可打沪票。”10月13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学沂报告:“沪市又倒巨庄,九底收现,长期不展。总公司庄款本扯欠足,近日退票不解,大损名誉。所借抵押之件,搜罗已尽,综计年内非六十万不能过去。”处此风暴之中,盛宣怀明确指出:“大借款势在必办。”[1](P1241、P1261、P1223)当时,华俄道胜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华比银行、汇丰银行等都先后成为汉冶萍公司商借贷款的对象。
政治方面传递的信息也令日方紧张不已。1910年,美国太平洋沿岸联合商会代表团访华,受到中国朝野的热烈欢迎。一行人等在10月1日前后访问了大冶铁矿和汉阳铁厂,对汉冶萍公司形成极好的印象。作为代表团重要成员之一,10月9日,罗伯特·大来曾与盛宣怀在北京会晤,双方“讨论了商业关系的重要性,并取得了可喜的结论,也讨论了铁路和金融问题”[12]。与之形成鲜明对比,日本实业代表团也曾访华,但颇受冷遇。此外,1911年初,盛宣怀执掌邮传部,实施铁路干线国有政策,计划向英、法、德、美订借铁路借款200万镑(约合银2000万两),拟以汉冶萍部分产业作抵押,部分借款将用于汉冶萍。[17](P188-189)一旦大借款成立,势必对日本单独控制汉冶萍造成严重干扰。这是日本政府所不愿看到的。联系汉冶萍不久前与美国人联系的情形,日本政府当然不会天真地认为这一幕不会出现。
为防止其他国家与汉冶萍建立密切联系,日本政府集中资源,尽可能满足汉冶萍的资金需求,以进一步提高在汉冶萍的影响力和存在度,努力使其成为日本国营钢铁工业稳固的原料基地。仅在1910年底,日方就向汉冶萍提供多个批次的短期借款:9月10日、11月17日,日本横滨正金银行两次借款100万日元;12月28日,三井洋行借款100万日元,借期1年。但这些借款数额相对较小,期限很短,不足以长期控制汉冶萍。在其背后,日本政府针对汉冶萍展开更大规模的围猎计划。11月7日,八幡制铁所长官中村雄次郎亲赴北京,与盛宣怀签订《售购生铁草合同》,约定自1911年起,汉冶萍对制铁所每年出售1.5万吨生铁,此后逐年增加,到1916年达到10万吨/年的标准,至1926年期满。[17](P169-175)该合同的正式文本在1911年3月31日签订。为实现10万吨/年的生铁供应标准,4月19日,制铁所、正金银行和汉冶萍签订《预借生铁价值合同》[17](P183)⑥,由正金银行借予汉冶萍600万日元,用以扩建炼铁高炉。5月1日,上述三方又签订《预借生铁价值续合同》,日方向汉冶萍追加1200万日元借款,且特别声明,“此借款并无抵押”,但汉冶萍亦不将产业抵押他国借款。[17](P204)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两次预借生铁价值借款总计1800万日元。
连同1910年底的借款,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日方对一家中国企业承诺的借款总数高达2100万日元。这一极为反常的行为暴露出日方急于摒除他国势力、独占汉冶萍的野心。
因贷款数额庞大,利息较低,且无抵押,合同签订后,在日本国内招致许多质疑、反对之声。正金银行总经理高桥是清甚至怀疑盛宣怀在整个过程中,利用了日本“热切希望贷款”的心理而欲擒故纵,迫使日本一再降低条件。[17](P199)而合同终能签订,笔者以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日本一些人士看来,汉冶萍与美国人发生密切业务往来的“前车之鉴”犹在眼前,且在形势逼迫之下,历史“覆辙”极有可能“重蹈”。特别是长期在华处理汉冶萍事务的部分日本人士抱定这一认识。只有认清这一逻辑关系,才能明白日本政府在当时为何如此歇斯底里,不惜代价地向汉冶萍挹注资金。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两次预借生铁价值借款合同被搁置。尽管如此,这些借款合同在清末切断了其他国家与汉冶萍公司深度合作的可能,同时,也是民国初年日本政府以大借款羁縻、控制汉冶萍行动计划的一次预演。
综上,汉冶萍公司一度十分重视开拓美国市场,其目的并非简单着眼于推销产品。在盛宣怀等人看来,这是公司寻求美国资金援助,摆脱对日本过度依赖的重要举措。1910年春,汉冶萍虽与美国西方炼钢公司、大来洋行签订合同,但汉冶萍未能获得预期的有效支持。双方的合作仅局限于铁矿石、生铁等产品交易,未涉及更深层次的资金、技术交流,且未能维持太长时间。这让汉冶萍公司高层意识到,汉冶萍公司提前预支产品价值的募资方式无法在日本以外的其他国家复制运用,大规模借用日资再次成为其摆脱资金困境的重要举措。但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的行为让日本政府看到盛宣怀等人急于摆脱日本控制的意图,引发其对汉冶萍展开新一轮更大规模的围猎计划与活动。辛亥革命前夕,汉冶萍公司在工程建设方面虽取得较大成绩,但在险恶的时局中急速坠入日本人编织的网罗之中,深陷日债泥潭,面临巨大危机。
注释:
①代鲁《汉冶萍公司的钢铁销售与我国近代钢铁市场(1908—1927)》(《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6期)曾在汉冶萍“销售方式”一节中,简要论及汉冶萍开辟美国市场。张后铨的《汉冶萍公司史》在“扩大国际市场”一节中,介绍汉冶萍与美国厂商的合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60-162页)。
②汉阳铁厂在1910年第6号炼钢炉竣工后,据估计,每月至少可出钢7000吨,年均8万多吨。而清末中国铁路建设处于最高峰时,耗用的钢铁材料年均不足5万吨。详情可参见代鲁《汉冶萍公司的钢铁销售与我国近代钢铁市场(1908—1927)》(《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6期),以及拙文《清末民初汉冶萍公司与八幡制铁所比较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3期)。
③以铁矿石为例,在美国,1898年,通过铁路运输铁矿石,每英里运输成本最低为0.004美元/吨,但通过钢船,海运的运输成本每英里仅0.00079美元/吨。与运输成本低廉相对应,海运中,抓斗取代体力劳动和手推车,使海运的卸货速度大大加快。参见Kenneth Warren,The American steel industry,1850-1970:a geographical interpretation,Oxford,Clarendon Press,1973,p.117。
④王光的这一信息应是较为准确的。据1909年A.I.Findley的论文,1907年,美国贝塞麦酸性生铁(Bessemer Pig Iron)的价格最高达23.28美元/吨,碱性生铁(Basic Pig Iron)的价格最高为23美元/吨。参见A.I.Findley,The American Iron Trade of 1909 and the Outlook,The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Vol.34,No.3 (Nov.,1909),p.61.
⑤本文外币与中国海关两的比价,参照杨端六《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表24“六十一年来海关两与各国货币比价表”(台湾“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专刊第四号,1931年版)。
⑥因汉冶萍公司与八幡制铁所签订《售购生铁正合同》为3月31日,应汉冶萍要求,该合同文本也写作同样日期,实际签字日期应是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