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审美化教学探索
2019-11-07陈周丽
陈周丽
【摘要】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力图让道德与法治教学成为一种诗化教学、美化教学、乐化教学。经验是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原点,显美是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建构,审美是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归宿。通过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解放教育对象、提升教育对象。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 审美化教学 实践探索
“审美化”课堂教学追求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价值引导与自主建构的相互统一。道德与法治教育只有上升到审美层次,才能实现真正的“人的教育”。高尔基说:“美学是未来的伦理学。”笔者深信,未来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也一定同时是一门美学课程。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审美化教学,力图通过内在的审美文化、审美精神等,实现“提升教育对象”“解放教育对象”的双重目标。通过审美化教学,让道德与法治课程真正成为“一曲动听的歌”“一幅美丽的画”“一首优美的诗”!
一、经验:“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原点
经验是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原点,道德与法治教学要从学生的经验出发,基于学生的经验、发展学生的经验。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审美化教学,要求切入学生的“经验系统”,要求循学生经验生长之理,让学生自悟自得。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人类经验的对象化,而审美化道德与法治教学就是学生道德与法治知识经验、学习经验的感性显现,这种显现是学生对自我本质力量的确证与表征。
当下,很多道德与法治教学之所以肤浅、被动,从根本上说是因为远离了学生的经验,比如“告诉型德育”“美德袋德育”“接受式德育”等。许多“高大上”的理论,由于远离学生的日常生活和采用“我说你听”“我说你做”的教学方式,学生感受不深、体验不透,因而对学生而言犹如“水中月”“镜中花”。从学生经验出发,要求变“我—它”对象性关系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为“我—你”存在性关系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在这种关系中,师生主客对立完全消失,师生、生生从各自的经验视界出发,关怀问辩,共同探讨“道德与法治”问题,从而达成共识,形成视界融合。故从学生经验出发,能开掘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源头活水。比如教学《衣食的来源》,笔者为了让学生体验“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创设了一个情真、意远的审美体验活动情境——“模拟插秧”,让学生做了一回“准农民伯伯”。所有的学生自备一个塑料小碗,碗中有沙子,然后让学生反复地将吸管(秧苗)插入沙子中,连续插五分钟。接着,笔者让学生畅谈“插秧”体会,学生们纷纷喊“累”。然后,笔者引导学生“换位体验”:农民伯伯插秧苗容易吗?他们仅仅需要弯腰五分钟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种“替代性体验”活动,让学生获得了真实的、真切的经验。
美国教育家费尼克斯说:“如果人性本质在于有意义的生活,那么教育的恰当目的就是促进意义的成长。”审美化道德与法治教学,充分运用学生的经验,在学生的经验之中。通过创设形象可感的情境,引导学生感受、体验。道德与法治的审美化教学,能增强学生的感受力,涵养学生的生活智慧。
二、显美:“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建构
审美化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当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真”与“善”的统一。所谓“合规律性”,就是要求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要遵循学科逻辑与学生的心理逻辑;所谓“合目的性”,就是要求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生命发展”为中心。过去,许多教师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往往以学科知识为中心,却忽视学生的经验、感受与体验,由此形成了“不道德的道德教育”的现象。
道德是一种标杆伦理,而法治是一种底线伦理。审美化道德与法治教学就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是向人自身的复归”(卡尔·马克思语)。罗丹说:“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发掘教材中的美的因子,寻绎道德与法治课程知识的美的历程,让道德与法治课程成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语)。比如教学统编教材二下《小水滴的诉说》,从多水的海岛生活到少水的高原、沙漠生活,从生活的垃圾到工厂的排污等,教师要充分发掘教材资源,通过图片、视频等具化学生的感知,以便在学生的大脑深处留下印记,从而盘活学生的道德思维,催生学生的道德想象,深化学生的道德认知。教学中,教师还可以采用“童化”的教学方式,让小水滴诉说生活垃圾、工厂排污、河道污染等问题。从当下的生活到新技术的介绍、新成果的引入,让教学更具时代气息。审美化的教学方式,删除了一些理性科学的内容,给学生提供了情感体验的机会。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内容是充满魅力的,是有美感的、有感染力的,是可欣赏的。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以怎样的方式呈现出来,对于学生来说是有讲究的。作为教师,我们可以从感性的感知开始,通过显美,通过学生耳朵、眼睛等,“将人的精神感觉、实践感觉,一句话,人的感觉产生出来”(卡尔·马克思语),这是审美的开端。
三、审美:“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归宿
如果说,经验是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原点、显美是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建构,那么,审美就是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的归宿。在审美化教学中,从经验感知到情感体验,从情感体验到审美认知,学生步入一種超功利的审美境界。审美化教学反对道德与法治知识的说教、灌输,要求解放学生;同时,审美化教学也反对放任,要求提升学生的认知、改善学生的行为。
教学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第四单元《天气虽冷有温暖》中的第十五课《快乐过新年》,研读教材就会发现,这一课与前面两课《美丽的冬天》《健康过冬天》以及下一课《新年的礼物》构成了一个系列。前面两课指向学生安全、健康、积极、快乐地生活,而这一课指向有创意的生活。在这一课中,有两个板块:一是元旦,二是春节。“欢度元旦”展现了世界人民欢庆的场面,应当具有一种世界情怀;而“过春节”则展现了中国人的习俗,具有一种民族情怀。这一节课的教学,教师绝不能采用说教的方式,而应当引导学生进行审美认知。笔者认为,本节课的教学,无论是“贴春联”还是“贴窗花”,无论是“猜灯谜”还是“舞龙灯”,也无论是“穿新衣”还是“团圆饭”……都应当渗透中国传统的审美标准,让学生对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的习俗有一个审美的认知。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乐化” “诗化”的方式,努力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过程成为一种享受过程。教学中,教师还有必要引导学生认识“中国红”“龙图腾”等中国传统标志。可以借助问题启发引导学生,比如“为什么中国的灯笼和对联都是红色的?”“为什么在一些节日如端午节、春节,人们喜欢舞龙灯?”等。通过问题,引导学生对中国传统的习俗文化形成深刻的认识,从而在学生内心培育一种民族文化、民族精神。
审美化道德与法治教学,就是要用诗化、乐化的方式,即运用美的语言熏染学生,运用美的意象激发学生情感,运用美的活动引导学生发展,最终促进学生道德与法治素养的发展。在美的语言、意象和活动中,师生、生生彼此敞开自我,进行平等、自由的对话,由此让师生生命进入澄明的存在之境。
道德与法治审美化教学是一门高度综合性、艺术性的教学,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其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教学中,教师要用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形式美去呼唤、达成学生道德与法治的认识美、行为美。作为教师,我们要引导学生触摸、感悟、体验道德与法治的深刻意蕴,引导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建构,发掘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潜质,点化、润泽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精神,实现道德与法治的教学理想。
【参考文献】
[1]覃绍娟.名言在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J]. 基础教育研究,2017(8).
[2]高永东.品德与生活教学的注意事项[J].小学教学研究,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