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西藏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路径
2019-11-01
(西藏大学 西藏 拉萨 850000)
一、普惠金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且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规划指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2016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力挺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所强调的是金融体系发展的深度与广度、金融服务的公平性与包容性,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二、西藏金融发展现状
(一)西藏自治区银行业稳健运行,信贷资源配置持续优化
2017年末,西藏自治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平稳发展,区内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7年末,西藏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664个,网点的从业人员9426人,全年实现净利润89.1亿元。
2017年,自治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均有所增加,且继续实行中央给予西藏特殊的金融优惠政策,利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金融改革稳步推进,体系不断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实力稳步提升。
表1 西藏本外币存贷款情况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2017年、2018年西藏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
(二)西藏自治区证券业稳步发展,融资功能不断提升
2017年,西藏证券业把握发展机遇,坚持证券业稳步发展,辖区内证券业公司持续增加,证券市场保持较快发展,区内企业通过资本企业发展壮大,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企业融资问题逐渐改善。同时,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完善上市环境,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市场的了解,为上市资源创造更好的环境。
(三)西藏自治区保险业健康发展,社会稳定作用增强
2017年,西藏保险业稳定发展,各级保险机构72家,比2016年增加9家。截至2017年末,保险业经营平稳发展,西藏保险业总资产19.9亿元,比2016年增加13.4亿元,增长67.34%。2017年末,西藏实现保险保费收入28.0亿元,比2016年的22.3亿元增加了5.7亿元,增长20.36%。
(四)西藏融资结构不断改善,市场交易较为活跃
2017年,西藏金融市场稳步发展,融资规模持续增长,虽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但融资结构不断改善。2017年,西藏社会融资规模增量1019.4亿元,比2016年增加84.2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直接融资62.2亿元,创历史新高。由此来看,西藏融资结构相对改善。
(五)西藏信用建设不断深化,金融环境持续改善
2017年,西藏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县创建和评定为抓手,集中力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2017年末,建立农牧民小额信用贷款档案约46.5万户,覆盖率达95.9%。同时西藏银行业受理环境明显改善,非现金支付工具多样化且应用广泛,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三、西藏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目前,西藏金融服务覆盖率和渗透率和内地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普惠金融理念有待深化。在政策实践方面,政府部门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够,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不够明显。政府作为社会公共部门,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在协调社会事务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虽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强调要市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并没有要求政府退出市场,而是要求政府为市场起决定作用保驾护航。十九大也进一步强调政府要积极制定好宏观政策,给企业更大的市场,为企业开拓更加优良的生产和创新环境,因此作为政府可能要更清楚地认识到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西藏的社会经济建设,从当前来说主要通过中央转移支付及各个兄弟省份的大力支持,因此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这是一种输血式的社会经济建设,从长期来说这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我们最终希望西藏自治区经济的建设要靠自己,自立更生不仅是西藏自治区许多财政干部的意愿,也应该是西藏自治区社会经济建设的最终法宝。
(2)缺乏普惠金融发展的协调机制,财政与金融部门之间、银监局与人民银行之间缺乏协作配合。金融业的有序发展很大程度上会反映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平稳运行是金融业发展的大环境,二者可能说不清因与果的关系,只能说是相辅相成。曾经的一些案例告诉我们相辅相成不是绝对的,这其中的一些原因不难想象,因为市场主体是趋利的,所以可能会出现不平等的竞争,比如金融机构都愿意把货币借贷给一些大的企业,而不愿意把货币借贷给小微企业,大企业本来就具有自身优势。再加上自身对外界的吸引力,往往就具有了小微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所谓强者更强,弱者被吞并,企业之间力量的不同造成了不平等的竞争,因此加强金融发展的协调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最近几年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和政策支持,这就是为了促进市场主体的有序、良性竞争,使市场环境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3)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欠缺。西藏自治区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及气候环境的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很多方面,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就是其中的一方面,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有不同的特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可能比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要高,它是一个整体环境之上的建设,这也是为什么要研究西藏金融基础建设的意义之一,比如,从一个城市到一个镇,城镇之间由于没有良好的公路,通往镇的路只能步行,那么银行的服务网点是不会坐落在镇上的,因此就意味着某些先进的思想或产品是不可能进入该地区的,这也是西藏自治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原因之一,因此西藏自治区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需要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跟进。
(4)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足。目前西藏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结构以支票和银行卡为主,即“一票一卡”结构,为农牧民和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融资产品不多。西藏自治区金融产品创新不足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法制不健全。近年来,我国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却跟不上步伐。由于产品创新的要求与相对滞后的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使新兴的产品隐藏着一定法律风险。第二,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以社会信用为基础,包括政府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社会信用意识不强,信用制度的发展相对落后,从而制约了经济金融活动的创新。
(5)现有的金融政策不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现有的市场准入政策较为严格,门槛高、限制多,不利于激发各类金融机构到偏远农牧区设立网点的积极性,金融服务功能极不完善,因此造成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支农惠农资金投入方式不佳,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原则,由于在制度方面存在缺失,因此普惠金融在农牧区长期来说是不持续的,也由于农牧区经济基础不牢固,农牧民缺乏金融意识,多数金融产品在长期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现有的金融政策也是西藏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四、西藏普惠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第一,强化普惠金融理念。藏族群众长期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虔诚信仰藏传佛教,对于金融知识掌握不全面,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金融。他们长期住在偏远农牧区,不经常接触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许多金融业务不了解,没有理财意识,大多数信徒为了传播和发扬宗教,把多数钱财都赠予寺庙建设,并没有多余的钱财投资理财。
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扩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及时研究金融方面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金融监管方面要加大金融服务的服务意识,增强金融机构竞争能力。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调动驻村工作队积极性,重点做好农牧民群众的金融知识普及。
第二,建立完善惠普金融发展的协调机制。在全区探索成立普惠金融领导协调机构,促进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协调配合以及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沟通协调平台,加强财政与金融部门之间、银监局与人民银行之间协作配合,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在政府引导下面,同时对进驻农牧区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加大金融基础性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在全区继续推广银行卡、ATM、POS机等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利用,将基础性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纳入政府整体框架有序推进。提高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探索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
第四,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加大金融服务的创新力度,关键是要加大金融服务手段的创新。西藏自治区地理环境特殊,大部分地区为农牧区,牧民群众由于受生活方式(常年在外放牧)的影响,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中,对外界事物接受不及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线上支付作为一种新型支付方式广为大家接受,但在藏族农牧民心中,传统支付方式依然是他们认为最安全、可靠、合理的支付方式。因此,发展西藏自治区普惠金融应该在农牧区普及当前的新型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
第五,健全综合性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普惠金融体系是指为社会全体人员,尤其是金融弱势群体(微小企业、金融普及程度低的农村地区以及城乡贫困群体)提供有效合理的金融服务的思路、方案和措施的一整套全面覆盖、有效合理的体制。让所有人群都能公平、有效地享受金融服务,是普惠金融体系建立的标准和出发点。而贫困和低收入客户一直以来都享受不到金融服务带来的利益,基本可以说是金融服务覆盖的盲区。西藏自治区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广人稀的地区,尤其是在远离市中心和金融服务集中的县城和农牧区的藏民群众,一般情况下,金融服务带来的益处他们是享受不到的。而且,金融体系的主旨仍然是为零售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同时,西藏自治区作为一个集中连片贫困的特殊地区,其普惠金融的建立必须以广大的农牧群众为主体。
因此,在建立西藏自治区普惠金融体系时,应重点考虑广大农牧民群众。农牧民群众大多住在偏远地区,交通、通信都不发达,而且大多数农牧民群众没有去过银行,对于存、取以外的业务不了解。应该先以村为单位,在村委会建立助农自主取款机;然后在县城建立银行业机构网点,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办理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