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音乐形式及传承保护策略探讨
2019-10-30张帆
【摘要】本文基于对传统音乐形式及传承保护策略的研究,首先,阐述了传统音乐形式基本内容。然后,分析了传统音乐形式在传承保护中存在的不足,比如,缺乏传承人、传承方式较为单一等。最后,为更好实现传统音乐形式传承保护,给出培养传承保护人、创新传承保护形式等措施。
【关键词】传统音乐形式;传承保护;文化
【中图分类号】K89 【文献标识码】A
音乐在我国有着较为悠久的发展历史,因此,传统音乐形式多样,种类较为丰富,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底蕴。但是,在如今文化多元化发展背景下,传统音乐以及传统音乐形式受到一定的冲击与影响。为保证我国传统音乐形式能够得到更好发展,需要及时进行传承保护工作。怎样进行传统音乐形式传承保护,是人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所以,本文将针对传统音乐形式及传承保护策略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一、传统音乐形式基本概述
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不仅历史较为悠久,内容更是丰富。如果从历史角度分析,那么在河南舞阳县发现的骨笛距今已经有八千多年的时间,这也说明,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音乐。在夏商之前,音乐形式通常情况下会以伴舞节奏为主要。在雅乐时代,各个不同的乐器设备较为齐全,比如打击乐器、吹奏乐器等。在秦汉魏晋时期,许多少数民族的乐曲与域外乐曲涌入,清商月也由此产生。从南北朝时期到宋代,雅、俗音乐发展较为迅速。明清时期,被称为俗乐时代,民间也可以进行乐器的演奏。我国传统音乐通常情况下会被分为五大门类,分别是民族乐器、民歌、歌舞音乐、戏曲音乐以及说唱音乐。如果从功能上对传统音乐进行划分,通常情况下,也是包含五类。第一,仪式音乐。仪式音乐包含的内容有许多,比如,宗庙仪式音乐、祭祀仪式音乐等;第二,宫庭舞乐。宫庭舞乐主要是为帝王提供;第三,声乐。声乐音乐的表现多样性,通常情况下会利用歌词内容对其进行规范与约束,与我国传统文化的理性精神相符合;第四,独奏器乐。独奏器乐具备一定的特殊文化内涵,可以表现出淡泊之情与清远之情;第五,民乐。民乐主要是指民俗庆典中的音乐。
二、传统音乐形式传承保护现状
(一)传承保护人缺乏
为使得传统音乐形式能够得到更好地传承与保护,需要一定的传承人进行传承保护,这样可以达到良好的传承保护效果。但是,从目前传统音乐形式的传承保护中不难看出,传承人仍然缺乏[1]。不仅原有的传承人在逐渐减少,而且当代年轻的传承人并没有得到开发与挖掘。这一问题的出现,对传统音乐形式更好的发展会造成影响。
(二)传承保护模式有待完善
从目前传统音乐形式的传承保护中不难看出,通常情况下,采取的传承保护方式,是在学习传统音乐形式并且接触传统音乐形式的人群中进行传承保护。这种传统保护模式较为单一,并且无法达到相应的传承效果,这样传统音乐形式将无法发挥自身最大作用,无法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
三、传统音乐形式传承保护策略
(一)培养传承保护人
传承人在传统音乐形式的传承保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需要加快传承人的培养。在培养传承人中,可以采取在各个高校中开设传统音乐课堂的形式。通过传统音乐课堂的开设,不仅可以使学生能够对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产生明确的了解,还可以掌握更多不同的传统音乐形式。促使学生对我国传统音乐充满兴趣,产生认同感,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传统音乐形式的传承保护工作中,当代年轻人对我国传统文化并不了解,通过在学校中增设传统音乐课程的形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学生对我国传统文化有更深一步的认识,促使学生可以参与到传统文化学习中,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更好发展提供保障。
(二)完善传承保护形式
在传统音乐的传承保护中,不仅可以在接触传统音乐形式以及学习传统音乐形式的人群中传承,还可以到社区中开展活动或者加强宣传的方式。比如在社区当中定期开展传统音乐活动,免费向人们进行表演,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人们对传统音乐形式的兴趣,促使人们能够对传统音乐形式进行学习,通过此类方式,能够实现更好地传承保护,达到良好传承保护效果。
(三)立足当地文化资源
不同文化的共同发展,是我国文化发展的主要趋势,如果传统音乐形式想要在多元化的文化中得到更好发展,那么就需要立足当地文化资源,回归到本民族的需求中,这样才能实现传统音乐形式的传统与保护。传统音乐形式相较于现代音乐形式而言,传统音乐形式更加音乐的内涵与文化精神的传承。演唱者可以在特定的环境中,可以将内心情感充分展现,将传统音乐原生态表现出来。比如,在我国传统音乐形式中,有许多都是宗教音乐形式与寺庙音乐形式。因为在我国有很多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都有着自身的宗教信仰,所以,许多不同的传统音乐形式,都是在不同的活动中传承的,有着自身的文化特色与理念。因此,需要将传统音乐形式立足于当地的文化资源。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为传统音乐形式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产所。与此同时,在人们参与到当地音乐文化活动中时,可以促使人们与传统音乐文化与传统音乐形式产生情感共鸣,让人们意识到传统音乐形式的多样性,以及传统音乐内涵与意义。这样传统音乐形式的价值作用也将会得到凸显,为传统音乐形式的传承保护提供动力。
(四)与外来文化相融合
從目前我国传统音乐形式的发展中不难看出,有着较强的原生性。也就是说,长期以来传统音乐形式都是自我发展。这对传统音乐形式的传承保护而言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需要积极与外来文化进行有机结合。这样不仅可以保证传统音乐形式符合当代人的审美,同时为其传承保护打下良好基础。许多外来文化,也就是西方音乐文化,有着较为悠久的发展历史,在其不断的发展中,总结出相应的经验以及技巧等,所以,西方的音乐文化较为成熟。通过与外来文化的结合,可以促使我国传统音乐形式更受欢迎,使得传统音乐形式能够与国际相接轨。
(五)获取社会力量支持
传统音乐形式的更好发展与传承保护,离不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在这一过程中相关的文化部门以及政府部门,需要将自身的力量与作用充分发挥。比如政府部门在当地构架案相应的艺术机构或者学校,定期组织不同的文艺演出。通过这种方式,使人民群众能够对传统音乐形式以及传统音乐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与掌握。除此之外,在学校以及艺术机构的课程设置中,相关部门还需要给予一定帮助。帮助学校方面了解我国传统文化形式、了解我国传统音乐发展实际情况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传统音乐形式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点内容,在如今文化多元化发展背景下,我国传统音乐形式以及传统音乐的发展受到影响。因此,做好相应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需要肩负起自身责任,在传承保护传统音乐形式中,发挥自身作用,为我国传统文化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郭倩.民族化视域下甘肃省河西走廊音乐非遗的传承与保护[J].艺术教育,2017.
作者简介:张帆(1979—),女,汉族,河北乐亭,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中国传统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