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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产业转型创新与消费升级关系实证检验

2019-10-28任方军

商业经济研究 2019年19期
关键词:流通产业消费升级

任方军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了流通产业创新与消费升级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流通产业的创新与居民消费互为因果关系,流通产业的创新能够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居民消费的升级能够推动流通产业的创新,其中流通产业的创新对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更为明显,这表明我国在今后的经济建设中需要更加重视流通产业创新与居民消费升级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流通产业   转型创新   消费升级   向量自回归模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流通产业在经济学领域中所起到的作用不断突显,“流通无用”、“流通从属”等声音逐渐被否定,“流通支柱”论则日益兴起。流通产业发展水平逐步成为了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服务产业发展整体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促进流通产业的转型创新,自然也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流通是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关键环节,从企业的发展而言,想要实现资本的增值,起到决定作用的是产品流通环节。因此,流通产业关系到我国消费升级,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我国经济产业的发展。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保持经济协调发展的同时,更要优化市场环境和流通系统,因此研究流通产业的发展对国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实证模型验证了流通产业转型创新与消费升级的关系。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流通产业的创新和消费的升级是十分复杂的概念,要想充分了解流通产业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就需要有充分的数据作为依据,因此要对指标的选取要进行详细的说明。由于流通产业是一个十分復杂的行业,它涵盖众多类别,因此至今对流通产业的范畴也没一个界定。鉴于流通产业的指标选取难度较大,本文参考《中国流通创新前沿报告》中的体系,选取了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和物流配送业作为数据研究的定量分析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2005-2017年的“流通创新指数”(下文以CI作为表示)进行研究。

对我国居民消费升级指标的选取也同样有很大的争议,至今也没有达成共识。由于在选取居民消费升级指标时应该避免与流通产业产生关联性,这一点就很困难。另外,选取衡量消费升级水平的指标不能片面,不能选取衡量消费水平的指标,这是由于消费水平的选取还包括了人均消费水平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等,这些来形容居民消费总量具有片面性。所以,对选取居民消费升级的指标要从内涵和影响等多方面考虑。因此,本文选取的“消费升级指数”(后文以CU作为代表)是根据2005 -2017年的全国居民的文化、娱乐、教育及服务方面的消费占全国居民消费总量的比例决定的,根据“流通创新指数”与“消费升级指数”建立相应的关系,并得出流通产业创新对消费升级的影响。

对数据指标的选取应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年度数据也要保证数据的统一。因此,本文选取了2005 -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和CSMAR数据库作为数据来源。此外,在选取的年限中可能存在数据的缺失,对于这样的数据本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算法对其进行推算。本文通过对“流通创新指数”和“消费升级指数”建立相关模型,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建立模型过程中,有部分数据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干扰,对于这样的数据本文也进行了科学的调整以消除产生的不良影响。

表1为2005-2017年我国流通创新指数和消费升级指数的数据。该数据以1978年的消费指数为基础将每一年的价格换算成的实际值,通过换算成实际值可以消除一些不良影响。

模型构建

表2为不同滞后期的信息准则结果。由表2可以看出,LR似然比准则、SBIC、FPE、AIC与HQIC准则的滞后均为3阶,这说明了建立的VAR模型的滞后期为3期。表3为流通创新指数与消费升级指数的向量自回归模型。由于本文建立的模型存在样本容量较小的问题,所以本文通过了dfk和small命令对数据变量进行分析,从而得到了估计3阶向量回归模型。得到估计向量的回归模型后,要对该建立的模型进行检验。

表4为残差项的LM检验结果。由表4可知,残差项的干扰项为白噪声。除了验证数据变量的扰动项外,本文进一步验证了数据变量中各阶系数的联合显著性,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从单一的方程来看,有的阶系数显著性不明显,而通过三个方程整体来看,其各阶系数均产生显著性,并且其显著性均在1%以下,这说明了该模型的回归向量是稳定的。

实证检验

表6为流通创新指数的单位根检验结果。由表6可知,流通创新指数变量DF统计值中test statistic值为-0.264,1% critical value的值为-3.423,并且-0.264>-3.423,其中P值为0.8936,这说明数据变量在1%上无法拒绝原假设,则表明流通创新指数变量不是平稳变化的,需要对数据变量进行修正。根据之前的分析结果可知,DF检验结果存在着扰动项,为了避免扰动项的干扰,本文运用了ADF检验能够避免其干扰。

表7为流通创新指数的3阶单位根检验结果。首先计算其最大滞后阶数为Pmax=[12×(T/100)1/4],从中得到Pmax=8。在流通创新指数lnci中,令p=4、5、6、7、8,根据结果可以发现,其滞后项的显著性并不明显,则令p=3,并对其结果进行检验。由表7还可以看出,流通创新指数变量的ADF统计值Z(t)为-0.285,并且-0.285>-3.86,并且其滞后项显著性明显,这说明{lncit}的显著性均在1%以下存在单位根,表明此为非平稳过程。

表8为流通创新指数和消费升级指数的单位根检验结果,由于根据{lncit}单位根表明其变化为非稳态,则需要进行差分,表中一阶差分为{Δlncit},对其单位根检验表明其序列不是平稳过渡,对其继续进行二阶差分得到{Δ2lncit},对其单位根检验其结果表明该序列为平稳过渡,这就能够说明流通创新指数变量为二阶单整。

同理对消费升级指数进行ADF检验,其得到的结果与流通创新指数ADF检验结果相同,其{lnciu}和一阶差分结果{Δlnciu}均为非稳态,而二阶差分{Δ2lncit}为稳态。这说明消费升级指数变量也为二阶单整。

为了进一步考察流通产业创新和消費升级之间的动态关系,本文引入了向量自回归模型,表9为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由表9可知,X2为30.135,其对应的P值为0。则认为是流通创新指数d2lnci与消费升级指数之间它们互为原因,表明了流通创新指数与消费升级指数存在着相互影响。这说明了流通指数的变化能够影响消费升级指数,同样消费升级指数能够促进流通指数的变化。这也表明我国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将流通产业与消费升级相互协调发展。

通过以上的关于流通指数与消费升级指数的数据分析和向量自回归模型,能够整理得到公式:

以上结果表明流通创新指数与消费升级指数都成正向关系,流通创新指数与消费升级指数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同时,根据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也证实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互为因果的。也就是说,对流通产业的创新能够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居民消费升级也推动了流通产业的创新,其中流通创业的创新对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效果更为明显。

结论与建议

研究表明:流通产业转型创新与居民消费升级互相影响,流通产业的创新能够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居民消费的升级能够推动流通产业的创新,其中流通产业的创新对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更为明显。因此,我国更应该重视流通产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和居民消费升级的推动作用。首先,我国政府应该充分促进流通产业在各个行业中的创新,不断完善流通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流通产业中;促进互联网与流通产业的相互结合,加快推进我国流通产业创新的发展。其次,也要准确把握居民消费升级的趋势,倡导居民建立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并不断完善消费者的权益制度。消费升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刺激消费政策不应该只注重短期刺激,更应该注重中长期的刺激。

参考文献:

1.孙早,许薛璐.产业创新与消费升级: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的经验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8(7)

2.洪涛.加快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美好需要[J].商业经济研究, 2018(8)

3.袁清.我国农村消费升级趋势与流通业发展方式转变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7(1)

4.张文宏.基于“互联网+”与消费升级环境的商贸流通业发展路径转变[J].商业经济研究,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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