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北威州新修订《高等教育法》
2019-10-28
世界教育信息 2019年17期
近期,德国北威州议会通过了该州《高等教育法》修正案,完成对该法的第二次修订。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将于2019-2020冬季学期正式生效。此次修法的目标是,增强该州综合性大学和应用型大学的自主权,提高高校研究和教学质量,为学生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等。
从修订内容上看,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州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处理、教学质量的改善、在应用技术大学设立有博士授予权的研究生院等。
一是明確州政府与高校伙伴关系的定位,建设州政府和高校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未来,州政府与教育管理部门不再参与高校的具体发展规划与细节管理,而是与高校共同协调未来的发展战略目标。在这种“共商模式”下,扩大高校的自主规划权,学校对自身的建设发展“当家作主”。
二是突出改善教学质量的重点。其一,通过改善与教学相关的法律框架条件,进一步提升教与学的质量水平。强化相关规定的实用性,取消一些不切实际的法律条款,如废除以前有关“出勤禁令”的规定。今后,教师和学生将在校务委员会中共同决定出勤问题,特别是通过教师和学生各占一半的学习咨询委员会来解决。其二,着力减少辍学人数。通过开设在线“自我评估”系统,让学生在入学前更好地评估知识水平和学科要求,以针对性地提升课程成绩并改善学习成果。其三,加强学习咨询指导,通过高校与学生达成具体的课程安排协议,增强学生的学习计划性。
三是在应用科技大学设立有博士授予权的研究生院。只要德国科学理事会(Wissenschaftsrat)评估后证明,应用科技大学的博士生培养过程与水平与综合性大学相当,那么按照新法他们就有权设立博士学位点。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教育处曹昱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