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鲁司特治疗小儿毛细支气管炎的临床效果评价
2019-10-24河南省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453000贺小立
河南省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453000)贺小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5年12月~2018年4月我院收治的112例毛细支气管炎患儿分为两组,各56例。对照组男31例,女25例,年龄2~17个月,平均年龄(9.5±4.9)个月;试验组男32例,女24例,年龄3~17个月,平均年龄(10.1±5.1)个月。纳入标准:①均符合《实用儿科学》中关于毛细支气管炎的临床诊断标准;②未患有先天性呼吸系统疾病。排除标准:①患有气管异物等疾病;②患有心、肝、肾等合并症。患儿家长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并监督的情况下进行本实验。两组患儿的一般资料等具有可比性(P>0.05)。
1.2 方法 对照组予以常规的抗生素进行治疗,例如使用利巴韦林(国药准字H19999128,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滴鼻方式,使用0.5%的溶液进行配制,每小时进行1次。试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予以孟鲁司特(国药准字H20064370,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治疗,采取口服方式,每次4mg,每晚1次。两组患儿均治疗7d。
1.3 观察指标 ①两组患儿的临床治疗效果,评价标准:显效,临床症状消失,呼吸恢复正常;有效,临床症状有所缓解,呼吸在一定程度上恢复正常;无效,临床症状未缓解,呼吸未恢复正常。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②两组患儿的咳嗽消失时间、喘鸣消失时间与肺部啰音消失时间。③两组患儿的复发率。
1.4 统计学处理 数据用SPSS20.0处理,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方差表示且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百分率表示且用x2检验,有统计学意义(P<0.05)。
2 结果
2.1 试验组患儿与对照组患儿的临床治疗效果比较 试验组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98.21%)明显高于对照组(69.64%),差异显著(P<0.05)。
2.2 试验组患儿与对照组患儿的咳嗽消失时间、喘鸣消失时间与肺部啰音消失时间比较 试验组的咳嗽消失时间、喘鸣消失时间与肺部啰音消失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差异显著(P<0.05),见附表。
2.3 试验组患儿与对照组患儿的复发率比较 试验组的复发率(3.57%)低于对照组(23.21%),差异显著(P<0.05)。
3 讨论
孟鲁司特是一种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其具有较高的选择性,能够与拮抗白三烯D4与半胱氨酰白三烯受体进行竞争性的结合,有效的对气管起到扩张与保护的作用[1]。依据相关的临床研究可知,此药物采取口服的方式具有良好的吸收效果,服用3h后血药浓度将达到峰值,并且该药物将会被完全代谢,因而不会在机体内产生蓄积现象,进而将不会对患儿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作为全球哮喘防治创议方案的推荐药物,该药物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并且能够有效的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除此之外,能够有效的降低疾病的复发率,避免使患儿承受额外病痛[2]。依据本项研究结果可知,服用孟鲁司特后,患儿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高达98.21%,复发率降至3.57%,同时患儿的咳嗽消失时间、喘鸣消失时间与肺部啰音消失时间明显缩短,主要原因在于该药物能够有效的扩张气管,并能够有效的开放平滑肌,避免产生气道阻塞现象,同时能够有效的消除半胱氨酰白三烯病毒,因而能够有效的降低炎性反应,从而降低复发率,并提升患者的治疗效果;同时医生能够严格掌握药物的使用量,因而能够有效的发挥药效,缩短临床症状改善时间。
附表 两组患儿的咳嗽消失时间、喘鸣消失时间与肺部啰音吸收时间比较(d)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孟鲁司特治疗小儿毛细支气管炎具有显著效果,不仅能够提升临床治疗效果,同时能够有效的缩短咳嗽消失时间、喘鸣消失时间与肺部啰音消失时间,并降低复发率,可作为今后治疗小儿毛细支气管炎的主要药物。除此之外,临床医生仍然需要加强对毛细支气管炎疾病与药物的研究,从而能够有效的发挥药效,消除临床症状,最终能够有效的确保小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