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如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探索和思考
2019-10-23李洋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本文通过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多年工作实践中探索的有效途径,紧密围绕国有企业职责定位,认真领会“四种形态”精神实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抓早抓小明规矩,强化监督破潜规则,不断把牢国有企业发展的政治方向。
关键词: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9-0-01
作为省属国有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公司下属二三级甚至四级企业众多,存在点多面广、市场化程度较高等特点,一段时期以来,在国企特殊论的影响下,少数党员干部把自己当成旁观者,对腐败细节津津乐道,对惨痛教训一笑置之。部分同志认为没有违纪就不需要接受警示教育,职务低就没必要接受监督,市场化程度高就可以降低纪律标准。部分职工存在“功过相抵论”“法不责众论”“不知者不怪论”“不收钱便无事论”等一些潜规则思潮,给企业政治生态带来一定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多年工作实践中探索的有效途径,围绕国有企业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硬度,治病救人有温度,规范制约有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用明规矩破除潜规则,着力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立足反惯性违规,开展“三个不一定”大讨论,体现强化监督有态度
惯性操作是国有企业存在“潜规则”的思想源头。要以案为鉴,持续向全体党员灌输“过去能做的事现在不一定能做、前任能做的事现任不一定能做、普通群众能做的事党员不一定能做”。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在生活会上对照查摆个人惯性思维,开展“三个不一定”专题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对症下药开启大讨论模式,一是针对部分职工企业市场化程度高纪律便可松一点的错误认识,推出“反国企特殊论”专题讨论;二是针对部分职工没有违纪就不需要接受警示教育、职务低就没必要接受警示教育的错误认识,推出“腐败就在身边”专题讨论;三是针对部分职工对腐败细节津津乐道、对惨痛教训一笑置之的错误认识,推出“把自己摆进去”专题讨论;四是针对部分职工法不责众、功过相抵的错误认识,开展专题讨论。在这场明规矩驱逐潜规则的思想较量中,要始终舆论先行、挺纪在前,不断挤压“潜规则”生存空间和存在土壤。[1]
二、立足抓早抓小,开展“四抓五提醒”,体现治病救人有温度
要用好第一种形态“治未病”,坚持小错时时扯袖抓早,小节处处较真抓小,风险点环环盯牢抓细,压力层层传导抓实;纪律条规经常提醒,重点部门重点提醒,节假日集中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并以问题为导向约法三章。
工作中要注重做好谈话这篇大文章,干部任前时有提醒廉洁谈话、公司季度会时有集体廉洁谈话、基层单位干部来公司时有专题廉洁汇报谈话、班子成员下基层时有“一岗双责”廉洁谈话、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前有廉洁风险警示谈话。
三、立足惩治与挽救,开展“双主动”专项行动,体现执纪问责有硬度
针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以主动向组织说明有关情况,主动退缴违纪所得为主要内容的“双主动”专项行动,召开“双主动”专题警示大会,设立廉洁账户,开设网络專栏,教育和帮助存在问题隐患的干部职工及时主动向组织靠拢、退缴违规所得。[2]
在“双主动”专项行动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一是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及时通过“双主动”专项行动给当事人提供机会,同时一个月内快办快结,完成了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工作,及时把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干部拉回了正轨,也及时转变了当事人的思想认识,组织的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在降低企业损失的同时,挽救了当事人、震慑教育了大多数。二是做好后半篇文章。要举一反三对问题特点、危害、成因和规律进行了分析总结,针对监督短板和管理漏洞,已完善并执行了有关制度。事实表明,“双主动”这种给出路、给机会、给信任的有力度有温度的执纪问责,唤醒了党性、唤回了初心,起到了警醒警觉警戒的作用。
总之,国有企业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国有企业始终姓“党”,树立廉洁促进发展、发展必须廉洁的理念,坚决摒弃廉政建设“国企特殊论”“影响经营论”、“打击面过大论”“功过相抵论”“法不责众论”“不知者不怪论”“不收钱便无事论”等错误论调,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 “两个责任”,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决守住安全和廉洁底线、红线,确保国有企业发展改革行疾步稳、健康推进。
参考文献
[1]李海萍.国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之道[J].现代国企研究,2017(04):267.
[2]孔德永. 强化基层监督执纪能力[N].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天津日报,2019-02-27(013).
[3]郑伟.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N]. 江西日报,2019-02-17(002).
作者简介:李洋,(1979.5-)男、汉、政工师、经济师、工程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