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目标靶向发力 综合施策推进改革
2019-10-22江苏省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顾 峰/江苏省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系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基础。江苏省泰兴市2018年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全市从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出发,以改革的勇气、创新的精神,强化组织领导,严把政策关口,规范工作流程,稳步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益,改革试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落细抓实关键措施全面推进改革试点
泰兴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全局来谋划,落实关键举措,全力组织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入《泰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任务》,将改革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级各职能部门,市镇两级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实行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抓总、上下各级同向发力、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乡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出台了《泰兴市经济薄弱村增收“双责制”工作意见》,明确了各级党组织作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了定期跟踪、督查、通报机制,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为改革试点提供保障。
强化典型引路,提供政策保障。2017年,市级根据村(居)所处地域、经济实力、资产总量等因素,选择70个村先行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试点,立足自身实际,对经营性收入较少的村,明确以清产核资、成员界定为主要改革内容,制度规范先建立,时机成熟再转段;对经营性收入较多的村,提高改革标准,在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方案、合作社章程、成员代表大会选举等方面探索改革的路子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全市改革指导意见、清产核资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对改革的每项重点工作、每个环节统一政策业务口径,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强化权益保障,尊重农民意愿。围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推进改革,坚持改革后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不变、财务管理体制不变。对改革的每项工作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从方案制定、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到成员代表、理事会与监事会的选举及章程的制定等,都广泛征求意见、民主讨论决策,确保改革体现全体成员意志。改革中加强民主监督,严格做到清产核资、成员名册、改革实施方案、成员代表名单、股权清册、章程草案等公开公示,确保改革公正透明推进。
强化分类指导,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因地制宜,对改革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做到应享尽享,能享则享,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增进改革和谐性、共享性。在成员身份确认上,按照“宜宽不宜严”原则,因村施策,对农嫁女、农转非等少数特殊群体,依法引导落实股权。在乡镇(街道)、部门建立“一站式”接访调处机制,结合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土地确权等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市镇干部深入村组主动解决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改革稳步推进。
强化流程规范,固化改革成果。改革工作中,遵循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成立组织、资产运营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民主程序,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对成员身份界定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实行一镇一策或一村一策,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平、公正、合情、合理。股权设置上,每个农户家庭通过量化或者转让、继承等方式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占本集体经济组织总股份的比例不超过0.5%,切实保障每一位农民群众的集体资产收益权。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对群众有异议的,认真组织复核,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新进行复查纠正,并再次公示。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初步解决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集体家底弄清了,管理运行机制理顺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得到了巩固,农民群众在改革中也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严格了。2018年以来,全市通过盘点资产、清核债权债务、梳理经济合同、实测资源性资产等方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市330个村共发放函证71000份,梳理合同3350份,完成现场测绘330个村,核实增加总资产2.5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0.43亿元。建立了“三资”监管预警制度,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强化发包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对超期未收款的,督促镇村及时组织清收;对长期闲置的可经营性资产、应发包而未发包的资源,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盘活资产、开发资源具体计划,提高运营效益。
农民群众财产权益增加了。通过改革摸清了集体家底,厘清了成员边界,通过折股量化确权到户,完善了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落到了实处,基本构建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各村(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完成了316个村(居)的成员界定,确认成员75.93万人,242个村(居)完成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黄桥镇还完成了44个组级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村组合计量化资产总额5.95亿元。2018年,76个改革先行村实现成员分红625万元。
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健全了。改革明晰了农村集体产权关系,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激活了农村各类要素,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通过明确产权归属、确认成员身份、折股量化资产、固化产权到户等改革路径,有效盘活集体资产,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全市村级资产总额达到23.92亿元,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69亿元。
基层组织执政基础牢固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民权利保护和集体经济发展,更关乎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按股分红,增强了农民对集体经济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众对集体家底更清楚了,对干部更信任了,干群关系更和谐了,促进了农村稳定和有效治理。通过这项改革,农民可直接从中受益,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运行和管理,“跑冒滴漏”的现象在改革后不复存在,党在农村基层执政基础更加牢固了。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改革试点成果
泰兴积极对标中央、省市改革要求,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在体制机制建立上再完善、再深化,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完善健全资产监管机制。全市加强资产保管和使用管理,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主体、维护方式。落实集体资产分类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激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提高农村产权利用效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台账,强化村级新增债务申报管理。
完善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集体资产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以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的法人治理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并制订好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完善健全股权管理机制。在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与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关键环节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利民与强村的关系,不断放权、赋权于民。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股份,实行“静态管理”,即: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登记股份证书,每个农户家庭的股份总额一般不随户内人口增减而调整。同时,根据“个人股依法享有所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但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的人员转让”等规定,积极探索股权转让机制。
完善健全权能调整机制。完成改革规定动作的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深化改革内容,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多种实现形式。对符合章程规定、依法应当补充或取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建立常态化管理调整机制,做到“三个明确”:明确补充或取消成员资格的时间节点,明确补充或取消成员资格的对象条件,明确补充或取消成员资格的服务流程。确保享有权益、履行义务的资格成员真实准确。□
曲霞镇印达村民俗演出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