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宗教体验中体现出的宗教信仰
2019-10-21马克善
摘 要:对一个宗教信仰者来说,宗教信仰是体现在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宗教体验中的,宗教体验也是可以从反面来证明宗教信仰的。从伊斯兰教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伊斯兰教的宗教哲学主要体现于《古兰经》中,所以《古兰经》中的很多规定的信徒的宗教体验也是可以反映出这种体验对宗教信仰的证明的。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这种体验的认识论和感觉认识论都是可以证明这种观点的。
关键词:宗教体验;认识论;古兰经
威廉·奥斯顿在《宗教体验与宗教信仰》一文中总结出:与感觉经验的认识论相比较,宗教经验的认识论有同样的认识论水准,但有论证上的差别。前者的有效经验包括证实的标准和可预见性;但完全不同于这些方式的上帝却能够成为宗教经验的标准,基督教认知实践与知觉实践沿着相同的认识论水准。那些服从后者的人不能囊括前者。[1]我们可以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考察宗教体验能否为宗教信仰提供根据和基础,能否用宗教体验来证明宗教信仰,或者说让他变的合理。
首先我们可以提出,宗教体验能否为宗教信仰提供一个直接的证明。“正如一神论宗教所认为的,上帝正在做某种指向体验主体的事情——上帝正向他言说,赋予他力量,照亮着他,赋予他勇气,指引着他,在存在中支持他,或者说正在向他显现。这种信仰观念是否能由体验直接证明取决于在一个信仰中获得证明意味着什么。假定如果存在着某种与我的信仰p事实相关的东西,那么我在相信p时得到证明。”[2]比如我作为一个穆斯林,从小被要求不能吃猪肉,因为我知道,“血、猪肉、自死物、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古兰经》6:145)[3]你们可以吃真主所赐给你们的佳美的食品,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敬拜真主,那么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流血、猪肉,以及诵真主以外的名义宰的……你们不要信口胡诌说∶这是合法的,那是非法的,以假借真主之名而造谎,造谎者决不能成功。(《古兰经》16:116)[4]“有正信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赐你们的佳美的食品,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敬拜真主,那么,真主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流血、猪肉,以及不念真主之名所宰杀的…… ”(《古兰经》2:172-173)[5]這是《古兰经》中明确要求的。而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吃猪肉是对身体有一定影响的,遵守不吃猪肉这一条戒律,是对身体有帮助的,所以我可以认为,在我的认知里,不能吃猪肉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与我的信仰相关,那么我信仰伊斯兰教就得到了证明。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样的体验是很广泛的存在的。
我作为一个从小在穆斯林家庭中长大的人,从小就有一个强烈的宗教体验的环境。在穆斯林家庭中,家长是穆斯林,那么百分之九十九的小孩也会是穆斯林,因为家长会从小给孩子灌输一种思想,比如你是穆斯林,你只能信仰真主,真主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你读《古兰经》,做礼拜,封斋都是为了取得真主的喜悦,这些从小耳濡目染的思想不仅仅是完全呈现在眼前的(因为家长就是这么做的),而且也对孩子的内心观念产生着影响,孩子会完全没有怀疑的去相信家长所说的,会把这些当成是这个世界的真理,不去怀疑,不去思考其中的原因。就就论证了文中作者所说的,这些宗教体验的确为我们的宗教信仰提供了基础。再如上文中提到的不吃猪肉,同理这也是我们从小就有的宗教体验,上文中已经解释过,这件事足够证明我所信仰的宗教信仰,也让其变得合理。再如向真主祈祷,和所有一神论宗教一样,伊斯兰教也认为真主是全能、全知、全听的,一个人向真主祈祷,真主是可以知道的,根据你祈祷时的虔诚程度等各种复杂因素(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也是我们无法理解的),真主会应答你的祈祷,这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宗教体验是可以为宗教信仰提供根据和基础的,因为《古兰经》中已经明确提出了这一点:你们的主说,你们要祈祷我,我就应答你们。不肯崇拜我的人,他们将卑贱地入火狱。(《古兰经》赦宥者章第60节)[6]“如果我的仆人询问我的情状,你就告诉他们,我确是临近的,确是应答祈祷者的祈祷的。当他们祈祷我的时候,教他们应答我,信仰我,以便他们遵循正道。”(《古兰经》黄牛章第186节)[7].
《古兰经》中的规定是每个穆斯林必须遵守的,这体现出了伊斯兰教的哲学,它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从反面证明了我们的宗教信仰。在现代神学发展的道路上,指引神学发展和贡献理论基础的,大多数为宗教社团内部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因为他们的理性、正直和怀疑、探求以及批判精神,是神学前进发展的动力。这中间的少部分人,在信仰的道路上更加激进的迈出了步伐。他们从宗教神学体系的不可证伪中发现他们的自证原理——即不再用理论推理去探求神的存在意义,如果你信他,就可以真实的感受到他的存在,以及他对你人生的神圣意义。而当你去用理论探求他的存在的时候,事实上你已经违背了“你信他”的理论前提。在放心去信时候,在满足了前述“自证性原理”的基础之上,他们感受到了莫大的荣耀和喜乐,因此他们最终“心里相信,口里承认”,比如杨小凯。而另外的一部分人,坚持宣称这不过是一种心理学的把戏罢了。
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认为,宗教体验是一个归因的认知现象,不单单有直接情感,也有有关于个人体验宗教来源的归因的主张,目前有关于情绪的认知和非认知的观点,虽然略显简单,但这种观点在宗教体验的实证研究中仍然起着主导作用。这些研究表明,宗教体验与人的幸福感、情绪等有关,这些都是我们后天得来的。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每个人的感性知识也是不同的。人生下来后就像一块白板,是没有感性认识的,在后天的环境影响下,人才会对这个世界有感知。所以人的感知很大程度上是由后天环境决定的。对宗教的感知也是如此,在后天环境的影响下,人对某种宗教会产生自己的认识,当然上文所说的父母对孩子的宗教信仰方面的教导是起主导作用的。在产生了自己对宗教的感知之后,人会对这种宗教做出自己的评价,每个人的感知不一样,做出的评价也会不一样,所以我觉得感觉认识论对宗教信仰的确定没有明确的影响,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而这些观点,并没有对宗教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所以仍需要更进一步的研究。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不管有没有宗教信仰,都是可以得到宗教体验的,也可以体会其中体现的宗教信仰。
参考文献:
[1]威廉·奥斯顿,《宗教体验与宗教信仰》,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威廉·奥斯顿,《宗教体验与宗教信仰》,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古兰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4]《古兰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5]《古兰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6]《古兰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7]《古兰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作者简介:
马克善(1996-),男,甘肃临夏人,中央民族大学2015级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宗教学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