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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数据视野下的政府协同治理研究

2019-10-21王叶薇

时代经贸 2019年21期
关键词:协同治理治理大数据

王叶薇

【摘要】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环境中,协同治理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将互联网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以实现协同治理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而紧迫的研究课题。通过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休闲渔业的案例分析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互联网十协同治理的发展现状中存在治理理念更新不及时、大数据分析工具不足问题。通过对治理理念与协同治理、大数据分析工具与协同治理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社会协同治理能突破现存困难,融合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实现协同治理能力的提升,走向社会的善治。

【关键词】协同治理;互联网+;大数据;治理;休闲渔业

“互联网+”代表了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指的是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整合。通过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系统和重组业务模型,实现经济转型和升级。俞可平曾指出,“共同治理”,治理是指利用公共权力来维持秩序,满足官方或民间组织既定范围内的公共需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各类制度如何正确引导和规范公众的主动或被动行为,最有效地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治理本身就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它决定了它应该包括公共权力、管理规范、治理方法和机制。即政府、社会组织和机构等进行多维合作和协同治理,追求管理优化过程。 “社会治理”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和各单位人民的力量。因此我们亟需解决治理理念更新不及时、大数据分析工具不足、体制机制缺乏创新等问题。我们将协同治理与互联网有机结合,融合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实现协同治理能力的提升,最终走向社会的善治。

一、文献综述

首先,治理理论是全球化的加速、新公共管理的兴起、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复杂程度加剧、国际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增长等多种因素驱动下的成果。詹姆斯·罗西瑙曾指出治理与政府规则之问存在重大差异:一系列活动领域的管理机制虽然未经正式授权,但仍可以有效运作。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不一定是政府,也不必依赖国家的强制力量。与政府统治相比,治理的内涵更加丰富,它包括政府和非正式的非政府机制。此外,斯托克提出“一方面,治理行为的一部分来自政府,但它不仅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动者:另一方面,在寻求社会和经济问题解的决方案时,治理在边界和责任方面存在模糊之处。国家与社会之間、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界限与责任日益模糊。”

二、西海岸新区休闲渔业互联网+协同治理案例分析

海洋牧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可以详细分解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缺乏统筹规划,这导致各地海洋牧场建设同质化严重,缺乏特色和有效性能。因此,首先要做好整体规划对水域进行规划布局和礁区选址、建设规模和人工鱼礁工程设计,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二,没有合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缺乏科技支持。科研基础薄弱,缺少相关方面的科研人才,科技支持落后于发展需求,技术体系与平台建设不完善,关键技术和保障措施不完备。海洋牧场发展理念和建设标准不统一,科研投入不足,科研总体水平相对滞后,产学研结合不紧密。缺乏科研机构和平台,没有独立的技术体系,产业链技术储备不足,过度依赖水产养殖,人工鱼和珊瑚礁等行业,没有建立国家的研究机构和科研平台。

第三,政府协同治理水平较低,支持力度较小,导致区域发展不平衡,资金投入总体不足,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综合效益较低,产业化水平不高,政府与私人投资的综合效果不佳,严重影响其实际效果。

根据国内外的发展经验,对青岛西海岸海洋牧场的短板建设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加强互联网+科技支撑。做好科学规划和建设指导,加快海洋牧场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加大海洋牧场技术研究,密切产学研合作,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强海洋牧场监测和效果评估。再次,在政府治理层面加大资金财政支持。国家需要给予更多的财政扶持,并加大对其良好效益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和民间社会组织投资,引起其更多的社会关注。最后,政府需要加强大数据监测系统支持,建立和完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估机制,定期组织绩效评估和特殊检查。

三、互联网+政府协同治理的挑战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社会生活发生了许多翻天覆地的变化。它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治理理念更新不及时

互联网+是大势所趋,将互联网+融入协同治理是无法阻挡的趋势,也是协同治理进步发展的明确方向。因此,在追求“善治”的过程中需要增强合作与创新观念。此外,互联网中的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技术为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互联网+”提供了条件。对于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需要转变理念,将更多的智慧资源和创新能力应用到社会治理创新中。因此,“互联网+”在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应用是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我们不应排斥而应该积极顺应这种潮流,努力实现“善治”。

(二)大数据分析工具不足

在互联网+大数据的环境下,协同治理需要社会资源的互助共享、良好整合与有效运用。然而,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掌握社会上的大量信息资源,大数据信息几乎处于垄断状态,因而社会公众与企业获取大数据信息资源有限,再加上分析工具不足,技术更新不及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速度,大数据平台尚未形成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互动。因此,政府部门是否愿意开放这些信息和开放的形式、范围,在最大程度上推进互联网十治理数据分析工具的建设,极大地影响了其他治理主体的工作热情和效率。

四、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府协同治理研究

(一)治理理念与协同治理创新

政府应该是社会利益博弈的“平衡者”,并避免各级社会因利益冲突而损害协同治理。政府应转变传统技术对信息占有绝对优势的原有观念,打破社会信息资源垄断局面,融合各种社会治理体制。罗茨的治理定义曾指出,治理作为一个自组织网络是指基于信任和互利的社会协调网络。因此要及时增强政府的协同治理能力、更新协同治理观念,这样才能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在政府协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因此,传统垂直式行政化的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时代发展,理念上的改变是互联网+环境下政府协同治理创新的基础。

(二)大数据分析工具与协同治理创新

政府应该在大数据环境中提升社会信息的透明度,使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能够在充分的信息交流中理解对方的利益和立场,从而实现共同的治理目标。因此,政府协同治理模式是从传统劳动到智能的必然趋势。首先是人才的智能化,以智能大数据资源和人才队伍为支撑,建立互联网+大数据智库团队。在不同组织中,开展数据工作,例如开发相关APP、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络数据媒体及大数据分析工具,依托这些工具促进政务公开等工作。为政府的协同治理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

四、结论

“互联网+”大数据视野下的协同治理研究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学习探讨和创新的研究领域,本文从协同治理的视野研究,并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海洋牧场休闲渔业现状问题为研究案例,在此基础上提出当前互联网+大数据协同治理的创新模式,如何解决治理理念更新不及时、大数据分析工具不足等问题。通过相应的建议,期望社会协同治理能突破现存困难,融合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实现协同治理能力提升,走向社会的善治。本文探讨的“互联网+大数据协同治理”模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方式和结合政府、社会、企业三方主体的力量,探索一条既符合实际国情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又能推动协同治理创新的协同发展道路。政府需要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趋势,抓住机遇,打破垄断和部门障碍的局面。从治理理念与协同治理创新、大数据分析工具与协同治理创新等方面进行改革,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与协同治理的完美结合,从而实现社会的协同治理,最终达到“善治”的目标。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58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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