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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给陕北送火腿再考证

2019-10-21阎纲

延安文学 2019年5期
关键词:周文汉光冯雪峰

阎纲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病中(逝世前几天)的鲁迅,委托冯雪峰给保安的毛泽东、周恩來以及诸红军领袖们送火腿。什么时候送的?送过几次?怎么送的?当事人出来作证或求证,冯雪峰自己说的也前后矛盾,众说纷纭。

现在,把我和堂弟阎庆生获得的第一手资料以及搜集到的有关证明材料列举如下,供大家参考。

1976年9月,我回西安为《人民文学》组稿,和堂弟阎庆生相约见面。庆生正在读研,对鲁迅崇拜备至,兄弟久别重逢,国难家愁,黯然神伤。

谈到鲁迅时,我提及1958年初再次到许广平寓所做客的一些情况:许先生高高的身材,慈祥的面容,待人谦和。问她,听说鲁迅给陕北送过什么东西?她说,是啊,送过两只火腿,冯雪峰经办的,也算是鲁迅对毛主席和红军战士的一点心意。

庆生弟就此请教西北大学中文系出版过《鲁迅讲学在西安》一书的单演义老师。单先生告诉他说,当年的地下交通员、现在的西安市委王林书记,把鲁迅送给陕北的火腿亲自送到毛主席手里。你哥从北京来此,要求见他,他不会拒绝。

9月14日,庆生弟陪我走进王林书记的办公室。

我说,我们慕名而来。接着,提供了有关此事的各种说法:

1968年3月2日,冯雪峰写道:在鲁迅10月19日逝世前不久,即1936年10月初或9月底,我曾由交通送一只金华火腿(鲁迅送给主席的)、三罐或五罐白锡包香烟(是我送给主席的)、一二十条围巾(我为中央领导同志买的)到西安,转保安。

1972年12月25日,冯雪峰在北京鲁迅博物馆再次谈到:1936年10月初,鲁迅当时有一点钱在我身上,我就替鲁迅买了一只相当大的金华火腿送毛主席,他说很好。这时候,《海上述林》上卷刚装好,鲁迅拿了两本给我,说皮脊的是送M(毛主席)的,另外一本蓝绒面的送周总理。火腿、书等都是由“交通”送到西安转交陕北的。可是1937年2月我到延安,张闻天很生气,对我说:“书是送到的,火腿给他们(指刘鼎等人)吃了。”

有人考证,鲁迅前后送过两次火腿,第一次没有送到;第二次送到了。又有人说,火腿不是鲁迅托雪峰送的,而是一些教授先生们送的。也有人说,教授们送并不说明鲁迅没有再送。雪峰到底送了几次火腿?仅仅送了一只?到底送到了还是“给他们(指刘鼎等人)吃了”?还有“书信”?众说纷纭。

王林书记,听说你又代鲁迅先生送过一次,要是这样,先生总共送了三次或四次火腿?

王林书记听得非常认真,说,我是当事人,是我亲自送到毛主席手里的,这一点千真万确。王林开始回忆:

1936年6月间,我由当时在天津的中央北方局调到陕北苏区。第一次见到毛主席是在距瓦窑堡数十里的凉水湾。周总理领我到主席住的一个老乡家的窑洞。主席向我询问了华北的很多情况和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的活动情况,也询问了国民党在华北的势力和我党地下组织的活动情况。毛主席让我次日向中央同志做一次汇报,说大家很迫切地想知道白区的情况。

听取这次汇报会的除毛主席、周总理、张浩等同志外,中央军委的一些同志也参加了,炕上炕下坐满了人。毛主席在听取汇报的过程中有不少插话和重要的指示。

当时,我带了几张白区的报纸给毛主席看。主席说,想看书,这里没有书看。长征途中,为了看到报纸,我们甚至于攻打敌人的县城。

主席问我:“能不能想办法买些书来?无论如何要设法买些书来!”

我问主席要买什么书,是革命书籍吗?

主席说:“啥书都要,革命的书要,旧书也要,《红楼梦》《今古奇观》《三国演义》《老残游记》……都要,都要。”

不久,我接受中央的另一个任务去北平,路过西安,遇到了上海的交通员徐汉光。徐说他通过上海文联等关系已经同鲁迅先生取得联系,买书的事,说他回到上海想办法。

除此而外,我在北平通过关系买了一大批书籍,其中有《国家与革命》《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等马列主义经典著作,还有《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大纲》一类的书籍,又在天津和西安搜罗了一批旧小说。徐汉光在上海按照鲁迅先生亲自开列的书目,并通过鲁迅的关系买的书(其中有很多古书),以及鲁迅先生送给毛主席的火腿、肉松和巧克力等,一并装在一个大网篮里,大约在八月间托人转送给了我。大约在八月间由徐汉光或托人迳送黄公馆。

后来,我把上海、北平、天津、西安四个地方买的书同徐汉光转来的全部集在一起,总共装了六个麻袋,七八百斤!然后,由我通过东北军的关系,乘军用大卡车,从西安途经洛川运往延安(当时延安仍由东北军占领)。第二天,苏区派的人到,赶来三头骡子驮书。晚上,我们由延安出发,到安塞,再到保安,走了两天多,直接送到毛主席住的石窑洞。

毛主席一见送书来了,高兴得不得了,叫陆定一马上开书单,决定哪些书他留下,哪些书让大家看,以后大家彼此交换。毛主席郑重其事地告诉在场的同志,有书大家读,一点不能自私啊!

主席挑选书时,拿起这本翻翻,拿起那本看看,连声说道:“太好了!太好了!这是同志们冒着生命危险搞到手的啊!”

鲁迅送的书里,有好几本是他自己的作品,其中有《呐喊》《彷徨》等,有邹韬奋著的一本书,有《世界新闻》,一套《大众生活》,二三十本《世界知识》,还有《论语》,几大本可以折叠起来的木刻集,还有不少《隋唐演义》之类的书。鲁迅先生送来的书籍和食物,包括火腿、肉松、巧克力糖等,单独放在一起,占了整个一麻袋。毛主席看见鲁迅送的食物,沉思了一阵,然后大笑,风趣地说:“可以大嚼一顿了!”

王林书记最后说,关于这次买书、送书的事,解放后毛主席曾经三次提到过。第一次是《论十大关系》发表之前,当时我在北京工作,任燃料工业部副部长,有次去毛主席家里汇报工作,他说:“书现在还有呀,实在感谢!”第二次,1958年离开北京前,陈郁同志告诉我说,你送书的事,主席还谈起过。第三次,1965年10月,中央工作会议其间,毛主席在各大区书记都在场的小会上,又提到这件事,说:“最困难时,王林同志给我带来了好多书。”

王林很兴奋,条理清晰,讲得绘声绘色。

1977年10月,阎庆生致信请教唐弢先生,先生于10月11日回信写道:

看了王林同志的谈话,买书送书的事,完全合乎事实,因为这是由他直接经手的。至于火腿,还有上海的书,直接经手人却是徐汉光。我也认为这事要弄清楚比较困难,徐汉光已被镇压,无法对证了。从王林同志谈话看来,我觉得送火腿,和冯雪峰说的似乎是一回事,其理由如下:

一、王林同志说“大约八月间,由徐汉光亲自或托人迳送到了黄公馆。”以后又在延安见面。冯雪峰说送火腿是九月底十月初的事,相隔时间很近。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当时条件困难,决无送两次火腿之理。

二、三十年代当时听鲁迅或其接近的人讲过这件事的,都只知道冯雪峰经手送过一次火腿,没有听说有另一次。

三、我和冯雪峰熟悉,听他讲过这件事,和《鲁迅研究资料》里说的一样。(他日记里说是九月底)按照当时文艺界情况,鲁迅不可能越过雪峰另托别人。

四、1961年写电影《鲁迅传》时,编写组曾访问过周总理。总理说:送火腿的事是有的,那是冯雪峰搞的,你们不要写了。(大意)总理也没有说第二次又送过一次。

五、冯雪峰说到当时上海、西安之间的交通,有周文(何谷天)、刘鼎等人,可能还有别的人。据我所知,即使周文等,也常用别的化名来往。究竟送火腿那一次是谁,不清楚。周文已死,刘鼎情况不明。

也是1977年,周文夫人郑育之回答来访者说:“周文到西安去了好几次,鲁迅送给毛主席的火腿就是他买了送到西安去的。”但毛的回电中明确地说“老余等几十人”带去的,郑育之只是记得雪峰给的钱不是几十元而是一百元这个情节,实际上送去的不是周文。

据1981年2月《新闻研究资料》载,马汝邻回忆当年赴陕北与斯诺同行时,马海德“曾给我看过鲁迅先生托他们带给毛主席的金华火腿”。这个说法,与之前冯雪峰的说法有些差异。因为进入陕北是在1936年7月,而不是10月。但是跟王林的说法在时间上倒是相近,送的人却不相同。唐弢上信中说:“据我所知,即使周文等,也常用别的化名来往。”冯雪峰在8月15日的报告中也曾写道:“我们决定老余为上海与苏区的交通联络员,这一建立的交通联络,是绝对秘密的,除你之外,不必被任何人知道……老余在上海不要跟局内人见面。”

唐弢又解释说:“由于年代已久,大的事件容易回忆,细小的具体问题,如时间前后,人物关系,往往记错,这是常有的事,我以为这里肯定有一方面是记错了。”

1983年5月,张闻天的机要秘书刘耀东发表《关于鲁迅送延安的火腿》一文,证明1936年10月11日或12日下午,张闻天分到一盘火腿,说是鲁迅从上海送来的,张闻天还从中分给我和警卫员等人一点。又说,看见送火腿的人,三十五六岁,中等个头,很精干,但是忘了姓名。还说涂振农还同此人谈起鲁迅捎来的书信。

1990年,朱正明发表《关于鲁迅给毛主席送火腿和书信的问题》一文,说他1936年从上海奔赴陕北,10月10日,张文彬把两只小型火腿交由他携带,说火腿为鲁迅所送,里面还有书信,但火腿的边沿被交通站人员吃掉了。他说的是两只小的,而非雪峰说的一只大的。10月22日,毛泽东致信冯雪峰并转潘汉年说:“老余此次已带进来计二十一人”,“张文彬已随余来”。这表明,第二次送的火腿已经到了毛泽东的手里。

2001年史纪辛发表在《北京党史》第5期上的文章,首次披露冯雪峰1936年5月28日写给中共中央的报告,写道:“此外有金华火腿八支,系鲁迅送给毛主席、洛甫、恩来诸人的,买的时候我请他多买了几支,因此除了你们二人之外,请分一点给王主任、罗迈、林伯渠、董必武、张浩等人。”同时又补充说明:“鲁迅送给毛泽东等人的东西,也是由涂振农、马海德和斯诺三人带去的,由于当时红军正与张学良的东北军在同蒋介石中央军周旋,陕北天气炎热多雨,不利火腿保存,所以没能带到。”

程中原在《党的文献》上首次披露:1936年7月6日,张闻天、周恩来(化名“洛、恩”)写信给冯雪峰:“你老师送的东西虽是因为交通的关系尚未收到,但我们大家都很感激。”

2003年10月,史纪辛又披露了冯雪峰1936年9月12日给中央的报告,报告中说:“刘常将我送去之人与物随意延搁,我今始知将鲁迅送给兄之火腿随便扣留,尤为岂有此理。我与鲁如便谈起此事,鲁又说再送一点。我因鲁拥毛、洛、恩等兄之情难却,故仍将他购买的四支火腿交余兄亲自带上。”

以上史料证明:鲁迅给中共领导人确实送过第二次,而且不是一只、两只,而是总共十二只!第二次买火腿应在1936年9月12日之前不久,冯雪峰很可能把送了两次误记为一次,时间搞混了,送的数量也记错了。

但是,雪峰在1936年5月28日写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补充说明:“鲁迅送给毛泽东等人的东西,也是由涂振农、马海德和斯诺三人带去的。由于当时红军正与张学良的东北军在同蒋介石中央军周旋,陕北天气炎热多雨,不利火腿保存,所以没能带到。”——那就不止两次、十二只了。怎么解释?难道冯雪峰分三次送的?总共送了三次?

有冯雪峰几次給中央的报告作证,白纸黑字却又每每抵牾。

王林书记送火腿和书籍一事又怎么说?他的记述相当具体:1936年6月接受买书的任务,大约8月份,六个麻袋书籍连同整整一麻袋鲁迅送的火腿、肉松、巧克力,一并送到毛主席的石窑洞。

言之凿凿,有声有色,确有其事吗?真的是徐汉光受鲁迅之托交由王林去保安送到毛主席手里吗?

综上所述,火腿总共送过几次,是两次还是三次?什么时候送的?其中夹带“书信”没有?都是谁送的?怎么送的?矛盾多多,疑虑重重。

唐弢说:“王林送火腿,确有其事”,“和冯雪峰说的似乎是一回事”。——这一结论能否成立?

需要铁证。

鲁迅逝世前,病危中,不忘送书、送火腿到陕北,旨在支持抗日,尤为感人。到底送过几次,确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必要。我期待史料的考证能够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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