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背景下法学本科生导师制发展路径研究
2019-10-18陈源
陈源
摘要:法学本科教育中,导师制是基于老师与学生在“教”与“学”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引导与协助关系。通过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导师制教育存在的新旧育人模式交替衔接不到位、育人平台供给质量较低、导师育人考核与激励机制忽视、导师自身价值观念存在偏差等方面的不足,结合一流本科法学本科教育发展的理念与方式,针对新时代法学导师制的发展,提出了提升思想内涵、创新培养机制、因时而变传授多元知识、注重质量教学、采取考核与激励协同机制等新的思路与路径。
关键词:一流法学本科教育;导师制: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D9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9-0171-02
一、一流法学本科教育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占重要地位
(一)法学本科教育发展轨迹概述
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法学专业,我国本科的教育在历经磨难之后进入了恢复、腾飞、膨胀的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跨度为十年。针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头一个十年,聚焦中国法学的发展进程,在本科教育阶段是恢复与孕育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国家急需建立一个多形式、多规格、多层次、多投入的法学本科教育体系与教育模式。第二个十年,是法学本科教育极速腾飞的十年,根据改革开放在国家如火如荼发展的情势下,乘着人才需求与国家建设的春风,法学教育规模迅速扩大,新增加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100多家。同时高校针对法律的投入与法律人才的培养也逐步加大力度,逐步尝试对外交流以及法律人才引进制度。第三个十年,即2l世纪初期,中国的法学教育出现了急剧膨胀的现象。截至2018年,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院校一共611所。
(二)“双一流”背景下发展一流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科学界定法学专业发展思路
在新时代的发展形式下。回顾总结学校法学本科教育教学办学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一流法学本科教育建设促进全国范围内各大高校法学院依据学校应用技术型的整体办学定位和战略部署,有利于全面准确掌握所办法学类本科专业(方向)办学现状,积极借鉴国内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与法学类本科专业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学科专业发展最新趋势,国内外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厘清专业建设思路,明确专业建设目标,明晰专业建设方向和特色。
2.有利于引领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建设
按照法学一流人才的培养目标,设计培训计划。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正确的培养模式与培养创新方法对其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通过针对性的课程体系设计、吸取社会各界人士的相关培养经验、着重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进行有目的的探索、建立定期评估与交流机制、引导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各类法学活动,通过各种手段提升自己的法学修养和实践水平,致力于培养多元化法律人才。
3.有利于充分挖掘法学潜力,推进实践教学
通过充分挖掘法学潜力,在資源与实践之间建造沟通桥梁,将对教育与学生方面的相关培养政策不断落地。从各个方面吸纳资源运用于学生,在学生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理论功底、培养计划上进行扎实培养,完善教学体系。利用起点标准、过程标准与结果标准综合评判学生的培养行为,夯实与创新培养体系和内容,构建实践育人和协同育人新模式。
二、法学本科生导师制教育发展现状
(一)本科生导师制发展历程
本科生导师制,是指由高校教师担任本科生的指导老师,通过高度个人化的接触、切磋和交流,因材施教,个别辅导,对本科生思想、学习、科研、心理、生活等全方位指导的教书与育人协同发展制度。此种育人模式有助于导师在与学生点对点、直接的探讨和对话中,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
(二)法学本科生导师制育人模式现状
鉴于东部地区高水平大学法学院在导师储备及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等方面相对成熟的优势,笔者将其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设置对照组实验和分发调研问卷两种调查方式,对其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调研,同时比照我国中部三所不同高校的调研结果,从而管窥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应对策略。
1.东部某高校法学院概况
该法学院现为教学研究型学院,师生比为l:9。满足导师制师生配比的合理需求,于是从2012年开始实施“本科导师教育跟踪制”。为每一位本科生从大一起配备综合导师。综合导师主要从论文写作、课题指导、创新创业、职业规划等方面对学生做出指导,经过几年实施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2.实施成效
通过采用抽样调查的研究方法,选取该学院2014级学生30名,从其与导师之间的关系、对导师制的总体满意度等多方面进行访谈记录。并根据以上差异分为A、B两个实验组(A组:师生互动频率大,满意度高;B组:师生互动频率低,满意度低)。同时,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调出相关数据,选取本科期间智育成绩排名、科研论文发表、创新创业、升学深造、是否通过司法考试等项指标对A、B两组学生进行检验和分析。
综合以上各指标来看,A组学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融洽,与导师保持长期双向交流)发展水平显著优于B组学生。从访谈发现,A组学生在对于课程的选择、学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论文与科研方面导师可以给予更多悉心的指导,与B组相比育人功能更加凸显。由此可见,导师制对学生各方面综合素质能力发展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有其明显的益处和优势。
3.实施困境
笔者采用问卷调查的研究方法,分别针对导师和学生设计了有对比性的两份问卷。一方面,从学生角度分析,无论从主观层面还是客观层面,学生对于及时联系导师的主动性严重不足。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有来有往,有赖于学生与导师之间进行及时、高效、有目的的沟通与交流。另一方面,从导师层面来看,导师育人定位不明,动力不足。部分导师主张自己只负责学生的知识技能培养,不认为自己具有承担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义务。部分导师与学生存在物理空间距离,且交流方式仍以面谈为主,对于新型互联网、社交软件使用较少。同时在相关运行机制方面,虽然学院统一要求导师应对所带学生统一指导统一要求,但导师仍不可避免地具有偏向性——即对智育水平比较靠前的同学相关指导次数与力度要高于智育水平较低的同学。
以上困境能否有效破解,直接关乎本科生导师制育人模式的成败,对于顺利推进“双一流”建设本科生人才培养步入深水区改革意义重大。
(三)法学本科生导师制存在不足
表面上看,高校本科生导师制配套运行机制十分“完备”,但事实上困境丛生,即存在隐性或实质性制度缺失的现象。例如,师生双向选择机制、育人平台运行机制、导师的遴选任职与培训机制和导师评价与激励机制等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
1.新旧育人模式交替中衔接不足
在当前互联网日渐发达的时代,高校法科生由于时代背景以及其本身特性,追寻网络潮流的能力较强。同时在网络场域中也表现出活跃态势。然而部分法学导师由于年龄、个人特征等多种因素,仍然将传统教学方式作为唯一教学方法,面对现代化的法律工具无法保持敏感度,无法通过现代手段与先进的教学方式与学生保持相对密切的沟通与交流。
2.育人平台供给质量较低
本科生导师制无法长期运作的症结之一在于,育人平台的供给内容与学生和导师“不对口”。与西方以“求真”的知识导向价值不同的是,我国更注重“德”“善”等人性价值的培育。所以,如何提高导师的思想认识,如何将导师的法治思维与思辨理念以一种正确的方式教给学生,承担起教书育人的双重职责,实现育人的有效供给,这也是摆在当前本科生导师制改革面前的一大难关。
3.导师育人考核与激励机制的忽视
导师对本科学生育人动力不足与目前导师的考核评价体系忽视“学生育人工作”存在一定关系。从育人考核的背后来看,对于导师参与思政方面与学生培养方面缺乏一定的奖励机制,导致在实际操作性方面具有很大不足。在国家和社会的要求下,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教师的一言一行对于学生来说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教师在现实生活中也需要生存资料的保障,在教学与育人中也有追寻自身生活水平、保障生活质量的权利。所以,本科生导师制育人模式革新,需要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才能让导师没有后顾之忧,将自身更多的精力放在教书育人、培养更多的人才上。
三、“双一流”背景下法学本科生导师制优化路径
(一)坚守思政教育阵地,培养科学教学思维模式
法学本科生导师制度作为高校教书育人的重要载体,是提升本科学生法治思想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深化本科生导师制改革,需要重视“内涵”育人——法治思想教育。由过去“重智育成绩”“轻品德教化”的育人思路转变到“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育人模式。因此,导师在学生教育,特别是科学教育中所承担的作用不言而喻,在科学学术培养方面导师应当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审查。
(二)注重因材施教,赋予新时代教育色彩
导师之所以可以引导当代法学本科生,除了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严谨的治学风格、深厚的学术功底,还应当有一颗与时俱进的心以及发现学生特长的眼睛。导师的作用不仅仅是在课堂上传递知识、传播理念,同时在课后、在生活中也应当充当学生们引路人的角色,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人生经验给学生提供良好建议,保障学生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古时的“因材施教”理念如今也依然适用。
(三)依托现代手段,因时而变传授多元知识
在现代社会发展背景下,“互联网+”时代已经不可避免地影响我们的生活,法律也不再是只存在纸上的看似具有局限性的学科。依靠传统的教育方式已经无法更好地达到将法律成功运用至生活的重要契机,也无法以更好地实效性帮助学生解决学习法律过程中产生的实际问题。通过依托互联网新型育人阵地,导师可以做学生身边的无形“引路人”。通过网络大数据的分析,可以得知每位学生关注的法律侧重点,从而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培养自身的兴趣点。
四、结语
在培养本科生导师制传递“师门”精神,纵向贯穿大学四年始末,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科研指导、身心健康指导、就业指导、个性化指导等多方面的成长成才指导,使导师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教书角色,凸显育人功能,在新的背景下促成了導师与学生间亦师亦友、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成为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最佳发展”的优质育人模式。一方面,通过导师机制,可以帮助学生们解决学习研究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学生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实现教育资源与教学资源的完美转化,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专门化人才:另一方面,导师通过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对学生的系列指导可以激励自身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从而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为推进国家课程改革与科学研究做出贡献。
综上,坚持本科生导师制的建设,从多角度多层面分析导师制于当前于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导师制的固有优势以及其他方面的把握对导师制进行优化和建设,同时把握新形势下高等教育事业改革方向,精准发力。探求破解该制度实施困境的新路径与新方法,一定能够走出一条富有中国特色和符合校本实际的一流法学本科生育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