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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翻转课堂教学改革研究

2019-10-18邵燕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8期
关键词:法律思维知识产权法评价标准

摘 要 知识产权法的特点导致传统教学方法无法实现培养法律思维的教学目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解决了传统课堂的困境,极大地扩展了教学时间和空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技能。知识产权法翻转课堂的教学设计应以案例分析为中心,分为网络教学和课堂教学两部分。评价标准分为对学生学习状况的评价和对整个教学安排的评价,均采取多元化、全程式的评价模式。

关键词 翻转课堂 知识产权法 法律思维 评价标准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项目“基于翻转课堂的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6jy xm00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邵燕,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法、法学教育方面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0.091

一、翻转课堂在知识产权法教学中的优势

(一)知识产权法的特点

首先,知识产权法是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与文化科技创新密切相关,与经济全球化、制度一体化的发展潮流相一致,具有多学科复合、前沿性、国际化的特点,因此教学上势必要涉及到其他学科的知识、最新文化科技发展动态以及国际条约等内容。其次,知识产权法以无形财产为研究对象,涉及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多部法律,涵盖内容多,其理论抽象晦涩,专业术语多,具有技术性强、高度抽象、难以理解等特点。 这些都造成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内容多,教学难度比其他部门法更高。最后,知识产权法的实践性强。比如商标申请、专利检索、专利申请等内容,对于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而言,即使教师在课堂上花费大量时间讲解,学生还是难以掌握。

(二)传统法学课堂的不足

对于法学本科教学而言,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即把法律知识正确应用于现实案例,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这是大学法学教育的基本使命。 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也不例外。因此,法学院的教育目标不能局限于仅传授知识,即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认知与记忆,而是必须理解和领会知识背后的原理和规律,并能够初步运用正确的原理和规则分析相应的现象,最终达到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虽然传统法学本科课堂也越来越注重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方法去培养学生的实务技能,但传统课堂毕竟课时有限,往往时间只够进行基础知识的讲解,而对知识的应用则只能通过学生课后自行练习;即便在课堂展示案例,学生也没有足够的思考时间,更无法给每个学生参与和展示的机会,大部分学生都不能真正得到锻炼。特别是知识产权法这门课,本身内容就多,课堂时间根本无法涵盖丰富的理论内容和实践锻炼。再加上传统课堂多为大班教学,教学内容统一,教学方式单一,不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更无法做到因材施教,难以体现多元化、个性化的学习效果。

(三)翻转课堂的优势

翻转课堂又被称为“颠倒课堂”,自十几年前在美国产生后,逐渐传到世界各地,受到广泛的认可和应用。相对于以往的教学改革,翻转课堂有了许多新的突破,它按照“先学后教”的方式组织教学,并打破时空限制,使学习时间和地点都不再拘泥于传统模式,实现了“教学流程、教学时空、传统师生观和教学评价观”的四大翻转, 被誉为“新世纪的苏格拉底教学法”。

翻转课堂可以解决上述法学传统课堂的困境。首先,教师不必在课堂上讲授基本知识,而是通过网络微视频或安排任务来实现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然后将更高层级的教学目标,即知识的内化和应用,放到课堂中完成。这样就解决了课时量不足、内容受限的问题;其次,学生可以自行安排学习进度、时间和节奏,大大拓展了学习时间和空间,也掌握了学习的主动性;最后,翻转课堂还可以通过给学生布置各种各样的练习,让学生把法律知识活学活用,且不受人数、时空的限制,学生可以反复经常地练习,不断强化巩固知识和能力,极大地锻炼了法律思维和实践技能。

二、知识产权法翻转课堂教学设计

翻转课堂的教学设计分为网络教学和课堂教学两部分,这是和传统教学的巨大差别。但教师在学生正式学习之前,也应当和传统课堂一样,把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考查方式和打分标准等制定好并明确告知学生,让学生了解相关要求,对本课程有个整体的把握,以此来制定和安排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式。

(一)网络教学部分

微视频是翻转课堂网络教学的核心内容。为了让学生保持专注力,微视频的内容不宜太长,尽量控制在10分钟以内。因此教师不能将原有授课内容都放在微视频里,而是要根据具体课程的教学目标进行压缩删减,只将跟教学目标密切相關的核心知识点放进去,以讲透某个知识点为目标。教师可以在网络平台设置一些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观看微视频并在视频中寻找答案。在章节之间也可以设置一些问题或者小测试,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只有通过测试才可以进行下一章节的学习。此外,教师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教学内容。比如让学生通过网络视频观看知识产权案例、商标申请、专利检索、庭审等内容,还可以将涉案的文本、影视作品、商标等通过网络教学平台传递给学生,让学生能够更直观、更生动、更准确地进行学习和分析。

(二)课堂教学部分

对于法学课程而言,翻转课堂最大的价值在于有更多的时间和方式通过实践技能的练习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而锻炼学生实践技能的最好方法就是案例教学。因此课堂教学方面,应当建构以案例分析为中心的知识产权法翻转课堂。

1.案例的选择

教师应当尽量挑选现实发生的真实案例,最好是与教学目标、知识点比较契合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并且已有裁定或判决结果的热门案件。比如著作权法方面的“琼瑶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乌苏里船歌案”,专利法方面的“三星和苹果专利纠纷案”,商标法方面的“乔丹商标权纠纷案”“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等等。一方面能够趁热打铁,巩固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经典案件和热门案件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资料也更容易获取,甚至通过搜索引擎就能够找到很多相关资料。

2.案例分析的设计方案

选择好案例后,根据课程进度在课前将案例资料发放给学生,并安排学生组建小组,选择原被告等角色。要求学生梳理案情,提炼归纳争议焦点,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撰写法律意见书,为课堂的学习和讨论做好充分的准备。这一过程可以培养学生资料搜集能力,分析运用证据的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法律人必备的实践能力。课堂上,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案例分析,教师和其他组的学生可以对这一组进行提问和评析。小组间的互评不仅可以激发思维,还能增加每位同学的课堂参与度。

上课结束并不意味着案例教学的结束,还应当对每一次案例教学进行反思和巩固,比如总结并反思运用法律规则分析该案例的基本思路是否正确,相关的法律技能和方法是否运用得当,哪方面还需要加强等等。还可以通过后续的练习进行巩固。

3.教师的教学方法

在以案例分析为主导的翻转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运用“问题导向法”,即以提问作为主要方式组织教学,引导学生在学习中能够深度参与和全面思考。特别是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能仅仅答疑解惑,被动等待学生提问,而是应当在适当的时候主动向学生提问,一方面可以考察学生的案例准备情况和分析能力,另一方面可以补充完善学生分析的不足,通过问题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

当然,除了案例,对前沿问题进行理论探讨,也是将知识学以致用的一种方式。对于较为抽象的理论问题,学生不必死记硬背,而是通过分析和研究,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活学活用,进行知识的创新。比如对于最新著作权法修改中的内容进行评析,对于人工智能产生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等。通过这些问题,学生会主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关注立法动向,并在不断分析总结中形成自己的法律思维。

三、知识产权法翻转课堂的评价标准

翻转课堂的教学质量需要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去衡量,然后通过评价结果反过来改进教学。评价标准分为对学生学习状况的评价和对整个教学安排的评价。两者不一样但又相互关联,相辅相成。

(一)对学生的评价标准

与传统教学模式的不同在于,翻转课堂的评价注重的是学生知识内化的过程,而不是一次性考试结果,是“过程+结果”的全程式评价模式,或者叫“形成性评价”。为了使评价更加科学公平,也为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应尽可能将学生在网上和课堂各个环节的表现纳入评价范围,采取多元化考核方式对学生加以评价。

对于网络学习环节,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大数据分析手段,统计并分析学生在网上学习、发言、练习、测试等各项活动的表现情况。对于课堂学习,也根据每一项内容分别进行评价,可以通过教师打分,学生互评等方式进行评价。每个环节的评价教师都要事先设置好评价规则和权重,并提前告知学生。

(二)对整个教学安排的评价

这部分也应当采用全程式评价模式。一方面,教师根据一个学习周期的课程进展和运行情况,以及学生的表现和成绩,对本课程的安排进行评价;另一方面,学生根据自己对翻转课堂教学的感受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包括课程的内容、学习资源、每一环节的具体安排、教师表现、学习难度、教学平台等软硬件方面。教师根据这两方面的综合评价对本课程的教学安排进行调整完善。

具体评价内容包括:(1)对教学背景进行评价,包括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否合理,课程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和学习能力,教师能够提供何种资源和帮助等;(2)对教学准备进行评价,包括教学计划可行性,教学方法的选择,微视频的质量,具体步骤的安排,硬件设备,资金预算等;(3)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包括各个教学设计环节能否按照预期顺利进行,实施中存在哪些问题,学生的接受程度,师生之间的配合等;(4)对教学结果的评价。这一步是对上述步骤的检验。通过对学生的测试考察他们是否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是否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是否一致等。

通过采取这种多元化、全程式的评价模式,激励教师通对翻转课堂进行反思和调整。调整后再通过下一阶段的教学进行检验,这一过程反复多次后,翻转课堂的教学安排才能够越来越科学合理,才能逐渐达到最优的教学效果,实现培养具有法律思维能力的应用型法学人才的教育目标。

注释:

谢黎伟.翻转课堂在知识产權法教学中的运用[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8(10):69- 71.

石旭斋.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应有的基本品格[J].政法论坛,2007(4):117-124.

韩丽瑶.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下教师角色的转型与提升[J].黑龙江教育学院报,2017(5):16-18.

刘宇.基于布鲁姆教育理论的法学翻转课堂应用探析[J].长春大学学报,2018(12):1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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