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提升公民道德素质三策
2019-10-16史少博叶晓丽
史少博 叶晓丽
【摘要】加强新时代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提高,是构建新时代精神文明的重要一环。新时代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正确价值观导向,二是完善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三是加强法治建设。
【关键词】新时代 公德 私德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识别码】A
在中国社会中,道德一直扮演着维护社会稳定与秩序的重要角色。梁启超将道德归属为人的一项素质,并将其表现划分为公德和私德两个方面。日本思想家福泽谕吉认为,道德是一切的根本,社会上的任何事业,若不依靠道德就不会成功,如果有了道德素养,则将无往而不利。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大德”“公德”“私德”都属于道德范畴。加强新时代的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提高,是构建新时代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坚持正确价值导向,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社会道德是由社会经济状况决定的。在道德发展史上,每一个历史时期的道德要求都会存在差异,即使同一历史时期,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道德要求,也会显示不同。每个时代的道德都受该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引,资产阶级有资产阶级的道德,无产阶级有无产阶级的道德。由此,道德具有历史性,也具有阶级性。新时代,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使其能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公民要“明大德”,树立崇高信仰。“明大德”不仅是中央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每个公民的要求。“明大德”要求公民必须热爱自己的祖国,忠于自己的民族,树立崇高的信仰。人没有“信仰”如同航行失去指引的灯塔,就像失去了灵魂的行尸走肉;错误的“信仰”会引导人走向迷途,或误入歧途;唯有正确的“信仰”才会催人奋进。历史上,“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崇高信仰指引无数先烈为了人民抛头颅、洒热血而心无悔。现今时代,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明大德”为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公民要“守公德”。“守公德”是公共道德方面表现出来的品质。梁启超认为“公德”是“人人相善其群”。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公德水平正在飞速地提高。例如,我国城市面貌愈发清洁、有序。我们国家为了“公德”建设,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廁所革命”、逐步推行“垃圾分类”等等。公民“守公德”意识在逐渐增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一个国家的“公德”水平,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表征之一。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守公德”,自觉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文明、和谐、友善”,利于群体,不断提高“公德”水平。
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公民要“严私德”。梁启超认为“私德”是“独善其身”,是相对于“公德”而言的。“私德”注重个人的道德修养,其“私德”的修养程度,也会在与外界联系的过程中呈现出来。“私德”主要表现于私人领域,是处理私人关系时表现出来的情操,是私人交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德行。
“严私德”与“明大德”“守公德”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新时代每个公民都应严格要求自己,坚定崇高信仰,树立远大理想,把控私欲、克制贪欲,让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坚持自省、自律、慎独,养浩然正气。
完善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诚信是公民道德素质中最重要的素养之一。人无诚信不立、企业无诚信不发、国无诚信不兴。我国非常重视诚信建设,因为诚信不仅仅是人们安身立命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建立良好社会秩序发展的基石。当今时代,诚信建设已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措施之一。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特别重视诚信建设。社会发展过程中食品安全的改善、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加强等等,都需要加强诚信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渠道之一。社会信用体系是通过记录社会主体信用状况,明确社会主体信用优劣,并且给予社会主体的信用风险以警示,采取一定的措施惩戒失信主体,达到弘扬正气、褒扬诚信的目的。社会信用体系不仅记录失信行为,而且保存失信者的失信记录,及时对失信者的失信行为进行警示惩罚。所以,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的立法,进一步完善信用的法治体系,构建合理的社会信用体系,遏制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从而保障公民的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构建合理的社会信用体系,就需要为社会信用立法。然而,社会信用立法非常复杂,具有艰巨性、综合性、创新性,是一项系统工程。信用立法涉及的方面非常多,既涉及公权力也涉及个人权利,既涉及法律也涉及道德;既需要高层次的国家设计,也需要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既要有国际视野,也要立足本国实际情况。构建社会信用体系需要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主体的相互配合。社会信用立法需要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使各方的主体共同参与,明确各级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中的职责,做到职权分明,实施过程中避免互相推诿责任;建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分级服务平台,促进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合理惩戒失信行为。
吸取国外信用立法、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例如,全球信用体系建设最为发达的美国,从20世纪初就已经开始实施信用立法,现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法律体系,运行良好且行之有效。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应该吸取美国、日本等国比较成熟的立法经验,结合本国的具体实践,构建适合我国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近几年,我国在信用体系构建方面已经初见成效,但要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的构建,还需要通过立法,详尽地、科学地界定主体的失信程度,并且进一步构建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机制,及时对失信行为进行合理的处罚。同时,要依法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并且对守信的激励与对失信的惩戒都要有相应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使各类信用主体不敢失信、不想失信,使信用主体对失信的后果有恐惧感。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诚信,就没有了道德底线。新时代的公民要以诚信为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升自身道德品质。
法治为提升新时代公民道德素质保驾护航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是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总结。法治和德治虽然有强制和非强制的区别,但是法治也有显著的道德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良好的法治能够更快地促进公民的道德水平提高。通过法治规范人们的行为,久而久之人们按照法律做事的行为就会形成一定的习惯。为此,新时代公民具有良好公德,要有完备、详尽、具体的法律和规范为“公德”提高提供保障。此外,公民要加强个人修养,做到“慎独”,净化心灵,时常反省自己;在私人交往中,一言一行都要符合道德规范;独善其身、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对于不孝顺之人要给予法治的必要强制加以纠正辅助。由此可见,新时代公民无论是“公德”水平的提升,还是“私德”素质的提高,都需要法治的护航。
(作者分别为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日本近代公德流变探究”(项目编号:19ZXZ007)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梁启超:《新民说》,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
②[日]福泽谕吉著、北京编译社译,《文明论概略》,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