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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型创新:概念、机理与挑战应对

2019-10-16刘家明柳发根

中国流通经济 2019年10期
关键词:用户产品服务

刘家明,柳发根

(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随着创新层级由封闭式自主型创新向开放式学习型创新继而向协同式生态型创新演进,创新平台空间越来越广阔,平台的创新价值越来越显著。在当今的平台时代,无论是公共组织还是私营部门,都必须联结平台生态系统及其价值网络来实现价值创造和创新,因而平台型创新模式呼之欲出。本文以多边平台经济学和战略学为理论基础,探索以多边平台为基础的平台型创新模式的基础概念、体系构成与核心特质,演绎推理平台型创新的基本原理、作用机理与运作方式并进行了模型建构。其中,构建的平台创新价值网络与创价关卡模型、网络效应推动平台型创新的作用机理模型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一、平台型创新的概念阐释

(一)概念界定

在平台经济学与平台战略的语境中,平台一般指双边或多边平台。加韦(Gawer)等[1]、托马斯·艾森曼(Thomas Eisenmann)等[2]、布罗德和哈古(Boudreau&Hagiu)[3]认为,平台是把不同类型用户联接起来互动合作,并为用户提供互补产品和技术的基础性产品或技术架构。哈古和怀特(Hagiu & Wright)[4]则将双边(多边)平台界定为“能够使两类(多类)归属于其中的不同用户通过直接互动创造价值的组织”。无论如何界定多边(双边)平台,其核心特征或识别标准是合约控制权的开放与网络效应。其中,合约控制权开放的实质是向用户群体开放直接互动合作、生产经营、服务开发、剩余索取等权力和权利;网络效应则把不同的用户群体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使其相互依赖、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平台型创新是基于多边平台的空间、规则及价值网络的一种创新模式,是一种开放的多元主体互动合作的创新模式。平台型创新的精髓在于把生态系统中的多元主体联结到平台,各相关主体的互动合作可导致交易成本降低进而促进创新,核心功能在于基于平台价值网络实现的协同创新。

(二)体系要素

平台型创新体系主要由平台生态圈、创新载体、客体、主体和规则构成。

全球著名平台研究专家库苏玛诺(Cusumano)[5]认为,平台意味着开发各种创新应用的可能性,但需要通过生态圈来催生补足性产品或服务的创新。平台生态圈是由平台、补足品、基于平台合作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网络效应等要素共同构成。平台需要向生态圈成员授权并提供经济激励和活动便利,以便他们投资于相关产品及服务等补足品的创新。

平台型创新的载体即平台体的样态,可以是平台家族中的任何一种形式:生产平台、技术平台、经销平台、双边(多边)平台与混合网络[6]。从理论上说上述任何一种平台在合约控制权开放的基础上引入外部主体创新便可以实现平台型创新。在创新实践中,平台体的具体形态包括:平台组织——平台体的提供者或平台业务主办者,是将两类或更多类型的用户吸附其中并让其直接互动合作的组织;合作创新的空间载体或基础设施,例如产业园、游乐园、培训中心、互联网空间,能被其他组织作为开发基础的产品(如手机、汽车、冰箱等)和服务,很多基础性产品或服务都具有转化为平台的潜质[7],共享或通用的技术框架或技术标准,如操作系统、基础应用程序,也可以是集合上述样态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例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工业园、科技园、孵化园、文化创意基地、众创空间、产学研基地等。平台体可以是物理的实体空间,也可以是抽象的、虚拟的,还可以实虚结合。

平台创新客体包括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与技术创新。这里的技术创新是指平台自身框架的互补程序开发或补充性技术解决方案。

平台创新主体即联结平台价值网络并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平台创新活动的各类群体。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甚至包括分众创新模式下分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普通网民,产品、内容、应用程序或服务的开发者,产品或服务的运营方或生产者。根据平台创新客体,平台创新主体可分为三大类:产品创新者、服务创新者与互补技术创新者。根据创新角色的划分,在平台上要么是平台领导,要么是补足品创新者。平台领导可能不直接创新,却是创新催化剂的提供者、平台的提供者、平台的运营者与规则设计者、平台创新及创新收益的整合者。补足品创新者通过为平台提供互补的产品、服务与技术,为平台添砖加瓦,增强平台的可扩展性,维护平台的整体价值,不断完善平台的价值网络。

平台规则是平台建设和运作需要遵循的制度体系,用来调节平台与补足品关系。平台主体的行为规范由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构成。平台体内部的运行机制和规范包括需求显示机制、开放及管制规则、协商互动机制、价格及利益分配规则、监督评估机制、信息机制、技术标准等。平台体外部的规则包括政府法律法规、土地与金融政策、创新创业政策、评估与监管政策、登记与审批制度、行业规划、政府购买与招投标规定等。

(三)外延比较

平台型创新是相对于组织自主创新的一种创新模式,是对组织自主创新的颠覆和替代,但这种替代是局部不完全的和动态演化的。组织一般在涉及核心技术、关键知识产权、基础性产品架构等价值洼地依靠自有技术优势和核心能力开展自主创新,以确保自己的竞争优势和创新引领地位。但在非核心领域和非擅长领域,在基础技术架构和产品框架的基础上完全可以开放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开发与生产,吸引外部主体推动补足品的创新。表1对组织自主创新和平台型创新进行了理论基础、核心思想、创新要素等维度的区别。比较发现,平台型创新与组织自主创新有着各自的理论基础、体系要素、功能优势和适用领域。二者完全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组织之中,在不同时期此消彼长,相互补充,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但在今天的平台经济时代,随着组织间竞争向生态系统竞争的演化转型以及需求多元化的发展升级,单一组织的自有资源与能力将显得更加捉襟见肘,创新终将冲破组织的围墙,平台型创新将会更多地替代组织自主创新。

(四)优势特征

平台型创新模式除了具备创新生态系统的创新特征及优势(基于关系网络而非个体的创新,基于生态系统依赖性的互补性与协作性创新,基于环境变化的动态性与开放性创新,基于产业自组织与组织学习而非个体理性或组织计划的创新)外,还具有平台的如下优势:突出了平台对创新的奠基和支撑作用,使创新有了根基和抓手;利用了平台的多元创价工具,有利于实现创新的动态调整与创新权益的均衡;发挥了平台的网络效应和杠杆作用,聚集并整合了创新资源,把创新主体、创新权益和平台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实现多边群体之间的相互吸引、权利和责任的相互依赖、价值和利益的相互促进。

表1 组织自主创新与平台型创新的区别

平台型创新模式为顾客及第三方参与互补品创新提供了支撑体系,不仅提高了产品的供求匹配性,增强了用户黏性,而且容易满足多元化、多样性、个性化的需求,实现了产品供给的范围经济和服务的柔性化。创新主体在平台价值网上的集结,创新资源在平台共同体中的整合,创新活动在平台空间上的聚集,使得平台创新的协同效应、外溢效应、范围经济性更加显著,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提升了创新的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性。

二、平台型创新提出的缘由

平台型创新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首先,平台型创新是全球化3.0和世界平坦化进程在创新领域的继续推进。平台能够使全球任何地方的个体和组织在生产、生活以及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财富和权力越来越多地聚集到那些成功建设平台或在平台上开展创新工作的主体那里[8]。其次,平台型创新是网络时代合作创新的最佳选择。互联网时代与网络社会为平台型创新创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促使人们开展广泛的合作创新,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社会基础,平台型创新是创新2.0 与政府2.0 时代创新模式的必然选择。最后,平台型创新是平台经济时代的大势所趋,是平台模式在创新领域推广应用的结果。平台经济模式广泛出现在生产生活、技术革新等各个领域和各行各业,带动了全球经济十余年的快速增长。在平台时代,平台领导对行业创新影响深远,平台革命正在成为席卷全球的商业革命[9]。平台时代决定了处于枢纽位置的平台进一步壮大,创新者完全可以借助平台的力量来增强效果,平台革命必然驱动产业创新模式的转型。

平台型创新是创新范式转换的需要。从组织创新系统到创新生态系统再到平台创新生态系统,遵循的是创新系统适应竞争环境变化的演化路径。《2014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指出,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制约因素在于“生态系统性”的缺失,表现为创新主体网络力量薄弱,多元主体难以形成合力;包括政治、法制和商业环境在内的创新制度环境相对落后,全球排名100名以外;高等教育人力资本和研究对创新的贡献度全球排名第115位;在线创意性产出排名第87位[10]。美国是世界上最富有创造力的国家,是第一个在政策文件中提出创新生态系统战略的国家。创新生态系统是围绕在核心企业或平台周围,多元主体进行创新协作而形成相互依赖、互动合作的网络[11]。因此,推动基于平台的创新、联结创新生态、转换创新方式、布局创新空间、提供创新载体、设计创新规则是创新模式转换的需要。

平台型创新是平台领导创新战略推动的结果。在技术革新加速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平台时代,基于平台架构的技术创新对于新兴产业愈发重要,平台领导一般采取开放平台的策略,鼓励外部主体基于平台开展互补组件的技术创新;平台领导还要与提供互补性产品及服务的其他公司合作,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创新[12]。为此,加韦(Gawer)[13]论证了平台对于推动21 世纪创新和平台领导竞争优势的重要价值。平台型创新不仅是创新科学研究的新兴内容,更是平台经济学、平台领导学与战略学研究的重要分支和热点话题。

三、平台型创新的机理

根据本文对平台型创新概念的界定、要素的剖析和特征的解析,平台型创新以多边平台为支撑体系,以平台创价模式为实现机制,以平台价值网络为基础,以激发网络效应为核心,通过多元主体在联结价值网络的基础上实现互补品的开发与协同创新。

(一)基本原理与实现机制

平台型创新的基本法则是基于多边平台的空间载体、运行模式及供给侧创新资源的共享与能力的整合,利用创新生态系统中关联组织组建一个开放的合作网络,关联组织按照多方共赢的原则,平衡享有合作创新带来的利益。其基本原理在于:以政府或企业平台领导提供的平台性产品、服务或共享技术、基础设施、公共空间为空间载体,实现基于价值网络的协同创新。平台型创新模式与单纯的产品创新模式是不同的,以平台为中心的创新生态系统强调网络价值而不仅仅是产品价值,平台型创新需要生态系统中其他成员来直接完成或支持完成,从而创造补足品或进行创新活动[14]。

平台型创新以平台创价模式为实现机制。平台创价的路径主要包括:一是通过合约控制权的开放,平台向外部用户开放互补性产品、服务与技术的开发权,实现创新群体之间的直接互动与合作创新,可规避委托代理问题;二是平台把多元用户群体聚合在一起,在供给侧整合创新资源与能力的同时为互补品开发者提供配套的服务,不仅可激发互补品创新,增加互补品多样性和产品的完整性,而且还能节约互动与创新的交易成本;三是用户群体之间的彼此依赖、相互吸引、相得益彰有助于实现协作创新,尤其是补足品开发者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着补足品范围经济的实现;四是平台规则与不对称定价模式可保护补足品开放者的知识产权与创新收益,调动创新的积极性。多边平台凭借基础设施、规则、价格和一揽子服务等系列工具,通过开放共享、互动合作、网络效应、价值分配与平台管制等基本路径,提供交易成本节约与创新柔性等多元价值。

(二)价值网络与创价关卡

平台型创新是围绕着平台的多元主体协同创新,表现为平台上各类补足品的开发和创新,价值网络和网络效应是平台型创新的基础。平台生态系统成员以各自的创价关卡组建价值网络,平台领导通过激发网络效应促进各类补足品的不断开发。平台创新价值网络(参见图1)以平台空间载体为基础,连接着平台的提供者、中介或渠道的供给者以及新产品、互补服务或新技术的开发者,致力于推动平台型创新[15]。

在创新网络中,每个参与主体都可以有自己的一项或多项创价关卡:基础设施关卡(包括实体或虚拟的共享空间,基础设施,平台性产品、服务或共享技术);中介渠道关卡(包括融资渠道、信息渠道、营销或销售渠道、支付渠道、科研辅助机构等);产品创新关卡(掌管产品及内容的开发及创新);服务创新关卡(从事产品互补服务的开发及创新);技术创新关卡(专门进行平台基础构架互补应用及其接口界面等方面的开发创新)。每个创新主体凭借自己的创价关卡各施其能、各得其所。

(三)网络效应的激发

网络效应是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而产生的相互影响,是平台生态系统成员之间合作的黏合剂和创新的催化剂。因此,平台型创新的关键是激发网络效应,吸引第三方进驻平台并进行合作创新。平台型创新通过激发网络效应实现多边群体间的相互吸引以及价值和利益的相互促进,调动利益相关方合作创新的积极性。网络效应有利于提高创新系统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并由此实现创新的良性循环。平台网络效应是有作用前提的,其作用方式包括三种:跨边网络效应、同边网络效应和间接网络效应。其推动创新的作用机理如图2所示。其中,跨边网络效应表明供求双边之间相互依存和彼此吸引,基于平台的合作与创新降低了交易成本;同类用户群体内部用户间的彼此吸引激发了平台的同边网络效应,推动着用户规模的增长,显示出需求方规模经济;间接网络效应表明某产品与其补足品的关系所产生的引致性需求,有利于推动补足品创新并产生范围经济[16]。

图1 平台创新价值网络与创价关卡

图2 网络效应推动平台型创新的作用机理

(四)平台型创新:补足品的开发

平台借助他方创新的力量,向第三方或用户开放互补产品、服务和技术的开发与经营权,并为这些开发者提供配套的服务,增加了产品多样性、互补性与整体性;而且,这些开发者之间的竞争也驱动着补足品创新。由此,补足品创新源源不断,整个平台的创造活力得以激发。正如国外学者指出的那样,平台在创新生态系统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提高了创新能力[17]。

补足品的开发创新离不开平台领导的组织、协调以及对创新的激励。平台领导是平台创新生态系统的中心,不仅仅是平台的提供者、运营者、规则设计者,而且是平台创新动机的激发者、创新资源的整合者、创新权益的保护者;不仅要对平台创新的系统性、协同性与前瞻性负责,还要为平台技术、产品、服务等补足品创新提供创新规则和配套服务。

其一是技术创新。技术作为平台的一种补足品,技术创新的使命就是使平台架构更加开放,为基于平台技术架构的其他程序开发、商业应用提供更多可能,使平台更具通用性、实用性与互联互通性。首先,平台领导要为互补技术开发“预留”应用开发的基础、便捷的接口和开放的通道;其次,平台领导通过技术标准、开放与开发规则、创新激励和协调活动,鼓励外部企业开发互补技术。例如,大唐电信的TD-SCDMA平台,通过开放技术标准,为其他企业的互补应用创新提供了支撑平台。

其二是产品创新。在平台时代,产品往往是用户群体进驻平台的载体或通道,不一定是利润来源,这是与产品时代的显著差异。因此平台领导主导的互补产品创新的出发点是扩大平台覆盖率与用户规模,为其他利润源创造用户基础。产品创新首先要遵循开放原则,通过高度开放增加产品的多样性和用户选择的广泛性;其次是用户至上原则,产品创新要体现用户主权,完善用户体验,因为用户规模决定了平台的创价潜能;再次是降低创新产品的使用成本,采取低价或免费策略,以降低用户使用平台的交易成本;最后,如有可能,尽可能让用户自创内容,尤其是在娱乐、内容产业平台,用户自创内容不仅降低了内容生产成本,而且强化了用户互动,增强了用户黏性。总之,平台互补品创新的关键在于最广泛布局产品终端化,以拓展平台覆盖面和边界,降低交易成本,激发网络效应[18]。

其三是服务创新。在平台上,基于产品的互补服务和基于网络价值的辅助服务的创新潜能无限,人性化、柔性化服务创新无极限,信息服务、支付服务、物流服务、体验服务可以无处不在。由于存在平台通吃的现象,服务创新的原则是比竞争对手多走一步,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完整、更人性化、更低成本的服务,这是平台竞争的取胜之道。平台服务创新旨在提升用户黏性和平台竞争力,提升网络价值。

四、平台型创新面临的挑战

多边平台业务本身就如同“演员走钢丝”,不仅要推进用户群体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吸引、互相促进,提高交互质量,还要考虑用户之间的权益分配与利益均衡,更要应对潜在的威胁和风险,否则多边平台无法生存下去[19]。平台型创新是生态系统成员基于多边平台空间与规则的协作创新模式,这种模式本身就是多元主体间复杂动态的竞合、博弈与协同的过程,自然需要必要的前提条件、利益分配的均衡和有效的风险防控。

(一)创建多边平台与创新生态系统的挑战

现实中,很多公司无法创建平台及其生态系统,要么是由于平台化转型的条件不充分,要么是难以解决“蛋鸡”相生的难题。一个组织一般都有自己的产品或(和)经销渠道,但要推行平台型创新,组织就不能将自己定位为产品与渠道中的一种,而是要将单边的产品生产、经销渠道转化为多边平台,或通过合约控制权的开放将创新融入原有的生产经营渠道而实现单边平台与多边平台的兼容。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涉及产品或渠道的平台化转型。在单边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和转型,是多边(双边)平台建设的一种通用模式[20]。有平台化潜力的产品或渠道必须首先表现出一种通用性或基础性功能,允许第三方基于此延伸功能、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21]。但前提是要有运作成功的且可作为第三方开发商业应用的基础性产品和庞大用户基础,唯如此才能吸引第三方的创新。为降低风险,一开始可以选择平台模式与原产品模式混合,注重控制创价关卡,逐步拓展创新点,实现创新平台的延展[22]。而解决“蛋鸡”相生的难题,可通过不对称定价尤其是免费和补贴相结合的价格结构,根据用户间网络效应的方向和强弱选择一个突破点,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快吸引重点用户的进驻继而吸引其他用户,这是平台创建的关键。

(二)激发创新动力与维持利益平衡面临的挑战

平台型创新模式是吸引生态系统成员来创新,并让他们从创新中获利,最终从他们的创新和成功中共同获益,因此对生态系统成员的放权让利是平台型创新的基础。组织必须有这种放权让利的“胸怀”,否则就无法建设创新平台。平台始终是伴随着第三方开发者的成长而成长的,平台创新的关键是让第三方开发者获得利益。放权首先是平台企业合约控制权的开放,研发、生产、营销、销售、支付、物流、服务等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均可以开放创新,实现从基于价值链的封闭创新到基于价值网络的开放式合作创新。多边平台的运作就如同走钢丝,最大挑战在于利益平衡。既要保护自己的利润源,又要使互补者有足够的利润并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23]。利益分配是平台生态系统成员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平台创新动机的激发,最终关系到平台型创新的可持续发展和平台生态的长期繁荣。

(三)应对竞争威胁与防范失灵风险面临的挑战

平台型创新的优势明显,但同时也存在竞争威胁和失灵风险。平台面临的竞争威胁可能来自生态系统内部的竞争,如合作伙伴与平台用户的自创平台行为或叛离至其他平台;也可能来源于网络效应及知名度更高的平台,或是具有与自己客户群重合的竞争者[24]。平台型创新潜在的失灵风险包括用户的负外部性等不良行为,如欺诈、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牺牲某些用户的利益等;平台领导的垄断与自私行为造成利益分配不均,损害第三方的创新积极性;平台被覆盖和模仿创新,造成知识产权无法保护及其创新收益无法回收;平台孤岛现象,创新价值网络不完善,网络效应无法激发;用户的去平台化行为,造成创新资源流失。因此,如何建立信任与安全机制,减少用户的去平台化行为,建立监督机制是平台型创新面临的重要挑战[25]。

五、推动平台型创新的对策建议

在平台经济时代,平台型创新是创新范式转型的需要,将会更多地替代组织的自主创新。平台型创新的核心思想在于把生态系统中的多元主体联结到平台上,基于价值网络实现协同创新,表现为第三方或用户参与互补产品、服务和技术的开发。平台型创新通过吸引生态系统成员进驻多边平台、激发网络效应以形成利益共同体来完成补足品的创新,因此创建多边平台、组建创新生态系统是其前提条件,对生态系统成员赋权释能、放权让利以激励创新是其运作关键。平台型创新面临着创建多边平台与创新生态系统、激发创新动力与维持利益平衡、应对竞争威胁与失灵风险等方面的挑战。因此,搭建创新生态系统,强化平台服务,通过合作治理防范平台风险,是平台型创新应对挑战的重要对策。

(一)搭建创新生态系统

每个成功的平台通常会有一个繁荣的生态系统。创新生态系统已成为适应当今环境一种新的创新范式,是一个国家、地区、产业或组织竞争优势的新来源[26]。平台创新生态系统是以平台领导为核心,以平台架构为基础联结多元创新主体形成的创新网络。平台是创新生态系统的枢纽,是生态系统成员互动创新的公共空间和支撑体系。在美国、德国等最具创新力的国家,无一例外的是构建国家创新生态系统[27]。国家创新生态系统包括三个层次:宏观层次,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等国家政策层面的创新支撑体系;中观层次,是旨在推动某一产业或区域发展而创建的以产学研合作为主要形式,以集群创新为切入点的创新网络,典型的例子是城市的科技园、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孵化中心等;微观层次,是核心企业主导下的以开放经营控制权为前提,通过整合外部创新资源,围绕企业核心技术架构、基础性产品或服务而建构的创新网络[28]。因此,平台领导的重要职责是搭建创新生态系统,提供平台基础设施,设计激励相容的治理规则,营造平台型创新环境,为平台型创新牵线搭桥、保驾护航。

(二)强化平台服务

“服务而不仅仅是平台”,为平台创新主体提供公共服务是平台战略的基本原则之一[29]。当一个国家创新体系处于低级阶段或产业创新处于成长阶段时,公共服务对创新保驾护航的作用显得非常重要[30]。平台上的微观服务主要来自平台领导,具体包括提供优越的平台界面及联络点、开发新应用的工具体系、平台间对接兼容的接口设计、用户间交互与监督评价的渠道等技术服务和一揽子商业服务。此外,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对于推动平台型创新意义重大。一方面,政府要向平台那样运作,实行平台型治理。平台型治理可以使政府向平台运营商那样强化公共服务的同时推进公共服务创新[31]。另一方面,构建社会化的公共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和新创企业孵化平台。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是企业创新的必要支撑体系,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创新离不开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支撑[32]。

(三)平台风险的合作治理

平台治理必须解决信息不对称、负外部性、垄断势力和平台失灵等风险,需要通过良好的规则和工具来治理平台失灵[33]。根据本文的分析,平台风险来源于多个方面,而且具有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已超过单方掌控的范围。因此,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治理与防范平台失灵是规避平台风险的正确选择。

首先,是平台所有者对治理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平台治理能力主要取决于平台所有者实施惩罚及排除成员的能力,平台所有者必须设计诚信机制和管制机制来保障创新主体的合作行为,通过适度的管制授予补足品开发者访问平台的权力,保障平台开放创新的有序性和相关方的知识产权与创新权益[34],但平台所有者可能因追求一己私利而损害用户的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是多边用户的参与治理与监督。作为核心利益相关方的多边用户不仅有动机而且有信息和便利条件参与治理。平台所有者应该通过提供治理规则和治理工具赋予多边用户群体参与治理的权力和能力,推动用户群体之间的交互评价与监督。多边用户参与治理和彼此监督评价不仅有助于彰显用户主权,提高用户黏性,保障用户权益,而且对于提高交互质量,促进良性互动,改进创新品质,矫正负外部性十分有益。

最后,规避平台型创新的风险还需要政府部门的规制。政府部门的法律和行政措施、司法手段具有权威性,能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对平台行业进行整体规制,充当外部仲裁者的角色。政府不仅可以审查平台治理规则的风险,还可以督促平台所有者公开相关信息继而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昂、反应滞后和迟缓,政府的规制需要与平台所有者合作。总之,平台所有者、多边用户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治理才是平台风险治理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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