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综艺节目中听觉文化的觉醒、迷失及转向
2019-10-14刘体凤林燕崔悦
刘体凤 林燕 崔悦
【关键词】音乐类综艺节目;听觉文化;转向
【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人才培养项目:网络社会萌传播话语及其传播机制研究(编号:16XCB013)。
一、音乐类综艺节目中听觉文化的觉醒
(一)视觉文化霸权与听觉文化的回归
在当今的网络化社会,我们时刻依赖着各种新媒体技术与他人交流。在这些技术化媒体的呈现下,我们的日常生活充满着随处可见的广告、短视频、影视剧、综艺节目等视觉图像,视觉文化在数字化社会里蔓延,给人以最直观通透的视觉感受。但也正因桎梏于技术理性的约束,缺乏感性的精神维度,久而久之陷入了视觉霸权、审美疲劳、虚拟繁荣等窘境。而此时,学界也开始呼唤具有感性维度的听觉文化的回归。早在20世纪60年代,麦克卢汉曾预测一个“听觉”时代即将到来,并在他的“声觉空间”中阐释,社会发展可分为口语传播的“部落时代”、文字传播的“脱部落时代”以及当前电子传播的“重新部落时代”三个时代。“部落时代”倚重于听觉,“脱部落时代”崇尚视觉,而“重新部落时代”又回归到听觉。[1]电子、网络传播不断盛行的今天,人的感官得到进一步延伸,开始想要逃离视觉霸权的束缚,追求广播、数字音乐应用等给人带来的听觉享受和沉浸式的情感体验。同时听觉习惯及背后的文化意涵受到人们的关注,听觉空间的扩大及听觉文化的回归成为一种必然。
(二)音乐类综艺节目中听觉文化的觉醒
麦克卢汉指出,在经历了文字传播的视觉时代之后,电子时代的听觉空间需要电视等媒介的存在,电视创造出的世界充满音乐和故事,需要观众去倾听,去感受,去沉浸。在当今的视觉霸权时代,人们狭隘地认为电视只是一种视觉媒介,却忽略听觉赋予电视图像的意义,电视媒介更是一种听觉媒介。[2]音乐类综艺节目是当前利用电视等媒介呈现的一种听觉盛宴,在倾听音乐的同时,也传达不同的情感。音乐,本身是一门听觉艺术,是情感的升华,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音乐传播也成为了当前流行的话题,当前火热的音乐类综艺节目的蓬勃发展也为音乐传播提供了新形式,同时也让受众开始关注音乐传播背后的听觉及听觉文化。
当前从传统走向创新,从单一走向多元的音乐类综艺节目提倡给流行音乐传播提供更多视听空间和表达模式。部分口碑较高的音乐类综艺节目更是弱化歌手的形象包装和舞台的华丽渲染带来的视觉体验,而开始注重音乐本身,强调呼唤声音意识,并努力追寻音乐背后的情感和文化,恢复听觉在受众感官领域的地位,从而唤醒音乐类综艺节目中的听觉文化。
二、音乐类综艺节目中听觉文化的迷失
(一)感性愉悦与理性思维的失衡
数字化时代,各种媒介创造出的声音过于跟随感性思维,只尽情享受听觉带来的愉悦,这样的声音多沉浸在“娱乐至死”里,听觉中感性愉悦和理性思维走向失衡。长此以往,人们会禁锢在这样的娱乐化、感性化的听觉体验里,产生听觉疲惫和审美疲劳。近年来,随着音乐类综艺节目的不断兴起和发展,流行音乐越来越受观众的青睐,但节目中的歌手包装、舞台效果、广告植入、台词脚本等都远远超过了歌手的声音带来的吸引力,忽略了音乐类综艺节目的宗旨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声音,用音乐给观众带去听觉享受和情感共鸣。一味追求音乐之外的娱乐化和感性化,不仅缺失对音乐本身的尊重,表明自身对于音乐类综艺节目的追捧缺乏理性思考,也失去了听觉文化本身的意义。
(二)听觉的缺席,视听失和
音乐类综艺节目是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媒介呈现的一种音乐真人秀,更多是给音乐爱好者一个展示声音的舞台。如明星竞技类的《我是歌手》、素人竞技的《中国好声音》、互动社交类的《我想和你唱》、以及文化弘扬类的《经典永流传》《歌声飘过40年》等。这类音乐综艺节目扎堆播出,不断利用网络媒介吸引流量,努力打造现象级的舞台,强化选手的舞台效果,提高选手的演唱技巧,从而与受众产生互动和交流。这样的视觉化呈现固然给节目增添色彩和气氛,但也让受众过于关注选手和其他因素,而忽略音乐本身,听觉也出现弱化甚至缺席,音乐传达的情感不足,受众的沉浸式情感体验效果也大打折扣。在《明日之子》《偶像练习生》等節目中,选手的音乐素质偏低,节目大多给不同选手贴上标签,打造流量歌手,而对于音乐上的专业指导是表面的、浅显的,他们的训练也是仓促短暂的,因此在节目呈现的时候,会导致选手的视觉形象展示盖过了他们的声音传达,音乐演唱的视听效果失和。
(三)听与被听的矛盾激化
在数字媒介时代的听觉空间里话语权已开始下放,大多数人都可以拥有听与被听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发声体”,可以传播和分享声音。在音乐类综艺节目里,演唱歌曲的不再只是专业的歌手,也可以是普通的音乐爱好者,他们不仅有了倾听的权利,也有了被他人倾听和欣赏的权利。例如《中国好声音》中,首先导师倾听选手的声音,将选手的歌声完全植入一个听觉空间里,忽略一些外在的因素,只为了更好地记住声音。同时,选手在相对单纯的听觉空间里被他人倾听,不仅表达了对音乐本身的尊重,也确保了导师主动倾听与选手被倾听的权利。但不是所有的音乐类综艺节目都能维持听与被听的关系,音乐类综艺节目的听觉效果毕竟是通过电视媒介来呈现的,对于听觉的控制存在不确定性。听与被听的关系也会因为受众的性格差别、文化程度、社会角色等的不同而产生矛盾。因此,就出现了很多音乐类综艺节目中选手的音乐表达不是完全发自内心,而是更多去迎合社会、导师、观众等,去选择符合大众潮流的声音。久而久之,声音越来越一致,观众也产生听觉疲劳,听与被听的矛盾也逐渐被激化。
三、音乐类综艺节目中听觉文化的转向
(一)“声临其境”:建构新的听觉体验
在数字媒介时代,人们的听觉欲望在技术革新和听觉设备更新的帮助下被重新激发,新的听觉环境出现。为了平衡视听状态,音乐类综艺节目需要在媒介技术的助力下,将听众置于一个虚拟空间里,建构新的听觉体验来恢复视觉和听觉之间的平衡。[3]我们要明白,听觉文化的转向,不是一味否定视觉的地位,而是使听觉和视觉相互协调,使感性愉悦与理性思维互融相通,从而使音乐类综艺节目中的听觉体验引来更多的关注。大型音乐综艺节目《幻乐之城》运用“一镜到底”的镜头艺术,无剪辑、无特效地将个人情感融入到音符中,使受众不仅可以观看唯美的故事短片,也能在音乐中寻找沉浸式的情感体验。这种视听结合的音乐综艺节目,利用虚拟空间让观众仿佛身临其境,从而也使得听觉体验的建构比以往更真实、更自由。
(二)“声入人心”:凸显听觉本身意义
目前听觉文化在音乐类综艺节目中迷失方向,出现了听觉缺席及视听失和等困境。因此,我们需要慎用数字媒介技术,力求凸显音乐综艺中听觉本身意义。一方面,在音乐类综艺发展过程中,要尊重音乐本身,强调音乐背后的听觉文化,选手要增强自身的音乐素养,节目组要借用媒介技术传达出更好的听觉享受,受众也应增强听觉素养,懂得欣赏音乐的审美艺术性。如《声入人心》节目采用减压的方式,弱化娱乐化场景,专注于音乐表达,凸显听觉效果。同时选手也能够更加认真地投入到自己的音乐世界,用音乐感动观众,力求做到声入人心。另一方面,应让听觉审美方式回归传统。我们要从根本上摆脱对声音技术、听觉空间的过分依赖,必须改变过去的听觉审美方式,将音乐倾听形式传统化、自然化以及高雅化。如《声入人心》融入古典美声,以一种大众乐于接受的方式传送时代新声音,既丰富了音乐艺术的表现形式,也为大众传达了小众音乐的听觉意义。同时将国外经典音乐文化与中华优秀音乐文化呈现在同一个舞台,不仅提高了听觉美感,也增强了听觉文化自信。[4]
(三)声名远扬:实现听觉文化本土性表达
目前国内音乐综艺节目对于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还是有所欠缺的,因此,我们倡导增强听觉文化传播中的价值内涵,将音乐中的价值观念,人文理性浸入到听觉文化的建设之中,从而更好地实现音乐类综艺节目的长足发展,实现社会文化的声名远扬。如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推出了大型音乐类综艺节目《经典咏流传》,节目将古典诗词内容配以流行音乐,将诗词的长短句、上声、入声以及位置关系以高标准的节奏呈现,使得传统诗词配以音符,在获得了听觉享受的同时,也促进了传统文化的传播。另外,《国乐大典》借助传统文化,弘扬国乐,也让受众在音乐中感受到浓厚的传统文化意涵。因此,在当前的数字媒介环境下,听觉文化的发展必须坚持文化本土性传达。
结语
在视觉霸权时代,我们必须摒弃视觉中心原则,倡導感性愉悦和理性思考融汇相通,呼唤听觉文化的觉醒,并找到听觉文化的发展方向。音乐类综艺节目作为数字媒介时代发展迅猛的综艺节目之一,音乐背后的听觉文化发展与思考是不容忽略的,在音乐类综艺节目中听觉文化开始迷失时,我们需要及时找准方向,利用虚拟空间建构新的听觉体验,注重听觉本身的意义,才能更好地弘扬音乐类综艺节目中的听觉文化,从而为听觉文化在当前媒介环境中稳定发展找到一个基点。
注释:
[1]埃里克·麦克卢汉等编.麦克卢汉精粹[M].何道宽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李念.数字传媒语境中的听觉文化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3.
[3]隋欣. 新媒介环境听觉文化复兴的可能[J].当代传播,2016(04):45-47.
[4]李芙.从《声入人心》看电视音乐真人秀节目的跨界与创新[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9(04):116-117.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