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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偏远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初探

2019-10-12侯军竹

艺术大观 2019年19期
关键词: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侯军竹

摘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在2003年10月举行的第三十二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欧洲,例如法国、意大利等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陆续颁布了许多法律条例,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在亚洲,日本、韩国也高度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传承与保护,并懂得充分利用他们自身的特色文化资源,产业链式的经营与运作,不但使国内经济得以增长,同时也收获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而相较之,我国虽然也开始关注非物质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但由于人们对偏远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念的淡薄,许多偏远地区的项目面临着危险失传的境地。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失传

一、绪论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5年发表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做出了以下指示: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首先要做的就是抢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光保护与抢救,同时也需要合理利用,不断地传承与发展。

我国地大物博,拥有着丰富历史传承、文化遗存,这些宝贵的文化财富如果利用得当,可以给世界留下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也可以向世界展示中华文化的精髓。2016年,贵州省在墨西哥举办了“2016墨西哥·多彩贵州文化节暨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向墨西哥展示了贵州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作品、传统音乐和舞蹈,贵州省区划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也在现场展示了自己独特的技艺传承。这些活动使得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走出国门,向世界展示中国所拥有的底蕴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几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名词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当中,中国不但高度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对能够体现国家水平和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了政策方面的优惠以及经济方面的支持,这无疑加快了高质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步伐。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一个国家、民族甚至是地区来说,具有不同寻常的深刻意义。它能够彰显出一个国家、民族和地区的风俗习惯、文化信仰、整体民族精神,对于我们这个拥有深厚底蕴的古老民族,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的重要载体。

二、我国偏远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对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忽略

目前我国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共有1372项,其中被大家所熟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多能够体现国家水平和民族特色,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水平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比如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共有283项,对于一些大家广泛关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山东省文化厅做重点扶持,在传承与保护中进行着不懈努力。但相较之“小众”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则无法全面涉及。

地方性文化遗产虽然不能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提并论,但是却代表着一个地区或者特定区域的特色文化习俗、社会习惯、人文环境,如果利用得当,不仅对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可以拉动地方性的经济发展的增长。但由于种种社会的、经济的客观局限性,不得不先搁置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二)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够

虽然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态度明确,但是在许多偏远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消息来源滞后,人们的文化素养普遍较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够,不能够很好的传承与发展。比如县城,许多农村中的老人提到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能有所了解,但是一些年青一代对这种传统艺术之美产生审美困难,认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过于古板、不够时髦,甚至认识不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得不到扶持渐渐衰落,也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本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文化艺术传承对后辈的重要性,从而致使重要的区域文化艺术形式面临消亡。

因此,为了不使偏远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做好相关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已经迫在眉睫,不但需要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宣传和保护,防止因各种原因而被迫“偏安一隅”,更要做好传承工作,以防止特色历史文化资源的流逝,改变大众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漠视和冷待。

(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善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迎来了腾飞的时代。与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之中。我国虽然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并且为之做了许多相关的工作,也为这项工作颁布了一些法律条例,但是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

美国早就在二十世纪的时候就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文件,比如最早颁布的《1906年文物保护法》得到了国内一致的高度认可。但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这些法律还未普及到全国范围内,一些“视野看不到”的“盲区”内,只能任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渐渐衰微。

许多偏远地区有着相对来说非常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但是并没有得到合适的利用和有效的规划。在这些偏远地区,相关的扶持政策仍然处于真空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自给自足,在民间艰难的生存着。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遭遇经济发展的高速现代化碰撞,处境岌岌可危。

(四)尚未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

任何一项工作或者项目的执行,都必须要求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每一工作环节环环相扣,不仅可以减少在工作过程当中不必要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资源浪费。

我国的文化产业起步晚,等到一系列工作都探索差不多的时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才慢慢地被人们提出来,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提出也比较滞后,对于这项工作,我们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缺乏专家指导工作,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运作模式。这样特别不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甚至源远流长的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三、结语

文化遗产不仅代表着一个地区的民风民俗、承载着特定地域的文化符号,而且是本地区人民文化、风俗的重要展示。往上追溯,可以找到我们的祖先活动迁移的踪迹,可以了解到在那样风云诡谲的年代,我们的祖先是如何生产生活、休闲娱乐的。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合理的传承与保护,不仅能够保留住这种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而且也可以如同日本、韩国两国一样,经济文化实现一体化发展,潜力巨大。但是如今还是有许多流落到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境危险,等待我们去挖掘和挽救。

一些经过历史和战争的洗礼,依然在时间的长河中闪耀着光芒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当今社会、人们回归文化和艺术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离不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弘扬,从这些古老的文化传承中挖掘出有利于当代社会人文、经济乃至政治发展的有利因子,百利而无一害的。我们有责任为这些“冷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回温”的工作,如果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走进人们的视野当中,不再被人们遗忘,就再好不过了。

信息革命带来了高新科技与文化的高度融合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以势不可挡的态势继续向前发展,文化遗产是一项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可以与文化产业互为促进的重要文化资源。借助文化产业,文化遗产可以得到开发,创造经济利益,同时也可以借助大众传播技术由小众变为大众,为更多的人多了解和熟知。而文化产业有用文化遗产这一项举足轻重的重要文化资源,又可以拓展多样的新兴文化业态,拓展多样合作渠道、资金融通渠道,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形成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赖淑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探析[J].大众文艺,2017(12):20.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J].文物工作,200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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