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关键词、时代价值与实践方案
2019-10-10祁志伟
祁 志 伟
(1. 中央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1; 2. 新疆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以党和国家的发展为出发点提出了一系列扶贫开发的新理念、新思想与新战略,为新时代中国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共同富裕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理论参考。新时代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基于新的历史条件而产生,围绕当前和今后我国贫困治理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性、科学性、实践性与创新性等特征的马克思主义重要方法论,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减贫思想及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是对中国经济社会阶段性矛盾问题的规律性把握,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理论与现实相一致的基本原则,形成了一套助推扶贫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由理论认知转化为社会实践,立足于中国社会的实际问题,以“两大关键词、两重价值与四项实践方案”正确地回应了稳定与发展、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命题,也为推进世界性贫困问题的解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贡献了中国的智慧与方案。
一、 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关键词
(一) 问题意识
问题意识更多地来自于真实世界的实践经验,基于生活经验而产生的争论与表达的冲动,即是问题意识[1]。问题意识的核心在于厘清什么是问题以及关乎谁的问题。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将“问题意识”置于解决一切实际问题的先导位置,从根本上阐明了贫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共同富裕的关系。扶贫问题意识与问题引领紧密结合,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突出了改革与发展的问题思考,新理念与新论断聚焦于贫困与发展有何关系,如何消除贫困以及扶贫最终“为了谁”的问题。问题意识是实践改革的先导,扶贫治理关乎国计民生、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问题,要务必认识到民生领域发展的短板依然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依然艰巨,也要认识到当前我国贫困的实际问题与治理痼疾。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从来都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可以说一系列治理与改革思想都是由问题倒逼而来,又在问题解决过程中不断升华。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关键要有新的谋划、新的举措。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重大问题、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找出答案,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2]。
(二) 目标导向
扶贫之道离不开奋斗目标与规划目标。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致力于凝聚全国各族人民与各社会阶层的力量,共同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奋斗目标,强化目标导向,向全国人民做出庄严的承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实现,而且必须全面实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3]。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既关注当下,更着眼未来,消除贫困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导向十分鲜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1)参见习近平于2017年10月25日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的内容。。“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4]
二、 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一) 理论价值
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贫困治理的先进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理论价值具有两方面的张力表现: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涵盖了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二是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以“发展理念”作为理论与方向支撑,为新时代开展扶贫治理研究与扶贫政策落地提供了基础性动力。
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进一步阐释了消除贫困与社会公平的核心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4]。习近平认为,扶贫开发关键是要认识到贫困既不是社会主义,长期贫困更不是社会主义。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看,缩小区域间贫富差距,尤其是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西部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等发展差距,通过扶贫治理稳步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共同富裕,这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习近平新时代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核心要旨。只有消除贫困才能有效实现社会公平,正如西方著名学者罗尔斯和德博拉·斯通认为,社会公平取决于群体共同努力而获得同样的社会回报,其基本前提在于社会贫困现状有所缓和。可见,实现社会公平与共同富裕务必要立足于消除贫困,遵循扶贫治理的新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探索规律性内容。
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扶贫治理的新型理论范式,以新理念、新战略、新方式为抓手,形成了一套稳健、可持续的扶贫新范式。习近平认为,新时代,我国贫困治理依然面临巨大挑战,既要处理新矛盾,又要把握新机遇,扶贫开发亟待新范式作为指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新时期我国扶贫治理指明了方向。创新理念要体现扶贫开发的方法,协调理念解决扶贫地域不平衡的矛盾问题,绿色理念倡导生态环保扶贫,开放理念主张“引进来、走出去”思维,共享理念旨在强调扶贫成果与社会公平的问题。同时,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将扶贫融入党和国家“五位一体”与“四个全面”的战略之中,集中对扶贫治理进行顶层设计与科学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先后在视察湖南湘西与贵州贫困区区情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精准扶贫”与“六个精准”的扶贫方式,同时强调,精准扶贫不宜“空喊口号、好大喜功、胸中无数、盲目蛮干,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3]等行为,这些话语符号为新时代如何扶、谁来扶以及扶什么等做出了思想性的指导,开启了我国扶贫事业领域的重大转型与治理创新。
(二) 现实价值
基于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理论创新,诸多社会全新问题得到了实践的检验。扶贫重要论述与扶贫理论政策在实践探索中总结出经验典型的治理模式,颇具现实价值。“两不愁、三保障、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提出与实践,实质上则是理论转化为实践的具体表现。中央层面的政策设计与地方层面的政策执行,共同将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由理论转化为实践与制度安排。根据当前我国贫困治理的现状,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现实价值体现在扶贫治理的既有文本、体制机制与具体模式创新方面。
从文本现实价值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中央和地方层面扶贫与脱贫的政策文件。据统计,“中办、国办出台了12 个《决定》配套文件,各部门出台173 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也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涉及脱贫攻坚各个方面”[5]。其中,诸如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脱贫攻坚责任书等新名词也成为扶贫重要论述的新亮点。扶贫制度现实价值着力体现在时代性与科学性层面。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本土化方法为主,辅之以西方经典治理理论,将整体性治理与大数据治理的应用作为新时代扶贫治理的新型理论技术工具。十八大以来,“互联网+”扶贫带动了精准模式、干群关系以及党组织建设等核心要素的可持续发展。以国务院扶贫开发小组公布的16类典型的扶贫模式来看,国内地方政府在扶贫领域的实践模式已远超于此类范畴,实际效果具有明显的典型性与经验性。“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认为,中国精准扶贫的理论和实践表明,良好的政治愿景、科学的扶贫战略、适宜的政策措施,实现整体脱贫是完全可能的。中国的成功实践,对推进世界减贫事业具有重要贡献。”[6]
三、 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实践效果与方案
(一) 实践效果样本
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理论与实践浑然一体,开启了全新的扶贫治理新思路。以认识论与实践论的角度来看,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之时代性结晶在于理论与实践的互相作用。以我国“十三五”开局以来的扶贫效果来看,已着力凸显出整体性脱贫、过程性扶贫与典型性模式总结等效果特征。
1. 整体性效果解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取得了丰硕的整体性社会效果,找对“药方子”,拔掉“穷根子”的治理效果逐渐显现。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最大的实践效果在于以“改革”的动力,靶向治疗,实现真脱贫、脱真贫的目标,敢于向脱贫要效率,要价值。“扶贫攻坚成效显著,每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都超过1 000万人,累计扶贫5 50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下降5.7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了我国扶贫效果的最新进展:6 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大部分地区贫困发生率降至4%以下。以贫困发生率(2012年为10.2%)作为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实践效果的指标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见下页表1),沿海地区、直辖市与中西部地区(民族八省区为例)整体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中,沿海地区(海南除外)与直辖市的贫困发生率均在4%以下,中部绝大部分省份贫困发生率介于4%~10%之间(表1未列出),民族省区贫困发生率整体下降效果突出,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发生率低于全国4.7%(2)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大数据统计计算而得,全国贫困发生率均值为4.7%。的均值水平。广西、宁夏、青海与云南等四省区较之2012年10.2%的贫困发生率数据均有所下降,包括贫困人口与贫困县的整体性脱贫能力都有所提高。新疆和西藏处于我国的西部边疆多民族地区,属于贫困集中连片与“三区三州”的覆盖领域,受地缘政治、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等特殊性因素的影响,尽管贫困发生率分别为12.8%和13.2%,但相比较之前的数据而言,近五年来的治贫效果力度明显,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总体来讲,“十三五”至今,我国扶贫工作的开展坚持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以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为理论指引,取得了较为可观的实践效果,为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扶贫治理的制度自信与理论自信。
表1 沿海地区、直辖市与民族省份贫困发生率整体性下降效果
注: 表中数据均来自国务院扶贫开发大数据信息系统原始数据(截至2016年底数据),2017年12月通过三次调研所得。
2. 过程性效果解析。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是一个体系形成的过程,集理论研究与实践安排于一体。以精准识别作为过程性效果的分析指标,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六个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与精神,也是对习近平精准识别要求的具体践行。
从已有的样本来看,国内地方政府扶贫治理中精准识别的方法各有创新,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之处,方法因地而异。综观精准识别的地方实践过程(见表2),11省份中大部分集中于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居多,识别方法名称多元,识别过程效果比较典型,涵盖了被识别主体范围内的所有民生问题,囊括了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及多层次的精神需求。从识别过程来看,一是符合当前贫困治理的基本需求;二是有效回应了习近平“六个精准”的扶贫重要论述要求;三是精准识别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表2 精准识别类型的地方实践典型效果
资源来源: 以上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官方公开公布数据。
3. 扶贫模式实践效果解析。精准扶贫是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关键内涵[8],“六个精准”作为精准扶贫的具体指向,是新时代开展扶贫工作的理论指引。当前,国内不同地方政府与企业在精准扶贫领域已探索出类型多元、内容创新的扶贫模式,总结出诸多典型性实践范式,取得了可资借鉴与推广应用的综合实效。以“2017年精准扶贫十佳典型经验”(3)该成果是2017年由人民日报社、人民智库组织发起,依托人民智库开发设计、评价、调研及综合研究基础上(政府扶贫与企业扶贫两类,每类150个候选项目)形成的课题成果。为例,国内精准扶贫十佳政府、企业创新典型案例(见表3、表4)反映出政府与企业在扶贫治理实践中对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及脱贫成效的精准性把握。以政府为主体的扶贫创新典型案例着力于培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能力建设,注重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诸要素的协同治理。创新区域集中于东南部地区,扶贫模式突出“变化”的特征,实践内容新颖,脱贫成效创历史新高,其中,河北平泉市产业扶贫“三零”模式脱贫成效巨大,近几年内累计93个贫困村、8.5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在国内不同区域皆可推广、可复制,已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十大产业扶贫范例”。
以企业为主体的扶贫创新典型案例着力于介入企业自身技术,提供新的治理场域,提升贫困对象学习能力、参与能力与技术应用能力,转“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企业竞争扶贫实践效果充分体现在企业专业化技能与农村贫困实际的有效结合,以“产业”为主轴,灵活应用信息共享与技术转移的优势,打造全新的精准扶贫范式。近年来,企业精准扶贫的实践效果逐渐凸显,其中,中国人寿、中国农业银行及中国华融的实践探索社会效应明显,脱贫人口均在2万以上,为新时代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了经典示范与借鉴样本。
表3 2017年精准扶贫十佳政府扶贫创新典型案例
表4 2017年精准扶贫十佳企业扶贫创新典型案例
(二) 实践方案:制度、中心、主线与标准
目前,我国学术界在扶贫治理理论研究方面习惯于借用西方公共治理或社会学等学科理论进行研究,部分理论尚未转化成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本土话语内容,更大程度上类似于学界关于“治理”的话语丛林,缺乏形成清晰的中国研究范式体系。综观我国实践可以发现,贫困治理属于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之一,亦须“立治有体,施治有序”(4)参见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内容。,一方面,要以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为价值引领,从中国的本土扶贫实践挖掘理论或价值方案,并以此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即扶贫治理实践方案;另一方面,要有步骤、有条件地将西方同领域卓有实践成效的治理理论进行中国化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中央各部门与地方政府对于精准扶贫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不断推进,根据既有的实践成效与发展趋势,拟尝试总结并提出符合新时代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一套自成体系的实践方案,该方案旨在归纳和综述具有我国本土话语特征的理论范式体系,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话语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作为话语核心;坚持走群众路线方法作为具体路径;追求人民的获得感作为诉求目标。
1. 坚持一种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区别于西方国家最显著、最特殊的执政方式。从我国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经过不断探索、尝试与实践,取得了伟大的业绩。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各领域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然而贫困问题依然是制约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性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向贫困治理立下军令状:2020年贫困县脱帽,贫困人口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反观习近平“精准扶贫”新理论提出以来取得的实质性社会效果,构建具有中国本土化特征的扶贫方案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厘清“在中国国情下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必须跳出西方语境下的去权威化、过分强调分权及社会自治的治理窠臼,保持中国执政党的话语主导权,以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为目标,有效防范社会价值和社会结构的碎片化风险”[9];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重在战略部署,通过“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将扶贫责任体系同党的领导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对扶贫工作的领导,这既是落实扶贫政策的基础条件,也是推行中国本土治理话语的核心旨意。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治理方案重在突出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扶贫治理的全过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驻村干部、第一书记等干部队伍的建设,落实基层扶贫责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4]。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习近平扶贫治理方案的必然要求,构建中国特色的扶贫话语体系要以科学的领导制度与领导科学化作为价值引领。从公共管理学科特征与实践表征来看,扶贫治理体系的构建需要确定谁为治理主体、治理职能以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等。对于该问题的探究,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已经做出明确的引导,社会治理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本格局。扶贫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中心环节,自然也要以党委领导为前提,实现多元主体的互动治理。随着大数据与“互联网+扶贫”模式的推进,市场性因素成为中国扶贫治理方案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在既有的治理图景下,构成了党和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公众之间的系统体系,该系统内要素的流动主要依靠新闻媒体。党的领导科学化是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治理话语的重要支柱。科学化讲求对贫困治理的规律性和内在性把握,探索社会变迁中的扶贫运行轨迹,揭示内在真理,要求党的领导活动方式、组织机构等要不断适应新环境,准确判断新时期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贫困的差异性和规律性,使党自身的功能、特征和制度安排与国家整体性治理体系相一致,为我国扶贫治理方案提供科学性与合理性的支撑。
2. 坚持一个中心: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被提出,意味着人民至上与人民主体地位已成为时代的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工作会议、座谈会以及重大会议等场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行系统论述并强调“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0]”。构建中国本土扶贫治理体系或话语方案则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有条件、分步骤地对现行标准下的贫困群体进行帮扶脱贫,处理好政策在贫困户与边缘户之间的供给与配置的合理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203次提及“人民”二字,43次提及“群众”二字,可见,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理念已成为党和国家必须坚持的核心。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思想并非停留在口号与概念层面,而是贯穿于扶贫治理的所有环节。贫困治理是一项世界性的难题,我国的现实也不例外,其涉及人口、自然、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民生等多领域的问题,关系到能否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能否真正实现社会共同富裕与政策公平可持续目标。面对这个世界性、历史性以及长期性的发展难题,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敢于探索治理深水区,勇于啃“贫困”硬骨头,历史性地将“2020年底贫困县脱帽、贫困人口脱贫”作为治国理政的中心任务与政治承诺。该过程人力、物力及财力投入巨大,但现实价值较为突出,一方面推动了基层扶贫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创新;另一方面,扶贫治理的社会效应将惠及我国13多亿人口的切身利益,将为世界贫困问题治理提供中国治理的典型方案。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路的中国方案具体方法在于将“人民”贯穿于贫困治理的全过程,注重不同区域内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及不同身份群体的现实贫困问题。习近平指出,“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应该更好统一认识”(5)参见2015年12月18日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话语需要厘清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没有老区贫困人口扶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11];同时,也要处理好“格局”问题,尽管“我国人民生活总体越来越好,但我们时刻都要想着那些生活中还有难处的群众。我们要满腔热情地做好民生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扶贫开发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让农村贫困人口、城市困难群众等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都能生活得到保障、心灵充满温暖”[12]。事实上,从学科体系与话语符号构建的角度来看,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表述也是双向性的,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的现实实践恰好回应了这一理论范式需求,即扶贫治理中党和政府对于贫困群体的单向性维度只是“以人民为中心”治理方案的一个方面;而认真听取贫困群体如何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以及贫困群体参与政策制定的意愿与能力等回溯性条件则是“以人民为中心”治理方案的另一方面。贫困主体与客体间实现了双向维度的良性互动,善治的效果则会以定性与定量的方式表现出来。
3. 坚持一条主线:群众路线方法。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是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中国实践方案的第三条法则,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一条主线。群众路线方法最早源自毛泽东同志的深入阐释,其方法在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目的在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方法的最大特点在于探索符合本土化的治理方式,提升政治动员能力与资源汲取能力现代化水平。
从当前西方政府治理(包括贫困治理)关注度较高的视域来看,整体性治理理论成为当下回应现实问题比较有力的治理工具,不论是从治理理念、理论范式亦或是实践效果方面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价值,而这也是西方典型的本土化治理话语。与西方整体性治理话语略有不同的是,我国本土治理话语在毛泽东时代就已产生,而国内学者在后期公共治理的研究中鲜有将其确定为一种中国本土化的理论体系进行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再次强调群众路线的重要性,重塑新时代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因此,群众路线方法也成为新时代我国治理话语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有效检视习近平精准扶贫实践效果的最佳工具。
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是习近平扶贫实践方案的一大创新,也是构建中国本土化扶贫治理体系的内容之一,其与西方希克斯整体性治理理论观点有一致之处,即将碎片化的内容进行加工整理,调整并优化原有的秩序,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治理规则。群众路线方法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相似点均在于以公民(群众)需求和问题的解决为治理导向。群众路线作为当前扶贫实践的方案具有以下必要条件:一是能否坚持正确的方法,也即党的工作制度以及干部能否正确地收集困难群众零散的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或社会保障诉求,通过系统的研究和整理,最后能否进行有效的宣传并检视效果,形成循环模式。二是党在新时期各项扶贫政策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需要通过人民群众来逐一落实,因此,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时时做到与群众同甘苦、共忧乐、共奋进”[13],“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4];扶贫治理实践中的群众路线讲求技术工具的应用,也讲究科学方法的探索,通过干群面对面接触、召开座谈会、接待群众信访、网络互动、电话邮件互动或者走访调研等方式促进干群关系培养,多角度尝试总结群众路线在扶贫领域的具体工作路径。综上所述,坚持走群众路线方法的关键在于注重主体行为的正确性、工作方式的科学性,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参与扶贫治理。
4. 坚持一种标准:获得感。就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与人类发展的现实需求而言,获得合理合法范畴内的回报,亦或通过努力达到理想的目标……这些都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心理特征。从中国历史发展的阶段化特征来看,人民群众在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之后,一种油然而生的获得感便是推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社会转型的强力催化剂。改革开放40年以来,国富民强的和谐局面已经形成,社会对于“获得感”的层次性追求始终没有降低标准。由此厘析,“获得感”历来就是一种隐性的社会治理方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初为改革划了三条“硬杠杠”的具体内容中首次提出的。自此之后,“获得感”便迅速成为党和国家执政理念、民众诉求等领域的高频词汇,而且成为理论研究界的热门话题[14]。“获得感”的提出以深化改革为背景,开创了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治理的一种新理念与新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的关键词、时代价值与实践效果来看,政治承诺与现实价值都是人民群众满意的获得感,并正式将“获得感”作为新时代一种扶贫治理的话语内容。因此,描述我国扶贫治理本土理论体系,则需有效纳入“获得感”的时代角色。
“‘获得感’(Sense of Gain)是一个本土性非常强的‘中国概念’,在国外尚不存在直接的概念对应。”[15]根据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核心观点来看,“获得感”在扶贫场域中具有相对性,“获得感”与“失去感”是相对关系,就宏观层面而言,“获得感”是全体人民共享机遇与改革成果的过程,而扶贫治理中的获得感旨在强调通过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体与边缘弱势群体享受公平、公正的社会政策待遇。正如习近平所言,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6];“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精神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17]。将“获得感”作为党治国理政的一种价值诉求与扶贫治理绩效评估的“试金石”有助于全面提升贫困群体对于政策与社会价值的心理感知。
习近平扶贫治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历史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以视察、走访、调研、讲话等多重方式总结并强调了扶贫任务的艰巨性,阐释了扶贫治理与社会发展的逻辑关系,历史性地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治理思路。党的十九大以来,基于新的社会矛盾,协同乡村振兴战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更高层次的扶贫治理理念和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了良好的民生基础。扶贫治理是战略,更是技术,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在实践领域的整体性效果、精准识别过程性效果以及模式创新实践效果方面均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这既是对国情民情的有效回应,也是对贫困问题的正确解答;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实践方案开创了具有中国本土化话语的治理体系,为未来我国扶贫治理提供了理论自信与行动指南。从世界意义来看,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关键词、时代价值及实践方案为世界贫困治理提供了多领域、多视角的可行性经验借鉴,为推进全球可持续治理贡献了中国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