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的相关研究
2019-10-08陈奕彦
陈奕彦
[摘 要] 乡村振兴战略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而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而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土地整治则是肩负着为乡村人口聚集、产业发展、提高资源支持等重要责任。通过对影响我国乡村土地利用的关键问题的深入分析研究,提出了帮助农民增收,加速乡村的发展,对乡村土地布局实施优化的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策略。
[关键词] 乡村振兴;土地整治;乡村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21.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19)09-0125-02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重要发展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所以必须要优先加快农业乡村的经济发展。而在讨论乡村发展过程中,土地无疑是会被提及的一点,其不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根基,也是促进乡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但如今我国乡村在土地利用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妨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落实。为此,我国提出了土地整治政策,以此来对乡村的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利用,以期能够促进乡村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一、目前影响我国乡村土地利用的关键问题
(一)大量农民进城寻求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与发展的速度也在逐年上升,但相比较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乡村建设与发展是处于落后阶段的,这使很多农村居民为了寻求更好地发展,都会前往城市中进行打拼。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十年来,我国乡村向城市转移的人口数量大概有1.6亿人左右,平均每年乡村向城市转移的人口数量大概有1600万人。而且,据相关部门预测,未来十年,乡村的常驻人口可能还要锐减2个亿以上。乡村之中的大量人口向着城市转移,一方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成果,能够让如此之多的乡村人口在前往城市后仍旧有着稳定的就业和生活情况,由此可见城市化建设的成功。很多乡村家庭中如果有人在城市之中有了一个稳定的发展以后,都会举家将父母亲人都带到城市,并在此安家落户,致使乡村之中的人口越来越少,城市中的人口越来越多,这不仅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福利能够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也是使乡村的土地逐渐集中到那些种粮大户手中,进而实现我国的乡村种植机械化发展,全面提高我國的乡村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但是因为我国国土很大一部分都是由山川沟壑构成的,这些地方并不适合使用机械化,乡村人口的不断减少使得可以进行耕种的劳动力也越来越少,这就出现了既无法利用机械化来促进农业生产,又没有足够的人口来进行耕种的问题。农村的土地耕种得不到有效保障,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也就无从谈起。
(二)农村生产工作后继无人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中的各种必备要素诸如农药、种子、化肥等物品的价格也在持续上升。与之相对的却是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的时候,经常会因为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一整年的努力都付之一炬。此外,农业产品的市场价格也不是很稳定,即使有国家对各种农业产品进行价格平稳工作,并为每一名农民进行各种的农业生产补贴,但相对于逐年上涨的农业生产要素的价格来说,仍旧有很多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这使很多农民都有了放弃农业生产的想法,并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将这个想法灌输给自己的下一代或者下下一代[1]。另外,人都是有着虚荣心的,很多在城市中打拼成功的人们都会衣锦还乡,然后这些人们就会被当做是教育下一代的正面教材,并告诉下一代:“只有读好书,你才能向那些人一样,长大到城市中去工作,而不是向我一样累死累活的还挣不到多少钱”。也正是因为这种思想观念,使很多乡村的孩子从小到大都没有接触到农业生产,对土地的感情也不是很深,再加上如今农业生产也确实没有太大的收益,造成了很多的乡村孩子都不愿意进行农业生产,只想着到城市之中进行打拼,使得如今乡村青年都会前往城市之中进行生活,留在乡村中的基本上都是50岁以上、缺少足够城市生活技能的人,使乡村老龄化加重的同时,大量的土地也无人进行耕种[2]。
(三)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一直以来,我国为了能够保证社会稳定,保证所有农民都有着自己居住的地方,对于宅基地的买卖都是禁止的,并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每一户乡村居民都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但若是有男性居民在申请结婚以后,便可以进行分户,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新的宅基地申请。然而近些年来,因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实施,使乡村出现了很多“村出现家庭”(4:爷爷、奶奶、姥姥、姥爷;2:父亲、母亲;1:孩子),这就导致了在老一辈人陆续去世以后,老一辈人所拥有的宅基地便会被父母一辈的人所继承,但这一辈的居民原本也有着自己的住所,那么所继承的两处宅基地便会被闲置,进而土地资源被浪费的情况。除此之外,随着越来越多的乡村人口进城寻求发展,这一部分人家中的宅基地便也会被闲置,但因为城市中住房价格正在逐年上升,很多农民无法在城市之中购买自己的住所,为了能够让自己以后有着一个稳定的居住地,很多哪怕是在进城以前将自己的宅基地进行注销的农民,也同样会在返乡后再次进行申请并盖新房,但其盖新房却不是用于现在居住的,往往都会在盖好新房后继续前往城市中进行打拼,并将农村中的房产进行闲置,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农村的土地资源[3]。
二、促进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的策略
(一)帮助农民增收,加速乡村发展
首先要对乡村的各种基础建设进行完善,例如建设完善的乡村公路网,兴建水利设施等等,只有这些基础设施都做好了以后,其他的工作才能够在此基础上进行开展;其次国家应该大力扶持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工作,具体帮扶内容包括开设农家乐、建设精品民宿、开发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等,帮助乡村农民实施增收的同时,吸引青年人才回乡创业,进而改变农村人才严重不足的现状。除此之外,国家还应该在乡村中建立农业生产培训基地,对广大农民进行学习培训,讲授各种农业生产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农民的实际技术水平,进而提升农民的经济收入。最后,国家还应该鼓励乡村成立新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各种技术和设施,开创本地区所特有的乡村品牌,以此来促进农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还可以利用其电子商务平台,在互联网上进行农产品销售,而国家要做的就是想办法为乡村提供更加便利的仓储物流,这样才能够促进新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
(二)对乡村土地布局实施优化
2018年,在中央1號文件中首次明确的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一项政策不仅把握住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还顺应了乡村振兴的实践要求与农民的愿望,为乡村“空心化”严重这一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进而推进了乡村振兴的发展。具体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化本地区的特点,以此来开展土地整治措施。例如有旅游资源的地区,那么地区政府不仅要对本地区的旅游资源进行充分的开发,还要引导农民一同加入到旅游产品建设之中,帮助农民对其乡村的环境进行有效的开发与建设,完善整改乡村旅游服务的相关设施,教授农民旅游相关的技术[4]。另外为了解决宅基地过多、土地资源浪费的问题,地区政府还可以让农民将自己的闲置房屋的使用权在作价以后进行入股,这样不仅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收入,还能有效的防止出现房屋闲置情况。另外,各地方政府还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空心村”治理政策,对于那些“弃旧宅建新宅”或者“一户多宅”“宅基地超标”等问题进行及时治理。除此之外,为了能够让更多的青年人回乡进行发展,诸如中小学、幼儿园、超市、广场、移动基站等基本生活设施也同样要建设齐全,才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回乡发展,进而带动整个乡村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5]。
总结:实现土地整治是乡村振兴的目标,不仅需要政府提供各种完善的政策支持与技术支持来营造乡村发展的“软环境”,还要进行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对乡村的土地情况进行全面的整治,以此来完善乡村振兴的“硬环境”,在这软硬兼备的情况下,再结合乡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来采取不同的开发和发展的策略,最终才能够实现乡村振兴的大战略,造福千千万万的农民群众。
[参考文献]
[1]张勇,汪应宏.乡村土地综合整治中乡村生态文明的审视[J].中州学刊,2013(4):29-34.
[2]关小客,张恒龙,李乐.北京市农业发展态势及土地整治策略研究[J].资源科学,2011,33(4):712-719.
[3]洪土林,王艳华.阮月远.基于生态文明视角的乡村土地整治实践路径探讨[J].北方农业学报,2016(6):127-130.
[4]闫照辉.美丽乡村风貌规划实施研究[J].工程技术研究,2016(6):144.
[5]罗心欲.新乡村建设“生态宜居”要求探析[J].梅州日报,2017(11):12.
[责任编辑:王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