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五个一”工作机制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职能部门职责
2019-10-08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泰安市探索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建立一套权责目录、一个审管系统、一项会商机制、一套发文程序、一支联络队伍,切实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厘清职责边界,强化协作配合。
自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将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探索建立了“五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厘清职责边界,强化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建立一套权责目录,解决好职能边界问题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确定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之初,机构编制、法制、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划转事项备忘录》,对档案印鉴、材料制式、现场勘验、业务系统、过渡期限等问题进行明确,由行政审批局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后共同执行。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在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中对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了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强化事前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做好与上下级主管部门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方面的衔接协调。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从制度上有效规避了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二、建立一个审管系统,解决好衔接配合问题
依托“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实现行政审批服务局和监管部门、执法机构之间信息往来及时推送。根据工作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给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及时将与审批相关监管信息、行政审批依据法律法规等调整情况推送给行政审批服务局,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查看有关信息,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通过建立审批与监管信息交换平台,便于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获知信息,主动监管,防止审管分离而出现监管工作空档和时差。截至2019年8月底,审管一体化系统已推送审批信息5000余条,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无缝对接。
三、建立一项会商机制,解决好沟通协调问题
为规范重大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加强审批事项风险防控,对涉及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战略性资源开发、公共利益及各类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或特殊审批事项,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的办法,由市政府牵头,行政审批服务局提报议题,召集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商,协调解决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商定审批意见,切实提升审批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重点项目代办联席会议制度》,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单位,以联席会议的方式,推行“方案联审、依次发证”,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和其他申请的实质审查,项目方案一次修改成型、一次通过评审。比如,2019年3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高铁新区指挥部、施工图审中心、消防、供电、自来水、燃气、热力等单位召开某警用项目设计方案联审会,通过联合审查,一次性反馈问题和意见,大大减少了项目报批时间。
四、建立一套发文程序,解决好业务指导问题
针对不同类型的审批事项和业务,实行差异化的发文和推进机制。对重要性强、覆盖面广、配合部门多的制度创新,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提高文件效力,加大落实力度。比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暂行规定》,进一步压缩各类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业务性强、监管专业性强的审批事项,采取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明确相关规定要求。比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市场准入领域推行“证照通办”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企业可同时申领营业执照和有关许可证书。改革后,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变更,由到两个部门跑三次、提交16项材料、进行两次现场勘验,变为到一个窗口只跑一趟、提交9项材料、进行一次现场勘验,办理时间由至少10天压减为2天。
五、建立一支联络队伍,解决好力量保障的问题
为加强工作衔接,坚持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原则,在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络员队伍,明确部门负责人为联络负责人,选派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本部门行政审批与监管业务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信息的解释沟通。在审批过程中,行政审批服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商请行业主管部门派出联络员参与审核商议工作,听取监管工作意见,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