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施扶贫攻坚“五个一”
2015-12-02
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主持召开中西部7省市党委书记扶贫攻坚座谈会,向全党发出2020年全面打赢扶贫攻坚战“总动员令”以来,重庆市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扶贫攻坚工作放在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放在扎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放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高度去认识和谋划。目前,重庆市扶贫攻坚形成了全党动手、全民参与,齐心协力、扎实推进的良好氛围;展现出了领导重视、资金投入、政策惠及、资源整合、工作举措、力量组织、社会动员、宣传发动、机制创新、作风转变“十个前所未有”的新格局。概括起来,重点抓了以下“五个一”工作:
明确一个总体目标
重庆市委、市政府立足重庆市情实际和当前形势任务要求,着眼于更好掌握工作主动权,明确了“2017年底基本完成、2018年‘打扫战场”的全市扶贫攻坚总体目标。到2017年底,实现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脱贫“摘帽”、1919个贫困村全部整村脱贫、165.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2018年巩固扶贫攻坚工作成果。重庆市各贫困区县紧紧围绕总体目标,分解细化年度任务,量身定做脱贫方案。
开展一系列调研部署
市委、市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程度达到空前高度。6月19日,市委庚即召开13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29日至7月4日,市委书记孙政才集中6天时间深入渝东南贫困区县专题调研扶贫工作,并主持召开全市扶贫攻坚工作会议,部署新形势下全市扶贫攻坚工作。7月10日,市委副书记张国清主持召开13个非重点区扶贫攻坚座谈会,对非重点区做好扶贫攻坚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七一”期间,全体市领导带头深入贫困一线开展实地调研。最近,市委书记孙政才再度集中4天时间深入贫困区县开展调研。通过一系列调研及会议部署,对全市扶贫攻坚进行全面深入动员,把脉问诊,为“坚决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注入强劲动力。
制定一套政策文件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1+1+13”的扶贫攻坚政策体系,为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了政策支撑。第一个“1”,是市委、市政府2014年3月出台的《关于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4〕9号),制定了6个方面、23条政策措施,主要侧重于解决贫困地区共性问题。第二个“1”,是市委、市政府今年8月出台的《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重点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带动、教育提升、转移就业、搬迁安置、医疗救助、低保“兜底”、金融服务、结对帮扶、组织保障十个方面精准发力、精准施策。“13”指的是,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扶贫办9个部门,从强化扶贫攻坚考核、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了13个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方案。
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一是解决扶贫对象精准的问题。全市采取“四看四访四算四审工作法”,对扶贫对象进行再摸底、再调查、再识别。“四看”,借鉴贵州毕节“四看”经验,组建工作队进村入户摸底调查贫困户住房、生活、生产、子女入学等情况。“四访”,针对争议较大的贫困户进行调查走访,通过走访干部、亲友、现场、邻居,进一步核实贫困户基本情况。“四算”,与贫困户一起算好务工账、生产账、生活账和补贴收支帐,针对性地落实“保障性”和“增收性”两类帮扶措施。“四审”,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方案》,并由贫困户本人、所属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和乡镇党政“一把手”逐一审核签字确认。
二是解决措施精准的问题。针对不同致贫类型,逐一落实到户到人的扶持措施。重点抓好“六个一批”。梯度转移一批。制定土地、财政、产业、户籍等优惠政策,引导贫困人口向大都市区特别是城市发展新区以及县城、小城镇梯度转移。产业带动一批。通过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乡村旅游等增收产业,探索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新兴产业,多渠道助农增收;创新实施以土地、林地、房产等资源要素入股分红模式,拓宽贫困农户财产性收益路径;采取扶贫资金补贴、股权量化到户等方式,支持贫困户加入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完善贫困农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链接机制。搬迁安置一批。加大贫困户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力度,优先安排贫困户退出宅基地复垦和地票交易,建立复垦周转金制度;通过提高补助标准、小额贷款贴息、社会结对帮扶等办法,帮助贫困户“应搬尽搬”。医疗救助一批。建立完善针对贫困人口的合作医疗基本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资助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教育资助一批。完善从学前教育至大学阶段全覆盖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辍学、考上高等学校能顺利完成学业、大学和中高职毕业后能实现就业创业。“低保”兜底一批。实现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三是解决扶贫投入的问题。通过做大增量、盘活存量、提前调度等方式,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实行“五年政策、三年到位”。市里统筹切块下达投向贫困区县的扶贫、支农等各类资金,由贫困区县整合用于扶贫攻坚。全市计划3年新增投入财政资金82.81亿元,其中增量部分67.81亿元,提前调度15亿元。
四是解决攻坚力量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力量,由市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3名市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增加至39个,抽调人员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各区县迅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调整由区县委书记或区县长担任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覆盖选派驻村工作队(组),部分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担任“第一书记”并兼任驻村工作队长。进一步强化18个市级扶贫集团力量,对口帮扶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市属国有企业专门拿出24亿,集中力量帮扶酉阳、彭水、巫溪、城口等4个重度贫困县。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专门制定扶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数量、脱贫销号贫困村数量、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四项指标,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捆绑考核”。
二是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建工作督查组,每季度开展扶贫攻坚“过程督查”,把“督事”与“督人”结合起来。目前已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好的6个区县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调整。
三是建立包帮工作机制。建立区县级领导包乡、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的包帮工作机制,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几”方式,对贫困户开展“实打实”结对帮扶,实现帮困不漏户、户户见干部。
四是建立方案会审机制。在“量身定做”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区县委书记、区县长亲自对工作方案逐一“过堂”会审,务求精准性、可操作性。
五是建立金融扶贫机制。实施精准扶贫小额到户贷款工程,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推广贫困户人身意外等扶贫小额保险,为贫困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六是建立资金使用机制。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切块备案制、竞争分配制、绩效考评制,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建立扶贫项目质量终身追究制度。
七是建立社会力量动员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及慈善力量,在扶贫济困、为困难群众救急解难等领域广泛开展慈善帮扶,与政府的扶贫攻坚形成合力,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