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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政府补助资金后不征税收入的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2019-10-06刘秋云

新财经 2019年11期
关键词:政府补助会计核算

刘秋云

[摘 要]当前政府对企业的财政补助力度越来越大,方式也多样性,与之对应,财政部也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决了财务人员对处理政府补助资金的原则问题,但实践操作过程中,特别是使用不征税收入提前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还是遇到不少有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文章针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补助;不征税收入;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 F810.42

1 前 言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府对企业经济影响也日益深化,一方面政府对企业加强依法征税;另一方面对于极需发展的弱势产业,政府采取放水养鱼,拿出部分财政资金补助企业发展,其主要采取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方式进行补助。与之配套,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第16号准则)的通知,并在当年6月12日执行。

第16号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企业在收到政府下拨资金时,遇到不少问题。以下笔者在实践过程中,对收到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助资金的具体操作方法及思考,希冀对阅读者有启发。

2 存在的问题

(1)第16号准则对政府补助收入是否属于征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并不明确。由于目前税务部门对税收征管加强,企业财务人员处理账务问题时,特别是收到政府补助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时,总是畏首畏尾,怕把账务搞错,为避免税务部门的惩罚,而将全部的政府补助收入当成征税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其后果是企业多上缴了税款。

(2)第16号准则对于企业用政府补助购买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进行税额以及今后折旧的会计处理并不明确。由于未明确上面第一个问题,造成了增值税进行税额如何處理的问题,若是不征税收入,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该进入固定资产成本,而非将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企业对增值税进行税额的账务处理不妥当,可能会遭到税务部门处罚。

(3)第16号准则对于企业先垫资后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并不明确。现实操作中,虽然政府承诺某年某月将下拨资金,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补助资金还是不能够按时下拨,这是常常发生的,而企业由于市场经营环境的制约及需要,有时不得不先垫付资金购买固定资金或不动产或无形资产,这对日后的账务处理也是产生不少影响。

3 解决思路

(1)要准确判断政府补助收入是否为征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应该符合“三有”条件:一是“有文件”,即是有“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有办法”,即是有“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有核算”,即是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若三者均具备,就应该确认为“不征税收入”,否则属于“征税收入”。

(2)在明确政府补助收入性质的前提下,可分别对政府补助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处理:属于“不征税收入”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要一并并入固定资产原值进行账务处理;而对于属于“征税收入”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用于抵减增值税销项税额。

(3)对于企业先垫付资金后收到政府补助的不征税收入会计核算问题,目前第16号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也没有给出指导意见。笔者在实践过程中,认为企业在垫付资金时,应首先计入“其他收账款”账户,待收到政府划拨补助资金时,再调整回来,但整个过程较繁杂,请看下面的案例核算过程。

4 企业先垫资后,再收到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助资金的具体会计核算案例

为了经营发展,在未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以前,企业常常提前购买固定资金,笔者认为会计上可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将提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指定为政府补助的固定资产处理的;另一种是按日常自有固定资产处理的,等收到下拨的政府补助资金后再调整,具体做法如下。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条文解读+实务应用+案例讲解[M].北京: 人民邮电出版社,2018.

[2]陈曦.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研究[J].纳税,2018,12(33):69-70.

[3]廖景诗.企业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涉税问题探究[J].财会学习,2018(25):159-160.

[4]胡延军.我国政府补助会计处理问题研究[J].财会学习,2018(32):100-101.

[5]沈星.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有讲究[N].中国税务报,2016-02-26(B03版).

[6]宗广平.政府补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商业会计,2016(14):40-41.

[7]金嘉娴.政府补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解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6(20):155-156.

[8]高允斌,高玉玉.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财税处理探析[J].财务与会计,2017(19):12-16.

[9]付伟胜.政府补助的两种会计核算方式[J].注册税务师,2017(10):53-57.

[10]张英.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J].金融经济,2017(22):158-159.

[11]中国税网.政府补助收入都是不征税收入吗?[N].上海金融报,2017-12-12(B14版).

[12]徐利飞,孟敏.新政府补助准则下研发补助财税处理方式分析[J].商业会计,2018(11):26-30.

[13]江玲.政府补助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解析及政策完善建议——从中储粮政府补助的企业视角[J].中国内部审计,2018(6):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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