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与研讨: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以山东省为例
2019-09-25韦柏
韦 柏
(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之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由中央和省级统一立法已经无法满足地方需求的多样性,地方立法权下放的现实需求越来越紧迫。最终2000年《立法法》将地方立法权下放到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2015年最新修订的《立法法》第72条将立法权下放到设区的市,至此全国有284设区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立法权大幅度的下方给地方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如何有效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行使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4年多来的实践表明,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地方根据自身的特殊性有针对性的立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对设区的市立法在行使立法权时,尚存一些不问题。本文将以山东省16个设区的市为例,立足2015年新《立法法》,对山东省设区的市近5年的地方立法进行统计,分析研讨地方立法权的运行现状,以期能够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带来一点建议。
一、分析:山东省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现状
(一)各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情况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立法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月24日会第十五次会议做出决定,分两批赋予山东省14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①接着各设区的市便着手制定立法条例,开展立法工作。威海市于2016年7月21日率先制定出《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并于2016年9月23日被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正式开始实施。其余各设区的市也开始陆续的制定地方性法规。
从表1统计的立法时间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通过的时间来看,在新《立法法》修订后的一年里各设区的市都已经尝试进行地方立法,立法时间大多集中在2016年下半年,个别市在2017年下半年才开始尝试立法。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通过的时间大多集中在1个月左右,并且一次性审议通过多个立法条例。总体而言,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效率较高能够比较快速的审议设区的市上报的地方性法规。这也表明省级人大常委会和设区的市级人大常委会衔接合作比较高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表1 山东省新获立法权设区的市首次立法时间一览②
(二)数量分布情况
各设区的市在开始尝试进行地方立法后,便逐渐推进立法数量,就数据统计而言各设区的市立法数量逐年增加,这也反映出各设区的市立法需求愈加旺盛。截至2019年6月1日山东省现行有效的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达423件。③具体而言如图1、图2所示。
图1 设区的市立法年份数量分布
从上图可以看出,从2015年《立法法》修改至2019年6月,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现行有效的法规数量共195件,其中立法条例13件,三个事项范围④的地方性法规182件。各设区的市进行地方立法坚持程序第一,先制定地方立法条例再进行后续的地方立法,以尽量避免出现程序性的错误。从上图的折线图来看立法数量逐年上升,并于2017年进入立法快速增长阶段。
进一步细化到各个设区的市自身的立法数量来看,截至2019年6月,可以看出大部分立法数量集中在6-7件左右,枣庄市则立法数量最少,仅有2件。由于济南、青岛、淄博在2015年修订《立法法》之前就具有立法权,故这三个市立法技术相对成熟一些,立法经验更加丰富,这三个市的立法数量相对而言要多一些,具体分布情况见图2。
图2 山东省设区的地方性法规地域分布状况⑤
(三)山东省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分类数量
2015年《立法法》将立法权下放到设区的市,但总体而言立法权虽放尤收,一方面设区的市拥有了地方立法权这便是放权,另一方面《立法法》第72条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这便是限权。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便是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但要想有效发挥设区的市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必须处理好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这一“元问题”。[1]因此,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是近几年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就山东省设区的市近4年多实际的立法情况进行分析,观察其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范围。详见图3。
图3 山东省设区的市在三个事项范围的立法数量⑥
图3反应了山东省16个设区的市在2015年—2019年6月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立法数量的分布。从上图中可以看出,立法项目主要集中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共113件,占比62. 1%;其次是环境保护方面共54件,占比29. 6%;相对而言,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数量最少共15件,占比8. 2%。在不同领域地方性法规数量分布不均衡,这反应了地方在不同领域立法需求的不同,同时也反映了地方对不同领域的重视程度不同,由上图可以看出山东省各设区的市更加重视城乡建设与管理。
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的体现各设区的市对不同领域重视程度的不同,本文整理了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名称,并生成词云图,如图4所示。
图4 山东省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名词云图
由上图可以看出“管理”、“城市”、“环境保护”、“城市绿化”等词占据了词云图的主要内容,这也反应了各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数量多。“管理”和“城市”主要反应的是地方性法规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立法,尤其是在道路交通安全、经营管理、城乡规划。烟花爆竹方面的立法。而环境保护则主要体现在,湿地保护、饮水水源、大气污染方面的立法作为。
以上图表表明,山东省各设区的市在稳步推进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行使,就《立法法》限定的三个事项范围而言,各设区的市是立法基本在其范围内进行立法。关于《立法法》第72条的“等”字,就山东省各设区的市近几年的立法情况来看,其立法事项基本属于“等”内立法。将“等”字理解和界定为“等内等”即“用于列举煞尾”更为符合新《立法法》既“赋权”又“限权”的原意和精神。[2]由此看出山东省各设区的市在行使立法权时依据上位法将“等”字做“等内等”理解。当然有不同的学者主张理解为“等外等”,具体如何理解“等”字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这也是设区的市在行使立法权时比较模糊的一点,各设区的市理解不同就会导致立法范围的差异。
(四)立法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的提升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质量,山东省各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中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在不断的完善地方立法的体制机制,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立法机制方面,就检索山东省各个设区的市人大网而言,各个设区的市人大网站上大多设置了专门的立法板块,只有临沂人大网在人大工作板块下设立法工作单元,泰安人大在常委会工作板块下设立法工作单元。就人大网站立法板块设置可以看出各个设区的市对立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均衡,且存在人大和常委会权限不清的问题。第二,立法意见征集机制方面,各个设区的市都进行了立法草案的意见征询,“立法不是立法机关的自成品,而是相互竞争的利益群体之间寻求某种妥协的博弈产物,如果相关利益群体不能充分表达意见,实际上就是取消博弈,扼杀表达。”[3]好的地方立法,必然是更能够反应社情民意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各设区的市立法意见征询大多依靠网站进行宣传,公众参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渠道相对比较单一。第三,就立法专家咨询制度而言,山东省各设区的市大多数没有建立立法咨询制度。就各检索各个设区的市人大网站来看,地方进行立法时会召开一些立法座谈会,进行相应的调研,但并没有建立一个专门的专家咨询制度。仅临沂市人大和潍坊市人大公示了立法专家名单,专家构成以高校立法专家、律师、法院机关工作人员、有相关经验的立法人员构成为主。
二、山东省设区的市立法权行使面临的问题
自2015年《立法法》修改以来,山东省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个设区的市也逐渐积累了一定的立法经验,地方立法工作也逐渐走向正轨,但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质量问题
地方立法重复是设区的市在进行地方立法时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由于设区的市刚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不久,缺乏相关的立法经验,在进行立法时就容易出现和上位法重复的现象。不必要的立法重复,使设区的市在进行地方立法时浪费了本就不太丰富的立法资源,导致上位法的权威性受到损害。在地方立法中对上位法的一些重复属于必要性重复,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要保持与上位法的一致性、为了在逻辑上保持地方立法的完整性等方面进行的一些重复性规定。[4]不必要的立法重复主要是指“地方立法机关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行为模式界定和法律后果进行重复性的表述;或者仅仅在表述上与上位法有所差异但实质含义以及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改变的,都属于立法重复。”[5]如《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在篇章布局结构上完全一致,都是由五章构成,并且章节的名称表述完全相同。在法条的表述上也几乎一致,第二章监督管理的主体只是从山东省一级换成了菏泽市一级。立法重复问题非常严重,无法做到《立法法》规定的可操作、不抵触、有特色的地方立法基本原则。重复立法“降低地方治理法治化,导致地方立法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出现执法难、执法效率低的现象,并且这会使得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能真正解决地方问题,而仅仅是徘徊在重复上位法与创新立法的边缘”。[6]设区的市地方立法重复现象亟待解决,地方立法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同位阶的法律之间出现立法雷同也是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中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容易出现后制定的参照先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结构条例表达进行立法。如聊城市2018年12月发布的《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与2017年9月发布的《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结构安排与法条表述上就存在许多雷同表述。对比发现两者之间的法条表述重复率可达90%。由此可见设区的市立法抄袭也将大大浪费立法资源,并且导致立法没有地方特色,针对性弱的问题。
(二)公众参与立法问题
立法是对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分配,同时也是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所以人民也有权参与立法或者是通过参与立法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7]本文所称公众是指其权力、义务受到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内容影响的与公权力相对的私权利主体的普通公民,并不当然的包括专家、学者以及有专门立法知识。公众参与立法指设区的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允许立法机关以外的普通公众参与发表意见的过程。在实践中,立法公众参与没有相应的具体制度保障,或者是尽管存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但其规定过于原则化没有具体操作的规定,这样便导致设区的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不能很好的保障民众参与立法,立法民主在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没能很好的体现。
通过查阅山东省各设区的市人大网站可以发现当前阶段公众立法参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公众参与立法渠道较少、方式比较单一。目前山东省各设区的市立法征求意见仅仅止步于在网站发布征求立法意见的公告,然后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这种方式很难达到立法民主化效果。观察威海市人大网发现2019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截至今日访问次数仅仅20次,⑦由此可见真正能够提出立法意见的人寥寥无几。因此网站公告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大多流于形式,成为空中楼阁。第二,公众参与立法程度低,参与阶段有限。要公众参与立法,首先必须让公众对立法项目、法律草案、参与途径和参与时间等基本要素有便捷、全面、及时的了解。[8]但就山东省各设区的市进行立法的各个阶段而言,公众只是在立法草案阶段有机会参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立法的立项、修改、废除、解释公众都没有机会参与进来。公众参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仅停留在表层,深度不够。第三,公众参与立法的信息反馈机制不健全。“公众参与强调的是决策者和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遵循互动、包容、尊重的基本原则,进行沟通协商的互动过程”,[9]公众参与设区的市立法是与立法机关互动的过程。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得不到官方的及时回应,便会打击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山东省各设区的市并没有建立良好的互动信息反馈机制,还需对立法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
(三)立法人才队伍问题
在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下,所谓立法人才是指符合公平正义的职业伦理,具有娴熟的立法技能,在人大和政府专门从事立法工作的一种特殊人才。[10]高素质的立法人才队伍是立法质量提高的重要保障。而设区的市立法人才短乏,无法有效的承接地方立法权。第一,编制人手偏少,立法人员无法与繁重的立法任务相匹配。立法工作在人大总工作量中占比很大,按照全国人大张德江委员长的要求,地市级人大法工委应配备10人,而山东省各地级市满足这一标准的几乎没有,法工委的同志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运转。[11]如果立法人员长期缺失将会大大挫伤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无法保证高效的完成立法工作。第二,设区的市立法人员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山东省各设区的市普遍存在立法者专业化程度参差不齐的问题,立法者专业水平的不均衡导致其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地方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委员的产生并不以专业程度为衡量标准,更多的是强调其广泛的代表性。虽然这些代表们在自己所属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成就,但大部分是没有过相应的法学知识背景,没有专业的立法知识,这无疑会对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产生影响。第三,设区的市立法人员结构存在问题。地方立法人员结构存在比例失调问题,人员配置结构不够合理。兼职委员过多专职常委会委员过少,导致专门委员会无法有效协助常委会进行立法工作。并且老委员比例远超中青年委员比例,年龄结构配置也不尽合理。立法队伍人员配置结构问题也将成为提升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质量的一个关键因素。
(四)第三方参与立法问题
第三方主要是指与立法和执法机关相对的,接受委托参与立法的具有丰富的立法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团体、科研机构或组织等,与上文公众参与立法中的普通公众相区别。第三方参与立法指地方立法主体委托第三方参与设区的市立法草案的起草、立法评估等专业性的立法活动,以弥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主体专业知识不足的劣势。在进行地方立法时许多立法专业术语以及立法技术需要非常专业的人才,借助第三方的力量进行地方立法。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可以避免出现部门利益法治化,增强设区的市立法的专业性。因此,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对设区的市完成立法任务,提高立法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山东省各设区的市也开始探索第三方参与立法以提升立法质量,就检索各市人大网发现,各个设区的市都与高校的法学院进行合作,召开立法座谈会、研讨会时都引入第三方高校专家。如威海市人大依托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建立了专门的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烟台市人大也依托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进行地方立法。但设区的市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尚在摸索过程中,并不成熟,因此第三方参与立法的效果不是很好。第三方参与立法在规模、数量、程序方面都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并且对第三方资质的考核也没有具体的指标,因此如何选择一个高质量的第三方主体参与立法,弥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存在的经验不足等问题,成为设区的市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的一个难题。目前缺乏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缺乏相应的选聘以及监管机制,效果不太理想。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是发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功能的关键,如果不能保证第三方参与立法的效果,那么第三方参与立法将成为形式主义,不仅无法提升立法的质量还会导致稀缺的立法资源的浪费,导致设区的市立法效益下降。[12]因此要对第三方的主体资格、选拔程序、监督监管制定详细具体的办法,对第三方参与立法进一步规范。
三、完善山东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路径选择
(一)提升立法质量的路径
首先,针对设区的市出现的重复上位法的现象,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的监督。2015年《立法法》第72条规定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批准制度,这便赋予省级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职能。出现立法重复现象就是因为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审查力度不够。上级人大常委会不仅要对设区的市制定的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还要对其合理性进行监督。对于与上位法重复较多的设区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当让其修改甚至不予批准通过。山东省曾一次性批准通过13件地方性法规,一次性通过如此大批量的地方性法规,可见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其审查监督力度还不够。因此要进一步细化上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标准,加强审查批准力度,增强操作方案的实施性。并且建议应当召开专门的审查会议,要求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的工作人员到场做出相应的解释说明,听取相关的意见和建议。[13]不仅要建立事前监督,也要加强事后监督,建立立法评估制度。立法后,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当时的立法目的,对其立法的实施效果、立法质量等进行后续的跟踪调查研究。建立一套评估标准,对于不符合评估标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予以改变或撤销。一套精细、完整的地方立法评估程序,才能真正实现立法评估的目的,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14]
其次针对同级地方性法规立法雷同问题,各设区的市应当转变立法理念突出地方特色。各设区的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应当在进行了充分的立法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立足本市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特色的立法。而不是仅仅的追求立法的数量而不注重理发的质量。设区的市在立法时应当坚持“少而精、有特色”的立法理念,通过座谈会、发放问卷、实地走访调查等形式,充分了解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根据当地的风土人情,精准把握立法的范围,立足当地实际需求,有顺序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富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15]设区的市立法理念应当及时转变,注重追求立法质量才是地法立法的首要任务。
(二)扩大公众参与的路径
立法权属于人民所有,所以立法权以及指导立法权运作的规则只能在人民的利益、信仰和同意中才能寻求合法的来源和正当的基础。[16]因此,公众充分参与立法,能够有效提升公众对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从而使公众自觉遵守法规。具体而言扩大设区的市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丰富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多渠道保证公众参与立法。增加立法信息的公开度,不能仅仅停留在依靠各市人大网站进行立法宣传。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上公开立法信息,让公众能够快速了解到立法信息,并且参与进来。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保障公众能够有机会参与立法中来,深入了解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立法内容等。并且完善相应的公众参与机制,使立法公众参与不仅在理论上有保障,在实践中也能够有保障。第二,完善各个阶段公众参与机制,提升公众参与立法热情。保障公众在立法前期与立法后期都能够参与进来。目前山东省各设区的市仅立法草案阶段让公众参与进来,后续阶段暂时没有公众参与。在后期地方性法规的表决通过、修改、解释、废除等阶段可以让公众进行旁听,以增加公众的地方性法规的理解。通过公众与专业立法人才的双向互动,可以达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才能得到提升。同时应当建立立法激励制度,以激发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当然,激励的方式不仅仅知识经济激励,或许人们有的时候还渴望得到认可、赞美、尊敬以及其他更高的心里想需求。[17]根据“不让参与人为了公共利益而使个人利益受损”的原则,立法机关采取鼓励措施弥补公众参与立法的成本,有助于公众真正关心立法,提升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并且认真负责的提出立法建议。[18]第三,建立公众参与立法的信息反馈机制。对于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以及意见,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进行收集,并且尽快和公众进行反馈。针对人大网站上提出的意见,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回应。还可以采用微博互动、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回应公众的立法建议,从而全面真实的了解公众的意见。形成公众与立法机构的有效互动。
(三)立法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
一支素质高、专业知识过硬的立法人才队伍,是提升设区的市立法质量的关键。完善山东省设区的市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有以下改善路径:第一,严格规范立法人员遴选机制,做好人才编制工作。地方人事选拔机关应当立足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编制人员配置,着力解决立法人才不足问题。更新人员选拔招聘路径,社会选聘与内部遴选相结合。在人员选拔方面要严把“用人关”与“进人关”,综合考虑人才的综合素质,坚持选拔人才的政治性、理论性、实践性相结合。优选理论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够强的综合性人才,确保选拔的人才能够满足设区的市进行地方立法的人才需求。第二,加强立法人员培训,着力提升立法人员专业素质。省级以及设区的市一级定期组织地方立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拓展人员培训方式。不仅要请相关的立法专家进行专门理论知识的培训,还要请立法经验丰富的同志进行立法实践方面的培训。根据立法形势的变化以及实际的需要,采用“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不但开展座谈会引进来,还要让立法人员进行实地调研走出去。可以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政府法制部门、法学专家中招录优秀立法人才机制,多渠道引进地方立法需要的人才。第三,优化人员配置结构,注重人员梯队建设。优化年龄结构,形成人员年龄上的合理梯次结构,这是保持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的关键。[19]注重对青年立法人才的选拔培养,形成“老人”带“新人”的合理立法人员年龄结构。同时增加有立法工作经验的专职委员的数量,增加专业知识过硬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委员代表比例。依托当地法学院校资源,建立人才智库,为立法遴选优秀人才。
(四)完善第三方参与立法的路径
充分发挥第三方参与立法的作用,完善第三方参与立法的路径:第一,在引入第三方进行立法时,要保障立法资源的充分性。地方要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设区的市人大要对充分保证第三方对立法的调研以及资料的收集工作。同时立法机关也要及时跟进立法的进度,加强监督工作,以克服在立法过程中出现的部门利益法制化的现象。第二,构建专门的第三方参与立法管理机制。对第三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综合审查第三方人员专业素质、实践经验等,以确保第三方能够真正承担起地方立法的任务。设置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招标机制,构建第三方有序参与竞争机制,能够促进第三方的积极性以及参与立法的质量,并且能够公平的使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进来。[20]在多方竞争的情况下,选择最优的第三方,以满足地方立法的需求。第三,第三方多环节参与立法,第三方参与立法目前大多停留在立法起草环节,其他环节引入第三方参与的力度还不够,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审议表决各个环节都可引入第三方,以确保立法机构和第三方的优势互补。只有在这种第三方充分参与的情况下,第三方的意见才能被彻底贯彻到立法中,充分发挥第三方的专业优势,从而人大也能够依托第三方的专业力量弥补自己在立法方面的不足,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的现象。[21]立法机构与第三方的有效结合,也是提升设区的市立法质量的关键一步。
四、总结
设区的市进行地方立法,是推动地方治理法治化,满足地方发展多样性的重要手段。在新《立法法》赋予其地方立法权的背景下,山东省各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的路上摸索前进,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难免存在一些问题。诸多因素都将影响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质量,如何克服设区的市在进行地方立法时存在的诸多苦难,成为设区的市面临的首要难题。在立法质量、公众参与立法、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第三方参与立法等诸多问题的困扰下,必将倒逼设区的市完善其行使立法权的路径。从而推动立法的精细化,提高立法的质量,掌握高超的立法技术。因此,在为获得地方立法权高兴的同时,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尽快化解立法中遇到的困难,设区的市进行地方立法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注释:
①济南、青岛、淄博作为较大的市在2015年之前就有立法权,莱芜市在2015年还未并入济南市,故2015年批准者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时为14个设区的市。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莱芜、临沂、菏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5年8月1日起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枣庄、日照、德州、聊城、滨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5年12月1日起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②数据来源:北大法宝。莱芜市由于并入济南市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失效便不再统计。
③数据来源:本大法宝,最后访问日期2019-06-01。该数据含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含立法条例。
④“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简称“三个事项范围”
⑤数据来源:北大法宝,最后访问日期2019-06-03。
⑥分类方法参见:易有禄. 设区的市立法权行使的实证分析——以立法权限的遵循为中心[J]. 政治与法律,2017,(6)。
⑦数据来源威海人大网[EB/OL]http://www. weihairenda. cn/art/2019/1/4/art_19914_1522119. 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