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评朱德熙《语法讲义》
2019-09-24顾倩
顾倩
摘 要: 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义》是一部现代汉语语法著作。在现代汉语语法学史上,该书影响广泛,在汉语语法学的历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本文通过对《语法讲义》内容的解读,发掘其创新点以及贡献。
关键词:朱德熙、《语法讲义》、内容、创新点、不足、贡献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9)04-024-02
朱德熙是我国著名语言学家、语言学界的学术领袖,《语法讲义》的底本是朱德熙1961至1962年期间在北大讲授现代汉语语法(二)的课程讲义,经修订后于1981年出版。该书深受美国结构主义语法学影响,借鉴现代语言学的研究成果与方法,对语法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分析与研究,在现代汉语词法、句法等问题上提出许多独到的见解。它充分体现了作者进行语法研究的诸多特点,如从功能、结构、意义、句法位置、语音和表达等方面进行多角度综合研究,将静态层次分析与动态变换分析结合起来,在细致观察的基础上进行详尽描写,并且注意古今对比、中外结合等。
一、《语法讲义》的内容
《语法讲义》是朱德熙首次运用词组本位这个新体系来写一部语法书。全书共十八章,前六章从语法单位入手依讲述词的构造、词类、体词、谓词、代词。中间六章将词组分为六种结构来叙述,分别是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连谓结构。最后六章以对的方式分别介绍了介词、副词、疑问句和祈使句、语气词、复句、省略和倒装。
《语法讲义》中朱德熙把现代汉语合成詞的构造方式分为重叠、附加、复合三大类,探究语素是怎样组合成词,对词的内部构造层层剖析,分析到各个方面,让我们对词的内部构造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比如,在讲到重叠时提到“在研究重叠式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重叠式的结构类型和语音特征(重音、变调);2、基式和重叠式的语法功能的异同;3、重叠式的语法意义。”[1]25在每一小节的讲解中会依次涉及到这些方面,举出大量的例子,根据自己的分析给出规律性的总结,从真实的语言环境中证明自己的理论,将词的内部剖开,并能够整理的清晰明了。
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使用“词组本位”语法体系,并在随后出版的《语法答问》正式明确“词组本位”语法体系这一概念,指出了词组对于汉语研究的重要性——“由于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我们就有可能在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句法,建立一种以词组为基点的语法体系。这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各类词组(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连动结构以及介词结构、“的”字结构等虚词结构)作为抽象的句法格式来描写它们的内部结构以及每一类词组作为一个整体在更大的词组里的分布状况,而不急于把它们跟具体的句子联系起来,特别是不把它们钉死在句子的某个成分上。”[2]74
二、《语法讲义》的创新点
《语法讲义》采用全新的语法体系,对以往汉语语法的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结论:
《语法讲义》中把语素定义为语法系统中的基本符号,而以往的语法书中将所谓的“字”作为语法分析的起点,将语素分为定位和不定位、成词和不成词两种。朱德熙在词类的划分上也有所创新,提出“汉语不像印欧语那样有丰富的形态。因此给汉语的词分类不能根据形态,只能根据词的语法功能。”[1]37并将词分为实词和虚词,将实词又分为体词和谓词两大类。把只能在名词或助词“的”前面出现的粘着词定义为区别词,例如“金子”是名词,“金”不具备名词的特性,因此不能称为名词,朱德熙把这样的词称为“区别词”,并总结出“从意义上看,区别词表示的是一种分类标准,因此区别词往往是成对或成组的”[1]53的规律。《语法讲义》中将形容词分为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分别从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上将两类形容词做了详细的对比分析,性质形容词表属性,状态形容词则带有描写性,性质形容词不如状态形容词自由。
兼语式和连动式,也是两个经常引起争论的结构,自从这两个名词一出来,就有学者极力要求取消,特别是兼语式,例如史存直的《论递系式和兼语式》中,就不承认“兼语式”的存在;张静和吕冀平也都主张取消兼语式,朱德熙则主张把兼语式归入连动式中。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提出这一观点,认为汉语中“V1+N+V2”格式中不管扮演什么样的语义角色,这一格式只能是连谓结构。朱德熙批评了当时的一种普遍观点,即“兼语式的特点是其中的N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前边V1的宾语,同时又是后边V2的主语,连动式的特点则是V1和V2主语相同”[2]56。朱德熙认为“不管N与V2之间意义上有什么样的联系,从结构上说,N只是V1的宾语。”在《语法答问》中,朱德熙再次论述了N和V2之间只有语义上的关系,没有结构上的关系,把兼语式看成是跟连动式对立的结构是不妥当的,兼语式只是连动式中的一类,即N是V2的施事的那一类。朱德熙的这种处理是有其独到的考虑的,他认为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应该分别加以考虑,不能混为一谈。如果承认主语不一定是施事,宾语不一定是受事,那么兼语式赖以成立的基本依据也就不成立。
三、《语法讲义》的不足
朱德熙对于词组研究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关于词组和句子的问题。《语法讲义》采用“词组本位”的语法体系来研究汉语,但是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汉语自身的特点,短语和句子有一套共同的结构规则,短语加上一定的语调就成为句子。朱德熙强调过汉语句子和词组构造原则的一致性而非同一性,但是我们也同时认识到,朱德熙缺乏针对词组和句子构造规则的一致性而非同一性的充分研究。比如,词组成句的限制有哪些?朱德熙己经认识到了词组和句子的不同,但未做深入的对比分析。后来研究者在词组成句方面有了更为深入的研究。除此以外是对于一些细节问题的深入观察还不够。首先,对短语成句的限制的研究,虽然在区分粘合式与组合式的基础上对于定语次序已有了一定的观察,但是还是缺乏对于多项定语次序的深入分析。其次,没有注意到结果补语和趋向补语的语义指向,当然,当前语义指向在汉语研究中有了更为广泛的发展。第三,宾语和补语的辨别。第四,联合短语并列项的排列顺序原则。第五,关于“的”修饰性、描写性问题。朱德熙囿于时代,其实这些都不能算是朱德熙研究的问题,而是只能说是词组研究在新时期新背景下的新发展,在朱德熙大胆尝试将语义层面引入语法研究之后,后来的研究者也关注到了词组中尚未分析清楚的一些问题,比如方位词组问题,包括方位词的语义功能等。
四、《语法讲义》的贡献
朱德熙是二十世纪现代汉语语法八大家之一,其《语法讲义》对现代汉语语法学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首先,朱德熙所提出的“词组本位”,适合了汉语不同于印欧语的特点,很好地解决了汉语语法中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开创了汉语研究新时代,克服了“词无定类”,避免论证的反复循环,并且强调了词与词结合成词组时的结构关系,词组的性质有其独特性。对于解释汉语的语法特点,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语法讲义》对于汉语语法研究描写非常深入与广泛,有关材料都非常详实,并且将共时与历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对于形式与意义的关系问题,朱德熙则强调注重语法形式与意义的相结合,并且在其毕生的语法研究中都体现了形式与意义的相互印证。朱德熙先生在汉语语法研究中,十分重视汉语事实,并且善于改进研究方法,深刻揭示汉语语法中存在的内在规律,积极创新汉语语法理论体系。我们应该在以后的汉语语法研究中,承其优点,弃其不足,使我们更加明确汉语语法研究中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