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驱动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优化路径

2019-09-23姚涛

商业经济研究 2019年18期
关键词:优化路径互联网

姚涛

内容摘要:互联网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融合,是我国传统农批市场转型的必由之路。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来看,虽然规模化、综合性都有所提升,农产品批发商的总体实力也不断增强,但是调研发现,真正实现互联网化经营的并不多。本文基于互联网的特征,从农产品全产业链的视角,分上游、中游和下游三个层面,设计了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优化路径,并根据该路径模式的特征,从国内选取了4个案例进行解释。最后,提出了加快推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优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   农产品批发市场   优化路径

引言

农产品流通作为支持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得到中央的重视。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将农产品流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单独提出了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出要在农产品流通方面推进“互联网+”,也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业的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重要一员,必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国家大力倡导“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加快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与互联网融合,加速我国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化转型升级步伐,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了初步研究,以期为理论界研究和政府实际决策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现状

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来看,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有平稳扩大趋势。由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整理得到表1所示。从中可知,2017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总成交额达到18365.68亿元,2008年以来年均增长11.1%;其中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成交额为8802.57亿元,2008年以来年均增长14.4%。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的成交额占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成交额的比重由2008年的37.2%提高至2017年的47.9%,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地位不断提升。从企业主体来看,2017年限额以上农产品批发法人企业数达到4946个,2008年以来年均增长11%,与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交额的增长基本相当。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得到稳定增长,农批市场的综合性也得到提升。

第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批发模式仍然比较粗放。如图1所示,我国大部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仍然处于批发零售兼容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批发业态和零售业态之间的区分性不强,单纯进行农产品批发的市场仍占少数。这是由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国情决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绝大多数是由村镇集市转型过来的,而且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依靠零售交易来维持发展。随着2015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并明确提出要全力畅通农村商贸渠道、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国内陆续有农批市场探索批发模式转型,逐步摆脱批零兼营的模式,互联网与农批市场的融合之路也逐步开启,但在总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

第三,农产品批发市场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保持了一定速度,但总体份额仍然较低。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电子结算交易额同比增长10%左右,增幅较2016年提高了约1.5个百分点。笔者通过实地调研,搜集了3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共400家农产品批发商的相关信息。结果发现,仅有103家农产品批发商已实现了农批市场与互联网的结合,占比仅为25.8%,这其中有48家农批市场本身就是互联网经营型的农批市场,如图2所示。与此同时,调查结果还显示了样本中有69.3%的农批市场希望得到互联网的支持(包括已实现互联网经营的农批市场),可见当前农产品市场对互联网技术的需求是非常高的。

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优化路径

(一)基本路径设计

互联网技术的涉及面广,渗透率强。在互联网的渗透作用下,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必然面临颠覆性的变革,互联网技术对农批市场上下游节点上的渗透作用,必然也会引起对农批市场的间接作用。因而,在互联网思维下,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在路径上必须要以全产业链视角去审视,引导农批市场的转型升级。在全产业链视角下,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上游、中游和下游三个层面,分别对每个层面进行优化:

1.上游:以农产品供给侧为导向,搭建综合信息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与上游的农产品供给端之间关系非常紧密,上游农产品供给的变化,将对其下游农产品批发市场带来重要影响。在互联网技术介入下,要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就要根据上游农产品供给侧情况进行优化,也就是更加精准地对农产品供给信息进行掌握。鉴于农产品供求区域范围限制,本文以一个城市为单位进行分析。一个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往往较多,且分布在城市中心、市郊、县域中心和乡镇各个区域。但由于我国许多城市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往往分布零散、功能配套不全、互相协作不强,导致市场效率不高。为了克服这一问题,可以依托互联网技术,搭建系统的信息平台进行信息统筹。不同农产品批发商之间可以开展战略合作,选择县城设立信息中心,结合本地农产品供求及特色进行批发营销。信息中心可以与城市内的农产品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将这些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部分信息汇聚到平台内,这样该信息中心便成为农产品供给侧导向的信息平台。该信息中心保持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互动,收集农批市场反映的农产品供销信息,这样便可以实现一定范围内农产品生产端供给和消费端需求的紧密衔接。对于城市内供给的农产品,若销往本地,那么可以借助信息平台掌握不同农批市场对于该农产品需求,从而对销地的供给数量进行优化调配。对于外地购进农产品,可以依托信息平台了解不同农批市场对于该农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优化采购规模,尽量避免农产品滞销积压,降低农产品采购和储存成本,提高农批市场效率。

2.中游: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值链进行重构优化。第一,以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流协同”为导向,整合农产品批发市场资源。互联网的介入,使信息流更加顺畅,因此要借势借力,引导信息流与物流、资金流协同。农产品批发市场首先需要汇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打造农产品“三流协同”的枢纽。一方面,农产品批发商需根据订单情况,选择有条件、效益好、专业性强的农产品物流公司,建立线下农产品配送系统,从而有效对接下游的农产品加工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另一方面,深化批发商与电商的资源整合。农产品批发商可以与阿里巴巴、京东等成熟的电商平台以及当前发展较好的农村淘宝、淘实惠等农村电商平台的合作,使更多的农产品可以通过在线服务的方式进行批发。第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促进农产品批发商的业务增值。在传统农批市场运作下,虽然农产品批发商掌握较多的农产品交易信息,但是由于批发商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因此批发商之间的信息基本不往来。而在互联网作用下,信息将变得越来越透明化。借助上游的综合信息中心便可以获得大量的农产品供求信息。因此,农产品批发商应扭转传统经营策略,依托信息平台对数据进行分析,更加精准地掌握市场实际需求,并以此为根据,促使上游农产品供应商及时对农产品的规模、结构进行调整。农产品批发商在此过程中承担了一定的信息分析服务,为整个价值链提供增值服务。第三,拓展农产品物流服务,解决线上线下农批市场融合过程中出现的销售“长尾效应”。在互联网时代,电商成为重要的业态,线上农批市场与线下农批市场的融合发展是必然趋势。但在融合过程中,受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对农产品消费习惯的影响,在线上农产品批发销售的订单容易出現“长尾效应”,即订单频次高,但订单规模小。农批市场显然应对这种“长尾效应”引起充分重视,加大物流服务,尽量避免因订单数量多、范围广、物流辐射范围小而出现农产品积压仓库。农产品批发商可以根据综合信息平台,综合分析农产品物流情况,从而拓展快递业务,优化快递网络布局,特别是构建小件农产品快递网络。农产品批发商可以先选择某种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为试点,探索成效,以后不断拓展到种子、化肥,甚至农机等领域。

3.下游:优化传统农批市场与电商融合的方式。从我国农批市场走向“电商化”的经验来看,绝大部分的农产品批发商都遵循了依托成熟的电商平台构建在线批发服务体系的路线。这种方式有其优点:首先是平台成本低,其次是成熟的电商平台有服务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的就是会造成一个大的电商平台内过度集聚农批商,从而出现同质化竞争。从长期来看,这种方式并不利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所以势必要探索新的融合方式。第一,探索农产品批发商与跨境电商平台融合。根据农产品流通的相关理论经验,农产品价值高低,与产销地的距离在一定程度上呈现正比关系,因此可以认为农产品批发商业务辐射半径的扩大,会提高农产品的整体价值。所以,探索实施农批市场的跨境电商,不失为一种可取的方式。受惯性思维影响,跨境电商平台可能更加倾向于服务工业品,对农产品存在“不友好”状况。因此,农产品批发商需要守正出奇,加大与跨境电商平台的合作,提高合作深度。一方面,农批商应提高自身农产品的质量与特色,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跨境电商平台的接受度。另一方面,农批商应加大对跨境平台的宣传,为跨境电商平台提供“免费”营销、体验式营销,从而加大跨境电商平台对农批商的认同度。第二,探索构建质量可追溯体系。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始终是社会关注的方面,但由于农产品最前端供应商分布零散,不容易构建系统的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因此有规模基础、功能集成的农批市场可以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在全产业链引导下,对上游供应商加大农产品种子、种植或饲养用料、农产品加工等的监管,下游加大对物流和销售的监管。第三,探索构建电子结算体系。在互联网时代下,交易快捷化越来越成为大众需求。对于农产品批发商而言,提高其交易速度,也是赢得顾客青睐的重要途径。因此,可以联合线上线下批发市场,构建批发市场的电子交易结算中心,提高批发市场的交易效率。

(二)案例分析

根据以上优化路径,笔者通过搜索了解分析,发现国内有部分批发市场已借助互联网,开启了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化转型的道路。

1.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综合信息中心。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与古登电子商务合作,共同搭建了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根据批发市场运行,有机整合了粮油、果蔬、水产品等各类农产品的相关信息,并将这些农产品信息公开,使得该市场的农产品信息充分共享。这样,农产品批发商按照当地市场的规则来确定农产品价格,而不再是自己坐地起价。根据了解,该批发市场的这种模式运行半年后,解决了当地农产品市场价格虚高的问题,农产品的价格整体得到下调。同时,该批发市场借助信息管理平台,拓展了农产品安全监测功能,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深圳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全面实施农批市场供应链信息化。深圳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是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经营农批市场的统称,该公司在全国35个主要城市经营了约50家农批市场。依托互联网技术,深圳农批市场建立了“大白菜+”平台,可以为农产品批发商提供货源地、销地、进货量、库存量、市场价格等多个有关农产品信息的指标。为了提高批发商信用,“大白菜+”平台提供了批发商相关数据,建立了信用风控体系,并根据批发商信用好坏、梯次给予金融服务。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白菜+”平台打通了批发商备案、批发市场备案、产品检测、物流车联网等信息,构建了农产品供应链全程质量可追溯系统。

3.阿里农产品电商平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体验式营销上跨出了重要一步。多年来,阿里巴巴集团在农产品批发零售等领域做出重要尝试。由图3可以看出,阿里平台在农产品销售上取得显著成绩。通过农村淘宝等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在生鲜农产品领域建立了“新零售”模式,包括生鲜农产品批发交易。其中,在体验式营销方面亮点明显,2018年农村淘宝开设线下农产品体验店,通过线上服务、线下体验,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与消费者互动,同时也可以通过消费者数据积累,为下一步农产品种类的优化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4.辽宁沈阳盛发菜果批发市场在电子结算上提供了重要示范。辽宁沈阳盛发菜果批发市场在优化传统农批市场与电商融合方式上进行了重要探索,尤其是在电子结算体系构建上有重要示范作用。在其电子结算体系下,农产品批发交易的双方可通过有身份证明的储值卡,扫描交易二维码即可完成交易。在此系统里,包含在该批发市场的蔬菜果蔬产品种类、数量、产地、供应商信息、批发商信息、农产品质量等级等多维信息均实现了可查询,基本实现了从蔬菜果蔬产品从进场到交易结算整个流程的信息化管控。

加快推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优化的建议

基于上文设计的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为了加快推进这种农批市场体系构建进程,加速我国农批市场转型升级步伐,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从根本上扭转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理念。国内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需要在经营理念上对互联网融合引起充分重视,在经营发展上应摒弃传统的只靠规模、靠价格竞争的思维,不断向互动性、公益性、现代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转变。这可以借鉴河北“勒鲜城”的经验,它依托互联网平台而发展现代农批市场,充分整合了线下的农产品供给,并衔接了物流和金融等功能,打造了共享型的农批市场,大大减少了农产品批发交易的环节和成本。

第二,充分利用新型的信息技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系统管理。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应不断推进“智慧农批市场”建设,按照农产品批发所在供应链的上下游,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技术融入到各个环节,贯穿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特别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而言,应加强门禁系统、农产品安全监管系统、交易结算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废弃物处理系统等的信息化管理,全程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系统管理功能,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

第三,强化农产品批发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无论是哪一个区域、哪一个市场,缺乏龙头企业支撑肯定不会有好的成效,相反还会因小打小闹而出现同质化竞争的诟病。因此基于互联网构建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也必然要有龍头企业的支撑和引领。只有龙头企业,才能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才有足够实力共建信息平台。深圳市农产品集团就是重要的例子,它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过程中就充分遵循了龙头引领理念,目前该集团已拥有实体农批市场29个,市场总交易额有千亿元。依托集团的龙头优势,与阿里巴巴、腾讯等知名电商合作启动了“互联网+农批市场”模式。

第四,积极拓展体验服务。未来的消费市场是体验性消费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也不例外。在互联网支持下,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充分利用电商在线平台的有利资源和线下实体市场支撑,加快推进农批市场的体验服务。引导电商等线上主体的网上冲浪、信息查询、线上互动等功能引流到线下实体农批市场,同时也应注重开发线下农批市场的购物体验功能,优化体验型模块功能,提升顾客对体验的满意度。这种引流也可以从线下体验到线上体验,实现线上线下体验有机融合。

第五,全面优化政策和服务供给,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农产品批发市场带有一定的公益性属性,因此其发展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决定,而是要政府予以一定的帮扶和调控。特别是针对当前国内许多农产品批发市场互联网意识还比较薄弱,需要地方政府加大宣传,并出台有利的政策进行扶持,引导更多的农产品批发商愿意参与互联网经营。同时,政府部门也要主动为农批市场牵线搭桥,与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商协商并推动合作,助力线下农批市场成功向互联网经营转变。

参考文献:

1.踪锋.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8(4)

2.马增俊.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及热点问题[J].中国流通经济,2014(9)

3.曹玲玲,陈沛然,刘彬斌等.农村电商创新主体发展路径及生态价值链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7,45(17)

4.王超. “批发市场+互联网”背景下我国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策略[J].商业经济研究,2018(21)

5.依绍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状况调查及对策建议[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9(6)

6.刘天祥.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效率及其提升的再思考——基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视角[J].商学研究(双月刊),2018,25(6)

7.Fare,R,Pasurka,et al.  Multilateral productivity comparisons when some outputs are undesirable: a nonparametric approach[J].Review of Economics & Statistics,1989,71(1)

8.胡歷芳,曾寅初.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化发展的多维特征及对策建议[J].中州学刊,2018(2)

猜你喜欢

优化路径互联网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运用激励理论开展企业管理面临的困境分析
“互联网+”环境之下的著作权保护
“互联网+”对传统图书出版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从“数据新闻”看当前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生态
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