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先生的甲骨文研究
2019-09-19张兴照
张兴照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李民先生是殷商史与尚书学研究领域的专家。追踪其学术道路和创获,可以看出李民先生的甲骨文研究亦卓有建树,主要体现在熟练运用甲骨文材料进行古史研究方面。在史学领域日益重视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今天,其研究方法可以带给后辈学者诸多启示。
一、利用甲骨文材料对商代都城与商代地理的探讨
李民先生较早关注生态环境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将生态环境与商代都城选址相联系。1984年他在参加一个国际学术会议时即提交了有关郑州商城与生态环境的论文。1991年他又发表了在学界产生较大影响的《殷墟的生态环境与盘庚迁殷》一文,论述了生态环境对商人政治活动的重要影响。该文大量运用甲骨文材料,考察商代动物生态、植物生态、水文状况等,认为盘庚所迁的殷地,其生态环境确有优越条件,也就是说具有“用永地于新邑”的客观条件。又从卜辞中揭示商人迁殷后采取的一些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的措施,包括气象预测、防旱排涝、农田灌溉、洹水治理、农田施肥与环境保护等。[6]
商代疆域问题为学界瞩目,李民先生认为商代后期王朝域限存在着三个层次。《汉书·贾捐之传》所言“地东不过江、黄,西不过氐、羌,南不过蛮荆,北不过朔方”为商王朝的政治统治区。整体架构的提出离不开具体问题的考证,“东不过江、黄”说得十分具体,可是地望的指实又有不同的说法,李民先生考察有关黄与潢的卜辞,认为黄国在淮河以南、潢水以西,是商王朝通向东南的门户。[7]
对“黄”的地望探讨,李民先生是综合运用甲骨文、文献、考古材料进行研究的,由此也可以看出对商代地名地望的考证是非常困难的。在古史研究中,涉及到商代地名,甲骨文材料的利用必不可少。李民先生的论著中运用甲骨文探讨的商代地名地望还有一些,如“商”与“滳”[8]、“洛”[9]、蔡[10]等。
二、利用甲骨文材料对《尚书》所作的研究
自甲骨文被发现以来,一些学者如孙诒让、王国维、于省吾等均运用甲骨文研究《尚书》,还有郭沫若、杨树达、唐兰和徐中舒等用甲骨文金文说《尚书》,亦有许多精辟见解。胡厚宣先生以甲骨学结合古文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对于解决《尚书》中迄今未能解决的疑难问题,亦有创见。[11]李民先生将甲骨文与《尚书》研究相结合,在以下3个方面有所创获。
(一)利用甲骨文进行尚书学本身的研究
(二)《尚书》与甲骨文相参照对古史的考察
李民先生治《尚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之为材料研究古史,而将文献与考古材料相结合已成为当代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李民先生非常重视在《尚书》的古史研究中将之与甲骨文相参照。举《〈尚书〉所见商代之农业》[17]一文为例:
(三)《尚书译注》对甲骨文材料的利用
三、历史学家介入甲骨文研究的别样思考
甲骨文研究是当今绝学之一,能真正走进这一领域的学者是极少的,专门之学也造成了其研究相对封闭的特点,能以历史学的眼光审视甲骨文研究,再以其研究成果反哺史学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李民先生在这方面有着诸多的思考。
(一)在李民先生的历史研究中,甲骨文是考察早期文明与地域文化的一把钥匙
(二)由李民先生的所言所思,可以看出甲骨文研究有着历史学家的深情寄托
对历史研究来说,甲骨文已成为重要性不亚于传统文献的宝贵材料,但如何客观地认识它和正确地利用它则是历史学家需要特别注意的。李民先生引甲骨文材料为《尚书》作注,在这方面有着自己的思考,在论及文献注释的重要性时,他认为不能因为注释的产生晚于文献而说它们都不如文献本身可靠而信不过。因为在不断的传习中,这些注释已成为后世理解文献的重要资料,有些注释甚至可以弥补文献之不足。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司马迁著《史记》时未见过甲骨文,但不能说距《史记》两千年以后出土的甲骨文不可靠。甲骨文的出土使我们弄清了商代的帝王世系,也弄清了古史中的不少疑难问题。我们今天用甲骨文资料去注释《史记·殷本纪》中的某些问题,那应该是对《史记》的补充和丰富。[23]由此可以看出,李民先生在治学过程中是很看重甲骨文证史的。
由于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材料对研究当时的历史有重要的作用,历史学家对早期文字的发现有着特别的关注。李民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曾这样说:甲骨文以前是否还有早期文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全国不少地方都发现了刻划符号或岩画。贾湖遗址的刻划符号、大汶口的“文字”、良渚文化的“文字”(或刻划符号)、陶寺遗址出土的“文字”,以及偃师二里头出土的刻划符号,绝不仅仅是刻划符号,一定有其实际所指,但如何破译这些东西,需要历史学、考古学、古文字等多学科协作,以逐步寻找甲骨文之前的原始文字,这应是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