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传统音乐文化传播途径之比较研究
2019-09-17曹睿
【摘要】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离不开传播,传播的实现离不开传播途径。本文主旨在于弘扬发展传统音乐文化。从中韩两国文化政策与法案、大众媒体宣传、传统音乐文化传承和传统音乐文化教育四种传播途径进行对比研究,为中韩传统音乐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新思路。同时,韩国的经验对我国传播传统音乐文化提供了可行性建议,对其传承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考,必将影响到新世纪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传统音乐;传播途径;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樊祖荫说过:“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孕育着它们的悠久历史和文化精髓,是这个民族和国家人才培养的土壤”。而传播则是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法宝。只有不断地传播,才能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和创新。只有顺应历史潮流和时代发展,才能在现代社会更广泛地传播,并通过传播而传承。韩国,作为比邻中国的国家,在文化等诸多方面都与我国有着密切的联系。韩剧、韩影、“韩流”音乐以文化传播的方式进入我国,随着韩国传统音乐在韩国文化中的普及,我们也随之间接地了解了韩国传统的音乐文化。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国传统音乐,其传播与传承任重而道远。在此针对中韩两国传统音乐文化传播的途径进行具体分析:
一、在文化政策与法案方面
韩国坚持“文化立国”的政策,采取多种合法有效手段促进传统音乐文化传播。1998年,韩国政府制定了《文化基本法》,除了说明人民的文化权利,且国家和地方自治机构的责任被界定,使全民参与其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并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完善的法律保障方面,韩国政府还专门制定了《文化艺术赞助法》《地方文化促进法》《文化艺术教育支持法》《艺术家福利法》。通过文化艺术赞助和捐赠、对私人艺术和文化支撑、实行“艺术讲师”等方式来传播传统音乐文化,利用韩国当地文化资源来缩小地区文化差距,从而改善居民的文化生活并提高地方竞争力。同时,韩国政府还引入了社会保障制度,为韩国艺术家(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供贷款,鼓励音乐文化的多方向发展,为韩国民族文化做出贡献。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文化与艺术融合不断发展,中国政府开始出台政策支持和扶持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20019年7月,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审议并通过。该规划指出要对传统的文化形态进行传承、保护、推广和发展,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帮扶和支持,尽快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努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快速、跨越式发展。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后,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发展传统音乐产业,要在尊重市场规律和音乐发展的规律前提下,适时转变政府职能。虽然对音乐文化加强了管理,但相比之下,其文化政策和法案并不完善,传统音乐文化体系并不规范,使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阻碍了传统音乐文化的快速传播。
二、大众媒体宣传方面
韩国是一个重视传统的国家,具有丰富的文化艺术传统。各地有很多民俗村和民俗文化展览馆,其中国立国乐院作为韩国传承传统音乐及舞蹈、普及并发展相关产业的机构,每周都会举办各种公演如学术研究、国乐教育、海外交流等活动,馆内还设立国乐博物馆和国乐研修馆,作为大众媒体宣传的一方面,吸引着本国及外国的传统音乐爱好者来参观并聆听,意在发扬韩国本土的国乐,促进民族艺术的振兴发展。韩国的传统音乐文化还常常与媒体进行合作,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公共平台、公共场所、网络等新兴媒介弘扬优秀的传统音乐。韩潮的来袭使韩剧、韩国流行音乐、以国乐为题材创作出来的音乐节目一度成为年轻人追捧的话题,这是传统音乐文化传播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中国的传统音乐文化传播形式也发生着变化,借助新媒体平台,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到音乐传播的过程中,针对感兴趣的传统音乐文化进行沟通和交流。但由于每个民族都具有各自民族特色的传统音乐文化,很多优秀的传统音乐文化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使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其次,目前我国传统音乐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形成规范、完整的体系,导致一些音乐文化资源得不到合理的配置,缩小了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空间。
三、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方面
韩国通过《艺术家福利法》引入社会保障制度来保护艺人,考虑到由于无法计算工作时间等问题导致在各种社会保险中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特此设立此法案来支持传统文化的传承。通过建立专业素质高的团队(专家、传承人、民间艺人歌手等社会各界人士)、师承形式、学校教授及其他方式来培养新的传承人,从而实现传统音乐文化的代际传承,推进传统音乐文化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
在中国的历史文化长河中,“载沉载浮”“华夏正声”有着对传统音乐的称谓,汉代的“楚声”、明代的“南戏”成为当时流行全国的“官腔”。现如今,新传媒技术在我国发展迅速,传统音乐文化的原始传播形态不断地被商业化信息下的现代传播模式冲击着,很多少数民族的婚丧嫁娶等传统礼仪逐渐被新思想、新理念所取代,传统的文化环境渐次消失。“原生形态”下的传统音乐主要以“口耳相传”“口传心授”的传承传播方式,在时间上无法保存,在空间上容易受到地域的限制。而传统的音乐文化还面临着继承和发扬传统音乐文化的人才不断减少、传承传播模式单一等问题。例如,从2006年第十二届央视青年歌手大奖赛增设原生态唱法,到2013年取消此唱法,正是说明我国的传统音乐无法再推陈出新,已经面临消亡。这就是传统音乐文化的现状和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随着《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项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一系列关于保护文化传承政策的出台,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经费支持,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也得到了人们的重视,这样,我们传统的音乐文化才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四、传统音乐文化教育方面
韩国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培养和加强爱国主义精神和增强实现世界和平事业的理想:传播和发扬民族文化精神,为世界文明做出贡献”。音乐教育已经成为韩国民族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度迷失模仿西方的音乐教育导致韩国的中小学生思想西化、不热爱传统音乐文化,到解放后韩国政府推行音乐课程的七次变革,强调“培养爱国爱民族精神,继承传统音乐文化”“注重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学习和发展,掌握演奏(唱)民族传统音乐。”其主要核心内容为韩国的中小学音乐教材着重增加了比例约40%的传统音乐内容并突出民族特点。重视师资培训,在全国范围内举办音乐教师传统音乐培训班,以40%的比例提高国乐教师的数量,从而达到5比5的国乐教师比例。创设民族音乐的文化语境,在音乐中必须添加国乐用语来强调“母语”地位。倡导传统音乐文化与生活、传统习俗相结合,使音乐摆脱单纯的活动和理解,真正地回归于生活。
我国有56个民族,由于各民族的历史概况、地理环境及生活习俗不同,导致各民族、各地区、各流派等传统音乐的风格有明显的差异。我们要通过音乐教材及课程对我国民族文化进行选择和加工,与传统文化中最有价值的部分结合在一起,通过音乐进行润色,激发学生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热爱,体现民族音乐在基础教育中所要实现的价值。但在传统音乐的教育中,由于政策缺失及保护传承的措施不到位,缺乏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缺少合适的教材及专业的师资力量,教师自身素养不高,影响了具体传统音乐课程的开设,基础的传统音乐传承在学校教育中无法得到保障。在社会方面,多元化的文化发展作为当今社会的主流,随着西方幼教理念的传入,使中国完全照搬了国外的教育模式,面对西方音乐的“全面入侵”,必然导致学生不了解本国的传统音乐文化,对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视程度下降,造成了民族音乐的严重流失。但值得肯定的是一些现代流行音乐借鉴了中国风传统音乐元素,客观上成为了传承与传播传统音乐文化的理想载体。
传统的音乐文化教育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十分重要,学音乐课是学生了解本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途径,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同时要对音乐教师进行传统音乐文化的培养,在教材中补充中国戏曲、曲艺音乐等传统音乐文化,教材内容要新颖丰富,使学生能够直接感悟、体验本民族音乐文化内涵,潜移默化地通过音乐文化和民族文化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同时也传承并发扬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
五、结语
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只有在不断的传播过程中才能实现交流、融合与创新。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不仅需要与时代相结合,同时也要积极探索新的音乐传播途径和方式。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中韩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途径,我们从中可以认识到传统音乐文化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用什么样的传播途径和方法是我们应思考的重要课题。虽然中韩两国体制与理念等大不相同,但在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上,我们似乎发现韩国对于本传统文化的发展策略更倾向于坚守,在快速发展的时代中更加坚定了民族文化的信念。而中国的传统音乐文化正面临着失传、停滞甚至消失,这才是我们中国人最需要思考的問题。因此,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要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积极拓展新的音乐传播途径和方法,改变传统的民族音乐认知等,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音乐文化。
参考文献
[1]樊祖荫.中国现当代音乐研究文集[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2]赵静.新媒体时代传统音乐文化传播研究[J].中国报业,2015(22).
[3]赵晶晶.韩国传统音乐文化与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
作者简介:曹睿(1983—),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硕士研究生,高校在职教师,讲师,韩国南首尔大学在读博士,艺术经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