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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视角下公共图书馆发展路径探索

2019-09-17李霖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9年8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公共图书馆

李霖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理念

摘 要:公共图书馆事业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与自由理念的影响,其公益性体现在公民的知识自由与相关权利得到保障之上,具体表现在各阶层群体对公共图书资源享有同等可及性。因此,文章从社会保障的公平性视角着眼,以公共图书馆的公益属性为基础分析保证特殊群体接触图书馆资源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发展路徑,以社会保障理念保障公民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图书馆基础设施为着力点,为公共图书馆的发展路径提供一定的参考。

中图分类号:G25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9)08-0022-03

1 社会保障制度与公共图书馆事业

1.1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现行的重要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它以公民权利保障理念为价值基础,受到公平理念的影响。这一制度的实施保证了公民的社会权利,使每个公民都能够随时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都能够享有公平的待遇。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初衷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平等,它以调节税收为手段,通过再分配的方式提供公共资源、调节贫富差距,使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维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逐步实现社会待遇的真正平等。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个方面,社会救助制度主要针对城乡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公民,帮助他们渡过生存危机;社会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广大的劳动群体,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解除其后顾之忧;社会福利制度是一种较高层次的保障制度,用以保障我国公民除生活需求外的文化、教育、医疗等需求。

1.2 公共图书馆事业

公共图书馆是以国家财政为支撑,搜集整理图书等文化资源,为公民提供公共文化资源的机构。学者以是否具有竞争性与排他性将社会中的产品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与混合产品,显而易见,公共图书馆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使其居于公共产品之列,且属于公共产品中的纯公共产品类。学者蒋永福针对图书馆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世界上不同国度、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们都需要建设图书馆这样一种社会建制为其服务,也即图书馆这样一种社会建制为什么具有世界普遍性。二是世界各国的图书馆建设为什么都采取政府兴办且政府投资模式。对于第一个问题,可以从现代社会的发展角度给予解答。从世界层面上看,文艺复兴反映了中世纪的人们对自由与知识的渴望,人们在追求自身解放的过程中,逐渐挣脱各种束缚,数百年的斗争史带来的是人们对自身自由属性的强烈认知,对自由的渴望已从物质层面提升到了精神层面,即对知识的渴求。当人们对知识的渴求成为整个社会的趋势时,图书馆这一社会建制的出现便具有了合理性与普遍性。更为重要的是对第二个问题的解答,这也是基于对第一个问题的解答基础之上的。纵观人类历史,我国早期的图书馆被称为“藏书楼”,大多是私人建设,所有人对其拥有至高无上的处置权,平民几乎没有接触图书资源的可能。这时的藏书楼几乎成为一种金钱、权利与社会阶层的象征,代表着主人的社会地位,形成了“重藏轻用、重管轻用”的办“馆”理念,往往把阅读放在次要位置。这种现象有悖于社会的发展趋势,它使有限的知识资源被束缚于私人藏书制度之中。为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由政府出资建设图书馆的模式便成为主流。同时,如前文所述,作为纯公共产品的公共图书馆应恪守公民权利理念,满足民众对知识的渴求,保有公益性的特征。由政府出资兴建图书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能够更好地传播文化知识。

1.3 二者的内在关系

学者杨慧漪认为图书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公共图书馆应该为公民平等获取文化知识权益提供保障。笔者将其观点进行细化,认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属于社会保障制度范畴,更确切地说是属于社会保障制度中社会福利子系统的范畴,受到社会保障理念的影响,同时也能够反过来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始于德国社会保险法案的颁布,其根源便是工人阶级受到剥削,难以得到应有的待遇,为维持资本主义制度的运转,德国政府颁布了社会保险法案,给予工人相应的补助以达到安抚的目的,这便是社会公平理念普及的第一步。社会保障制度的普及及保障层次的提高,更多是出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目的,可以说都受到了公平理念的影响,而图书馆的兴办就是公平理念的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同时也涉及自由理念,自由理念经过哈耶克、弗里德曼、罗尔斯的总结优化后具有丰富的内涵,一般认为“自由”指的是在不干涉他人行为基础上的自主行动。因此,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公共图书馆着重对知识自由的保护,知识自由是人人享有不受限制地寻求和接受各种观点和信息的权利,即在公平、开放的环境下无限制地发表、接受、创造、组织和服务的过程或状态,亦可称之为知识公平。学者蒋永福将知识自由的表现分为知识发表自由、知识接受自由、知识创造自由和知识管理自由四种类型,公共图书馆承担着其中知识接受自由与知识管理自由的职责,受到社会保障体系中自由与公平理念的影响,其公益性特征也正是自由与公平理念的体现。

2 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可及性分析

如前文所述,社会保障制度为公共图书馆事业提供了法律法规上的支持,为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注入了公平正义的理念。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是为了避免初次分配后造成的贫富差距扩大,让弱势群体能够拥有在社会中持续生存的能力,让全社会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公共图书馆同样需要关注弱势群体获取图书资源的问题,以保证其作为公共场所的公平性,落实图书馆知识传递功能的全社会覆盖。

公共图书馆的公共属性使得每个人都能够接触与使用其中的图书资源,任何群体、任何年龄的公民都有到公共图书馆获取图书馆资源与文化服务的权利,但某些群体自身也许有着异于其他群体的现实情况和生理情况,获取资源的难易程度不尽相同,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公平地享有图书馆资源。因此,公共图书馆需要更多地关注特殊群体,创造让全社会公众公平接触图书馆资源的环境并保证其享有平等的服务,保障弱势群体获取图书馆资源的权利。

2.1 老年群体对资源的可及性

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必然包含了老年群体。2000年10月31日,在我国总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达到10.21%,标志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龄型;2001年年底,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1%,标志着我国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可以看出,我国的老龄化趋势处于不断加剧的状态,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对公共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其他群体相比,传统媒体的衰落致使老年人群体更容易面临与社会脱节的问题,且受到“终身学习”理念的影响,新时期的老年人普遍拥有获取知识的主观意愿,因此他们同样需要及时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以降低与社会脱轨的程度,既拥有前往图书馆获取图书资源与服务的意向,也拥有前往图书馆更新知识、为自身“充电”的权利。具体而言,与其他年龄阶段的群体相比,老年人群体有着更加充裕的时间,有着更多接触图书馆资源的机会,但普遍较弱的身体素质与行动能力也给他们接触图书馆服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2 残障人士群体对资源的可及性

残障人士同样是弱势群体的组成部分。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10年年底我国残障人士总人数约为8,502万。由于我国的残障人士保障事业起点较低,残障人士群体尚无法完全享受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成比例的文化娱乐保障。此外,目前我国对残障人士群体的保障多集中于物质层面,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欠缺精神层面的保障,难以满足他们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公共图书馆作为国家履行社会福利职能的重要场所,是保证残障人士群体精神文化需求的主要阵地。公共图书馆知识接受自由与知识管理自由的职责赋予了其为残障人士群体提供教育与就业支持的合理性与必然性。尽管我国已开始展开对残障人士群体的义务教育、就业培训等服务,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共图书馆作为传统意义上文化教育的象征,仍承担着社会教育的责任。残障人士群体对读书的需求和对知识的渴望是他们试图融入社会的体现,公共图书馆便利的无障碍服务能够为满足他们学习知识、增长技能、陶冶情操的需求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公共图书馆需要充分关注弱势群体接触图书馆资源与相关服务的难处,通过改善馆内环境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使社会公众都能够平等地接触图书馆资源,从而体现出公共图书馆的公益属性以及社会保障的公平理念。

3 社会保障制度下的公共图书馆发展路径研究

公共图书馆的公益属性以及其传递出来的社会保障的公平理念是公共图书馆所需秉持的原则和发展方向。公共图书馆应注重发展公共文化事业,保障公民知识自由功能的实现,从图书馆建设、内部设施等角度入手,更加注重保证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权利。

3.1 社会保障理念保障公民权利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正义原则要求政府与社会更多关注全体公民的基本权益,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支持建立的体现社会公平的主要公共事业单位,是承载知识自由职能的重要机构。公共图书馆事业应保证公民的知识自由权利,而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保障公民权益的更高层次,则必须提供制度性的规范以及实际上的引导,保证图书馆公益属性的延续,从而使公民享受到应有的文化权利与知识自由。在这一过程中,图书馆的知识接受自由与知识管理自由职责得以实现,社会公平制度及规范也能够得到有效的发展和完善。

3.2 公共图书馆自身的优化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公平原则的重要后盾,主要通过再分配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共图书馆事业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内容,同样需要体现公平原则,需要使不同群体拥有同样接触图书馆资源的机会,因此,保证老年人与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获取知识自由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3.2.1 迫切需要增加图书馆数量。我国公共图书馆数量存在严重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国报告网数据,2018年我国公共图书馆行业机构数仅有3,166个,平均一家图书馆所辐射的人口数为439,065人,而图书馆数量的严重不足必然导致公民知识自由权利的受损,图书馆的公益性也将大打折扣。因此,政府有必要将更多资金注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增加公共图书馆的数量。

3.2.2 图书馆便利设施的完善是重点。老年人与残障人士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重点保障群体,在接触图书馆资源时相比一般群体存在更多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图书馆的区域混乱、基础设施不完善、志愿者数量较少等方面。解决特殊群体知识获取困难是公共图书馆公益性的重要体现,图书馆需要为老年人等群体设立专门的阅读区域,保障其行动自由、阅读自由。同时,图书馆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在馆内建设盲道等便利设施,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接触图书资源的便利条件。另外,特殊群体的身体状况相比一般群体有所不足,在图书馆获取知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状况,在馆内关键区域安排志愿者服务也是图书馆保障弱势群体知识自由的重要举措。

4 结语

社会保障制度为公共图书馆事业提供了公平理念与自由理念,公共图书馆在此基础上获得正确的引导和支持,以保障公民的知识自由与相关权利,也使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得到更好的体现。政府与社会应更多地关注对图书馆资源有需求的特殊群体,保障他们的知识自由正是图书馆公益性的直接体现,也是对公共图书馆公平理念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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