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融资对中小企业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2019-09-17张超陶一桃
张超 陶一桃
摘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工具,但目前对质押融资的绩效效应缺乏研究。本文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信息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财务数据进行匹配,获得2008—2010年参与质押融资并经营9年以上的223家企业,运用多期DID模型,实证研究了专利权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效应,重点探讨了这种效应的实现机制。研究结果表明,专利权質押融资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净效应,该效应在多种稳健性检验下依然成立;时间上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净效应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动态趋势;差异上质押融资对企业营业收入的净效应始终大于对利润总额的净效应;通过机制分解检验得知,出质企业主要通过产品创新、扩大出口和投资流动资产提升自身绩效水平。上述结论为我们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及内在机制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绩效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9)04-0046-006
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受到资本市场结构问题的约束,如何通过完善融资功能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显得更为紧要。本文基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提供一些思考。
一、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
2018年我国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43.2万件,发明专利授权有效量达160.2万件。但是我国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资金约束,专利产业化之路并不顺畅。针对科技型企业因实物资产缺乏导致的融资困难,政府探索推出企业以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的政策。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开展专利权质押试点工作,专利权质押融资发展迅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质押登记数量由2009年的168件增至2017年的1494件;质押专利数量由2008年的223件增到2018年的5408件,质押金额由13.84亿元上升到720亿元,融资金额累计达到3734.36亿元。可以说,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已经步入快车道,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通过质押融资来摆脱融资困境。因此,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问题,既是保证这种金融创新模式市场活力的核心,也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力地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相关问题也激起不少学者的研究兴趣。根据研究主题不同,学者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研究可以分为4类:
一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制度研究。知识产权质押制度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发达国家中融资主体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筹集债务融资存在法律结构的不确定性,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存在登记职能不全、权利规定传统等问题[1],而地方政府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财政政策呈现政策目标单一、支持标准不一等问题。[2]对此,部分学者提出从法律与经济两个层面对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进行归类[3],进而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备配套制度、合理地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废除不合理的法律限制,以及从健全登记、明确质权等方面重塑质押融资制度,实现省级层面政策统一及建立稳健的财政支持机制。
二是专利价值评估和融资风险研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核心环节是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从专利技术的更新速度、市场化水平、专利诉讼及管理风险三个方面对专利质押融资进行风险评级,并将VIKOR多属性决策方法应用到风险评价体系中对所选样本进行风险评价。[4]从技术、成本、产品市场和技术市场四个维度构建专利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发现专利的保护程度、技术替代性、管理风险等因素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难点,专利属性是决定专利价值的关键因素及企业属性对质押融资额度有显著影响。[5]
三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现状研究。从出质人、质权人、专利类型方面对全国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发展现状、趋势及问题进行分析[6],从质押专利数量、专利类型、技术领域、专利有效期、发明人数量等专利特征角度分析专利权质押融资[7]。更深入的研究,发现不同创新要素的区位分布对专利质押数量存在影响,[8]专利授权量与专利质押量之间存在“倒挂现象”以及质押融资对经济影响有限等现象[9],也有研究发现专利作为抵押物如何决定了企业的储蓄水平和增强了企业研发收益。
四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研究。根据政府或市场作用强弱,我国专利权质押贷款主要有政府推动和市场驱动两种模式,并比较不同模式的特点与共性[10],进一步地将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与发达国家的质押融资进行比较分析。[11]通过双样本t检验和logistic回归模型就质押专利类型、企业注册资本等变量对专利质押贷款模式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本地中小商业银行作为质权人的比例较高,且金融机构直接担保融资的比例逐年增加。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侧重于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制度、价值评估及风险、融资现状与模式的研究,研究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比较少。国内学者多采取定性方法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制度、影响因素以及融资模式等进行初步探索研究;国外研究更多是发展风险评价方法,以及对各种风险评价技术与方法的实用性进行实证检验。尽管现有研究已经观察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出质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少有文献就专利权质押融资与企业绩效之间的作用机制予以阐释。如何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出质企业绩效的提升?质押融资对出质企业的绩效有多大提升效应?这种效应呈现出何种变化特征?何种融资机制更有助于拥有专利的企业获得质押贷款?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提升是通过何种途径实现的?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详细论证,本文拟对此进行研究。
与已有研究相比,本研究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1)研究对象上本文关注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绩效研究,探讨中小企业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对其经营绩效的影响机制问题,这与以往研究关注质押融资法律、模式等问题有很大不同,更具现实意义。(2)研究数据上本文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质押合同信息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财务数据相结合,使得研究更为深入、客观。(3)研究方法上本文纠正了现有研究偏重定性研究,运用多期DID模型估计中小企业实施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效应,从而对质押融资的绩效效应提供经验证据。(4)研究结论上本文验证了专利权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具有正向效应并检验该效应的实现机制。本研究为我国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进一步的指导。
二、模型设定、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一)计量模型设定
在实证研究中,如何衡量某项政策对经济主体影响的动态因果关系是比较困难的。然而采取双重差分模型可以解决此难题,已有学者就该模型进行理论解释与应用解释。为精确衡量企业实施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绩效效应以及在时间上变化特征,本文采用多期DID模型进行检验。然而,这一模型需要满足平行趋势假设。本文以年度为单位分组比较了2008年、2009年、2010年实施质押融资前后实验组企业和参照组企业的绩效水平(全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发现在当年实施质押融资之前两组的绩效均值变化趋势相一致,在实施质押融资后两组的绩效均值才开始呈现出显著差异。这表明,本文使用双重差分模型的设定是合理的。
本研究以2008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年份为基点,构建6年多期DID模型。开展质押融资试点第1年为2008年,参与企业有45家;第2年为2009年,参与企业有63家;第3年为2010年,参与企业为115家;第4年为2011年,第5年为2012年,第6年为2013年。本文中,将样本企业分为实验组中的出质企业和参照组中的非出质企业,先估计出质企业和非出质企业实施质押融资与否的变化量,进而对出质企业的动态净效应展开分析。
根据余明桂等[12]的双重差分模型思路,本文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来利用双重差分法衡量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净效应。具体模型如下:
Yit=β0+β1Treati+β2Treati*Yeart+β3Year0+β4Year2008+β5Year2009+β6Year2010+β7Year2011+β8Year2012+β9Year2013+βkControlsit+αi+βt+εit(1)
其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样本企业和年度;Yit为被解释变量,表示某个企业绩效;Treati用来区分实验组和对照组,如果企业参与专利权质押融资,Treati取1,否则为0。Controlsit是一组控制变量,选取企业性质、年限、规模、行业分布、职工人数、研发投入等指标,εit为模型的随机干扰项。系数αi表示个体固定效应,βt为时间固定效应,βk为各控制变量的效应。β2实际上度量了剔除其他混杂因素后实施质押融资带给企业的绩效净效应,该数值体现了影响程度大小,值为正且越大表示正向效应越大,反之相反。
Year2000未实施质押融资前,Year2008、Year2009、Year2010、Year2011、Year2012、Year2013為出质企业实施质押融资的具体年份,用于分析质押融资的动态净效应。
(二)变量选取和衡量
为保证多期双重差分的稳健性,考虑到企业绩效受到多种变量的影响,本文选取影响企业获得质押融资和经营绩效风险的被解释变量、主要解释变量以及其他变量。
1.被解释变量。本文选用全年营业收入Income和利润总额Profit作为衡量企业绩效指标,前者反映总体经营状况,后者体现了盈利能力,两者均作为基准估计中被解释变量。
2.主要解释变量。按照双重差分模型,本文设置Treat和Year两个虚拟变量。Treat用来区分实验组和对照组,如果企业参与质押融资,Treat取值为1,否则Treat为0;Year表示企业实施质押融资前后,若企业处于质押融资期内,Year取值为1,否则Year为0;Year×Treat的系数实际上度量了剔除其他因素后实施质押融资带给企业的绩效净效应。
3.控制变量与中介变量。
企业性质。本文设置企业性质变量Nature,若企业为合资企业则Nature=1,否则为0。
企业年限。企业年限指企业实施质押登记年份距该企业注册年份的时间长度,以年为单位,用Age表示,计算公式为:企业年限Age=专利权质押登记年份-企业注册年份+1。
行业分布。本文设置行业分布变量Industry,若企业属于新兴产业则Industry=1,否则为0。
企业规模。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注册资本”来衡量企业规模Size。
职工人数。本文采取“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作为职工人数Employ指标。
研发投入。本文选取“研发费用”作为研发投入Research的度量指标。
新产品产值。本文选取“新产品产值”作为机制检验中的中介变量,用Product表示。
出口产值。本文选取“出口产值”作为机制检验中的中介变量,用Export表示。
流动资产。本文以“流动资产”作为机制检验中的中介变量,用Asset表示。
(三)数据来源
本文中出质企业信息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08—2010年专利质押贷款合同,这些合同提供有出质人、登记时间、质权人等质押信息。本研究样本选择有4个标准:为研究质押融资对企业的绩效影响,不考虑出质人为个人的情形;当一份登记合同中有多个出质企业时,视为不同企业参与质押融资;删除在考察期外即2008年之前和2010年之后实施质押融资的企业;对于考察期内企业实施多次质押,保留融资规模最大一次。根据上述标准,最终获取216份质押合同、223家出质企业和840件专利参与质押融资的样本信息(见表1)。
本文样本企业的特征数据来自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2005—2013年数据,该数据库统计了所有规模以上企业的基本特征及财务指标数据,为研究专利权质押融资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数据来源。鉴于该数据库的统计缺陷,本文对其作如下处理:(1)剔除全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职工人数、新产品产值、出口产值、流动资产为零或负数的样本;(2)剔除变量严重缺失的样本;(3)对公司层面的连续变量进行1%水平的极端值缩尾处理。通过筛选,本文得到该数据库中在2005—2013年持续经营9年以上16445家企业。(含223家出质企业)
最终,完成本研究的出质企业信息和企业的特征数据相匹配,形成研究样本数据。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统计结果显示,全年营业收入的最大值为13637868,最小值仅为2024,不同企业在所属行业占据市场份额的差异较大;企业利润总额均值为28265,体现企业盈利水平低。质押变量均值为0.026,出质企业占样本企业比重小。受质押融资影响的年度变量均值为0.034,可能存在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滞后影响。统计结果还显示,样本企业在企业年限、性质及行业分布上存在着较为均匀的分布,说明所选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职工人数、研发投入、新产品产值、出口产值和流动资产等变量的标准差较大,体现了企业的差异特征。
(二)多期双重差分分析
无论是否加入时间变量,以全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作为被解释变量,Treati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质押融资对出质企业的绩效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在基本回归模型中,估计参与质押融资但未考虑实验期的影响下,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效应的回归结果。以全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作为绩效衡量指标,Treati的系数分别为0.2051和0.1941且在1%水平上显著。所以,在未考虑实验期的条件下,相比于未实施质押融资的非出质企业,实施质押融资的出质企业绩效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表明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具有正向影响。
在双重差分回归模型中,估计参与质押并考虑实验期变量的影响下,即引入实验期变量Yeart和质押融资变量Treati二者的交互项Yeart*Treati,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影响的回归结果。以全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作为企业绩效衡量指标,Yeart*Treati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考虑实验期后相对于非出质企业,质押融资对出质企业具有正向效应;Yeart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实施质押融资后促进了企业绩效的提升。
进一步地,将质押融资的净效应分解到各个年度,以观测其动态效果和长期效应。借鉴张军等的双重差分动态效应分析思路,本文将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分解到Year2008、Year2009、Year2010、Year2011、Year2012和Year2013年份,分析质押融资随着年份变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在多期双重差分回归模型中,2008年实施质押融资6年来,2009年实施质押融资5年来,2010年实施质押融资4年来,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净效应总体上呈现先升后降的动态趋势。深入分析来看,2008年开始实施质押融资,该年出质企业的净效益较大,随着2009年、2010年出质企业越来越多,前期出质企业的滞后效应以及当期出质企业的绩效效应共同得到釋放,促使绩效净效应实现连续大幅度提升,在Year2011年该绩效促进效应得到完全释放,表明质押时间、出质企业数量与绩效水平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在Year2012年后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促进效应在逐渐减弱,表明长期净效果有限。如果要扭转这种局面,应支持更多企业实施质押融资,将可能整体上继续提升企业绩效。
(三)稳健性检验
反事实检验。本文假设出质企业实施质押融资的登记时间分别提前1~2年和滞后1~2年,将提前和滞后的时间变量加到原模型中回归,从而判断原回归结论的显著性水平。如果此时质押融资变量的系数呈现递减或不显著,说明企业绩效的改善是由于质押融资带来的,从而客观验证了上文估计结论稳健性。回归结果表明,将企业实施质押融资登记年份滞后1~2年,Lag1_treat和Lag2_treat的系数均显著为正并呈现递减趋势,说明与实际质押融资的时间越远,其绩效效应越弱,验证了前述结论的可靠性。将企业实施质押融资登记年份提前1~2年,Ahead1_treat和Ahead2_treat的系数均显著为正并呈现递减趋势,说明出质企业绩效的改善并非由其他因素促成的,仍旧是实施质押融资促成的,再次验证了前述回归结论的稳健性。
倾向得分匹配。鉴于所研究的质押融资发生在2008—2010年间,本文参照Heyman等的研究思路,采用逐年匹配的方法为各年处理组找到匹配的对照组。为实验组匹配更接近的观测值作为新的对照组,所选匹配变量有企业性质、年限、行业分布、企业规模、职工人数、研发投入、新产品产值、出口产值、流动资产等企业属性变量,匹配方法为无放回1∶1最近邻匹配,匹配后得到与实验组企业相对应的223家对照组企业。结果表明,交互项Yeart*Treati的系数为正,并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与上述研究结论一致。
(四)影响机制分析
本文利用多期DID估计了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净效应,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质押融资为何提升了企业绩效?通过何种机制提升了企业绩效?本文引入新产品产值Product、出口规模Export和流动资产Asset三个中介变量,既检验质押融资对各中介变量的效应,也检验质押融资下中介变量对企业绩效的效应,以明晰质押融资提升企业绩效的具体途径。
结合本节第二部分,首先,我们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分析质押融资是否提升了企业的新产品产值、出口规模和流动资产水平;其次,通过引入新产品产值、出口规模和流动资产三个中介变量,以考察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具体反应机制。具体模型如(2)和(3)所示:
文中分别估计了质押融资对企业新产品产值、出口规模、流动资产的净效应,Yeart*Treati的系数值分别为0.1292、0.097、0.1503,且均在1%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相对于非出质企业而言,质押融资对出质企业的创新产出水平、出口规模及流动资产投资具有显著的净效应。其中,质押融资使得企业扩大流动资产投资的效应最大,使得企业提升创新产出收益的效益居次,使得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并提高市场收益的效应居末。
新产品产值、出口规模、流动资产作为中介变量对企业绩效的影响,Productit、Exportit、Assetit的系数值分别为0.0716、0.0627、0.0782,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质押融资后企业通过开发新产品、拓展海外市场和投资流动资产等途径提升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是客观存在的。其中,Assetit的系数值最大,质押融资后企业通过投资流动资产快速提升绩效最为明显;Productit的系数值居次,企业通过创新产出提升绩效的效应居次;Exportit的系数值最小,企业通过开拓国际市场提升绩效的效应居末。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为客观衡量中小企业实施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经济绩效效应,本文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信息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进行匹配获得实施质押融资的中小企业面板数据,运用多期DID模型,重点分析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的净效应及实现机制问题。
研究结论表明:①无论是否加入时间变量,专利权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Income和Profit均具有显著的净效应,且对企业绩效Income的净效应始终大于Profit的净效应,这一结论在多种稳健性检验下依然成立。②从动态特征来看,质押融资对企业绩效Income和Profit的促进效应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动态趋势,因为随着出质企业越来越多,使得企业绩效实现总体稳步提升,体现了质押时间、出质企业数量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内在关联,但长期来看质押融资对出质企业的绩效促进效应逐渐减弱,长期净效果有限。③通过机制分解检验得知,实施质押融资后,企业主要通过投资流动资产Asset、增加新产品产值Product以及拓展出口规模Export提升绩效水平,且企业通过投资流动资产快速提升绩效的效应最为明显,通过增加创新产出提升绩效的效应居次,通过拓展国际市场提升绩效的效应居末。上述结论为我们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及其内在机制提供了经验证据。根据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完善质押融资机制设计。上述研究表明,2008年开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及相关制度的设计是有效的,整体提升了中小企業的绩效水平。这既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也有助于建立有别于传统实物抵押融资机制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对完善中国创新融资体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考虑到知识产权质押是一项质权质押,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类型、权属性质等条款,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以企业的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质押融资制度。具体而言:完善现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风险管理等机制;改变重视专利权质押的现状,支持专利、商标和版权实行联合质押;改变重视知识产权所有权质押的现状,引导其申请权、许可实施权等参与质押;放松质押标的法定有效期限,延长高价值知识产权质押期限;取消质押融资最高额度的限制,推行评估价值质押率指标。
(二)拓展质押融资主体范围。随着出质企业越来越多,使得企业绩效实现总体稳步提升,因此应该鼓励更多中小企业参与质押融资。尽管许多中小企业愿意实施质押融资,现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对融资主体有诸多限制,使得许多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解决融资困境。所以,相关制度设计应放开融资主体为企业的限制,鼓励企业与个体、科研机构等实施联合质押;放开融资主体为新兴产业企业的限制,支持拥有知识产权的各类中小企业参与质押;降低融资主体的经营年限和经营业绩等要求,推行有别于固定资产抵押融资的政策;适当放开银行融资业务限制,鼓励银行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质押融资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法人制度,以便更好地实施质押融资。
(三)明确企业绩效改善机制。通常情况下,企业主要通过降低各种成本、增加单位产出等途径提升绩效水平。本文研究表明,依靠专利权质押获得融资贷款后,企业主要通过投资流动资产、增加创新产出和拓展海外市场提升绩效水平。考虑到中小企业由于整体经营实力有限,首先,应重视流动资产投资,通过改善资产配置结构和提升资产运营效率,进而实现快速创造效益;其次,应积极投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这既有助于企业继续通过新专利技术获得融资,也有利于企业获得高价值创新产出收益;再者,结合中小企业在细分行业领域的优势,加大市场营销和服务投入,积极拓展新的海外市场;最后,由于质押融资更倾向于提升企业营收规模而非盈利能力,所以应将质押所得融资集中用于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核心产品产出水平以及占领优势市场能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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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