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民间信仰的和谐语境:基于借鉴《周易》智慧
2019-09-17黄德锋
黄德锋
(江西行政学院,江西南昌 330108)
《周易·乾·彖传》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对于《周易》阐述的这个“太和”境界,余敦康先生指出:“如果单从天道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是自然界的本然秩序和发展的归宿。如果联系到人道来看,则是蕴含了浓郁的人文主义价值理想,人类的各种社会政治伦理的实践活动,都应以‘保和太和’作为自己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因此,贯穿于《易传》义理内涵之中的核心观念或思想精髓是和人文主义的价值理想紧密结合,联为一体的,它的由天地人所构成的三才之道,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种天与人、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和谐的思想。”[1]古代民间信仰作为民间日常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民众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和相应仪式,其主要功用在于通过构建和谐的人神关系来推进社会的整体和谐,其中借鉴和吸收了《周易》的整体和谐智慧。古代民间信仰构建各种和谐关系,激发了民众追求和谐生活的现实需求,体现了古代民众对和谐生活的永续追求。
一、“生生不息”的人生目标
古往今来,人们对“生生”始终抱着极大的期望,以“生生”作为其人生重要的价值目标,这是由我国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条件所决定的。
《周易·系辞上传》曰:“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孔颖达疏曰:“广大悉备,万事富有,所以谓之‘大业’;圣人以能变通体化,合变其德,日日增新,是德之极盛,故谓之‘盛德’也;生生,不绝之辞。阴阳变转,后生次于前生,是万物恒生,谓之‘易’也。前后之生,变化改易,生必有死;《易》注劝诫,奖人为善,故云‘生’,不云‘死’也。”[2]78中国人从来都是赞美生,忌讳死,但中国人所讲究的“生”,并不仅仅在于人之生理生命的延续,还有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传承,正是这种建立在宏观视野下的整体生命意识影响了五千年的中华文明赓续不绝,传承至今。
“生生不息”是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的重要目标。《周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蒙培元先生认为:“从宇宙论上说,人的生命价值来源于自然界的生命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自然界的‘内在价值’绝不是外在于人的,而是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4]5由此可知,蒙培元先生将“生生不息”作为“天地之大德”的内在价值,而这个内在价值造就了前面所提到的“生命的创造”外,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婚姻和谐和家庭和谐。在古代孝道意识重视“生”的整体社会氛围下,“生生不息”始终是维护婚姻和谐、家庭和睦,甚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古代婚姻中的仪式除了阴阳和合的内容外,还有就是对“生”祝福,对“生”的希冀,似乎人类的婚姻就是为“生”而成的。在古代“男尊女卑”的夫妻的关系中,民间有“七出”之说,其中就有对不能生育妇女的惩罚,浸透了传统社会里对“生”的渴求和希望。因为“生”之重要,所以民间才会有不计其数的求子仪式和生殖崇拜,如春节期间江西宁都县石上村人热闹非凡的“割鸡”仪式和“添丁炮”,古代社会民间大造祠堂和大修族谱的盛举,传统建筑上的《百少图》,甚至民间祖先崇拜中对墓地风水的讲究等,人们似乎把人生所有的意义和价值都融入了这“生生不息”的人丁兴旺、子孙满堂之中。古代民间信仰中所包含的行为,乃至于那些迷信的活动,似乎也只有这无法超越的“生”来解释了。向生而婚,为生而求,甚至为生而活,这些为“生”而造就的古代民间信仰实际上反映了古代社会生产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这也是传统文化千百年所浸润的人生观念。所以蒙培元先生就指出:“‘生’的问题是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体现了中国哲学的根本精神”,“生生之谓易”则“是对‘易’的根本精神的最透底的说明”[4]117。千百年来,“生生不息”几乎以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民间信仰中的各种仪式和活动渗透在百姓的内心深处。这种“生生不息”的民间信仰不仅包含自然生命的繁衍,还包含文化生命、精神生命的传承,它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如此紧密地交叉在一起,温暖着人心,化解人们内心与生俱来的恐惧,表达了古代社会人们深重、和谐的生命意识,是人们热切追求的人生目标。
二、“致命遂志”的人生精神
《周易·困·象传》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对此,高亨先生指出:“君子观此卦象,当处穷困之时,有处穷困之道,其身愈困,其志愈坚,临难不苟免,见危不曲全,从而舍弃生命以行其志愿。”[5]高亨先生所说的“致命遂志”,就是人应该拼搏进取,以自强不息、及时立功的人生态度和开拓精神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努力改变人生困境,把握人生发展机遇,实现人生的和谐。古代民间信仰中的信仰者也需要从信仰的对象中来获取必要的精神激励,增强自信,提升战胜困难的力量,借以应对各种现实的挑战,追求和谐的生活。
有学者指出:“《易传》这种自强不息、刚健有为、及时立功的人生理想观一经推出,便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和感召力,成为中华民族千古一脉、世代相传的精神动力,成为有识之士矢志不渝、一以贯之的人生追求。”[6]36在古代民间信仰中,蕴含着许多刚健有为的人生精神。如在古代的婚育信仰中,人们为了克服可能对婚育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各种手段和隐喻的象征,为生而求,保护婚育的正常进行和小孩的健康,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和子孙繁衍的希望。传统建筑在顺应自然、保持与自然整体和谐的同时,还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积极改造环境,在建筑的择址与规划、周边环境的选择、方位调节和吉祥的装饰等方面展现人们的价值理想,以改造自然的莫大勇气追求人生与生命的和谐。在古代的人神关系中更是体现出人们这种对命运抗争的不懈追求。如古代的巫术现象既是一种迷信,也是人类在神秘化自然面前的一种精神支撑,巫术的仪式和行为便带有了精神抗争的意味,它所关注的是人类面临最为现实的生存问题,给人提供了必要的生存勇气,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觉醒。对古代人们而言,《周易》和巫术中的神秘主义也不是完全的消极和纯粹的迷信,显出了人们企图通过一种超自然力来改造自然和社会的信心。人们信仰某种神秘主义,但并没有完全沉湎在神秘主义之中,而是以自强不息的精神来追求和谐的现实生活。正是这些古代的民间信仰维持了人们的精神和心理平衡,调节了人们的生活秩序,缓解了生存的危机,这是人类追求精神和谐的重要象征。
“致命遂志”既与人的刚健有为精神有关,体现了人们自强不息的人生进取意识,同时也与人们的道德有关,处于穷困之时,是检验人们是否坚守道德的重要标杆,“困,德之辨也”(《周易·系辞下传》)。君子在穷困之时,仍不改当初之志向,生命不息,奋斗不已,坚持自身的道德操守,这是人生获得发展与成功的重要基础,故“君子誓死守道,虽遭受困厄之世,也当不屈其志向,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实现自己的志向,故曰‘致命遂志’”[7]。因此,《周易》所说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其所表达的“困极则亨”就反映了“致命遂志”的人生精神。《周易》还用“进德修业”“崇德广业”“盛德大业”等来表达自强不息的人生追求,描述“德”对“业”的影响力,揭示了“德”在君子人生成功中的重要作用。
古代民众认为,“德”与“业”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有“德”才有“业”,“进德”才能“修业”,“盛德”才会“大业”,“崇德”才有“广业”,“德”大“业”才大,追求大“德”而成就大“业”,始终是古代社会民众的一贯精神,也是古代民众安身立命的基石。古代民间信仰中民众所敬奉的神明是高尚道德品质的化身,是为民造福的楷模,人们通过周而复始的祭拜活动,能够对自己的行为不断反省,“反身修德”“振民育德”,从而不断增强创业的激情,表达了人生的“德业”观。我国古代社会对“德之不修,业之不广”的忧虑,对“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周易·系辞下传》)的警示,实际上是告诫和敦促人们要大力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提升道德水平,强调道德在人生事业中的重要意义。道德是人们克服人生中艰难困苦的重要途径,积极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创造和谐美好的生活。
三、“惧于终始”的人生态度
《周易·系辞下传》曰:“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这里表达了古代先民深重的忧患意识。中国古代民间信仰也具有这种深重的忧患意识,其源头与《周易》有着密切的关联。朱伯崑先生指出:“《周易》作为上古时代算命的典籍,强调人的努力和智谋,不是一切都听命于天启,显然是我先民理性思维发展的产物。如果说,占筮为古代迷信之一,但此种卜问吉凶的方式,确乎是一种文明的创造,这是世界上其他民族的文化所没有的,体现了先民处于困境和逆境中,企图摆脱不幸命运的忧患意识和生活智慧,虽然披着神秘的外衣。”[8]
在古代民间信仰中,这种忧患意识体现得淋漓尽致,一览无余。如在古代建筑中,人们产生了强烈的吉凶意识,这种对于建筑的吉凶认识其实就是人们在一定时空下对于生存的忧虑。为了实现趋吉避凶的目的,人们以丰富多彩并富有生活气息的手段来营造心理安全和吉祥的居住空间。如建筑中符合文化吉祥的方位、数字、形象和颜色,像“商家建筑不朝南”“丁兰尺”和渼陂古村的“船形建筑”、钓源古村的“棺材路”等,建筑中所采用的像“太极阴阳图”“泰山石敢当”“吞口”等各种辟邪的手段,还有在建筑的装饰中以隐喻或谐音的形式来表达人生理想,人们把对命运的忧患融进了建筑的设计和经营之中,这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这种忧患意识的主旨在于,人们要以戒惧而沉毅的态度对待人生和社会,时刻抱定警惕心和危机感,事业顺利时不掉以轻心,能透过升平气象来洞察背后的隐患,居安思危,居安如危,而遇到艰难困顿时不气馁、不屈服,要树立信心,通过反思自我来拨乱反正,化险为夷,使个人、家庭和国家求得光明前途,并从中锻炼生存意志和生活智慧。”[6]403在古代巫术信仰中,这种忧患意识就更加直接。张紫晨先生指出:“巫术是为了有效地控制环境与想象的鬼灵世界所使用的手段,……巫术效力主要是心理信仰。”[9]巫术的这种心理信仰表达最多的是忧患。在对自然的粗浅认识和命运的不确定情境之下,引发了人们心理的恐惧,这种恐惧感以各种巫术形式表露出来,巫术语言就是其中之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循某些约定俗成的语言表述,既是自我本然的保护意识,也是一种制服各种“邪祟”的力量。所以,“语言符号一旦被赋予神化的魔力,它会左右人们的精神意志,不仅使人们心灵上有一种依赖感,而且在行动上会产生积极的诱导作用。它促使人们必须按照巫术语言的旨意行事,在言行上,要么必须这样做或这样说,要么禁止这样做或这样说。不然一旦违背巫术语言的规则就会失去语言的效力或遭到应有惩处”[10]。古代江西人们在养育幼儿时,给儿童戴的长命锁、穿的百家衣、穿戴狮虎形鞋帽、逢九过生日、成人本命年穿红衣等,这些古代的民间信仰以无所不在的忧患意识,为传统民众适当减少了些许疑虑与不安,缓解了臆想中的人神冲突,提供了一个通过外界的沟通而实现人之身心平衡的心理安全空间,这是古代社会人们追求和谐生存的一种重要方式。
《周易》六十四卦中充满着深重的忧患意识,提醒人们时刻保持忧患意识,要居安思危,居安如危,还要始终保持自己的道德操守,以道德内求作为防止各种忧患的途径。《周易·系辞上传》以“三陈九德”的方式告诫人们,当处于忧患之时要以修德为本,以“德”来克服生活中的忧患。故《周易正义》指出:“以为忧患行德为本也。六十四卦悉为修德防患之事,但于此九卦最是修德之甚,故特举以言焉,以防忧患之事故。”[2]89《周易》认为,人生的占断吉凶还与个人的道德品质有着直接的关联,故需要以“德”解忧、以“德”减忧。在古代民间信仰中,“德”在防止忧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古代人们极力推崇“福德一致”的观念。如人们日常行为中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警示、婚姻信仰中有对女子“德”的要求、庙会信仰中对神明“德”的发挥、祖先崇拜中有对祖先“德”的尊崇、祭祖活动中有对“德”的规范和宗族关系中“德”的教化等,古代民间信仰始终以“德”作为其约束行为、凝聚人心、整合社会、和谐心灵的重要手段,以民间信仰来追求人生的幸福感。因此,“重德”意识始终是古代民间信仰的重要内容,它告诫人们,道德行为始终是获取社会信任、促进人生和谐的重要途径,这也是避免或减缓人生可能面临忧患的必不可少的内容。
四、“天人合一”的人生境界
天人关系是古代人们论述宇宙观和人生观的根本认识。《周易·乾·文言传》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这是我国古代对天人关系精湛的论述,表达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观,进而推及到“天人合一”的人生观。《周易》所表达的天人关系既包含有人与自然的关系,还包括了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神之间的关系,是对古代“天人关系”的系统表达。孔颖达对此解释曰:“若在天时之先行事,天乃在后不违,是天合大人也;若在天时之后行事,能奉顺上天,是大人合天也。”[2]17陈梦雷亦曰:“大人与道为一,即与天为一,原无彼此先后之可言。其曰‘先天’‘后天’者,亦极言或先或后,皆与天合也。”[11]不管是孔颖达所讲的“大人合天”“天合大人”,还是陈梦雷所讲的“皆与天合”,都是古代“天人合一”价值目标的实现。诚如张涛先生指出的那样:“《周易》是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的重要渊薮,《易传》运用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维方式,以人效法天地、效法自然为基础,构筑了一个天地人一体的宇宙图式。”[6]104“天人合一”观是中国古代人们处理各种关系重要的指导思想,建立在此种观念基础上的古代民间信仰所表达的人生观是古代社会最高的人生境界,它表达了天地人和谐共处的人生追求。
自然对于人类生存而言是不可或缺的环境和资源,自古以来,人类赖于自然而得以生存发展,它是人类生命的源泉。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能力低下的时代,人类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尊重自然、敬畏自然、道法自然,这是人类对自然产生的一种极其朴素的生态环境意识。人们“确认人与其周围环境之间有一种亲密的亲属关系”[12],认为人类在生活生产中要重视与大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规律的要求,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方面,古代的村落和建筑就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杰作。无论是在村庄的择址、规划布局,还是具体建筑的设计和营造,都遵循了道法自然的原则。人们还设想出一种“风水”信仰来具体指导建筑的诉求,成为古代社会“集体无意识”行为。传统建筑无论是依山就势、山环水抱的格局,还是中轴对称、左右平衡的布局;无论是水口的规划、风水林的种植,还是建筑材料的选取、“四水归堂”的天井和气势宏伟的马头墙等,凡此种种,都是人们按照自然的形势赋予自己安全的生存空间,这是人们积极融入自然的生活智慧。
“天人合一”作为古人处理天地人各种关系的指导思想,在人与社会、人与神明的关系中也有其独特的内涵,这是一种人们生活中的信仰。冯天策先生指出:“信仰是人类意识对自身生存背景、条件、历史和结局的整体审视与全面反映,是人类对自身存在与外界关系的自觉体认与主动调整,是对终极性人生目的的确认与追求。”[13]现在看来,任何一个时代的信仰,都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产物,与所处时代的民间百姓的现实需求密切相关,其中蕴含着永恒的生存智慧。古代民间信仰是古代社会民众根据自我的生存需求而进行的精神表达,反映了在特定历史时期民众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风貌。人们在处理信仰中的各种关系时,总是从他们现实生活需要出发的,这种功利性的思考是我国古代民间信仰最为显著的特征。建立在这种生存需求之上的人生观,无一不是现实生活的折射。因此,古代民间信仰所追求的人生观就是一种和谐生存的意识,他们希望获得心理慰藉和情感支撑,这是人们生存所必需的精神力量。所以,“民众的信仰企图是趋福避祸,从而得到精神上的一种安慰。民俗信仰是他们的一种世界观,以解释人与自然的关系,又是他们的人生观,以解释人之生死、人与人的关系”[14]。我们从古代民间信仰中可以获知,人们在处理与信仰中的神明关系时,都是从这种需求出发的,他们对现实生活的关注,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如民间的婚育信仰,是为了婚姻的和谐美满从而生生不息、香火旺盛;古代建筑中的吉凶观是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心理安全的生活空间;人们日常生活的巫术行为,是为了以自我的力量驱除可能危害自己的邪祟,虽忧患不已却不失进取意识,这是百姓一种乐观主义的精神;民众为了加强生活的信心,还举办各种庙会信仰活动,企图在这种来自生活中的神明保佑下获取更多的生存勇气;祖先崇拜作为古代民众信仰的象征,人们按照风水原则寻墓地、建祠堂、修族谱、祭祖先,是以团结宗族、凝聚人心,似乎祖先给予了后代无穷的智慧和精神力量。由此,人们似乎看见了未来的希望,为和谐的生活而持续追求,从而不断实现这种“天人合一”的人生境界。
黑格尔曾经说过:“《易经》包含着中国人的智慧。”余敦康先生认为《周易》的这种智慧主要是“和谐”的人生智慧。他指出,《周易》一方面援引天道来论证人道,一方面又按照人道来塑造天道,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种天与人、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和谐思想。古代民间信仰所表达的和谐人生智慧,绝不是盲目的乐观自信,也不是无意识的追求,它是人们对自身生存状态的深切体认,是古代民众精神的寄托、生活的希望,它以其“慎于终始”的忧患意识极大地促进了人们“致命遂志”的人生精神,激发了他们追求“天人合一”的人生境界,实现其“生生不息”的人生目标,这是古代先民追求和谐人生的深刻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