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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点评及不合格处方分析

2019-09-16郑恩香

世界复合医学 2019年8期
关键词:精神药品曲马不合理

郑恩香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药剂科,江苏涟水 223400

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医院药房管理的重中之重,因精神药品会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而根据危害程度不同可分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临床上广泛使用的特殊药品。加强对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用药不良反应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该次研究以2018年1月—2019年4月该院4 714张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为例展开分析,探讨当前该院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从而为药品的管理提供更科学的依据,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此期间该院应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4 714例患者资料,每例患者仅1张处方。4 714例患者中男女各有2 688例、2 026例, 年龄范围在18~65岁, 平均 (42.38±15.56)岁,这些处方均来自该院门诊1 356例、住院部2 314例、手术室1 044例。

1.2 方法

组织该院药师,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处方进行专项点评,统计处方中药物的种类、用药时间、用药量、联合用药情况、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等数据,结合临床实际应用情况,统计不合理用药情况,并分析造成这些处方不合格的原因。

2 结果

2.1 用药基本情况

该院2018年1月—2019年4月期间总计使用15种第二类精神药品,其中片剂有11种,注射剂有4种,处方最多的是苯巴比妥钠注射液,最少的是佐匹克隆片,见表1。

表1 用药基本情况

2.2 不合格处方及不良反应情况

4 714张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中,统计到不合格处方108张,不合格率为2.29%;这些处方中82例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高达1.74%,占不合格处方的75.93%,见表 2。

表2 不合格处方中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2.3 不合格处方分析

经分析,不合格处方中32张临床诊断不明确、30张适应证不适宜、27张用法用量不当、19张联合用药不当。

3 讨论

第二类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并且能够促使其兴奋或抑制,具有潜在依赖性和耐受性的药物,因这类药物会危害人们的生理健康,摧毁人们的心理健康,引发犯罪等社会事件,破坏社会风气,防止精神药品滥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首先,长期或大量使用精神药品可能造成使用者强烈的依赖性,一旦停止使用这些药物,使用者就会出现多种不良反应,包括失眠多梦、急躁不安,严重的甚至会出现急性肌张力异常、心血管反应、椎体反应等,危害身体健康[3]。同时,大量研究也证实,滥用精神药品会促使使用者脑部分转化为化学物质成分,严重破坏人体的高级神经组织,引发精神心理异常、智力下降,严重的甚至导致扭曲人格形成、精神失常,对药品的依赖越来越重[4]。因此,对于精神药品的管理显得非常重要,但我国对精麻药品的管理起步还比较晚,2015年5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至此,该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积极响应号召,做好精麻药品的管理工作,但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该院目前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5]。

通过调查该院2018年1月—2019年4月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情况,对其进行点评得到:4 714张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中,统计到不合格处方108张,不合格率为2.29%;这些处方中82例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高达1.74%,占不合格处方的75.93%。彭媛等人[6]对其单位门诊2015年1—6月的10 800张处方统计发现(不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10 800张处方中,合理处方9 984张,处方合理率为92.44%,不合理处方816张,不合理率为7.56%。不合理处方包括超常处方、不规范处方、不适宜处方3类。这些处方中314例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91%,占不合格处方的38.48%。由此可见,尽管该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合格情况相对较少,但仍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情况,而这些不合格处方大多数都会导致用药不良反应的发生。经过详细分析得到,临床诊断不明确、适应证不当、用法用量不当、联合用药不当是引起处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首先,临床诊断不明确导致药师或住院医师在开具精神药品处方时没有明确的用药指征,对于药物的使用无参考标准。该次研究中,32张临床诊断不明确的药物中,因患者未明确诊断为抑郁症、失眠症和焦虑症的有18例,而这18例中8例处方中开出了阿普唑仑片,4例处方中开出了佐匹克隆片,6例开具了苯巴比妥片。其次,适应证不当也是引起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合理用药的原因。精神药品的使用有严格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如果没有明确患者是否符合开具的某种精神药物的适应证或禁忌证,轻则导致用药不良反应,重则引起依赖性。在该次发现的30张适应证不当不合格处方中,发现7例使用盐酸曲马多片治疗头痛的患者2例存在盐酸曲马多禁忌证,其中1例患者长期酗酒,1例同时在服用其他镇静剂。对于长期酗酒的患者,酒精在体内酶的作用下会造成某种化学反应,从而影响药物的代谢,同时,尽管盐酸曲马多与酒精的化学反应比较少见,但因为酒精的作用可能影响曲马多代谢障碍,从而引起曲马多药效加强,最终引起曲马多中毒[7]。另外,当盐酸曲马多与阿片类其他中枢神经镇痛剂联合使用时,阿片类的制剂可能抑制盐酸曲马多的疗效,从而起不到止痛的作用。

用法用量不当是该次研究中不合格处方中占比排名第三的原因,除了药品说明书中指出的推荐剂量外,精神药品的使用还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合并用药情况确定用法和用量。单药治疗时可能问题不明显,但如果联合其他相同类型或有抑制精神药品效果的药物使用时,如果不设计合适的剂量,可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8]。该次研究中,27张用法用量不合格处方中4例被诊断为失眠症的患者开具4 mg氯硝西泮片治疗,但实际上,对于老年患者来说,氯硝西泮片应从最小的剂量开始,即1 mg或2 mg开始,短期内应用或间歇应用,而不主张大剂量给药。这是因为,氯硝西泮的不良反应较多,容易引起嗜睡、头昏、共济失调等情况,老年人中枢神经系统对氯硝西泮比较敏感,用药也容易引起呼吸困难、低血压、心动过缓甚至导致心跳停止[9]。联合用药不当是临床用药不合理的常见情况,联合用药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药物疗效,减轻药物毒副作用,但也可能产生相反的结果,因此在实施联合用药时,更应高小心谨慎[10]。该次调查结果中,19张联合用药不当的不合格处方中,10张为两种药物联合,5张为3种药物联用,4张为四种药物联合治疗;以2例使用地西泮治疗焦虑、失眠的患者为例,这2例患者同时存在高血压的情况,因此在服用地西泮的期间,患者必须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控制血压在正常水平,但地西泮与抗高血压药物的使用可能促使降压药物作用增强,因此2例患者治疗期间均出现了因血压波动过大引起的心脑血管系统不良反应。

从上述的情况来看,该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对策:①提高全院人员对精神药品规范使用的意识。②规范和完善该院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和使用标准。③实施药剂科医师干预。④定期检查和点评处方情况,从而促进该院精神药品管理的持续改进。

综上所述,该院2018年1月—2019年4月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还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要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还应加强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师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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