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的影响
2019-09-10孟聪颖
摘要:我国的不良资产行业起源于1999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在最初的十年中,主要处置四大商业银行剥离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后经历了市场化改革,开始更广泛地收包和处置。自互联网发端以来,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广泛影响,不良资产行业也不例外地积极融入了互联网化的大潮中。本文以传统处置模式为研究基础,探讨互联网对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的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模式
一、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结合后,产生了两种形态,一是由互联网企业主导的金融业务创新,二是由金融机构主导的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后者中,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主流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探索较早,也相对成熟,而在小众化的不良资产行业中,却还处于发展初期,深度创新和成熟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虽然进展并不快,但是互联网的融入也对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传统处置模式
不良资产由商业银行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视为“一级市场”,资产管理公司收包后的再处置视为“二级市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本息清收、诉讼追偿、破产清算、债务重组、公开转让、委托处置、资产证券化等资产处置方式,但是最常用的仍是所谓的“三打一拍”,即打包、打折、打官司和拍卖。
在处置实践中,诉讼追偿、破产清算等传统方式耗时长、成本高,使得不良资产处置冰棍效应突显,因此,资产管理公司通常在司法手段无法推进后,将计划处置的资产在官网和报纸发布处置公告或委托线下拍卖机构、金融交易所,以公开手段邀请意向客户开展尽职调查,达成意向后进行转让。原资产持有方通过转让赚取差价,这是财务投资人最常见的做法,有些资产被转手至产业投资人,经过深度运营、管理和维护,赚取资产再利用的直接价值。
财务投资人之间的资产转让过程有“三不足”,一是阳光化程度不足,信息披露的手段、范围和内容有限,往往采用报纸、官网、推介会等形式公示资产基础信息;二是标准化程度不足,公开处置的报价方式单一,通常采用拍卖行现场报价、公证员现场监督竞价等形式;三是精细化程度不足,打包处置降低了回收率,通常采用原包出售、搭配出售等方式。可见,这种层层分包的传统处置模式往往会带来流程长、效率低,资产价值低估等弊端,很难充分挖掘其真实价值。
三、互联网环境下的处置模式变革
随着不良资产市场的扩大,社会各界对这个行业给予了更广泛的关注,同时政策逐步成熟和放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交易所和其他非金融类企业也纷纷涌入这片蓝海。互联网因素融入后,不良资产处置的参与主体、宣传方式、处置方式、交易习惯都受到很大影响,虽然不良资产的非标特性使得很多问题难以解决,但是人们已经开始从传统的“三打一拍”向更丰富的处置手段尝试。
(一)参与主体多元化
1.网络交易平台
2015年12月2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参与司法拍卖业务的合法性;2016年5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拍卖方式、法院职责、竞买人、起拍价、保证金等细则;2016年12月12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明确将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纳入首批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2017年7月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又对流拍后以物抵债、变卖流程等细节进行了补充。
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网络交易平台,虽无拍卖资质但已开展不良资产拍卖业务,随着不良资产市场规模的增长,未来可能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这种形式为不良资产处置的单户化、阳光化、标准化提供可能,同时设计了延时规则,也充分规避了网络延迟带来的出价风险。然而,网络交易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并不实际参与资产交易,因此在权威性和专业性上广受质疑,对于不良资产这种大额非标产品,专业投资者在获取到平台公示信息后,仍需要线下与转让方联络开展尽职调查,才能在平台参与报价。虽然平台为解决此类问题,引入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但是目前看来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投资者的行为习惯。
2.专业拍卖网站
拍卖机构包括传统拍卖机构,也包括线上拍卖机构,如"360PAI"凭借上海商委出具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组织不良资产网络拍卖处置。与传统拍卖相比,线上可以组织“全网联拍”,即将一个拍品由遍布全国的多家签约联拍机构同步招商,每家联拍机构中的多个意向竞买人通过平台搭建的联拍机构子平台同步竞价,实现全社会公开联拍、全网同步线上竞价拍卖。这种模式借助网络优势打破地域藩篱,加速资产处置效率,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对资产招商和处置的广泛性、公允性提供了支持。与网络交易平台相比,专业拍卖网站拥有線下拍卖机构的辅助,招商优势凸显,但权威性问题仍然存在。
3.权益类交易场所
权益类交易场所通常由地方国资委投资设立,承担地方央企混改项目、债权转让、金融资产转让等功能性作用,地方垄断性显著。金融交易所作为产权交易所的一个分支,交易品种主要为金融资产或从金融资产中演化而来的产品,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可以为挂牌方及投资方提供信息展示、交易撮合、网络竞价、投融资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在专业性问题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在积极尝试通过合作或自建平台等方式进行金融交易所的业务布局,特别是中国华融在2018年推出的全国性专业的不良资产交易中心,兼顾了互联网优势和不良资产的专业性,发展前景广阔。
(二)招商手段日新月异
1.精准推送和撮合
传统的招商模式有两种:一是广撒网,多敛鱼,择优而从之;二是老客户的定向推介。这两种模式的招商和询价范围的精准性显然很难保证,而互联网平台可以借助结构化数据优势,收集交易习惯,形成客户画像,持续优化推介算法,从而达到深挖资产价值、辅助处置与投资双方决策的目的,通过精准营销,做客户的智能投顾。
2.自媒体宣传
现如今,自媒体已成为互联网的新宠,流量带来大量商机,各行各业都在使用自媒体进行宣传和引流,不良资产行业也在尝试使用巨量引擎数据推广服务。虽然这是趋势,但在实践中,首先,按点击付费的方式,只追求宣传曝光,能够提供更多的展示,但是难以收集到客户线索,很大程度上会导致高花费,但收效甚微的结果。其次,不良资产仍属小众投资领域,系统评估的预估点击率比较低,导致广告本身的展示数较少,在此基础上,系统模型没有足够的样本进行目标人群行为分析,从而很容易导致模型训练失败。最后,新媒体的用户群体低龄化特征不足以达到不良资产的受众水平,大概率并非不良资产的目标客户群。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不良资产的投资者也向低龄化、互联网化演进,与自媒体的契合度会越来越高,流量的宣传效果不容小觑。
(三)价格机制市场化
1.资产定价
传统定价通常参考评估机构意见、模型试算结果及小范围询价结果,局限性很大,引入互联网机制后,数据来源和量级得以提升,数据的作用发挥出来,把抵押物价值、区域经济状况甚至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背景情况引入到模型中,使得定价更加精准,时效性也更高,为不良资产定价提供了参考。
2.资产溢价
互联网背景下不良资产交易参与主体趋于多元化、大众化,带来了资产价值的提升,在开展网络竞价或拍卖活动时,围观人数、参与人数、出价频率和增价幅度等因素都会对参与者的心理产生影响,进而提升资产溢价可能;同时,互联网开放大环境的成熟,使得投资者对不良资产的增值潜力和变现能力产生信心,从而愿意以更高的价格收购资产。
(四)交易习惯的改变
互联网融入人们生活后,对生活习惯的影响最大,融入不良资产交易后,对交易习惯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首先,跨地域投资的增加,通常经济欠发达地区多资产,经济发达地区多资金,网络出价平台的涌现,使得异地交易成为可能,提升资产价值的同时节约了交易成本。其次,交易操作风险的减小,传统模式中,竞价前转让方会通知客户按照要求准备资质文件,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与竞价,经常出现迟到、文件遗漏无法参与的情况,而互联网平台会提前要求资质审核,准入后随时可以异地参与交易。最后,网络平台整合了大量服务机构,投资者甚至足不出户即可委托专业人员为交易提供辅助服务,进而带动了不良资产的周边行业发展。以上变化降低了不良资产的参与门槛,使得小众群体大众化,推动了行业的整体发展。
四、结语
两个行业的平滑对接需要创新引领,互联网行业素来以大胆创新著称,因而在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的变革中起到主要作用。然而,政策影响、行业特征、用户行为习惯等因素仍然决定着这个行业的走向。比起传统手段,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增长作用往往是非线性的,而是指数乃至爆炸式的,期待在不断深化创新中,不良资产行业和互联网的结合能碰撞出更璀璨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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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孟聪颖,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