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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学本科教学中的应用

2019-09-10王黎黎

青年生活 2019年29期
关键词:模拟法庭实践性教学模式

王黎黎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当今社会对实用性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日益迫切。而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也正是为了适应社会对实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而应运而生,其丰富的实践性、积极的主观能动性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实用性法律人才,符合现代社会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但目前模拟法庭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却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与不足,例如学生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因此完善模拟法庭在法学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为模拟法庭教学方式的有效实施提供充分的保障,进而促进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的应用,是当代高校法学教育中的关键环节。

关键词: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实践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加强,当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已经不再单单只是看重法律理论知识,而是开始由法律理论性人才向法律实用性人才转变,由此,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应运而生,而模拟法庭作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课程之一被得到广泛推广。模拟法庭教学方式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具有很强的应用型和实践性,一直被广泛运用于各大高等院校的法学教学过程中,但由于传统教育模式的阻碍及其自身的难操作性和局限性,使得模拟法庭在實践教学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阻碍,还亟需我们教学工作者通过不断完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环节来分析、解决,以弥补其不足。

一、模拟法庭的含义

模拟法庭简单的说,就是学生通过选取典型案件、对该案例的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解、自我角色分配、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制作、模拟正式庭审、进行案件宣判等环节,来模拟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审判的全过程,是对现实中相关案件案情的场景完整还原和庭审过程回顾。应用在法学课堂教学中,主要教学方式是通过老师提供或学生自己查找等方式获取一些比较典型或复杂的案例,学生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案情和相关程序进行深入分析和了解,理论联系实际,通过“亲身,亲历,亲为”,参与到庭审中来熟悉庭审的全过程,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此来达到检验学生理论知识学习效果的目的。

二、模拟法庭的教学特点及意义

(一)新颖性。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强调的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仅仅是在课堂上被动的灌输知识。这种教学模式,一方面限制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性,难以将其学到的理论知识灵活运用于实践。另一方面还无形中给学生传递了一种自上而下的等级观念,而这恰恰是有悖于法律所倡导的平等的价值观。而拥有特殊教学模式的模拟法庭,使得教师更加注重法律实践教学,着力于转变教师自身传统观念,大胆创新并将实践内容贯穿到教学过程中。

(二)逼真性。作为课堂教学,模拟法庭当然并不是真实的法院中的法庭,虽然只是模拟,但其具有相当程度的逼真性。一方面,它的场景布置高度模拟真正的法院法庭,例如我校实验中心的模拟法庭教室就具有高度仿真性,与真正的法庭的布局设置几乎完全一致,让人仿佛亲临于法院法庭中;另一方面,学生在具体案件的模拟审判过程中,指导老师都要求学生在已有的条件下尽可能的按照相关实体法和诉讼法的规定严格进行,不得因为是模拟而有所疏漏。

(三)“实战”性。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不再像在理论课堂上一样,被动的接受老师灌输的理论知识,而是具有强烈的主观能动性,因为按照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整个模拟法庭的过程,从案例的选择到正式的开庭庭审以及最后的宣判等都必须由学生自己完成,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而教师仅仅只进行大方向的指导和最后的点评,这样的教学模式使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模拟法庭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学生对待模拟法庭态度不认真

很多学生并未把模拟法庭看作是一种法律实践教学活动,而把它看作是一场“话剧”表演,旁听学生重点也并未放在法学学习上,而将重点放在谁的“演技”更好,谁更有戏之上。所以当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设置一些原本现实法庭中必备的要素,例如法庭审理时敲打法槌时,旁听者仅将这些看着是可有可无的装饰,甚至觉得可笑。因此也不难理解,扮演法警的学生在庭审中原本应该庄严肃穆,却在上场时步履轻佻甚至笑场,诸如此类。正是因为学生对模拟法庭的错误定位,使得这种带有极强表演性质的教学方式很难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

(二)部分学生参与度不高

模拟法庭是由学生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来进行学习,通常每个班学生分为六至七组,每组参与庭审全过程的学生是十名左右。一方面,在参加模拟法庭的组别中,重要角色通常为律师、审判长等人,其他担任不重要角色或者是没有台词的学生在庭审过程中常常表露出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甚至还偶尔出现法警或者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发呆、玩手机的情形。另一方面,由于每次课只有一到两组学生进行模拟,其他多数学生是听审的观众,所以每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只有在该次课的模拟庭审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学生积极性较高,而其他同学尤其是旁听学生态度并不是很积极,在庭审过程中绝大部分同学都在做自己的事情,有时甚至大声喧哗,极大的影响了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

(三)片面注重庭审这一个环节

由于对司法实践的了解不够深入,许多高校在模拟法庭的教学过程中常常陷入一个误区,即认为模拟法庭重点仅在于庭审环节,而因此忽视了庭前准备环节和庭后评议环节。这既有悖于真实司法程序的步骤,也不利于学生在庭后及时归纳分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模拟法庭教学的目的,除了让学生熟悉审判过程,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将理论运用于实际解决案件的实践能力,这尤其体现在庭前准备阶段,因为司法实践中,庭前准备比如文书的制作、证据的梳理恰恰是最重要的,也是课本中很难学习到的。

(四)部分教师本身对庭审不熟悉

高校中很多法学教师从事理论教学多年,但并未真正的有过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而模拟法庭恰恰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这就导致很多情况之下,教师对庭审的全过程,包括从案件起诉、受理到庭审、判决,其本身也是一知半解,理论相当熟悉,却不知实践中到底是如何操作的,这也可能导致模拟法庭在实践教学中的效果不佳。

四、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学教学的完善建议

(一)重视法律的严谨性

由于学生对模拟法庭的定位不准确,导致模拟法庭的表演性极强。由此可见,首先最重要的是要全面提高学生的正确认识,了解模拟法庭教学方式设立的目的和意义。其次要重视模拟法庭教学。教师要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全面分析,不断寻找教学中存在的缺陷,找出学生将其视为表演而不是学习的根本原因,纠正学生的观点,引起学生的重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挥模拟法庭最大程度的作用。

(二)重视庭前准备阶段

首先在案例选择方面,老师不应该将案例直接选好提供给学生,而是应该由学生自行找寻自己感兴趣的案件,教师只做大的方向上的指导,例如要求学生尽可能选择那些疑难案件或争议性较大的案例,而不应选择网上已有剧本的案件,这样能使学生将自己视为课程教学中的主角,树立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其次在角色分配上,要求一个组别的学生作为一个整体,将 “个人角色”改为“集体角色”,例如法官组、辩护人组、公诉人组等,由全组成员共同讨论角色并撰写判决书、公诉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这样能极大的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团队协作能力,而不再是无关者高高挂起的态度。

(三)增加庭后评议总结阶段

在每组开庭审理结束之后,教师应及时对该次课的组别进行评议和总结。指导老师总结应当全面深入,涉及到方方面面,不能一味的表扬也不能全是批评,要使得学生明确知道自己的优点与不足,以及如何来改进和完善。对于点评的人员不应仅限于教师,还应要求学生自评自检,以及要求其他组别的学生互评。这就要求角色不重的学生,或旁听的学生也积极的参加到每次模拟法庭教学中来,不能仅仅抱着与己无关的态度,而是要认真聆听每次庭审,并针对每次庭审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感想,这样才能提高每位同学在每次课的参与性和积极性。

(四)提高教师的认识,给与学生正确的指导

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模拟法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着很多问题,而作为实践教学中的指导者,教师必须对实践教学有着充分的认识,合理定位自己,才能给予学生正确的指导。模拟法庭对教师的能力必然会提出更高的要求,而这样的一支教学队伍更需要进行系统的培训,给教师充足的时间和机会,去接触社会实践去提高自我,去丰富自己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这样才能更好的将实践经验运用于教学中来。

五、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而当今社会对实践性法律人才的需求也越发迫切。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正是为了适应社会对实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而应运而生,其丰富的实践性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实践性法律人才,符合现代社会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因此高校必须尽快针对模拟法庭教学方式在法学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加以完善,以促进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參考文献

[1]李燕.模拟法庭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16(20):241-242.

[2]陆启荣.模拟法庭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9(16):176.

[3]呼和.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的应用[J].法制博览,2016(27):236.

[4]智恒阳.论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2016(3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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