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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模式比较研究

2019-09-10丁大勇

锦绣·中旬刊 2019年3期

丁大勇

摘要: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户为研究对象,采用归纳法对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模式进行分类,分析其特点,探讨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发展创新。

关键词: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服务主体

一、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模式识别

1.1按照农机和耕地的结合方式分类

耕地和农机都是农业生产资料,这两类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可以是紧密的,也可以是松散的。农机合作社一般是以一些农机户为骨干社员组建起来的,而农户购置农机的动机是有显著差别的。仅有极少量农户因为承包经营耕地面积较大而购置大中型农机具一一农机是经营自家耕地的工具,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机合作社社员一般将自己的耕地和农机同时加入到合作社,成为双主体的合作社;但大量农户购置农机具是为了通过提供农机化作业服务获得经营收入一一农机本身就是盈利的工具,跨区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成员大多是由这些农机户构成的,这类合作社也往往是单纯作业服务主体的合作社。

1.1.1农机和耕地松散结合型农机和耕地松散結合

农机合作社的显著特征是不谋求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机合作社是单纯的农机作业服务主体,依靠为农户提供农机作业服务获取作业收益,农机是合作社盈利的工具,由于农机作业服务价格早已经过充分竞争,这一类农机合作社普遍以扩大农机作业服务面积为要务。农机和耕地松散结合的一个显著弊端是,农机合作社的作业服务对象和面积均不稳定,不利于统筹安排作业线路,作业成本难以有效控制,进而影响到收益水平。这类农机合作社基本上是由农机户带机入社组建起来的。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初衷是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的联结,从而扩大农机作业服务规模,提高机械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解决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与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

松散结合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单纯作业模式,这是初始的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模式,为不特定的农户随机地提供农机作业服务,之后农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引导农机合作社跨区作业。二是代耕代种模式,农机合作社为特定的农户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农户会事先提出部分或全部农机作业项目需求,以口头或书面订单的形式托付给农机合作社作业。三是全托管模式,农户将农业生产的全部耕作环节委托给农机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高,且通过合同对作业服务的项目和质量予以规范,明确农户和农机合作社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而单纯作业服务型的农机合作社,其服务对象为不特定的农户,这些农户大多并不是农机合作社的社员,正是由于农机和耕地分属于不同的主体,这类农机合作社并不符合“合作社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的本质规定。但成员异质性并非农机合作社特有的现象,而是我国各类合作社的普遍现象,与其批判当下合作社的异化现象,不如承认合作社发生了诱致性制度变迁和转型,并调整相关法规条款,因地制宜、适合当地农业经济发展。

1.1.2农机和耕地紧密结合型农机和耕地紧密结合

农机合作社的显著特征是通过流转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农机合作社既是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又是土地经营主体,农机作业服务是保障土地经营收益的工具,为了保障土地经营收益的最大化,甚至可以牺牲农机作业服务的合理收益。这一类农机合作社,以降低农业生产作业成本为要务。由于农机和耕地紧密结合,农机合作社享受农机作业和土地经营的双重收益,也必须面对双重风险。农机和耕地紧密结合型农机合作社的社员构成类型多样。既有带机带地入社的,也有单纯带地入社或单纯带机入社的。

1.2按照服务项目分类

根据农机合作社为广大农业生产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来划分,即通过合作社服务项目的性质和多寡来定义农机合作社的基础模式,分为单纯作业服务型、前向多元化型和后向多元化型。

二、农户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的选择

在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开展调研的问卷直接采用农机和耕地结合的6种形式,要求农户和合作社分别作答。但出现了选择困难,一是受访农户不能有效区别“全托管”、“土地入社”、“机从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看,“农户自己经营土地,与合作社签订机械作业订单”和“农户全托管给合作社经营,作物收成归自己”为农户拥有承包权和部分控制土地经营权,而“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年终分红”和“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收取土地流转费”则是农户放弃土地经营权。调研样本中有5人选择了“其他”,这5人也是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均未加人农机合作社,且都是单干的农机手,其经营模式属于“农户自己经营土地,自己完成农机作业”。调研样本农户现状的土地经营方式是绝对控制、部分控制和让渡土地经营权各约占1/3。尽管现状“农户自己经营,临时找机手作业”的比例仍然最高,达34.13%,但“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年终分红”和“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收取土地流转费”两种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加总在一起也约占1/3,显示部分农户已经将土地经营权外转,这为农机合作社转入耕地经营权创造了条件。而样本户期望的土地经营方式,以“农户全托管给合作社,作物收成归自己”的比例最高,达27.54%;紧随其后的是“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收取土地流转费”,占26.95%;而期望绝对控制土地经营权,选项“农户自己经营土地,临时找机手作业”的农户却大幅下降至13.77%。从“现状”和“期望”的对比发现,农户对土地经营权的控制意愿弱化,助推农机合作社走向双主体和业务多元化。期望选择“农户自己经营土地,临时找机手作业”的农户比例大幅下降,而“农户全托管给合作社经营,作物收成归自己”和“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收取土地流转费”选项的期望值均大幅高于其现状值。

农机和耕地松散结合型农机合作社的显著特征是不谋求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机合作社是单纯的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农机是合作社盈利的工具,以扩大农机作业服务面积为要务。而农机和耕地紧密结合型农机合作社的显著特征是通过流转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农机作业服务是保障土地经营收益的工具,以降低农机作业成本为要务。内蒙古扎赉特旗这些年在国家农机补贴的支持下,已经在主要农作物的耕、种、收方面实现全程机械化,据统计现有农机合作社82户,其中国家级农机合作社4户,自治区级合作社3户,这些合作社带动农户共3000余户,创造经济效益两千余万元,户均增收6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