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对建筑行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2019-09-10文卫东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也不断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颁布了新收入准则。本文主要从建筑企业会计核算角度出发,对新旧准则进行了对比,并针对实施新会计准则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为建筑行业财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会计核算;建筑行业
一、引言
收入确认是会计核算的重中之重,企业收入是反映企业价值的最直观数据。对于内部管理者和外部利益相关者来说,企业的收入情况直接影响他们的管理决策和投融资决策。然而,许多企业为了粉饰会计报表或者避税,会在收入确认上违背会计准则中的要求。因此,出台新收入准则对于规范企业财务、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是十分必要的。
二、新收入准则的变化
第一,在适用范围上,新收入准则适用于除金融T具、保险合同和租赁合同以外的所有合同。第二,在基本原则上,新收入准则强化了以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的理念即“资产负债观”,而不是旧准则中以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的观点。第三、提高了对收入披露的要求,旧准则对于收入披露要求较低,只需在利润表中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营业外收入等,而新准则要求企业不仅披露旧准则所要求的内容,还应加上收入的明细。第四、提出了新的收入确认框架,“收入确认五步法模型”,将收入确认和计量全过程的步骤统一规范,便于企业操作。
二、建筑行业会计核算的变化
(一)收入确认时点
新收入准则需要首先判断合同义务是属于一段时间内完成还是某一时点完成,再根据判断结果选择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还是以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而旧准则规定只要履约进度能够可靠估计,一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对于建筑行业的企业来说,因为一般建筑合同的工期比较长,因此多为按时段确认收入。新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合同的类型进行了分类,比旧准则更注重业务的实质,核算方式更加合理科学。
(二)履约进度确认方式
新准则对于履约进度的投入法和产出法两种方式。投入法是根据企业投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确认销售收入,产出法是根据已完成合同的部分占合同约定总额的比例确认销售收入。建筑行业的施工合同很多是采用总价包干或暂定总价加风险凋整的计价方法,因此产出法比较难确定产值。投入法相比而言更加简单易行,因为投入成本可以直接在财务部门的账上反映出来。但两种方式都必须明确合同的履约义务。旧的建造合同准则是以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完工百分比,进而确认销售收入。二者相比,新收入准则更注重實际履约进度的确认,并且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进度确认方式,核算更为准确。
(三)单项履约义务收入确认
新准则要求如果合同里存在单项可区分的劳务和商品,收入确认方应主动区分合同里的单项履约义务,并根据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和合同所有履约义务总价的比例,确认归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收入,在销售方完成单项履约义务时及时确认收入。而旧的建造合同准则对单项履约义务没有要求区分,企业可以作为一项交易,也可分拆为多项交易分别确认收入。
(四)特定交易的处理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合同和代理合同,新准则里都有规定。
参照新准则的规定,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需要首先确认其是否为一项单独的服务,若为一项单独的服务,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确认收入。若非可区分的单独服务,可按“预计负债”科目入账。总之,新收入准则更关注特定交易的商业实质,而不是合同形式,这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三、运用新收入准则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收入披露范围扩大
企业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直是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一大难题。新收入准则中增添了大量关于收入披露范围的要求。为了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阅读报表时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成果有更详细更准确的认识,准则规定不仅要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总额,还要披露收入的明细项目。
(二)收入确认更加准确
之前的建造合同准则对于单项履约义务、特定交易的合同没有特别的规定,不同企业会计核算方式可能不同,降低了不同企业财务信息之间的横向可比性。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比旧准则更详细,便于财务人员正确按照准则规定将企业业务入账,增强了收入确认的准确性。不同企业财务人员处理账务、对外报送报表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统一财务核算的口径,能够增强企业之间财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
(三)账务处理更好地反映了商业活动的实质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活动的多样性、复杂性都有所增加,这对会计准则的要求也有所提高,许多业内人士建议完善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因此新收入准则增添了许多关于特殊交易、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方式,而旧准则中则没有明确规定这些内容。此外,新收入准则确定了以控制权转移为核心的收入确认原则,更好地体现了商业活动的实质。
(四)会计人员的工作难度加大
新收入准则的规定中有许多需要根据财务预测和职业判断进行会计确认,且由于新准则更加贴近商业活动的实质,对会计人员建筑安装知识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为了适应新准则的变化,会计人员不仅需要提高专业素养,也需对建造业务多加了解。除此之外,会计人员在对合同成本和收入确认时与企业业务人员增强沟通,对财务人员的沟通能力要求也有所提升。
四、对建筑企业的建议
(一)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是收入确认中的核心。新收入准则对建筑造合同的规定有许多改变和增添。合同成本和收入处理会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企业需要对现有的合同进行清点、梳理和归纳,明确准则变化对现有合同会计处理的影响,做好账务衔接工作。新准则的改变对企业拟定合同条款也会产生影响。对于建造合同的履约义务需要更加明确。按时段确认收入并且适用于产出法处理的合同,其合同条件最好易于进行单项履约义务的分摊,从而使收入确认更加准确和容易。
(二)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
新收入准则虽然篇幅不长,但是内容深刻、影响范围甚广,将新收入准则理解通透并不是一件易事,企业需要为财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各种学习交流活动。首先可呼吁企业财务人员自学新收入准则,其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互相答疑,也可清熟悉新收入准则的外部专家讲解。此外,新收入准则增加了大量需要预测和判断的内容,除了专业素养之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也必不可少。企业需要更加重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将企业文化与会计职业要求相结合,帮助会计人员遵守会计准则的规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
新收入准则涉及会计估计和判断的内容较多,具有融资性质的合同也需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由于建造合同时间跨度较广,客户信用评级对建筑行业施工企业也非常重要,这提高了对企业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的要求。因此,建筑公司施工企业可全面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和风险管理工作,对不利于遵循新收入准则的程序和制度进行改进,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重新设计。
五、结论
随着商业变革的发生和全球化的推进,建筑企业行业业务不断更新,与国际市场的交易逐渐增多,对企业财务核算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新收入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以合同为中心,对收入和成本确认和、计量中的许多难点进行了规定,提高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增强了不同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在运用新收入准则的初期,企业可能出现些许财务混乱的情况,但通过对收入准则的学习理解、对业务流程的改进再造,企业定能在行业转型升级中平稳过渡,并能为资本市场提供质量更高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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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传路.新收入准则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研究[J].财经界,2019(5):81-82.
作者简介:
文卫东,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