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研究综述
2019-09-10闫英丽
闫英丽
摘要:家庭农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产物。本文对家庭农场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回顾,对其研究的方向进行总结,以期为家庭农场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
一、对家庭农场的可行性、必要性的研究
1、家庭农场可行性的研究
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使得农村人口大量的外移,从而导致农地“撂荒”现象严重,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村出现了阶段性的“人少地多”的特殊情况,因而为家庭农场的流转土地提供了便利。从国家的扶持角度出发。为了释放农村土地的活力,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与家庭农场之间的良性互动,创造有利的条件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中国人民银、财政部和农业部、银监会为家庭农场提供宽松的环境。另外,从家庭农场本身的特点出发研究家庭农场产生的可行性,是学术界研究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其一对家庭经营生命力的解释,以及对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与规模经营之间的并存性给予肯定。而且家庭农场本身指的就是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探索。其二,从家庭农场的优势出发分析其产生的可行性。丁志凡等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能够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丁志凡,刘志军.家庭农场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实选择[J].农村经济,2014(04),8.]。刘运梓、宋养琰、刘启明则认为家庭农场具有“管理的灵活性,技术适应性的优势,”所以能够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是家庭农场在我国推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家庭农场必要性研究
第一,从城镇化建设角度。高强、刘同山、孔祥智等学者认为,由于城市收益的不稳定与社会保障的不完善,多数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因此影响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以及流转土地的时间,从而阻碍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向前发展。家庭农场自身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具备解决类似的问题的能力。第二,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角度。郭熙保通过对比国内外农业发展的路径,认为规模对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有重要性。第三,从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官波等学者认为家庭农场能够将闲置的土地流转到愿意种地、能种好地的农民手中,防止流转土地的非粮和非农化。
二、家庭农场内涵研究
1、家庭农场的概念
刘启明、屈学书等学者根据家庭农场产生的背景,将其分为两种: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条件下的家庭农场,这个时期职工家庭农场是继承了“大包干”精神,国营农场的职工在不改变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的条件下,对国营农场进行承包的农村经济组织;第二种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家庭农场,即本文的研究对象,学术界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官方定义进行不同程度上的拓展和分析,关于家庭农场主的资格限制问题,袁赛男则认为家庭农场主应该具备农业户籍人口。关于家庭农场土地经营的规模以及涉及的土地产权问题,大部分学者认为家庭农场的规模要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我国发展的家庭农场。
2、对家庭农场与其它新型主体之间的区别研究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自发形成或由政府引导,形成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性服务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是各种利益关系下的传统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称”[宋洪远,赵海.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经营体制创新[J].团结,2013(01),66.]。但是新型经营主体之间依旧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差异,以家庭农场为研究对象,夏青等学者分别将其与其他几种经营主体进行简单的对比:就传统农户而言,家庭农场继承了传统农户中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将家庭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对传统农户的进一步发展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就专业大户而言,家庭农场是在专业大户基础上形成和发展,专业大户是家庭农场的雏形,家庭农场是专业大户的升级版;就农民合作社而言农业合作社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业化的服务,是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的获取来源;就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相对于家庭农场更具有市场竞争意识,有较强的市场敏感度,产品附加值较高。
3、家庭农场的特征
“家庭农场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仅能和其他经营主体联盟,还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下多元化发展。”[蔡颖萍,杜志雄.家庭农场:政策需求与政策供给[J].经济研究参考,2017(45),3-14.]关于家庭农场的特征,大多数学者认为家庭农场是农业领域的经营主体,其一般性的特征包括,家庭经营,涉及的是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资格、劳动力构成、家庭收入的来源等问题;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家庭农场要达到不同地区适合发展的规模标准。部分学者认为家庭农场作为企业化的法人,同时应具备面向市场竞争的特征,如赵维清认为“家庭农场是一个集约化的经济组织,能够集聚土地、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趙维清.家庭农场的内涵及培育机制分析[J].农业经济,2014(11),74.],袁赛男认为家庭农场的农产品是完全面向市场的、用来交换的农产品,本质上是一种商品,要通过一定的销售渠道,实现生产、交换、消费等市场经济的四个环节。
三、对家庭农场发展应遵循的原则的研究
杨永前、王文生等学者也强调,家庭农场的发展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重强调家庭农场经营的稳定性,即通过家庭农场经营的经济效益与城市打工所取得的效益进行对比,提出运用经济激励手段“以促使对农业有明确职业取向的农户踏实、持续地从事家庭农场规模农业的生产”[杨永前,王文生等.中国家庭农场的功能和实施原则研究[J].山东农业科学,2015(19),149-150.]。要坚持家庭农场的发展兼顾社会综合效益,助力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则,成为农产品领域“绿色健康”的代名词;坚持资金技术要素合理投入和运用边际改革保障农业平稳发展原则;政府重要指引和扶持等原则。有选择的坚持,即坚持家庭经营,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家庭为单位,其中的劳动力、收入等都以家庭为主,发展规模以适度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