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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电子商务中平台的法律责任

2019-09-10王伟

新生代·上半月 2019年4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平台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商业模式变革已日臻成熟,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而电子商务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也以一种创新便捷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发展蓬勃,逐渐成为商业交易的主流模式。本文通过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界定、交易的特点、交易流程的法律关系分析入手,结合新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相关法条分析,探究了电子商务平台的义务以及多种法律责任承担。

【关键词】:电子商务平台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

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6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30.61万亿元,增长14.5%;合约类电商交易额1.02万亿元,下降51.3%。与发展迅猛的电子商务交易额相对应的是,交易纠纷的增加。由于电子商务的巨大交易基数,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系列的交易纠纷。尤其是电子商务平台相对于消费者,具有的强势地位。因此,研究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界定

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中,由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介入,不同于传统线下的交易法主体。

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中的参与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该条文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具体含义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拥有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权限,故其相较于用户拥有强势地位。同时,该法明确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定义,为其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提供了主体地位。

(二)电子商务当事人

根据不同的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的当事人也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即B2C);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即B2B)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即C2C)。以上的商业模式之中,商业模式的不同造成了电子商务当事人的不同。但电子商务的当事人,不外乎企业和消费者。故我们可以得出,电子商务的当事人,主要指电子商务消费者或者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的法律主体。

二、电子商务交易的特点

电子商务交易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电子商务具有网络的依赖性。由于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基本通讯手段,买家将购买指令通過移动互联网,发送到电子商务后台服务器中,并通过向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电子签名验证的形式进行划款。电子商务整个流程都是以互联网为基础,互联网起到了枢纽的作用,它连接了买家、卖家、电子商务服务商,所以电子商务离不开移动网络。

(二)电子商务具有即时性。电子商务能够即时进行,并且免除了线下交易的重重麻烦。从商品选购完毕支付开始,只需要通过网络终端,点击支付,最后进行支付金额与账户的确认,即可交易完毕。支付操作流程简单,支付完成迅速。

(三)电子商务安全性比较高,电子商务相关技术有严密的技术加密手段,能够实现交易安全。由于电子商务平台与交易当事人都是相互独立的地位,它能够起到一定的交易信用担保作用。买家不付款,电商平台不会给卖家发货指令的。如果买卖的标的物质量、数量内容有瑕疵,买家能够通过电商平台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电商平台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凭证,这也是电子证据的一种,为交易双方日后维权提供支持。

三、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法律关系分析

电子商务自产生以来,以其方便、快捷、安全的特点逐渐成为日常交易的主流。并且,电子商务平台能够把商品提供商、消费者、相关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终端设备和人们的交易行为进行一次深度融合,电子商务平台一般都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信用以及深厚的技术支撑。因此,平台能够促成交易的发生并承担交易支付的功能。电子商务交易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交易,该交易是指用户在网上进行商品的选购并进行支付的一种交易方式。电子商务交易的典型流程及法律关系分析如下:

1.商品的选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网站上进行商品或服务的选购,在消费者确定好订单标的物的各项信息之后,进行订单的提交。网站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相当于合同法中的要约邀请,而消费者完成了商品的选定,相当于消费者向商家提出了一个明确的合同要约。

2.订单的确认:当消费者的订单请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反馈到商品卖家之后,卖家一般会进行商品的确认,现在有些直营网点在消费者提出要约商品或服务要约后会在系统直接确认。而这个商家或者电子商务平台确认订单的过程就是合同承诺的过程。

3.订单的支付:确认订单之后商家会提供支付的选项,一般的支付包括网银支付、银行转账支付、移动扫码支付等。由于移动支付的迅猛发展,现在线上购物的支付方式一般为移动支付。用户可以把自己的任意银行卡绑定至支付平台账户,并从中划款到支付平台完成支付,这个过程就就是交易价款的支付。

4.平台的反馈:在消费者支付商品或服务的价款之后,此时的款项由电子商务平台保管,电子商务平台会将支付信息反馈到商家,此时由商家进行发货处理。在此时刻,双方的合同已经由订立进入履行阶段,买家付款完成,卖家发货。而此时一旦出现卖家不发货的情形电子商务平台会将价款返还给买家,而合同也随之被撤销。

5.收货的确认:在买家收到卖家的商品之后,货物符合预期之后会有一个确认收货的操作,如果一周之内没有确认收货也没有退货那么系统就会默认交易完成。此时,电子商务平台会将商品的货款打入卖家的账户,至此线上商品交易完成。

由以上电子商务交易流程可以看出,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上交易法律关系中承担了一个类似于交易担保人的作用,它有效的促成了线上交易,规避了相互陌生的买家与卖家信任问题。

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分析

1.电子商务平台的行政法律责任分析。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律或行政法规的事由而应当承担的法定不利后果,《电子商务法》中有多个条款涉及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行政法律责任。笔者通过查阅《电子商务法》,发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行政法律责任较多。该法从第七十六条到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违法的行政法律责任,并且责任承担的方式多为监管部门罚款为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要情形有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违法搭售、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为交易附加不合理限制、违反经营者审核义务等,并规定了相对应的处罚金额。电子商务交易中主体地位的不平等,构成了以上责任承担的法理基础。为了维护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的公平,行政责任的承担尤为必要。

2.电子商务平台的刑事法律责任分析。.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性质,主要涉及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较少。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刑事法律而应当承担的法定不利后果。电子商务平台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

3.电子商务平台的民事法律责任分析。在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中,平台的法律地位类似于网络中介服务商。但是,电子商务平台却与一般的网络中介服务商有所不同。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有更强烈的营利需求,相对于平台上的商户和消费者而言,运营商具有主导地位。因此,它所负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应该更为严格。第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履行合同义务,若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自身地位,为平台交易进行限制。第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有严格审查义务,未尽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第四,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提供电子证据的義务,因电子商务平台的原因致使证据丢失,导致司法机关无法查明案件事实,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四、结语

电子商务在近几年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电子支付的发展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监管,更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制。从电子商务相关法律关系调整依据角度看,《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是一个巨大的立法进步,但其具体司法实践应用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相关解释论以及司法实务届的共同努力来完善。笔者希望以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分析,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电子商务的发展贡献一点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杨立新:《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主体及类型》[J],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2】杨东,黄尹旭:《《电子商务法》电子支付立法精神与条文适用》[J],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作者简介:王伟(1992-),男,汉族,河南省封丘县人,学历:硕士,单位:西北政法大学,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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