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科技创新研究
2019-09-10曾一帆
曾一帆
摘 要:科技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发展的核心基础。粤港澳大湾区集聚了强大的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拥有知名大学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也面临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不足、金融产业对科技创新服务的能力较弱、企业科技创新实力未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应从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促进金融合作发展、加强中小企业创新扶持及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等方面提升综合科技创新水平。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金融
中图分类号:G3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769(2019)05-015-04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等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要“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1]。2017年7月《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在香港签署,协议指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不断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和效率,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2],这标志着粤港澳合作正式启动。为深入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2017年12月廣东省发布《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提出建设“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2019年2月国务院正式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3],这是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在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显然,国家发展战略及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科技创新,对其开展深入研究有重要意义。
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科技创新优势与瓶颈
(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科技创新优势
1.科技创新是大湾区协同创新发展的核心基础
创新发展是贯穿大湾区合作发展的一条主线,科技创新则是推进粤港澳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基础。科技创新需要结合当前科技发展趋势构建国际化、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有效聚集全球创新资源,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国际竞争的加剧促进了全球创新资源的流动,也提升了粤港澳的资源集聚水平。大湾区聚集了丰富的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汇集了强大的制造产业体系、高科技产业体系,具有强大的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凭借科技创新,粤港澳将重点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学研融合等,推动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2.集聚了强大的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
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是开展科技创新的重要依托。2017年广东省政府创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实行“一廊联动+十核驱动+多点支撑”,其中广州市四核、深圳市四核、东莞市两核,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成为大湾区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与此同时,广州、深圳和香港拥有多所知名大学、8个国家级高新园区、16个863基地,成为大湾区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以深圳为例,根据对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PCT专利数据库分析统计,截至2016年底,深圳累计PCT专利69347件。2017年,深圳大学国际PCT专利申请量名列全球高校第十一,国内高校第一。这些都有效提升了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实力。
3.拥有较多的知名大学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数据显示,当前大湾区共有高校180所,已构成了较为完整的高等教育结构体系。大学和实验室是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大湾区既拥有香港4所世界名校,还有深圳这样全国乃至全球级创新型城市。香港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和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和科技产业创新水平。根据2017年发布的《以“双转型”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可知,香港拥有国家重点伙伴实验室1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6个,澳门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实验室各1个,珠三角9市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6个、省重点实验室201个、企业重点实验室64个。知名大学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将有力助推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
(二)大湾区城市科技创新瓶颈
1.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完善
受历史因素及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大湾区实行的是“一国两制”发展模式,这也给大湾区各城市发展带来了体制机制障碍,制约了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人才、资金、技术、设备流动。在经济管理方面,香港与澳门主张以市场为主体开展自主运营,而内地主张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规制作用。这种差异导致两地在生活、创业、经营、文化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适应”,阻碍了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
2.科技成果转化不足,制约了产业的创新发展
资料显示,我国高校每年的科技成果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比率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大湾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也不高。香港虽然在金融、科研、技术等方面存在显著的优势,但是在科研成果产业化、规模化上却明显不足。与此同时,珠三角城市在制造业方面具有优势,但却欠缺国际化、前沿性的科技研究平台支撑。许多高校在参与产学研过程中,较多关注课题的立项、结项、报奖和职位晋升、职称评定,对课题成果的市场化、商业化推广运作投入不足,导致高校科研与科技创新脱节。致使产业创新活动很难实现技术突破和层次提升。
3.金融产业对科技创新的服务能力不足
科技创新的高风险、高投入及资产的无形性等特征,决定了大湾区企业科技创新需要较好的金融支持,从而实现稳定、持续发展。然而,目前大湾区各地政府无论是在科技创新财政支持体系、银行信贷体制和金融服务体系上还都不完善[4]。大湾区虽然聚集了全国优质的金融资源、金融人才、金融机构,然而,各城市在金融发展水平和规模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区域内整体创新合作程度不高、创新资源未能实现完全共享、创新能力未能得到充分释放[5],金融服务对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呈现不足。大湾区金融产业服务科技创新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考,金融产业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成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4.企业的科技创新实力未得到充分发挥
世界城市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经验说明,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营造创新平台至关重要。目前珠三角大部分企业在转型发展的道路上略显疲软,进度缓慢,在产品创新上还以跟踪模仿为主,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珠三角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其生产方式主要依赖国外核心技术进行贴牌生产,由于缺乏核心关键技术,产品科技含量低、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导致企业抗风险能力差、产品研发与创新滞后甚至停滞。2018年美国制裁深圳中兴通讯事件便是我国企业因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而引起的典型案件,显然,科技企业应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大湾区城市科技创新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
粤港澳三地在政治、经济、文化、关税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呈现“一国两制三关四核心”的局面,影响了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对此需要政府从战略发展高度加强顶层设计。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从空间布局、创新环境、基础设施、现代产业体系、生态建设等方面对大湾区的建设进行了统筹规划。各政府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强顶层设计,打破制度藩篱,创新合作机制,加强制度、市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融合发展,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有效聚集。充分利用港珠澳大桥“软联通”媒介,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建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集群,消除粤港澳建设发展中存在的补偿机制、分配机制、意识形态、资源不能共享等方面的障碍[5]。
(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升城市科技创新服务功能
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是拥有多种创新功能,占据控制和支配地位的城市或地区。具体来看,国际科技创新枢纽以集聚全球科技创新资源为基础,以强劲的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新产品、高附加值服务、新技术的扩散为表现[6]。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城市为实现新产品、新技术的扩散,需加快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从而对城市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提出了较高要求。根据《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可知,優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应从科技中介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技术交易体系、技术合同登记网络、技术转移人才、科技伯乐计划等方面着手开展工作,提升城市科技创新服务功能,如科技金融服务功能、科技研发服务功能、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功能、专业化市场服务功能、科技政策服务功能等。广州市作为大湾区的重要城市,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对大湾区其他城市具有一定的借鉴性。
(三)推进金融合作发展,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大湾区各城市的金融发展水平呈现较大的差距,金融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服务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对此,一方面应构建“科技+金融”生态圈,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多层次投融资体系,强化各城市金融发展互联互通;开辟多元的融资渠道和跨境融资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服务向科技企业倾斜,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产业。发展“实验室经济”,促进科研机构和创投机构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另一方面要重视保险业对科技创新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促进大湾区各城市保险业的合作发展,充分利用保险业降低和分散科技创新的风险,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保险业创新,实现保险与科技创新协调发展。
(四)重视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扶持,同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在大湾区引进和扶持一批科技创新服务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诊断、培训、推广等进行有效指导和帮助。同时,还可通过政府引导、行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组建高校技术行业协会;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组建民间融资和信用担保机构,完善珠三角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投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开放,引进境外投资,发挥外商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此外,也要重视对科技创新的教育和研发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开展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大湾区各高校、教育机构、研究机构要加大交流与合作力度,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建设,为科技创新储备充足的人才、技术资源。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EB/OL](2017-04-25).http://ydyl.people.com.cn/n1/2017/0425/c411837-29235511.html.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等.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EB/OL]. [2017-07-04] .(2019-03-02).http://www.pprd.org.cn/fzgk/hzgh/201707/t20170704_460601.htm.
[3]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EB/OL].(2019-02-18).https://news.sina.com.cn/c/2019-02-18/doc-ihqfskcp6348944. shtml.
[4]林先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特征、瓶颈与策略探讨[J].岭南学刊,2018(4):27-32.
[5]郭文伟, 王文启.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集聚对科技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及行业异质性[J].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2018, 33(2): 12-21.
[6]张赛飞,刘晓丽.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内涵与广州功能定位[J].科技管理研究,2018(8):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