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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正义与行政效率的关系研究

2019-09-10郭彩霞

学习周报·教与学 2019年51期
关键词:公共行政

郭彩霞

摘  要:对于行政正义和行政效率的关系该做出怎样的正确认知和选择,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也是一个重要的实践课题。行政正义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合理状态,行政效率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产出同消耗的比率关系。正义是公共行政的价值,效率是公共行政的目的。行政正义与行政效率之间的冲突,既不利于政府行政,又不利于社会发展。本文针对冲突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促进我国行政正义与行政效率和谐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公共行政;行政正义;行政效率

一、行政正义与行政效率基本理论概述

(一)行政正义的涵义

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主体协助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活动。行政正义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合理状态。这种合理状态应该是政府能尊重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对社会资源进行公平分配,且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要能够惠及社会所有成员,要扶住弱势全体。

(二)行政效率的内涵

在我国,学术界倾向于将行政效率解释为:“国家行政机关与其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产出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之间的比率关系。”行政效率不仅体现在产出投入比率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社会效益上,是数量和质量的统一,价值与功效的统一。

二、当前我国行政正义与行政效率关系存在的问题

(一)单纯追求效率,损害正义

行政高效率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是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物质基础的存在,何谈正义道德?但是这种盲目追求行政高效的行为,所引发的非正义,又会引起整个社会的不稳定,人们体会不到公平感,丧失积极性和创造性,又会反过来抑制效率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公共行政正义就没有公共行政的高效率。因此,效率的提高,必须依赖正义的价值规范约束,行政正义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基本保证。

(二)刻板追求正义,损害效率

对于行政高效率的追求,不能以牺牲正义为代价。反过来,对于行政正义的推崇也不应以损害效率为替代。行政机构刻板的追求正义,处理社会事务采取一刀切政策会损害效率。正义理念要求减少不平等待遇,而过度的平等待遇也会限制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效率应是正义实现的一种保障。高效率有利于实现正义,公共行政部门依法高效行政,就能使正义能够较快的实现;而低效率不仅使公平正义难以得到顺利实现,甚至从根本上讲,低效率就是不公平,低效率不利于激发行政人员发挥积极性创造性,不利于把“蛋糕”做大,如此对小蛋糕的分配正义起不到大作用。

(三)行政正义与行政效率相互冲突的原因分析

1.行政理念滞后

首先,封建统治中一直是为政在人,以人治观念来治理国家,虽然各朝各代也制定了相关国法,但总是法律不外乎人情,人为主法为辅。现在行政则不然,我国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推行行政法治化,但是旧有的人治理念还是存在。其次,私有制的管理观念仍然存在,有一部分行政人员认为自己是官,百姓是民,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他们办不办事、怎么办、何时办,都以自己为主,完全忽略正当程序。另外,封建官僚制传统中,常以官员的个人政绩作为其升迁或受贬的依据,官员的清廉正直不追名利,结果大都两袖清风家徒四壁。这种政绩理念也被错误应用到现代行政中,当前仍有部分干部仍然把创造“政绩”作为个人晋升的筹码,大搞“政绩工程”。

2.行政体制僵化

首先,我国在多次行政体制改革中致力于解决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问题,但是多次改革后却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行政机构臃肿,闲置人员较多,他们相互推脱责任,人浮于事,对工作没有积极性,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同时也造成了社会效率的低下。其次,我国长期计划经济的实行,使政府几乎变成一个全能政府,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到政府的职权控制,权力高度集中在政府手中。再次,在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方面,我国行政组织内部还是存在职权交叉现象,权力配置与事实不符或不合时宜,影响行政权力的正常运行。

3.行政伦理失范

首先,行政人员角色和利益的冲突容易引发伦理失范。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行政人员是“经济人”,他们在政治市场上从来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即追求权力、地位、名誉、待遇等利益,民众公共利益则被他们放在次要地位。其次,公共行政管理中目的与手段的冲突导致行政伦理失范。最后,就是公共行政集体行动与个人选择的冲突。

三、推进我国行政正义与行政效率和谐发展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行政理念

行政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都需要相应的科学理念进行指导。任何具体的方针政策背后都有一套完整的价值体系作为支撑。理念,特别是行政理念,作为指导我们进行行政行为的基础,体现了科学的、理性的、正确的思想判断在整个行政过程中的意义。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对应的政府管理模式主要是管制型的政府,在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各类社会问题日益增加,社会矛盾不断激化。自从地方政府开展服务型政府至今,服务型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从整体来看,处于转型期的我国地方政府建设仍是经济建设型的,而且在服务型地方政府建设中也存在着种种不适合的问题。地方政府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只有分析清楚建设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才能建立一个与经济转型、政治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的现代政府模式。

(三)加强行政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社会发生重大变革时期,各种道德悖论、各种价值冲突会导致人们在行为时缺乏清晰的伦理判断,这正是目前行政工作人员面临的行政伦理缺位问题。行政人员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者和贯彻者,他们的道德水准和道德认知会在社会产生宽领域和深程度的影响。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我们同时关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方面内容,这样才能完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促进我国物质和精神发展的双丰收。我们可以从内外两个角度强化行政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其一,行政公仆的内心价值体系的建立是根本。这种伦理观念和道德评判标准一旦建立就具有了強大的生命力和持久力。其二,要加强监管,完善法律。这是为了避免行政道德失范行为的出现,从而需要在外部设置更具可操控性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高秦伟.行政正义与争议解决的适当性原则——英国裁判所的经验与课题[J].比较法研究,2019(03):116-130.

[2]朱启彬. 基于行政正义的我国公共行政核心价值取向研究[D].重庆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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